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森林消减与破坏的原因
一、 历史时期的气候波动和总体干旱化
古代没有气温计和雨量筒,也没有专业的气候观测。于是,地理学家和气候学家利用历史资料中记载的植物生长荣枯、动物往来生育、气候现象发生时间的变化,来衡量气候的冷暖和干湿变化,称为物候学;或对历史时期各年度的水旱、冷暖现象进行统计分析,成为历史气候学;他们还用树木的横截面表现的年轮的宽窄衡量对应年份的气候状况,这个学科也称树木年轮学。
历史时期气候变化的研究的总体结果表明,各地的气候是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的,也就是说,冷暖交替,干湿互现。宁夏北部在秦汉时期,温暖湿润。东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宁夏和整个西北都处于温暖期向寒冷期的重大转折,自然灾害频发。隋唐时期气温上升,年平均气温较今天高出0.5-1℃。宋代、西夏时,气候较为凉干,旱灾频繁。明代初期转向显著的凉干气候,直到19世纪为止。明清两代,旱灾频繁且严重。20世纪进入近代变暖期,气候总趋势转暖,降水变化总体趋势不明显,干旱程度加大。
气候在长周期变化中还包含着不同的小周期的变化。例如通过贺兰山中树木年轮研究发现,清代这里存在着3年、9年和22年的周期韵律。
气候变化对森林的影响,一是湿润时期成长起来的树木在干旱年份,尤其是连续干旱的年份死亡,波动性的气候本身对干旱地区的林木生长不利;二是暖干时期的森林火灾对森林毁坏严重。据史料记载,公元前100年前后,贺兰山山火严重,清末贺兰山曾发生过11次以上的火灾,这些火灾频发时期也同时是气候暖干的时期;三是气候转折期的森林病虫害对森林的破坏。
二、 农耕的拓展和生活用材
历史时期,因为人口激增和农垦的拓展,使不少林地变为农地。首先是河谷地带和黄土高原上林木的缩减和消失。随后是农业扩展到哪里,哪里的林地就面临被砍伐的命运,一般来说,林草丰茂的土地就是肥力较高、最适宜开发的土地。秦汉、唐代、西夏、明清时期是宁夏历史上农垦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森林遭受破坏最严重的时期。西夏在银川建都,营建宫室,冬季取暖等,无一不依赖于贺兰山上的林木。宋代人张舜民的《西征》一诗说“灵州城下千株柳,总被官军砍作薪。他日玉关归路去,将何攀折赠行人?”这就是平原林消失的写照。
新中国成立后,曾实行封山育林,六盘山、贺兰山等地林草自然更新良好。但1958年开始,特别是60年代中期以后,滥伐、进山滥牧、开山取石,使各个山地的浅山地带的植被又一次遭到破坏,森林界线向山顶退缩,森林动植物的种类也在减少。如六盘山林区辖地面积由50年代的的222万亩,下降到90年代的101.8万亩。贺兰山林区30多年来灌木林地减少11万亩。海原县南华山、灵武市刘家沙窝、红寺堡、同心县的徐冰水和米钵山、中卫香山等地的灌丛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著名新闻记者范长江在《中国的西北角》一书中曾经提到:抗战前夕,他经过永宁县王太堡时,看到这里有一座奇怪的树林,停着千只“雕”。60年代之前,王太堡的这片大树林里密布着参天大树,近几十年基本被砍伐光了,其中的“神鸟”也随之消失了。
三、 森林生物性灾害和火灾
1.森林病虫害
森林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要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尤其是病虫害和鼠害的危害相当严重。
在宁夏,破坏性最大的森林害虫是“一丁二蚧三牛”,即十斑吉丁虫,杨干蚧,花球蚧、杨枝天牛,光肩星天牛和黄斑星天牛。1990年以光肩星天牛和黄斑星天牛为主的蛀干害虫,已遍布宁夏20个市县,有9个县市林木受害率达40%左右,受害最重是平罗县几乎“全军覆灭”。重灾区内,适宜在宁夏栽植的树种几乎无一幸免。
宁夏的森林病害较之虫害发生轻,面积小,危害不严重,但在气候灾害诱导下常呈爆发形式发生,比较突出的是林果腐烂病。其次是南部山区的松树早期落叶病,再次是叶斑,锈病、白粉等发生在叶片上的病害。
森林鼠害也是我区林业建设的主要威胁之一,其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不次于病虫害。危害严重的主要有甘肃鼢鼠、斯氏鼢鼠、中华鼢鼠、东方田鼠、三趾跳鼠、五趾跳鼠、黄鼠等。
2. 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茫茫林海常常被无情的大火带来灭顶之灾。它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
森林火灾的预防应遵循以下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等引起火灾。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3. 林业有害植物
林业有害植物是指在一个特定地域的林业生态系统中,外来物种通过不同的途径传入,并可以在自然状态下能够生长、繁殖和爆发的植物,同时对林业生态系统健康和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造成危害,这样的植物称为林业有害植物。这些植物进入新环境后,生存能力非常强,抢夺了周围其他植物的生存空间和养分。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业有害植物有24种,这些植物大多已经在国内广泛传播,并蔓延到林业生态系统中。宁夏林业有害植物有11种,它们是灰绿藜,藜,宽叶独行菜,黄香草木樨,冬葵,密花香薷,野薄荷、车前、黄花蒿、苍耳、狗尾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