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山岳型景区的旅游文化鉴赏要义
一、山岳型世界遗产地概况
我国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成为缔约国。到2008年6月,已有37项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25项、文化景观1项、自然遗产7项,文化与自然双遗产4项;山岳型世界文化遗产地共有7项(见下表),占中国世界遗产总数的18.9%[1]。
表8-1 中国山岳型世界文化遗产地名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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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岳风景区是以山地为旅游资源载体和构景要素的具有美感的地域综合体。到2000年底,我国共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1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510个,市县级风景名胜区48个,2002年又新增了3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它们多为山岳型风景名胜区。山岳风景区体现了山人合一的人地关系,名山与宗教文化密不可分。
二、山岳型世界遗产地特征
风景名胜区保存有重要的生物物种,富含生态价值、文化历史价值、科研科普价值、美学艺术价值以及健身价值等[2],与海滨、湖泊、河川、溶洞等以自然景观为基质的其他类型风景区显著不同,有其自身特色:
1.景观特征:山岳风景区以山体为主要构景元素,以此为载体的植被、水景、气象景、寺庙宫观、楼台亭阁等组成丰富多样的景观系统,常以“奇、险、雄、幽、秀”而闻名。
2.群落特征:山岳风景区群落既有水平地带性特征,又有垂直地带性特征。山地的高度及其所处的纬度决定群落类型的丰富程度。其物种多样性比以自然景观为基质的其他类型风景区丰富,群落结构稳定,群落演递以顺行演化为主,人为干扰会导致一定范围的逆行演化(如人为火灾等原因使森林植被被灌丛所替代)。
3.干扰特征:游览活动、旅游建设、生态恢复等会对风景区产生干扰。游览干扰多为无意识行为,以负面影响为主。工程干扰(旅游建设)目的是提供更加美好的旅游环境,但由于增加了“廊道”和“嵌体”,导致“基质”破碎化,会有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生态重建是一种正向干扰,较自然恢复速度快。与以自然景观为基质的其他类型风景区相比,受立地、旅游供给、环境自净能力和人们认识的局限性等因素的影响,其游览干扰的负面影响更为突出,工程干扰的消极影响更易凸现出来,生态重建工程量大。
4.恢复生态特征:山岳风景区生态系统脆弱,生态恢复较困难。山体起伏大,蓄水能力低,水蚀、风蚀甚至冻融作用强烈,或岩石裸露,或土层浅薄,植被生长缓慢。由于游人多,消费量大,产生的废物多,作为旅游生态系统中分解者的生物、水体和大气等相对净化能力弱,就地处理废物受到场地等因素制约,易地处理废物受到运输等因素影响,一旦废物破坏了生态系统,生态恢复比较困难。其生态恢复以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为主(如植树造林、绿化、治理水土流失),以自然恢复为辅(如少数景点定期或轮流关闭,让其休养生息;封山育林等)。
三、山岳型世界遗产地保护
山岳型世界遗产地在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方面存在时间、空间、关系纬度三组矛盾,提高山岳型世界遗产地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完整性,要在一定的程度上避免三元矛盾关系的扩大化。时间、空间和关系这三个维度之间的发展有机联系,有交叉和重叠,只是针对矛盾问题的侧重点不同。强调“保护优先”、“生态化”和“可持续”,因而构成了基于三维角度的山岳型世界遗产地保护性旅游开发三元模式[3]。建立和谐环境指标体系是解决山岳型世界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中所造成的自然、文化危机之关键,要明确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度指标,建立保证人与文化遗产资源和谐度的规范机制,确立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度指标等。构筑以生态伦理观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创建资源循环利用发展模式,建立对资源环境不和谐因素的监控机制具体实施路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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