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综合发展的思路与措施
考察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发展所走过的历程,可以看出当它们吸足农业剩余完成工业资本积累走上工业化发展道路之后,农业的发展缓慢难以与工业的发展相协调。从20世纪初开始,随着工业革命的演进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西方发达国家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经过近百年的实践,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已经成为技术密集型的、具有高度社会化的现代产业。但由于农业在现代产业结构中的份额日渐缩小,自身又属于弱质产业,城市和农村发展的不均衡仍然是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这些国家的政府又是如何应对的呢?1998年,加拿大为了促进本国欠发达农村地区的发展,提出并实施《加拿大农村协作伙伴计划》,该计划旨在帮助农民获得政府项目、金融服务、医疗保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增加农村青年就业和教育机会。该计划的主要措施有:①建立跨部门农村工作组。为了更好地协调各部门在农村发展问题上的工作,加拿大组成了由农业部牵头,32个联邦政府部门参加的跨部门工作组;省市一级政府也建立由政府农村事务官员组成的农村工作组。②建立“农村对话”机制。加拿大设立由农业部部长兼任部长的农村事务协调部,在农业部设立农村秘书处,通过定期举行的全国农村会议、农村青年对话、在线讨论、民意调查等不同形式的活动,吸引农村居民同联邦政府官员进行“开放式双向交流”,使联邦政府能够及时了解农村的民意和发展状况,讨论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③建立“农村透镜”机制。“农村透镜”机制为各级政府官员设计了进行决策时必须首先思考的若干问题,增强各级政府和官员主动为农村服务的意识。④直接资助农村发展项目。农村秘书处每年都根据“农村对话”的结果,鼓励个人或组织到农村发展创业,推出和资助不同主题的农村发展项目。如1998年至2002年开展的“试验创业项目”分4批共资助了307个项目,分布在全国各地。⑤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居民的信息服务体系。为方便农村居民进入政府网站和其他商业服务信息网络,在广大农村建立社区信息接入站点,让农村居民通过网络获得儿童保健、农村旅游、经商创业等一般性咨询服务。再看德国,德国农村无论在自然条件、生产方式还是传统文化方面都呈现出多样化,尤其是经济发展差异明显,西南部地区的农村经济发达,但也有一些地区农村生产方式相对落后,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大量流失。为解决这些问题,德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提出了资助农村综合发展的新思路与措施。具体有:①资助促进农村综合发展的规划项目。所资助的农村综合发展规划项目必须明确提出当地的发展目标、确定行动范围、展示实现发展目标的方法以及优先发展项目。规划的制定者可以是团体、协会或个人,相关项目可以获得所需费用的75%,但最高不超过5万欧元。②资助地方管理机构。地方管理机构担负着发起、组织和推动农村综合发展相关项目的实施,向农民进行宣传、为其提供咨询、开发地方资源以及平衡所有参与者利益等任务。地方管理机构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公益性协会或工作小组。在一个拥有至少5万居民的地区,地方管理机构可在5年内获得所需费用70%的资助,但每年的资助最高不超过7.5万欧元。③资助与农村综合发展有关的投资。资助以保持和体现农村特色为目的的村落修葺,资助适合农村特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农业或旅游发展潜力的开发和旨在改善农业结构的农村资源整合等。2002年至2005年间,德国各级政府共出资4500万欧元,在18个农村地区开展了500多个资助项目。
根据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经验,在工业化初期,工业的发展要完全依靠农业的支援,这一阶段一般比较漫长,美国持续了80年的时间。但韩国等后起工业化国家农业为工业化提供剩余的时间却要短得多,韩国几乎在经济起飞时期,就注意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均衡发展。20世纪60年代,韩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1962年人均GDP仅为82美元,全国250万农户中80%住茅草房,20%的农户通电,60%的自然村通汽车。由于农村的极端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韩国的工业化进程,韩国在1970年就开始进行“新村运动”。“新村运动”的第一阶段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进行草屋顶改造、道路硬化、改造卫生间、供水设施建设、架桥、盖村活动室等20种工程项目。“新村运动”的第二阶段进入以增加农民收入的发展阶段,政府推出增加农、渔民收入计划,支持农村调整农业结构,推广良种和先进技术。1975—1978年韩国实现了大米的自给有余,畜牧业、渔业、林业也有了较快发展。“新村运动”的第三阶段主要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村工业。韩国农村企业由1978年的384个增加到1980年的790个。从1970年到1980年间,韩国政府财政累计向“新村运动”投入2.8万亿韩元,相当于财政支出的1%,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农民人均收入超过了城市居民。韩国“新村运动”使农村的发展始终不落后于城市,反过来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所形成的经验确实值得发展中国家借鉴。在“新村运动”中,韩国始终强调“勤勉、自助、合作”的精神,政府发动全社会帮助农村建设,使“新村运动”发展为国民精神运动;各级政府提供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但在具体项目上由农民自己选择;各级政府还设立培训机构,注重搞好骨干的培训,同时强化各级公务员的责任,对公务员实行奖罚分明的新村建设考核制度。日本是一个西方发达国家,但它人多地少,农户比较分散,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经过考察,我们得知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以下简称“农协”)在保护农民利益、发展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进入高速工业化时期,日本农协作为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促使政府不断提高对粮食的收购价格,以及对农田基本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对会员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和金融服务,统一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帮助会员扩大农产品销售,从而避免了高速工业化时期出现城乡差距、工农差距、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日本农协在服务农村经济方面主要有以下三个职能:①农业生产技术和营销指导。日本农业讲究精耕细作,农户对技术指导具有较强的需求。日本农协设有专门的技术指导员,根据各个农户的实际情况,个别指导制订农业生产与经营计划,推广新产品和新的作物栽培技术,向农户提供产销信息和相关服务。②资金融通。日本农协在农村设立各类信用社,通过以略高于私人银行利率的优惠利率吸引存款,并以优惠条件向农户发放贷款。这类信用服务使分散经营的农户能以较低的利息进行融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③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日本农协接受农户的委托业务,设置许多农户无力购置的大型设施,如粮食加工、育苗、育种、贮藏、饲料加工、农机具服务、汽车修配、机械服务等。日本农协举办这些社会化服务,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提高农业生产要素利用的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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