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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时间:2023-01-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5年2月,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讨论班开班式上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_西部地区生态文明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05年2月,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讨论班开班式上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1]胡锦涛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出了六个方面的归纳,其中之一,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管有多方面的工作要做,但改善生态、保护环境,处理好人与自然、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无疑是其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一、工业文明强化了人与自然、自然与社会的不和谐

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社会。工业文明极大地提高了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了人类从自然界中获取资源的能力,从而为人类提供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物质生活水平;同时,工业文明的发展还极大地推动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巨大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的精神生活水平。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极大提高,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工业文明在它二百多年的时间里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比过去一切世纪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还要多。但与此同时,工业文明又强化了人与自然、自然与社会关系的不和谐。每一种文明都有其特定的文化观、价值观,工业文明的文化观、价值观始终是“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强调“征服自然”,认为“我们不能等待大自然的恩赐,我们的任务是向大自然索取”。在这样的文化观念倡导下,人类自近代以来,借助越来越发达的科学技术力量,拼命地向大自然索取,以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这样工业文明在创造人类奇迹的同时,又把人与自然、自然与社会对立起来。这种对立、这种不和谐,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工业文明给自然界带来了难以承载的负重

首先,是自然资源方面的负重,超出了自然界对自然资源的“供给能力”和“再生能力”。自然界只有山川河流,没有公路桥梁,自然界只有山洞巢穴,没有高楼大厦,但人类为了生存,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就要建桥梁、修公路、建高楼、修大厦,而这一切生产、生活所需要的物质资料都必须从自然界中索取。在人类对自然资源大规模的、掠夺性的索取中,“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神话破灭了,一些不可再生的资源已耗损殆尽,与人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如石油、煤等已严重短缺;而一些可循环、可再生性资源,如水资源、生物资源等已远不能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需要。一方面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急剧上升,另一方面非再生资源的短缺、枯竭、耗尽;可再生资源的锐减、污染、濒危等,这一切表明工业文明的发展已超出了自然界对自然资源的供给能力、再生能力,使工业文明发展陷入困境。

其次,是自然环境方面的负重,超出了自然界对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人类在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将自然改造、改变为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时,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的“排泄物”也开始污染着“原本纯净”的自然环境。在工业文明之前,由于人类生产和生活的范围、领域和规模都还是极其有限的,它的“排泄物”及其所造成的“污染”都还没有超出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因此,这时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不良影响是通过自然界内部的自我调节机制恢复的。自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代,由于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的大量有害物质直接排入环境,这些有害物质主要是指工业“三废”(即废液、废渣和废气),还包括了化学方面的,如汞、砷、氯氧化物、酚、多氯联苯、化学农药等;物理方面的,如放射性物质的辐射、振动、噪声、废热等;生物方面的,如各种病菌、致病霉菌、病毒、寄生虫卵等;这些都是重要的环境污染和污染物质。这些污染和污染物质的存在,已超出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使环境不断恶化,不仅破坏我们的生活质量,将直接威胁我们的生命,危害人类的生存。

(二)工业文明使社会发展陷入误区

首先是发展观上的误区。传统的工业文明把发展片面地理解为经济的增长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似乎有了经济增长就有了一切。于是增长和效率成了发展的唯一尺度,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狭隘的短期行为,具体表现为忽视环境、资源、生态等自然系统方面的承受能力,忽视自然成本,忽视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而片面追求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增长,盲目地采取了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外延式发展方式,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的规律、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从而导致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发。

其次是对科学技术利用上的误区。人类在发展过程中,体验到科学技术对于征服自然的伟大力量,从原则上说,日益发达的科学技术手段可以使人类改造地球上的一切自然系统,直到整个生物圈。这导致人类对科学技术日益崇拜且愈来愈实用化、功利化,对大自然的依赖感却日益淡化。对科学技术的盲目崇拜,进一步刺激了对物质利益的更多需求,人们期望通过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从自然界中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物质资源,去实现物质财富的飞速增长。但无论科学技术先进到什么程度,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自然环境所提供的自然资源,而自然资源的使用终究会达到极限,再先进的科学技术也不能消灭极限本身,只能推迟极限的到来。当我们从相互依赖的世界整体、从有限与无限的哲学视野来探讨资源与物质财富增长的关系时,就很容易看到资源对物质财富、经济增长的巨大制约作用,也很容易看到工业文明在对科学技术利用上的盲目崇拜、盲目乐观的误区。

再次是人与自然关系上的误区。人类进入工业文明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不再与自然和谐共处,而是建立了以人类为中心,以人类统治自然的“反自然”的社会。在传统的工业文明的价值导向下,人们追求的主要是使自然界来合乎人的需要、目的和特性,却较少考虑如何使人的需要和特性等适合与适应自然的特性、法则和生态规律;人们普遍注重强调人改造、征服和战胜自然的力量的增长、提高与发展,而忽视人和自然之间的适应能力的训练、提高和发展;人们一味陶醉于对大自然的胜利和统治,却忽视了我们对自然的每次胜利,必将受到大自然的报复和惩罚。这种向自然界的单向索取,虽然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却给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污染和损害。

综上所述,工业文明对自然资源的拼命索取,工业文明所带来的发展的误区,这一切都强化了人与自然、自然与社会的对立与不和谐,同时也使工业文明自身的发展陷于困境。对于工业文明所面临的困境,我们的认识不能仅局限于工业文明自身的困境,而应当从“文明发展”的高度上认识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为构建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体系中,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生态思想;但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于今天来说还比较低,工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虽然存在,但生态问题不像今天这样突出,处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恩格斯不可能就生态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态的理论是零散地存在于他们的经济、社会、政治、哲学等理论体系中。梳理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思想、生态观点,不难发现,马克思恩格斯的许多生态思想、生态观点超越时代局限,具有深远的前瞻性,对于当代人类解决生态问题、生态危机有重要指导意义。正如弗罗洛夫指出的:“无论现在的生态环境与马克思当时所处的情况多么不同,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他的方法、他的解决社会和自然相互作用问题的观点,在今天仍然是非常现实而有效的。”[2]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3]恩格斯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4]可见,人的产生、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自然。自人和人类从自然界的长期发展中产生后,也就形成了人与自然环境或简称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原始社会,“人与自然相比,人还显得很渺小,人类差不多完全受着陌生的、对立的、不可理解的外部大自然的支配”。这时,无论是采集还是狩猎,人的生活资料都不是人们生产出来的,而是自然环境直接提供的;人的劳动资料最早是直接从自然界中找到的,未经任何人工加工过的劳动工具,主要是砾石器和燧石器,其材料都直接来源于自然界。可见,这时自然环境对人们的生存起着决定作用,人只有在合适的自然环境中才能够生存下来,因此这时人对自然界有着感激之情。另一方面,由于这时人影响和改造自然界的力量还微乎其微,自然界及其变化是人们不可理解、不可抗拒的力量,因此这时人对自然界更多的还是“敬畏”之心。

随着人类生产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和生产手段的进步,人影响和改善自然界的力量不断加强,并开始了大规模地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活动,人因其特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对自然有了主宰地位,开始成为“万物之灵”。这时,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是处于积极的一方,自然则完全是被动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由于“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5]。这种改变首先是从拓展、开发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开始的,自然成了人的对象,成了被人驱使的、供人利用的物质力量。人类在“满足自己需要”的过程中,改造、改变了整个自然界的发展方向,改变了整个自然史的进程,如果没有人,没有人类,自然界也会按照自己的因果必然性向前发展;而人的出现,则把目的性因素,把人的要求注入到了自然界的因果链条之中,使自然界朝着有利于人类利益的方向演进,使自然界变成今天这样能够适合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属人的世界。

人对自然的这种“改造作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是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马克思主义从不否认人对自然的这种积极的改造和改变作用。因为人对自然的实践改造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础。人对自然的实践改造程度,制约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发展程度。在人类之初,自然界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不可克服的力量与人们相对立,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十分狭隘。后来随着人类控制和驾驭自然能力的增强,把自然越来越多的部分纳入到社会领域,成为人化的自然,人类社会交往才愈来愈复杂化和多样化。但是无论社会多么发展,人与人的相互交往具有多么复杂的形式,人与自然的关系仍然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的关系,是人与人关系存在发展的基础。要完善这个基础,人类在向自然界索取、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就不能只“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6]这样才能正确改造自然,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才能使人类社会得以健康存在和持续发展。

(二)关于人与社会的关系

人从自然界中产生之后,在生产与生活实践中,便结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不仅生活在自然界中,而且生活在人类社会中,”[7]对自然界的改造、改变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因此,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首先必须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保障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和谐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一旦发展起来,就立即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巨大反作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发展水平,极大地制约着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人类只有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协调好人们的力量,才能有效地改造自然。最初,人们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是为了运用集体的力量,共同对付险恶的自然环境,以求得共同的生存。但是随着劳动的发展和分化,劳动资料的私人占有逐步取代了原始的公有制,社会中出现了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集团,就使人们相互交往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时人同自然的关系也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类已不再是也不可能是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使其成员平等地和外部自然界发生关系了,这特别表现于资本主义制度所引发的人群(利益集团)与自然界的不平等关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不再是为了获得使用价值而是价值,价值积累的无止境性质,导致了资本主义生产呈无限扩大的趋势,人对自然的作用以空前的规模在进行和发展着。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主义这种生产方式经营的工业和农业给人和自然都带来了严重的灾难:“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有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8]“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9]这些论述表明,资本主义工业技术的进步是以破坏自然条件、特别是土地的自然条件为代价的。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和自然的关系就内容和实质来说,是资本同自然的关系,是资本对自然占有,“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视为自发的力量”[9]。因此,形式上表现为人和自然关系恶化的生态危机,实质上是资本对自然疯狂占有所引起的恶果,是资本同自然关系的恶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深刻认识到,生态危机包含着社会危机,生态平衡的破坏、自然环境的污染等大量问题并不简单地发生在人与自然之间,其中尖锐的冲突发生在人与人之间、人群(利益集团)与人群(利益集团)之间,是人们涉及自然的利益之争。只有改变人和人之间的不合理的关系,才能使人和自然的关系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只有当人们能够自觉地改造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当人们真正成为自己社会关系的主人时,才能真正成为自然的主人。

(三)关于社会制度与生态问题

如上所述,只有当人真正成为自己社会关系的主人时,才能真正成为自然的主人。由于自然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协调,实际上是人与人的问题、人与社会的问题。生态问题虽然出现得很早,却是在近代资本主义掠夺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愈演愈烈的,是资本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化的结果。因此,这一普遍化把资本生产的逻辑扩大到全球,从而使生态危机演变成了全球性的危机。在当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方面呼吁重视、解决生态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减轻本国的环境污染,置全人类的长远利益和国际公法于不顾,肆意向公海或他国海域大量倾倒污染物;为了本国眼前利益而置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和人民利益于不顾,向发展中国家大量倾销具有污染性的废料,将高耗能与高污染的夕阳工业出口给发展中国家,加剧了落后国家的生态问题。这表明,西方国家只有可能解决本国或局部的生态问题,而不可能解决整个全球生态问题。因此,只有改造我们自身的社会环境,改变社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扬弃资本主义制度,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才不再作为异己的力量与人类相对立。“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0]这样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才能遏制资本主义追求超额利润所必然导致的“过渡生产”和“过渡消费”,从而展示了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的前景。

由于社会主义只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社会主义自身还存在着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因此,在这个阶段不可能立即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由于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大都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这些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最迫切任务,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吃、穿、住、行问题,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得不承受旧的生产技术模式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同样具有生态问题。但由于社会主义始终将人类走向自然和谐之中的全面发展作为自己坚定不移的目标,在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的指导下,社会主义一定能够真正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一致。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性和类之间斗争的真正解决。”[11]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共产主义”相统一的生态思想,为从根本上解决工业文明所带来的生态问题,指明了方向。

三、确立生态文明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所达到的一种更高境界的文明程度。这种更高境界的文明的形成有一个过程,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很快实现马克思所设想的人和自然关系的彻底转变,也就是说,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中国,在从工业文明向更高境界的生态文明的过渡中,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在发展过程中,同样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脆弱、不可再生资源短缺等问题的困扰。

近20年来,我国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持续高增长,但是,由于资源开发的迅速扩大和能源消耗的迅猛增长,再加上资源利用效率过低和再生效率不高,以致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达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同时森林减少、水土流失、沙漠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我国生态环境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表现为人的无限需求与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已经并正在深刻地侵蚀着社会和谐的基础,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巨大的障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没有生态和谐,没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提出,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生态文明的追求,无论是“生态文明”还是“和谐社会”,其根本前提和着力点,都在于化解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树立生态文明观,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保持生态平衡。

(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依赖的物质基础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须依附的自然环境,不管人类科学技术发展到多么先进的水平,也离不开他所处的自然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在地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胡锦涛同志关于和谐社会的论述,内涵丰富,其中“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政治方面的要求,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价值取向方面的要求,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道德方面的要求,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是和谐社会精神状态方面的要求,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团结”是和谐社会秩序方面的要求,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生态环境方面的要求,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其中,“人与自然和谐”内在地包含于和谐社会之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自然,就没有人类,如果没有人类适宜的生态环境,和谐社会就缺乏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就不能生存和发展。纵观历史,因生态环境恶化导致一些璀璨文明古国消失的事件屡见不鲜。古巴比伦王国的衰亡,楼兰古国的消亡,皆是生态环境恶化的结果,生态环境破坏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其影响不仅仅局限于人与自然之间,而是从根本上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进而深刻地破坏了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良好的生态环境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资源保障

经济发展必须有资源作保障,生态资源失去平衡,社会发展和资源供应矛盾突出,和谐社会的建设就会因为缺乏资源支持,而成为无米之炊。资源短缺是指相对于人类需求的日益增长,包括生产资料(主要是能源)和生活资料(主要是粮食)在内的资源出现短缺问题。一方面人口在急剧增长,对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如果单纯追求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对自然资源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方法,必然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我国已面临十分严重的环境污染,不仅空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危险废物污染等仍然存在,还出现了酸雨污染、气候变异等问题,从而直接破坏着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资源短缺,特别是水、石油资源短缺,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另一集中表现,它对社会和谐的影响尤为突出,已经威胁到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可见,只有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持续的资源保障。

(三)良好的生态环境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健康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生态可持续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它所追求的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它特别关注的是各种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强调对有利于资源、环境的经济活动给予鼓励,反之则予以摒弃。因为,持续发展需要自然生态系统可持续地提供发展的资源和环境,否则,可持续发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我国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必须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减少能耗大的各类产业,扶持发展高效利用、循环利用资源的新型产业,推进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技术创新,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压力,解决环境和资源的矛盾问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还必须依靠科学发展观的宏观指导,选择好发展的道路和发展模式,做到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样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的行为,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突出表现。这种不和谐行为实际上是通过损害他们的环境利益、经济利益和生存利益来获取少数人的不法利益,这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破坏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大量事实表明,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如果资源供应高度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难以实现的。和谐社会不会出现在风沙肆虐,污水横流,暴力纷争的世界里,只会诞生于青山绿水之间,人与自然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年2月20日,第1版。

[2]张岂之:《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历史思考》,《史学集刊》,2001(3):5~101。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74~375页。

[4]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159页。

[5]《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29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

[7][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

[8][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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