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方法论探析
林 伟
一
历史主义这一概念,指的是从历史的联系和变化中考察对象的原则和方法,这就是说,它是一种方法论。历史主义作为方法论,早就引发了历史学、社会学和哲学等学界许多学者的研究和探讨。黑格尔是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他明确且系统地阐述了历史主义这一原则,试图把人类历史说成是具有某种必然性的过程。但黑格尔是一个唯心主义者,他在《历史哲学讲演录》一书的末尾中提到,他们考察的仅仅是概念的前进运动,他在历史方面描述了“真正的神正论”。这种把人类社会历史本身看作是“概念的前进运动”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注定他研究“历史主义”这一原则和方法的成果不可能是科学的理论。历史主义的原则和方法,只有到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手里,才真正得到了科学的阐发和应用。
然而,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方法论,却遭到了现代西方思想理论家卡·波普尔的攻击。卡·波普尔1907年7月28日出生于维也纳,为奥籍犹太人,1928年获维也纳大学博士学位。由于纳粹排犹,他先去英国,再去新西兰任坎特伯大学讲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重返英国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逻辑与科学方法教授,1964年受封为爵士,1969年退休。他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方法论的攻击,是在《开放的社会及其敌人》和《历史主义贫困论》两本著作中展开的。
卡·波普尔对马克思的攻击,首先是从否定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入手的。恩格斯说:“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般运动规律……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1]如果说恩格斯在这里还只是预言社会历史规律的存在的话,那么马克思则直接揭示了这种规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2]
马克思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经典表述是在1859年1月写成的。到了时隔26年后的1885年,恩格斯以浓缩的语言,在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所写的德文第三版序言中,把马克思表述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转述成以下的话:“正是马克思最先发现了重大的历史运动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任何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各社会阶级的斗争或多或少的明显的表现,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这个规律对于历史,同能量转化定律对于自然科学具有同样的意义,而在这里也是马克思用以理解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历史的钥匙,在这部著作中,他用这段历史检验了他的这个规律……这个检验获得了辉煌的成果。”[3]
卡·波普尔完全否定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存在。他提出了两个所谓的论据:其一,“真正的重复在社会历史中必然是不可能的”,“每一桩特殊的社会事故,社会生活中的每一桩单独的事件,都可以说是新的……它在一种非常确切的方式上,总是独一无二的……我们通过分析社会生活,可能发现并直觉地理解任何一桩特殊事件是怎样并且为什么发生的;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它的原因与结果……然而我们都会发现,我们不能够总结出一般的规律,用一般的词句来描述这类因果的链索”[4]。这个论据,就是用历史没有重复性来证明历史没有规律性,因为重复性是规律性的重要表征之一。
其二,人性作为一个变数项,参与到社会历史活动之中,直接影响着历史,使得历史不可能有客观的规律。卡·波普尔质问历史主义者说:你不是强调历史的不可改变的客观规律吗?既然是客观规律,是不可改变的,它就不会受到人性自身变化的影响而改变它的行程;否则就不成其为客观规律了。然而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人性却从来就不是一个常数而是一个变数。人性的变化(包括思想、认识等等),其本身就作用于,而且影响着历史发展的进程。人性并不是流变不居的环境之中的一个常数项,而是它本身就以变数项的身份在参与着这场流变不居的发展过程。在流变不居的历史洪流中就有着人性本身发展变化及其对历史过程的作用和影响……这就历史之所以没有规律,因而也不可能预言的原因。
卡·波普尔提出的否定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有内在的客观规律的两个所谓证据,其实早在他提出这种观点之前,就已被恩格斯和列宁已预先予以驳回了,可能是由于波普尔没有读到恩格斯和列宁的相关论著,才把早已被人砸烂了的观点,作为自己的论据提出来。
关于没有重复性就没有规律可言的所谓论据,列宁早已预先击破了。列宁指出:“一分析物质的社会关系(即不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人们在交换产品时彼此发生的生产关系,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里存在着社会生产关系),立刻就可能看出重复性和常规性,把各国制度概括为社会形态这个基本概念。”[5]事实正是如此,任何一个国家,只要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基本相同的阶段,与这种物质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必然登上社会舞台,在甲国发生的这种情况,在乙国也必将发生同样的情况,这就是重复性,这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的重复性。列宁的这一科学论述早在1894年就提出来了,为什么卡·波普尔在20世纪70年代出版的两部著作中,重新提出没有重复性,以此作为否定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呢?这只能解释为卡·波普尔这个资本主义制度的辩护士,反马克思主义的头脑已经到了热昏的地步。
关于因为人及人性(人的思想、认识等等)参与历史活动并影响历史发展过程,而人和人性是影响历史进程的变数项,所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不可能有客观规律的所谓论据,更是早在1888年被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及1890年9月致约·布洛赫的信中剥夺了。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但是,不管这个差别对历史研究,尤其是对个别时代和个别事变的历史研究如何重要,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6]在这里,恩格斯指出了具有主观意识的人参与历史活动,虽然人的主观意识作用于历史过程,但历史过程的规律仍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为什么是这样的?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作出了令人信服的科学的回答。恩格斯指出:“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的前提和条件,甚至于存在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但是第二,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自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每个人的意志……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的,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
二
方法论,《中国大学生百科全书》把它作为一个词条,释义为:“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原则和方法的理论。不同层次地分为哲学方法论,一般科学方法论,具体科学方法。”对于这一释义,笔者不予评论。在长期的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人们通常用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哲学方法论。笔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是一个最高层次的哲学方法论,在具体运用的时候,它又应该有历史主义方法论和阶级分析方法论的区分。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忽视这种区分,往往把阶级分析方法论直接完全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毛泽东曾有这样一个论断:“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析历史的就是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反面的就是历史的唯心主义。”[7]毛泽东这句话仿佛就有这样解读的可能。也许有人会说,毛泽东的话的理论来源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的确,《共产党宣言》中有这样一句话:“至今所有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8]恩格斯在1888年英文版上对“一切社会的历史”加了一个注:“即有文字可考的全部历史”[9]。但人们不应忘记,《共产党宣言》的这个论断是奠定在“彻底的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被列宁评价的《共产党宣言》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表现在哪里呢?表现在它的全部理论都是建立在承认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最终物质力量的理论基础上的;承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原动力的理论基础上的。承接这个话题,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可以发现,人类社会的历史,开始于发展生产力的活动,而且在很长历史时期内,仍然只有发展生产力的活动,而没有阶级斗争的活动。阶级是在社会的生产力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社会产品有了一定的剩余,一个人占有另一个人的劳动成果有了确定的前提,阶级才会出现,阶级斗争才会出现。从这样的客观实际出发,可以断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方法论应该是制约阶级分析方法论的东西,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方法论的制约的阶级分析方法论,将会从根本上失去科学的价值。
应该指出,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有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是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同时并存的时期,在这个历史时期,从方法论上讲,是否还是历史主义方法论制约阶级分析方法论呢?回答是肯定的。因为阶级斗争是围绕着社会现有财富的争夺而展开的,阶级斗争的直接结果,不过只是社会现有财富的再分配,并不直接产生新的社会财富。阶级斗争的结果只有转化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产生出新的社会财富。这样,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自己的理论着眼点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方法论,对阶级分析方法论的制约是不言而喻的。
在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的研究中,有的人认为阶级斗争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因为乍一看来,一个社会形态被新的社会形态所代替,都是阶级对阶级的激烈斗争的结果,有的甚至是付诸血与火的阶级之间的搏斗的结果。但是,这是一种表面现象。阶级斗争,不管采用什么形式,不管激烈到何种程度,它终究是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才爆发的。所以,我们应该如实地承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第一位的原动力,阶级斗争只不过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第二位的从属性的动力。说到这里,有一点非常值得我们注意,这就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中,哪一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方法论始终认为,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就是:生产力的发展是先行的,与此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出现是后续的。生产力是起决定作用的东西,生产关系是被决定的东西,尽管生产关系也是物质性的东西,但它的从属性,它的被决定性是无法否定的。这一点,列宁讲得十分清楚:“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10]
当然,在我们革命的理论工作者内部,也有很有同情心的人。应该说,革命的阶级同情心是很可宝贵的,这种同情心可以驱使个人作出助人的举动。具有革命的阶级同情心,必然有对待反动阶级的仇恨心,面对反动的剥削阶级的种种行为会义愤填膺,但头脑清醒的革命理论工作者要懂得,感情可以出诗歌,感情却不能出科学,而唯有科学的理论才能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
在研究历史主义方法论与阶级分析方法论的联系和区别的时候,比较它们的生命持久力和功能解释力是十分重要的。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阶段,阶级分析方法论和历史主义方法论都是需要的。但是应该说,历史主义的生命持久力和功能解释力,都优于阶级分析方法论。为什么?因为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漫长过程中,有阶级存在的时期是相对较短的。千百万年的原始社会没有阶级,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后的人类社会也没有阶级。所以,阶级分析方法论的存在本身就是短暂的。但是,从人类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抽象出来的历史主义的方法论,却是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共始终的,它的天长地久的生命力是可想而知的。
从功能解释力的角度看,阶级分析方法只能对新旧生产关系的斗争以及建立于经济基础上的法律、政治、道德等社会上层建筑内部的斗争具有解释力,而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内部诸要素矛盾等等,阶级分析方法论是没有解释力的,而这些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的解释力却是尽人皆知的。
(作者单位:台州学院思政部)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3页。
[4][英]卡·波普尔:《历史主义贫困论》,何林、赵平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13页。
[5]《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0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页。
[7]《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87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66页。
[10]《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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