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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战略思考

时间:2023-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浙江一贯重视海洋生态建设工作,从自觉保护海洋自然生态环境,到率先建设生态省,再到积极创建国家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进而打造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努力探索和谐发展的海洋生态文明之路。浙江牢固树立生态理念,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和环境安全工程,严格环境准入、落实节能减排、加强海洋生态恢复,初建海洋海岛生态保障体系。

浙江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战略思考

俞树彪

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具体要求。海洋生态文明是以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和海洋管理制度创新,整体推进海洋生产生活方式人与海洋和谐共生的一种生态文明样态。当前,浙江着眼于生态文明的经济基础、保障机制、生态文化三个层面,转变海洋生产生活方式,打造“海上浙江”,不断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1]

一、浙江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实践基础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等相继颁布,为浙江发展海洋经济和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明确部署和具体行动。浙江一贯重视海洋生态建设工作,从自觉保护海洋自然生态环境,到率先建设生态省,再到积极创建国家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进而打造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努力探索和谐发展的海洋生态文明之路。[2]

(一)海洋生态开发日趋合理

浙江立足独特海洋生态系统,充分依托海洋港口资源优势,优化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布局,合理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加快发展海洋生态经济,努力走出一条陆海联动的海洋经济发展新路子。正确处理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与海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动态关系,制定实施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产业重点,促进生产力布局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海洋综合开发日趋合理。把握海岛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的相关性,在科学论证、依法审批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海域、土地、水源、无居民岛屿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保护。根据海洋海岛的环境条件和资源特点考量海洋产业的规划选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现代渔业等一批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好的海洋优势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积极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努力培育新兴海洋产业,推进沿海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一批风能发电、海水淡化等节能型项目全面启动;致力于发展现代生态渔业,严格控制渔业捕捞强度,开展海洋伏季休渔、增殖放流、生态修复等工作,减少对海洋自然生物资源的掠夺性开发。

(二)海洋生态机制初步构建

浙江牢固树立生态理念,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和环境安全工程,严格环境准入、落实节能减排、加强海洋生态恢复,初建海洋海岛生态保障体系。促使发展理念由“绿水青山换取金山银山”,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再到“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变,力促发展形态的历史性跨越,努力实现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放管理,强化海上环境执法,严防海上污染事故发生。不断优化海洋生态环境,创建马鞍列岛和中街山列岛等国家海洋特别保护区、五峙山列岛等省级自然保护区,从全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趋势性监测来看,浙江海域近岸水质有所好转,“严重污染海域”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都有不断降低的趋势。

(三)海洋生态文化广泛认同

海洋生态文化的大力弘扬,海洋生态意识的深入人心,海洋生态伦理的广泛认同,是衡量海洋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为了使海洋生态道德的文化观念深入人心,加强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和绿色创建活动,建成一批生态示范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使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和氛围覆盖全省各个角落、融入干部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网络,通过“生态文明进社区”“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一小时”“世界水日”等契机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提升全省人民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意识,提高生态环境道德素养。

二、浙江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基本难题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能简单理解为大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而是以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的繁荣发展来维护海洋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以海洋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促进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海洋经济的科学发展,两者相互独立又相互支撑,最终形成一个人海和谐共生共荣的生态文明系统。[3]进入21世纪以来,浙江海洋经济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迅猛发展。然而,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海洋资源开发的不断深化给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系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使得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一)海洋经济转型升级优化有待进一步加快

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陆海环境污染类型都将从常规污染向常规污染和新型污染的复合型、叠加型转变,如何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经济,形成能源资源节约和海洋生态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加快。目前全省虽已逐步形成临港产业、海洋物流、海洋旅游和现代渔业等生态产业模式,但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资源状况不相匹配,海洋经济的粗放型特征仍很明显,海洋产业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如何缓解要素制约、加快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海洋生态循环经济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如现代临港产业处于初创阶段,资源优势转为经济优势的深度和广度还需突破;海洋物流、海洋旅游和现代渔业等粗放型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等。由于围海造地、围塘养殖以及无居民海岛开发的加剧,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两者难以协调,导致生境丧失和湿地退化,部分滩涂湿地生态功能消失。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存在冲突,一些见效快、利润高的项目常有破坏环境的隐患,保护环境也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因此,两者之间的矛盾在追求高GDP的今天,难以得到妥善解决。

(二)海洋生态环境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海洋环境的复杂性,更需要海洋生态环境协调合作机制的保障。当前,浙江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部门协调,共同推进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海洋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企业环保社会责任制度、社会公众的监督机制还相当欠缺,海洋科技研究支撑不足,海洋环保产业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都有待完善。浙江典型海域生态系统状况不容乐观,普遍存在生态群落结构简单、富营养化状态严重的现象,杭州湾、象山港、鳌江口等港湾和河口海域污染依然严重。受长江径流和陆源污染输入的影响,浙江海域的生态环境受外来因素影响较大,涉及多个省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没有完善的区域外海洋生态环境协调合作机制,因而协调起来难度很大,严重影响着本区域海洋环境的保护与管理。同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环保、海洋、港航、海事等部门多头管理的局面,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统一的协调合作机制,以至于一旦出现问题,行动难以达成一致,难以有效发挥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监控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因为海上执法区域面积广,受船艇适航成本及人员配备等原因限制,以及海上污染源排入随意性大,可控性弱,对污染物源头的掌握、取证比较困难,许多污染事件由于没法确定污染源头而不了了之,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无法得到补偿和保障,也无法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

(三)海洋生态道德主体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虽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省人民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已达成共识,但受传统观念影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还没有成为全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海洋生态道德主体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思想意识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转变;部分企业经营者缺乏守法治污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不惜以资源能源大量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来短期发展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发展,一些临港工业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陆域污染物质未来得及“消化”就直接排入沿岸水域,危害海洋生态系统;部分群众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也还不高,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还没有完全养成,绿色生活消费观缺乏,过度消费、铺张浪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全民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由于外来人员的大量流入,部分外来人员为了眼前利益牺牲海洋资源环境,乱采、乱挖、乱捕海洋资源现象十分普遍,影响了海洋岛礁鱼类的繁殖生长,导致整个海域的海洋岛礁资源和渔业资源不断衰退,外来居民海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主体意识也亟待进一步加强。

三、浙江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战略思考

目前,浙江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海洋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撑。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并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既为推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对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把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切实保护海岸带、海岛和海洋生态环境,培育新的增长极,实现人海和谐,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和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提供借鉴和示范作用。

(一)发展海洋生态经济,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走生态立省之路,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发展生态型海洋产业、培育海洋产业生态体系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结合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制定实施浙江海岛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大力发展海洋生态循环经济,打造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依据海洋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施严格的分区差别化环境准入和管理政策,确定不同岛屿的主体功能,统筹谋划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坚持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区域打造、生态保护互为一体,形成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规划格局和主体功能定位。重点推进环杭州湾、温台沿海两个产业带的改造提升和转型升级,优化海洋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布局,建立健全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择优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扶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洋服务业;积极发展高效生态渔业,科学实施海洋捕捞,推进水产品精深加工和贸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推进绿色认证,发展绿色产品等。增强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都市区的现代都市服务功能和产业层次。加强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舟山群岛新区的配套政策支持和设施服务保障,支持其打造中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中国海洋海岛科学保护开发示范区、中国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中国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坚持陆海统筹,实施陆海污染综合防治,健全海洋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构建蓝色屏障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加强涉海项目审批管理,做好海洋自然(特别)保护区建设,新建一批省级以上海洋特别保护区,对保护区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力度,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提升资源养护能力和生态修复功能,建设象山港海洋综合保护与利用示范区;开展对重点海湾、河口、滨海湿地、海岛、湿地和红树林等具有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修复。

(二)完善海洋生态文明发展机制,探索海洋生态新模式

构建人与海洋和谐关系是生态文明的主要形式。海洋的生态安全及环境治理问题需要上升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需从要素配置体系、投融资体系、社会责任体系等方面来完善。海洋生态机制就是在尊重自然、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从维护社会、经济、自然系统的整体利益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基本原则,以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或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主线,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公众等的共同参与,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制度及措施来保证海洋生态不受破坏和修复自然环境,最终达到生态良好、环境优化、协调持续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管理过程。海洋生态机制是有公众参与、区域合作、环境预警、生态补偿、科技支撑、生态修复、集约利用等诸多要素所构成的系统,各个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未来一段时间内,应完善政府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建立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强化各地区、部门交流沟通和信息共享,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实现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共建共享;建立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强化海洋科技支撑,构筑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加快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等制度设计;在土地、水、排污权等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化要素配置机制,有利于形成政府行政推动与市场推动并举的良好格局。完善投融资体制和财税扶持政策,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不断加大对浙江海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础调查,科学实施修复工程,对重要渔业海域、沿海滩涂等生态敏感海区,进一步开展以增殖放流、人工鱼礁、海藻养殖等形式的海洋生态修复,启动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岛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逐步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海洋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增强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支撑能力。

(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弘扬海洋生态道德文化观念

积极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多层次、多角度地普及体现正确海洋生态文明的价值观、政绩观、财富观和生活观;注重海洋文化的保护与研究,把保护特色海洋文化资源与各类生态示范创建相结合,使其成为承载弘扬海洋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确立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就是本着发展海洋经济要对海洋资源环境负责的态度,关注海洋、认识海洋、善待海洋,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于城市创新体系和日常生活方式之中,营造具有海洋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提升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公民参与意识,确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让人诗意地栖居。

其一,提升海洋生态文明素养。海洋生态文明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是海洋自然生态保护意识的提高、海洋生态伦理知识的普及和海洋生态文化素养的形成。以海洋生态文化建设为依托,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促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民一致的自觉行动,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支撑和思想支持作用。大力倡导生态伦理道德,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大中小学生和基层群众的海洋生态文明教育,强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规范,提高全民海洋生态文明素养,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民间环保组织、全体公民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特别强调的是企业作为整个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单位,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企业家,要有强烈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意识,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要以生态化、节约化、绿色化为标准,不能以污染环境、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而换得企业的财富。要舍得在环保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通过完善环保设施提高企业自身减少环境污染问题的能力,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工业发展老路。

其二,养成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按照浙江总体规划要求,不断提高浙江人民的生活品质,处理好海洋生态建设与城市化发展的关系,以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充分利用优良的区域环境和深厚的海洋文化,把居住环境改善与生态环境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巧妙利用海岛和海洋自然景观,营造安全、舒适、生态、文明的人居环境,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花园城市。[4]主动树立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提升海洋环境容量和城市海洋文化品位,致力于走出一条富有区域特色的海洋生态文明道路。加快创建绿色机关,引导基层单位和城乡居民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群众性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引导鼓励绿色消费,倡导绿色交通出行,倡导养成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把实现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生态优先、环境优先,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和新追求。

其三,建设美丽海岛生活环境。立足当前,通过“绿色城镇”“美丽乡村”等生态文明建设新载体,深入推进海岛环境整治,重点是治理公共卫生和建筑凌乱等问题,处理城乡垃圾,防治水源污染,保护海砂资源,全面创建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美丽海岛”活动。政府部门从有效保护海洋资源环境出发,加强对具有海岛特点、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设成为海岛风情小镇。增强监管的紧迫感、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与相邻区域的监管协调,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和“飞行监测”行动,严厉查处超标排污企业,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并将违法信息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规范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努力消除油库、油管等设施的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灾难的发生。加大投入,提升环保监管能力,全面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控中心体系,整合完善市、县(区)海洋环境监测观测机构和设施设备,建立全市统一的台风、赤潮、海啸等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防御决策系统,提高防灾减灾、应对海洋灾害的能力,完善海洋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机制。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监测,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鼓励推广使用有机肥,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加强餐饮业的环境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开展土壤修复,加强污染耕地、污染场地等的环境修复,大力营造城市森林,积极开展村庄绿化,不断提高宜居水平,努力使全省人民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拥有舒适的人居环境。

浙江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全新的科学探索。努力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和海洋城市创新体系中,通过物质创新、机制创新、文化创新三个系统的整体协同,以创新为动力来不断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注释】

[1]刘家沂:《构建海洋生态文明的战略思考》,《今日中国论坛》2007年第12期。

[2]周国辉:《舟山群岛新区:从海洋生态文明起航》,《环境经济》2010年第12期。

[3]俞树彪、阳立军:《海洋产业转型研究》,《海洋开发与管理》2009年第2期。

[4]吴凤章:《建设生态文明:厦门特区发展模式创新》,《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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