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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时间:2023-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分类依据地块间的异同分别制定保护原则和保护策略。①区划规定 在风景名胜区内各级文物和有价值的历代史迹遗址的周围,应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史迹保护区。核心景区的保护和合理规划是风景区保护的核心和重点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_风景名胜区规划

7 风景名胜区专项规划的编制

■本章提示

掌握保护培育规划、风景游赏规划、典型景观规划、游览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基础工程规划、居民点社会调控规划、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分期发展规划相关内容。

7.1 保护培育规划

保护培育国土、树立国家和地区形象是风景名胜区的基本任务和作用之一,因而,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特别是在总体规划阶段,就需要把保护培育的内容作为一项重要的专项规划来做。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培育规划是对需要保育的对象与因素实施系统控制和安排,使被保护的对象与因素能长期存在下来,或能在被利用中得到保护,或在保护条件下能被合理利用,或在保护培育中能使其价值得到增强。

7.1.1 保护培育规划的基本内容

构成风景名胜区的基本条件是风景资源,它是历史人文信息和生态信息的载体,它很好地反映了风景名胜区的形成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不仅是对地球有限资源的保护,同时其所包含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也是无法替代和再生的,如果被破坏,原来的状貌就再也无法恢复,依附在风景名胜区上的信息和价值也就荡然无存。因此,风景名胜区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保护风景资源。

我国现行的风景名胜区保护培育规划应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内容。

首先,是查清保育资源,明确保育的具体对象和因素。其中,各类景源是首要对象,其他一些重要而又需要保育的资源也可被列入,还有若干相关的环境因素、旅游开发、建设条件也有可能成为被保护因素。

其次,在此基础上,要依据保护对象的特点和级别,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育原则。例如,生物的再生性就需要保护其对象本体及其生存条件,水体的流动性和循环性就需要保护其汇水区和流域因素,溶洞的水溶性特征就需要保护其水湿演替条件和规律。

再次,依据保育原则制定保育措施,并建立保育体系。风景名胜区保护培育规划应依据风景名胜资源的特点和保护利用的要求,确定分类和分级保护区,分别规定相应的保护培育规定和措施要求,合理划定核心景区、景区,将分类与分级保护规划中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如重要的景观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史迹保护区)划定为核心景区,确定其规划范围界限,并对其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同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当地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规定。

7.1.2 分类保护与分级保护

1)分类保护

在保护培育规划中,分类保护是目前风景名胜区保护培育规划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保护形式,我国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中没有对其划分的具体方法做出明确的要求,在不同国家的规划体系当中,其划分方式也有很大的差别。它是依据保护对象的种类及其属性特征,并按土地利用方式来划分出相应的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分类依据地块间的异同分别制定保护原则和保护策略。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分类应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生态保护区

①区划规定 对风景名胜区内有科学研究价值或其他保存价值的生物种群及其环境,应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生态保护区。

②保护规定 在生态保护区内,可以配置必要的研究和安全防护设施,应禁止游人进入,不得建设任何建筑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

(2)自然景观保护区

①区划规定 对需要严格控制开发行为的特殊自然景源和景观,应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自然景观保护区。

②保护规定 在自然景观保护区内,可以配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措施,宜控制游人进入,不得安排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

(3)史迹保护区

①区划规定 在风景名胜区内各级文物和有价值的历代史迹遗址的周围,应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史迹保护区。

②保护规定 在史迹保护区内,可以安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措施,宜控制游人进入,不得安排旅宿床位,严禁增设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严禁任何不利于保护的因素进入。

(4)风景恢复区 是很有当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规划分区,它具有较多的修复、培育功能和特点,体现了资源的数量有限性和潜力无限性的双重特征,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有效方法。

①区划规定 对风景名胜区内需要重点恢复、培育、抚育、涵养、保持的对象与地区,例如森林与植被、水源与水土、浅海及水域生物、珍稀濒危生物、岩溶发育条件等,宜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风景恢复区。

②保护规定 在风景恢复区内,可以采用必要技术措施与设施,应分别限制游人和居民活动,不得安排与其无关的项目与设施,严禁对其不利的活动。

(5)风景游览区

①区划规定 对风景名胜区的景物、景点、景群、景区等各级风景结构单元和风景游赏对象集中地,可以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风景游览区。

②保护规定 在风景游览区内,可以进行适度的资源利用行为,适宜安排各种游览欣赏项目,应分别限制机动交通及旅游设施的配置,应分级限制居民活动进入。

(6)发展控制区

①区划规定 在风景名胜区范围上,对上述5类保育区以外的用地与水面及其他各项用地,均应划为发展控制区。

②保护规定 在发展控制区内,可以准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可以安排同风景区性质与容量一致的各项旅游设施及基地,可以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应分别控制各项设施的规模与内容。

2)分级保护

在保护培育规划中,分级保护也是常用的规划和管理方法。这是以保护对象的价值和级别特征为主要依据,结合土地利用方式而划分出相应级别的保护区。在同一级别保护区内,其保护原则和措施应基本一致。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相关要求,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分级保护一般应包括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4级内容。这4级保护区应符合以下规定:

(1)特级保护区

①区划规定 特级保护区也称科学保护区,相当于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也类似于分类保护中的生态保护区。风景区内的自然保护核心区以及其他游人不应进入的区域应划为特级保护区。

②保护规定 特级保护区应以自然地形地物为分界线,其外围应有较好的缓冲条件,在区内不得建设任何建筑设施。

(2)一级保护区

①区划规定 在一级景点和景物周围应划出一定范围与空间作为一级保护区,宜以一级景点的视域范围作为主要划分依据。

②保护规定 一级保护区内可以安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控制游人数量。

(3)二级保护区

①区划规定 在景区范围内以及景区范围之外的非一级景点和景物周围应划为二级保护区。

②保护规定 二级保护区内可以安排少量旅宿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控制游人数量。

(4)三级保护区

①区划规定 在风景区范围内,对以上各级保护区之外的地区应划为三级保护区。

②保护规定 在三级保护区内应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调控人口规模。

7.1.3 分区保护与专项保护

1)核心景区保护

(1)核心景区的概念 核心景区是指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最集中,最具观赏价值、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规划中确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核心景区的保护和合理规划是风景区保护的核心和重点,是实现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利用的基础。

(2)核心景区保护规划的内容

①科学划定核心景区范围 要依据风景名胜资源性质、特点和管理条件,科学界定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范围,作为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景区保护与管理的依据。一般总体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内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等相关区域,应当划为核心景区。

②确定保护重点和保护措施 在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手续不全的,不得组织实施。对核心景区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与核心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提出搬迁、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处理方案。

③编制核心景区专项保护规划 核心景区专项保护规划是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保护专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景区专项保护规划要对核心景区保护管理和质量现状作出评定,对核心景区的划定、保护和管理的要求与措施予以明确规定。对核心景区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与核心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提出搬迁、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处理方案。

④落实核心景区的保护责任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核心景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制。

⑤加强对核心景区保护工作的监督 住建部将结合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系统的建立,严格实施对核心景区保护的动态监测。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专职人员,对核心景区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破坏景观与生态环境的行为。

2)外围保护地带

外围保护地带是存在于风景名胜区之外的区域,主要是为了保护风景名胜区整体环境、维护风景环境的完整性、协调风景名胜区与周边区域的景观环境。外围保护地带内破坏风景名胜区视觉景观、污染风景名胜区环境的设施不得建设。对已破坏的风景环境应采取相关措施来加以改善景观风貌。在外围保护地带内按规划建设的各项设施,其布局、高度、体量、风格和色彩等,都应与风景名胜区整体环境相融合。

3)专项保护

(1)生物多样性保护 进行生物多样性专项保护,就是保护动植物栖息与繁衍的环境免受破坏。

①动物资源保护 对风景区内的动物资源保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a.做好动物资源普查,对风景区野生动物的科、属、种登记造册,研究动物种群、食物链的构成等。

b.了解动物的活动规律和活动区域,旅游开发利用时避免对动物形成干扰,制定保护措施,保护野生动物种源繁殖、生长、栖息的环境。

c.严禁捕杀、贩卖野生动物,保护动物的生活环境。

d.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对珍稀濒危物种制定严格的特殊的保护措施。

e.加强科研投入和科普教育。

②植物资源保护 风景区植被是构成风景名胜区及生态系统的基础。对风景区内的植物资源保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a.做好植物资源普查,对风景区植物的科、属、种登记造册,研究植物群落构成等。

b.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对珍稀濒危物种制定严格的特殊的保护措施。

c.禁止乱砍滥伐,严格保护植被。并根据地带性植物和植物群落要求,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森林培育、林相改造和生物繁育。

d.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营造各种形式的混交林,对单一林相的纯林进行改造,提高森林的生命活力。

e.严格论证外来物种的引入,尤其要防止引进侵入物种,防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f.做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植树绿化工作,保护植物种源繁殖、生长、栖息的环境。

g.加强科研投入和科普教育。

(2)地质地貌景观保护 地质地貌景观资源在自然景观资源中占有重要地位。内外地质相互作用的结果造就了风景名胜区内千姿百态的地质地貌景观,需要千百万年的地质作用过程才得以形成一个优美的自然景观,而且绝大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所有的风景名胜区都是大自然和人类文化活动的宝贵遗产。因此在利用这些宝贵资源的同时,做好保护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具体的保护措施有:

①保护风景名胜区内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结构,包括各类地质珍迹、地质剖面和地质景观。

②保护代表地球演化历史主要阶段的突出模式的岩群,并促进其相关研究的开展。

③维护地质结构周边环境的完整,保持风景区内的地质结构与风景区周边的地质结构。

④保护各类风景资源(景点)地貌的完整性,风景点的建设必须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防止发生破坏性的建设,对一些地质地貌景观价值极高的景点,除少量必要的人工防护设施外,尽量保持其自然原貌。

(3)水域景观保护 风景名胜区水域为整个景区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增加了动态美,也是重要的风景资源。因此保护水域对风景名胜区极为重要。具体的保护措施有:

①结合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移民搬迁等工程,提高风景名胜区林木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加强对溪流中乱石、淤沙的清理,提高水域的蓄水能力,突出风景名胜区水景特色。

②规划予以保留的服务设施及居民点建设应该离开溪流一定距离,给水应集中供给,严禁擅自截流、引水,生活污水应集中处理,严禁向山体、水体直接排放。

③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点必须进行污水处理,集中解决生产、生活污水。结合居民点调控规划,居民点内溪流两侧应建设防护绿带,严禁向溪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

④风景名胜区内的农田、果园、茶园及其他林地,加强对化肥、农药使用的管理,防止污染水域。

⑤水源地周围严禁一切人为建设活动,钉立界桩,设标志牌,保护其良好的生态环境。

⑥风景名胜区内修建水库、水坝等工程设施必须经过专家论证,避免对下游水系的影响。

(4)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是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它们是一笔文化遗产,是物种种群内部个体多样性的一个重要表现,不仅是非常重要的风景资源,也为科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素材,因此,要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的重视。具体的保护措施有:

①对景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登记、拍照,用图片、文字标明地点、海拔、学名、树龄、树高等,并建立完整的资料档案。

②在古树名木周围因地制宜划出保护区域,结合自然立地条件进行人为艺术加工的保护围栏或圈地。

③对古树名木实行专人看护,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聘请专家、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检查诊断,做到防范及时。

④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试行条例》,景区内各个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广泛宣传贯彻并发行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册。

(5)文物建筑保护

①根据文物建筑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个不同的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进行保护。同时对没有定级的文物建筑,设定相应的暂保等级,并建议按此申报和进行保护。

②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可制订《×××风景名胜区文物建筑保护细则》。

③根据文物建筑的级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外围控制地带,建立标志。

④文物建筑不得随意拆除、移动、复建、加建,对文物建筑的任何改动都要报风景名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文物保护的法定程序报请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动和复建文物建筑。

⑤文物建筑的修复、修缮和日常维护必须保证文物的真实性,对于修复、修缮必须要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并在文物专家指导下进行。

⑥对于侵占文物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予以退还。

⑦禁止与文物保护无关的一切利用行为,如作为宾馆、餐厅等,已被占用的要无条件移交文物保护部门。

⑧落实消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文物建筑必须配备消防设备,严格控制电器设备的使用,严禁乱拉电线,防止由于线路老化、损伤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在非指定的宗教活动场所禁止鸣放鞭炮。文物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破坏文物景观,所有管线必须入地。

⑨对于寺庙等场所应严格加强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寺庙格局,不得私自搭建、拆除房屋和砍伐树木,不得以宗教活动名义破坏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⑩文物部门应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宗教部门对各寺庙保护、修缮和建设编制环境保护整治规划,各寺庙应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6)石刻碑刻专项保护

①建立石碑、石刻档案,明确位置、年代、内容、损坏程度等,根据石刻碑刻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为不同的等级,从而制定相应的保护等级及修复、保护措施。

②可制订《×××风景名胜区石刻碑刻管理细则》。

③石刻碑刻不得随意移动、敲砸、涂抹和践踏,不得随意捶拓。

④严禁在前人的石刻上刻字,或将前人的石刻磨平重刻。

⑤文化遗产集中区、自然遗产集中区内不宜增加新的石刻碑刻。

⑥新增石刻碑刻的题材内容要与风景区的历史文脉相协调,并应经过严格充分的专家论证。

⑦对受水流侵蚀严重的石碑、石刻,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通过科技手段,延缓风化速度。

⑧对位于游客集中处的碑刻、石刻,应设防护栏和标示牌,禁止游客践踏、触摸。

⑨对历史、艺术价值较高的石刻可采取封闭式保护或室内保护。

⑩保护石刻碑刻的岩体载体及周边环境。

案例7.1 江苏省宿迁市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保护培育规划(图7.1)

1 保育原则

保护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区内原生植被及植被丰富地区;保护景观资源;保护史迹遗址,延续地域文脉;保护自然景观,保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水域景观和饮用水源,优化人居环境,改善生活质量。

2 保育规划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生态和景观资源提出保护和控制发展的要求。规划根据风景资源游览价值、用地开发控制强度,分为7大类型: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区、发展控制区、规划协调区(区外)。

1)生态保护区

(1)保育范围 风景名胜区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和其他保存价值的生物族群(主要指山林植被和湖泊湿地生物族群),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生态保护区。

(2)保育措施 配置必要的研究和安全防护措施,禁止游人进入,不得建设任何建筑设施,禁止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

2)自然景观保护区

(1)保育范围 主要包括湖泊、湿地、现状基础较好的成片林地等重要斑块、生态战略空间、生物迁徙廊道,以及对维护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及整体景观风貌起决定性作用的地形坡地。

(2)保育措施 注重生态保育及植被培育,严格控制人为活动,严格禁止污水排放,可以开辟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服务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对电线及其他必要的工程设施进行遮蔽,管线入地,不得安排旅宿床位和餐饮设施。

骆马湖及周边湿地是区域最重要的生态斑块,环湖大道以西,除局部地区进行旅游开发外,应以生态保护为主,严格控制建设,保护湖滩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3)史迹保护区

(1)保育范围 有价值的历史遗迹以及建设年代较久远的宗教建筑周边一定范围。

(2)保育措施 通过一定的修复和恢复措施,设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施,严禁增设与史迹内涵和建筑原始功能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严禁任何不利于保护的因素进入。

4)风景游览区

(1)保育范围 指具有较高的人文价值或自然观赏价值的地区及周围一定范围的地区。

(2)保育措施 所有开发建设活动尊重原有的景观特征,适宜安排一定的游览观赏项目,有序引导游览设施配置。不得进行与风景游览无关的项目和设施建设,现状风景游览区内的居民逐步搬迁。可以安排少量生态旅宿设施,有序引导机动交通的进入,推广环保交通方式。

5)风景恢复区

(1)保育范围 指因恢复重要自然景观风貌或协调周边景观环境而对原有居民点或其他建筑拆除后形成的景观区域。

(2)保育措施 尊重场地原有的景观特征,拆旧建绿,重视植被保护和培育。严禁开山采石,通过工程手段或新科技的应用进行生态复绿,或者结合一些科教活动的开展,建设科普基地,进行场景教育。

6)发展控制区

(1)保育范围 旅游服务设施等建设量相对集中成片的区域。结合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对风景名胜区外围地带,特别是诸如三台山片区与古黄河风光带之间的联系地带等关键性地带,进行发展控制,形成风景名胜区外围的保护地带,沟通风景区与其他旅游资源之间的联系。

(2)保育措施 重视植被保护和培育,有序引导项目和设施建设,配置一定规模的旅宿设施,道路交通生态环境较好,限制居民活动。有序控制项目和设施建设,与风景名胜区环境相协调。

7)规划协调区

(1)保育范围 风景名胜区外围重要的生态保育空间、风景区周边200m范围、景区主要视点和沿主要游览线路的视线可及区域。重点为骆马湖周边湿地和三台山片区南、北、东三个重要的生态绿化控制区域。

(2)保育措施 准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可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旅游设施,但是应对建设风格与规模进行严格控制,重点保证用地的自然组分,维持三台山及周边地域的多年生乔、灌木生态群落状态和水面、湿地的原生态状态,保证区域生态系统具备较强的抗性、稳定性和恢复能力。

·骆马湖水域及周边湿地

骆马湖及周边湿地是区域最重要的生态斑块,除本规划所确定的局部地区进行旅游开发外,应以生态保护为主,严格控制建设,保护湖滩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所有水上活动的开展必须在保证水质安全和不影响生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三台山周边生态绿化控制区域

三台山片区南、北、东三个重要的控制区域,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开发规模和保证较高的自然组分,并尽量减少对景观资源的影响。严格控制污染,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保障清洁的环境。建议控制区域北至北杨路、南至古黄河—运河风光带、东至宿新公路。

3 核心景区的划定与保护

核心景区作为风景名胜资源最集中的区域,是衡量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品质和价值高低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是特别需要加强保护的区域。

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包括生态保护区、史迹保护区和自然景观保护区。

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的保护要求包括:

(1)生态保护区、史迹保护区和自然景观保护区内的各种活动都应满足各自区内保育措施的相关要求;

(2)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3)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手续不全的,不得组织实施。

7.2 风景游赏规划

风景游览对象是风景区存在的基础,是风景名胜区开发利用、开展旅游活动的主要载体。它的属性、数量、质量、时间和空间等因素决定着游赏系统规划,是各级各类风景名胜区专项规划中的主体内容。通过认识并发挥风景资源的综合潜力,规划应充分展现风景游览的欣赏主体,突出景观的多样化和自然美。风景游赏规划涉及的内容很多,通常包括景观特征分析与景象展示构思、游赏项目组织、风景结构单元组织、游线组织与游程安排、游人容量调控和游赏结构分析等内容。

7.2.1 景区规划

景区规划是实施风景名胜区战略的重要技术步骤,一般要通过景观特征分析与景象展示构思、景区划分、景区主题确定、景区结构布局等来完成。

1)景观特征分析与景象展示构思

景观是风景名胜区内可以引起视觉感受的某种现象,或一定区域内具有特征的景象。在风景游赏规划中,景观是其主要的规划素材。风景名胜区规划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其景观进行调控和优化组合。

景观特征分析与景象展示构思是景区规划的重要基础与前提,主要是运用审美能力对景观实施具体的鉴赏和理性分析,探讨与之相适应的展示措施和具体处理手法。包括对景物素材的属性分析,对景物组合的审美或艺术形式分析,对景观特征的意趣分析,对景象构思的多方案分析,对展示方法和观赏点或欣赏点的分析(图7.2)。

图7.2 景观特征分析示意

资料来源:魏民,陈战是.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景观特征分析与景象展示构思应遵循景观多样化和突出自然美的原则,大致包括如下内容:

(1)景物的种类、数量、审美属性与其组合特点的分析与区划;

(2)景观的种类、结构、特征与其画境的分析与处理;

(3)景感类型、欣赏方式与意趣表现的调控;

(4)景象空间展现构思与意境的表达;

(5)赏景点的选择、视点、视角、视域和景深层次的优化组合。

景观特征分析的结果主要以景观分析图或综合的景观地域分布图来表示,以此提示某个风景名胜区具有的景感规律和赏景关系,并蕴含着规划构思的若干相关内容。由风景名胜区规模和尺度的原因,景观特征分析的表现也会不同。一般来说,景观分析图适用于中小尺度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而综合景观地域分布图则多适用于大型风景名胜区。

2)景区的划分

景区的形成是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赏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它包含有较多的景物和景点或若干景群,具有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规划必须明确规划对象的区划关系,以便针对规划对象的属性和特征分区,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与安排,提出恰当的建设和管理措施。

(1)景区划分依据和原则

①统一性 同一景区内的景观属性、特征、地理分布及其存在环境应保持基本一致。对于类型、属性、特征相近的相邻景观应进行合并,并统一划分区域。

②完整性 对于景区内所包含的景观资源应具有完整性,景点应相对集中。除此之外,景区划分还应维护原有的自然单元、人文单元相对完整,现状地域单元相对独立。

③特色性 各个景区应有鲜明的主题,特色明显,且与整个风景名胜区的主题相呼应、相联系。同时,景区还应围绕风景名胜区的主题强化整体特色。

④可操作性 景区的划分应合理解决各分区之间的分隔、过渡与联系的关系。景区之间应合理安排游览路线,便于游览、保护与管理。

(2)分区模式 景区规划分区的大小、粗细、特点应随着规划的深度变化而变化。规划越深则分区越精细,分区越小,各分区的特点、功能也越显简洁或单一,各分区之间的分隔、过渡、联系等关系的处理也越精细和丰富。

景区的划分基本为单一分区模式与综合分区模式:

①单一分区模式 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或功能单一、用地简单的风景名胜区(图7.3)。此类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特色突出,具有垄断性,在景区规划中,一般均以游憩活动区(风景游览区)为主划分景区,而其他的服务设施诸如接待区、商业区等只是作为功能区存在,并在景区规划的范围内。大多数传统的风景名胜区多为单一分析模式,如泰山、黄果树等。

图7.3 景区单一分区模式

资料来源:魏民,陈战是.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如泰山风景名胜区分为9个景区,包括登天景区(主景区)、天烛峰景区、桃花峪景区、樱桃园景区、玉泉寺景区、齐鲁长城景区、灵岩寺景区、古地层景区、待开发景区。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以黄果树大瀑布景区为中心,分布有石头寨景区、天星桥景区、滴水滩瀑布景区、霸陵河峡谷三国古驿道景区、陡坡塘景区、郎宫景区以及石鸡晓唱景点、上垌景点、关脚瀑布七大景区三点。

②综合分区模式 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大或功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用地复杂的风景名胜区,它是一种将风景名胜区用地结构整合的分区模式(图7.4)。该分区模式将以往的功能区、景区、保护区等整合并用,并将各类风景素材归纳分类,景区被分别组织在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用地结构单元之中,使其在一定的结构单元中发挥应有作用,使各景物间和结构单元之间有良好的相互资借与相互联络条件,使景区在整个风景名胜区的结构规模下得到清晰明确的定位。

图7.4 景区综合分区模式

资料来源:魏民,陈战是.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图中确立的六种基本区划,可以涵盖风景区范围的各种土地利用方式,并易于同海外国家公园衔接,便于与原有的规划分区相对接,便于识别与管理。较常见的综合分区模式是与功能区整合划分,形成“风景区—功能区—景区—景点”的结构层次。

案例7.2 太阳岛风景区(1998年版规划)

以江漫沙滩岛、江湾湖沼为地貌特征,以湿地草甸植被、疏林草地为植物景观特征,以北国冰雪风光、冰雪艺术为季相特点,以野游探险、冰雪游赏、消夏避暑、休闲度假、娱乐运动为功能特征,具有海内外影响的城市型风景名胜区,总面积38km2

依据景源属性、特征及其存在环境,并保持原有的自然单元、人文单元的完整性,还考虑到未来发展的需要,将风景区划分为5个功能区、16个景区(如表7.1)。

表7.1 太阳岛风景区景区划分

资料来源:魏民,陈战是.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景区的主题

景区主题是景区划分的定性工作。它是景区建设的思想与灵魂,主要包括景区承载的基本特征、规划期望确立的形象定位等。

景区的主题应突出特征,而特征通常是由诸多因素决定的,例如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等,自然因素决定景区的基本地域、资源特征,社会因素决定景区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经济因素涉及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状况、经济结构等,它影响着景区的物质与空间特征,并可以转化成构景要素。

景区的形象定位包括景观定位、功能定位、游客定位、发展定位等,它是景区有目的性地展开建设内容的依据,并指导景区的规划设计。

各景区主题做到特色突出、功能互补、整体化、系列化、网络化,以适应不同使用人群的需求。

4)景区的结构布局

景区的结构布局应具体分析各景区的潜力与制约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点与区、区与中观以及整体的相关性,经过比较与调整,在风景名胜区各景区之间形成性质分类、功能分区、成组布局、整体最优的多维网络结构,原则如下:

①层次性 处理好局部、整体和外围的关系;

②协调性 解决规划对象的类型、特征、功能、空间关系的有机结合问题;

③发展性 促进风景名胜区协调有序发展,协调各组成部分,为实现整体最优创造理想条件;

④特色性 构思新颖,体现地域特征和资源特色。

(1)风景单元组织结构 游赏系统的基本单位是景物。景物是指具有独特欣赏价值的风景素材的个体,是风景名胜区构景的基本单元。由同类或异类景物组合而成的群体环境和意境单元是景点。由几个景点构成的相对封闭的空间称景群。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赏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包含有较多的景物和景点或若干景群,形成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就形成了景区。景区的组织就是把不同风景单元组织在科学的结构规律或模型中,使整个游览系统主次分明,景观丰富。

风景单元组织具有明显的层次特性。一般层次由高到低,包括景区、景群、景点(景线、园苑、院落)、景物等不同类型的单元结构。风景单元组织应遵照以下组织原则:

①依据景源内容与规模、景观特征分区、构景与游赏需求等因素进行组织;

②使游赏对象在一定的结构单元和结构整体中发挥良好作用;

③应为各景物间和结构单元间相因借创造有利条件。

具体而言,景点组织具体应包括景点的构成内容、特征、范围、容量;景点的主、次、配景和游赏系列组织;景点的设施配备;景点规划一览表四部分。景区组织具体应包括景区的构成内容、特征、范围、容量;景区的结构布局、主景、景观多样化组织;景区的游赏活动和游线组织;景区的设施和交通组织要点四个部分。

(2)空间布局 景区的布局是在界限范围内,将规划构思通过不同的规划手法和处理方式,全面、合理、系统地安排在适当位置,使各个景区的各组成要素均能发挥良好作用,使风景区成为有机整体。同时景区的布局应依据规划对象的地域分布、资源特征、空间关系和内在联系进行综合部署,形成合理、完善又体现自身特点的布局结构。

景区的布局结构的模式,有散点式、串联式、渐进式、组团式、核式5种基本布局。在实际布局结构中,由于风景名胜区独特复杂的环境现状,大多数风景区多综合以上各种典型的布局形式,灵活组织,呈现综合型布局形成。

①散点式 一般适于风景资源特征分布较为均衡,景区规模近似,且较为独立的风景名胜区,因此景区的布局易形成平行并列的结构,各个景区的连接方式也易成网络型。

庐山景区“牯岭景区、山南景区、沙河景区、九江市景区、独立风景区(3个)”呈四区三点散点式布局。

②串联式 串联式是较常见的景区布局方式,分环形和线形2种。串联式的布局以旅游路线依次串接景区,景区之间没有明显的主次关系,功能、特色均衡,各景区连接简单,无选择障碍,对于游客来说是最便捷的道路、最节省的时间的游览方式,其中以环形多出入口布局系统为佳,不走回头路,利于游客疏散与容量控制。

③渐进式 它与串联式布局接近,也可分环形和线形2种。但渐进式布局的景区具有明显的序列关系,呈现起承、转合、高潮的线性顺序,同时要考虑正向序列和逆向序列的关系。同时,此类布局方式的风景名胜区存在核心景区,且与其他景区关系密切,相互依存。

泰山主景区从岱庙景区—红门景区—中天门景区—南天门景区—岱顶景区,呈现渐进式的景区序列布局。

④组团式 组团式的布局方式的景区划分具有层次式,易形成圈层式组团结构。武夷山79km2,分武夷山景片、城村景片2个景片;武夷山景片又分5个景区:溪南景区、武夷宫景区、云窝天游桃源洞景区、九曲溪景区、山北景区;城村景片分:城村景区……(2001年规划)。

⑤核式 以一个或多个主要精华景区作为中心,四周通过道路、山脉、河流等沟通连接其他景区,形成核心结构,易形成放射状布局。

崂山形成的以巨峰风景游览区为中心,沿放射状山脉分布其他7个风景游览区,通过放射状的山涧、山岭、登山游览路沟通(1986年规划)。

泰山、黄山等也具有中心高潮景区,其他景区环绕的核式结构。

井冈山风景区采取“以茨坪中心景区为核心,向黄洋界、龙潭景区、主峰景区、笔架山景区、桐木岭景区、湘洲景区、仙口景区有序推进”的核式空间布局战略(1999年规划)。

7.2.2 游赏项目规划

风景名胜区拥有良好的风景资源和环境,必然会引起多样的游览欣赏活动项目和相应的功能技术设施设备。项目的组织是因景产生、随景变化。景源越丰富,项目就越有可能多样。景源特点、用地条件、社会生活需求、地域文化观念和功能技术条件都是影响游赏项目组织的因素。游赏项目规划要根据这些因素,遵循保持景观特色并符合相关法规的原则,选择适宜的游赏活动项目。

1)游赏项目设计

游赏项目组织应包括项目筛选、游赏方式、时间和空间安排、场地和游人活动等内,并遵循以下原则:

(1)在与景观特色协调,与规划目标一致的基础上,组织新、奇、特、优的游赏项目;

(2)权衡风景资源与环境的承受力,保护风景资源永续利用;

(3)符合当地用地条件、经济状况及设施水平;

(4)尊重当地文化习俗、生活方式和道德规范。

表7.2就列举了六类48项游赏项目,可以为游赏项目组织提供参考。

表7.2 游赏项目类别表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S].GB 50298—1999

2)项目筛选

项目筛选是建立在对风景名胜区的用地条件、市场需求以及项目相关性的分析基础上,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最终选取风景名胜区适宜的特色项目。

(1)环境条件分析 在项目筛选时,考虑到用地适宜性、气象、水文、地质以及其他环境条件对游赏项目的限制问题,必须分析并充分利用原有的环境资源,研究其立地条件,同时也必须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相关规定。

(2)市场需求分析 市场需求分析是建立在调查统计基础上,来研究不同消费群体和需求特点,并通过对项目区位的市场辐射结构的确认,对细分市场进行深度研究,为项目设计寻求依据。

(3)项目相关性分析 同一风景区可以同时开展多项游憩活动,各项活动之间相互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连锁关系 一项游憩活动的发生会带动其他活动的发生,如海滨游泳与太阳浴、沙浴的连锁性;

②冲突关系 两项游憩活动在同一空间发生相互冲突,如钓鱼与划船、狩猎与攀岩;

③观赏关系 一项游憩活动成为被观赏的对象从而产生出另一项活动,如滑雪与风景观赏;

④相互无关 两项游憩活动可以在同一空间发生,互不影响,互不干涉,如钓鱼与散步。

因此,相互冲突的游憩活动不得规划于同一空间,同时对于具有连锁关系、观赏关系的游憩活动在规划中应充分利用其空间上的关联性,互相借景,合理布局。

7.2.3 游线组织规划

风景名胜区以其独特的景物、景点、景区等景观系统,吸引着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游客到访,游线的组织决定游人们的游览路线,游线组织规划则是最终实现风景名胜区景观特征的一个关键子系统,它与景观环境一起构成了风景名胜区游赏体系的基本内容。

1)游线的设计与组织

游览路线也称游线,是为游人安排的游览、欣赏风景的路线。游线的设计应为游客提供多种选择的机会,为游客需求的多样性、散客旅游的发展、容量调节创造条件。

游线组织应依据景观特征、游赏方式、游人结构、游人体力与游兴规律等因素,精心组织主要游线和多种专项游线,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游线的级别、类型、长度、容量和序列结构;

·不同游线的特点差异和多种游线间的关系;

·游线与游路及交通的关系。

(1)游线的选线 游线应满足形式融于自然,与自然相结合的原则,其选线应至少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①综合考虑旅游流的影响,满足游客在旅游线路上自主性的流动的交通组织需求,并根据旅游的主流方向来确定风景区的主要入口、道路的分布与走向。

②考虑风景名胜区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应因地制宜地处理好游线与山体、水体的关系,同时考虑地质、地段承载力和工程技术条件,对游线进行经济、合理、科学地安排。

③资源保护的影响,应以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最小为原则,合理安排游线的位置、密度与规模等,如草原、森林等区域的游线安排密度应小,而山地应避免破坏山体,尽量依据等高线设计安排游线等。对于生态敏感地区的游线选线应“近而不入”,也就是尽可能在其外围安排路线,只能接近而不能进入,避免对生态造成影响和破坏。

④考虑景观特色的影响,它是游线区别于其他道路的重要特征,景观特色应是游线选线的主要依据,选线应有利于将景区内有价值的景观资源组织、串接,有利于对现有景观的利用、展示,同时还要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彰显游线特色。

(2)游线的序列 在游线上,游人对景象的感受和体验主要表现在人的直观能力、感觉能力、想象能力等景感类型的变换过程中。因而,风景区游线组织,实质上是景象空间展示,时间速度进程、景感类型转换的艺术综合。因此为了使游客有一个更好的游览经历,游线组织要求形成一个良好的游赏过程,因而就有了顺序发展、时间积累、连贯性等问题,就有起景—高潮—结景的基本段落结构。如此将一系列不同景观特征、使用功能的空间按一定的观赏路线有秩序地贯通、组合起来,就是游线的序列。由于游览序列关系到游线全局,游线序列因此被认为是关系到游览结构和整体布局的重要问题。

规划中经常要调动各种手法来突出景象高潮和主题区段的感染力,诸如空间上的层层递进、穿插贯通、景象上的主次景设置、借景配景,时间速度上的景点疏密、展现节奏,景感上的明暗色彩、比拟联想,手法上的掩藏显露、呼应衬托等,通过对游线序列的巧妙组合,增强游客对景象的感受。

风景名胜区游线序列的组织有许多成功的例子,比如我国“五岳”之首的泰山,雄浑壮观,具有极其美丽壮观的自然风景,其登天游线,沿着红门—中天门—南天门—岱顶共6600余级步行蹬道台阶的游览序列,通过对游客登山游线的序列的合理安排,节奏的松紧急缓以及空间抑扬明暗等控制,使游客的心理体验在登山过程中逐渐增强,在到达岱顶时达到顶峰。即便是幽深隐秘的宗教型风景区,也能让游客感受不同的感受和体验,通过对道路的曲折、景致的藏露等把握,同样可以形成精彩的游览序列,比如青城山,古常道观的位置隐蔽,沿线利用若干小品建筑物结合地形之变化、景观之特色,创造了起承转合之韵律。峨眉山的轴线景观空间序列设计为:天下名山至报国寺(起景)—伏虎寺至中峰寺(过渡)—清音阁至仙峰寺(次高潮)—洗象池至接引殿(续景)—金顶(高潮)—千佛顶至万佛顶(尾声)。游人对景观的体验随着景观的不断变幻而变化。

(3)游线的主题 游线具有不同的景观组织和性格特征,游线的主题设计可以更好地突出和深化景观特色,增加游线的可识别性,并帮助游客准确把握景观资源的主要特征,增强游客的感受与体验。游线的景观种类繁多,一般游线主题根据旅游活动类型主要分为观览类、体验类、休闲类、运动类、教育类、商务类等类型,然后再结合具体的资源景观内容进行细化分类。如:海坛风景名胜区(1992年规划)分为海滨海岛、山岳湖泊、海蚀地貌、遗址遗迹、渔村风情、军事遗址、运动娱乐、特色行业8个游线主题;峨眉山风景名胜区(1999年规划)分为地质科考、度假休闲、登山探险、观花玩雪、商务会议、体育健身6个游线主题;武夷山风景名胜区(1983年规划)分为古越文化、朱子文化、武夷岩茶、民俗旅游、自然保护区、革命传统教育6个游线主题。

2)游览方式与游程

在游线组织中,不同景象特征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游览欣赏方式。而游赏方式可以是静赏、动观、登山、涉水、探洞,也可以是步行、乘车、坐船、骑马等。不同的游赏方式,将出现不同的时间速度进程,也需要不同的体力消耗,因而涉及游人结构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变化所带来的游览规律差异。

(1)游览方式

①分类 不同的游览方式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旅游体验,根据景源的特征,设置与之相匹配、适宜的游览方式,并配合游线的安排,进一步展示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特色。

按交通工具分,有徒步、自行车、汽车、轨道等;

按游览速度分,有静止、慢速、中速、快速等游览方式;

按游览途径分,有自助式、解说式、向导式等。

由于交通工具、解说工具等技术的发展,使得游线不再仅局限于地表,而是水陆空全方位、多角度地发展,使游线的设计与组织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如澳大利亚大堡礁国家公园(Great Barrier Reef)是世界七大自然奇迹之一,面积约35万km2,是世界上最大的珊瑚礁。在大堡礁区域内,共有400多种珊瑚、4000多种软体动物和1500多种鱼类,是儒艮和大绿龟等一些濒临绝迹动物的栖息之地。广阔的珊瑚礁群与丰富多样的海洋鱼类、透明见底的海水等赋予这一地域独特的吸引力,每年吸引上百万游客前来观光游览。大堡礁作为水下生物体,多样化的游览方式引导游客从多角度观赏。大堡礁作为水下生物体,游览方式有潜水、浮水、空中、透明船、陆上五种方式,形成五维风景。其中,空中游览是澳大利亚自然公园的一种重要游览方式,空中游览工具主要是直升机、热气球等,把三维风景向四维、五维拓展。

②换乘组织 合理安排线路的转换节点十分重要,它是不同性质游线的连接处,是不同旅游方式的切换点,也是不同游客群体的游线分岔点。换乘节点的分布应相对集中,避开核心区,在景区入口、景区集散地等处设立。节点处一般应安排停车场、交通换乘中心和适当的服务设施。

不同的线路可进行多种、多次的换乘组织,丰富游览活动,减少因线路过长引起的单调乏味感。如漓江游览线,总长83km(桂林至阳朔),经过水陆换乘、分站式游览,使游览质量大大提高,而游览的心理时间大大缩短(1979年规划)。

③无障碍设计 风景名胜区内应充分考虑、残疾人、儿童等人群的需求,考虑设施公平使用的权利,所有入口通道、主要游览区应尽可能地进行无障碍设计,对于有高差的地方均应合理地设计步行或轮椅行走的地道。为了满足人体舒适感需求,体现以人为本,应结合步行空间设计,在适当的地方设置带座椅的休息场所,同时与游线相配套的公共设施设计也应考虑残疾人和儿童专用的设备。

(2)游程 游程就是游线在时间上的体现与安排,受游赏内容、游览时间、游览距离限定。不同的游客对游览时间、线路、活动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要求。因此,游线的组织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应的旅游活动,合理安排旅游活动,如一日游、二日游、多日游等不同时间的游线,适合各个游客群体。

7.2.4 游人容量的计算

游人容量作为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与管理的重要依据与手段,是风景名胜区开展旅游活动、进行风景游赏规划的前提。游人容量是指在保持景观稳定性,保障游人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限度内,单位时间、一定规划单元内所能容纳的游人数量,是限制某时、某地游人过量集聚的警戒值,也是一个涉及生态、社会心理、功能技术等诸多方面的风景区管理手段。

1)确定游人容量的基本程序

确定一个风景名胜区的游人容量,一般需要经过以下主要的步骤与程序,主要包括指标的选择、容量的测算等关键步骤,最终才能得到游人容量,见图7.5。

图7.5 游人容量确定的基本程序

资料来源:魏民,陈战是.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游人容量的指标选择

对于游人容量的指标选择,由于不同类型的风景名胜区环境地域的差异性、风景资源类型的复杂性和游览方式的多样性,最终所选择的游人容量指标也有所不同。因此,规划人员在确定风景区的游人容量时,应从实际出发对不同类型风景名胜区的游人容量指标的具体内容做一定的取舍。目前我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共208处,国务院于1982年、1988年、1994年、2002年、2004年、2005年、2009年先后公布了7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其中山岳型风景区约占1/2,国内游人容量的实证研究也多数以山岳型风景区为研究对象(表7.3)。

表7.3 山岳型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指标体系示例

续表7.3

资料来源:刘玲.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当今对于游人容量合理指标的确定,采用的数据普遍来自于已开发风景名胜区的接待旅游活动量的经验归纳,尽管游人容量在精确量测方面还没有达成学术共识,但就目前的容量研究趋势来看,已倾向于建立一些容量统计方法来检查年度的风景名胜区相关指标变化,以此确定游人容量。

3)游人容量的计算方法

游人容量的计算主要包括游览空间容量、设施容量、生态容量、社会容量四种基本容量。

(1)游览空间容量

Ⅰ.瞬时容量计算公式

a.面积测算法

式中:A景区或游览设施面积有三种计算可能:

①整个风景名胜区面积计算,这样虽有简化的优点,适应于风景名胜体系规划或战略性规划,而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就显得过于概略。

②风景名胜区“可游面积”计算,这样虽适合于总体规划中使用,但“可游面积”难以准确地确定,与总体规划中的各种专项规划也难以相接,因此只能是一个估算,有一定的主观成分,并且与其他专项规划难以衔接,所以可用性不强。

③景点、景区面积计算,适用于规划的各个层次,并可以同各专项规划协调,适应性较强,同时,还可以衡量一个风景名胜区中景点疏密状况和风景区划界的合理程度。当然,对景点面积以外的范围,也可以用更加概略的指标匡算其容量,以补充某些风景名胜区中仅以景点面积计算的不足。

B单位规模指标的确定:

单位规模指标,是指在同一时间内,每个游人的风景游览活动所占用的最小面积,单位一般用m2/人表示。这个指标的确定主要是对经验的总结和归纳,有着较大的经验成分,所以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单位规模指标一般为:

主景景点:50~100m2/人

一般景点:100~400m2/人

浴场海域:10~20m2/人(海拔0~-2m以内水面)

浴场沙滩:5~10m2/人(海拔0~+2m以内沙滩)

b.线路测算法瞬时

式中:A道路长度有两种计算可能

①全景区线路长度,全线容量,满足客流分布均匀的条件,属于静态容量,便于对风景名胜区作宏观总体评价。

②全景区分段线路长度,路段容量,满足客流分布不均的条件,属于动态容量,便于对风景名胜区局部调控管理,控制合理规模。

B游人间距的确定一般取经验值。

式中:A游览道路面积计算有利于体现游路的宽度。

   B平均每位游客占用面积,一般为5~10m2/人。

c.卡口测算法

卡口测算法是实测卡口处单位时间内通过的合理游人量,是一种极限计算方法,是以某一必游景区内的一个极限因素确定的,单位以“人次/单位时间”表示。如:必须游览的景区、景点的最大容量,必经道路的限制容量及配套供应的极限数据等作为游人的最大容量,也可以说这是一个安全容量。比如,华山的千尺幢、泰山的天街、武夷山的九曲溪等。

Ⅱ.日容量量测公式

式中:风景名胜区日周转率有两种计算可能

以单个景区、景点的日周转率来计算,相对应的瞬时容量也以单个景区景点取值。适合大型风景名胜区景区之间联系松散、景区独立管理的情况,是一种静态量测。

以整个风景名胜区的日周转率来计算,相对应的瞬时容量也以整个风景名胜区取值,适合大型风景名胜区每个景区都不构成卡口、景区相互开放的情况,考虑游客游览整个风景名胜区的连续动态的行为过程,是一种动态量测。

案例7.3 江苏省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计算

表7.4 溱湖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一览表

续表7.4

日游人容量为25650人,若日周转率为1,全年宜游天数为260天,则年游人容量为667万人。

案例7.4 江苏省宿迁市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计算

表7.5 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景区瞬间游人容量计算表

续表7.5

表7.6 景区道路瞬时游人容量计算表

规划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瞬时容量为59087人,其游客到访率根据经验取75%,日游客容量为44315人,规划游客在风景区内平均游览时间为2天,年可游天数为200天,风景区年游客容量为443.2万人次/年。

案例7.5 江苏省茅山风景名胜区四个景区游人容量计算

表7.7 茅山风景名胜区四个景区游人容量计算表

(2)设施容量 风景名胜区的设施容量包括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容量和宾馆、饭店、游乐场等接待服务设施容量。一般来讲,日设施容量具有现实意义。

式中:使用者在总规划阶段宜细分,总人口包括外来游人、服务职工、当地居民三类人口容量,居民容量也要考虑淡水、用地、相关设施等的利用。

交通容量、生活容量(水、电等)等对设施容量容易构成瓶颈,尤其在山地型风景区,供水供电设施是构成风景区基础设施瓶颈中最主要的因素。

设施容量用于管理或规划用途时,一般不将其作为制定游人容量的限度,因为设施容量本身的变动幅度较大,并且易于建设,消除瓶颈的难度小,而且随着季节性变化也有较大的变动。例如大多数旅游区在旺季时,严重超载,而淡季时又严重弱载,这都可以通过临时设施等手段进行调整。

一般来讲,近期建设中,风景名胜区可能会受设施容量的限制;远期发展中,风景名胜区的容量瓶颈常常是生态容量。

案例7.6 观光型山岳风景名胜区——以黄山为例

黄山风景名胜区因地下水缺乏,生活饮用水主要靠地表水,加之旅游事业迅速发展,游客数量逐年增加,其供水问题较为突出,水资源与游客量在旅游旺季的供需矛盾尖锐,直接影响到景区接待能力,成为限制旅游发展的瓶颈因素。其中,玉屏景区是黄山游人容量最小的景区(如表7.8)。

表7.8 黄山各景区日设施容量(供水人数)

资料来源:刘玲.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3)生态容量 生态容量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景区的生态环境不致退化或短时间内可以自行恢复的前提下,综合确定其生态环境可以安全承受的游客人数。

①生态指标公式 根据风景名胜区的一般情况,《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收集了游憩用地的一些概略性生态容量经验指标(如表7.9)。由于使用范围的宽泛,所以表中所列指标幅度变化很大,对风景名胜区的战略性规划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具体使用时应结合其他生态单项容量进行校核,计算公式与面积法相同。

表7.9 游憩用地生态容量指标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S].GB 50298—1999

②净化能力公式 当因旅游发展所带来的污染物的产出量超出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净化和吸收能力时,必须依靠人工方法对污染物进行处理。这样,从自然生态环境对旅游产生的废物处理能力的角度也可以确定风景名胜区的生态容量。反映净化能力的生态容量指标目前主要有:固体垃圾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可接纳的最大游客容量,一般而言,旅游者在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污染物,应在风景名胜区内或附近进行处理,主要是进行自然净化和吸收,不宜向风景名胜区以外的区域扩散。故生态容量的测定应以风景名胜区为基本空间单元。

案例7.7 生态型风景名胜区——以九寨沟为例

九寨沟是以自然景观为主的风景区,区域森林覆盖率高达42%,对于旅游活动所产生的有害气体(主要是汽车尾气)具有较强的自净能力。由于风景名胜区自身的特点,评价大气环境容量选取总悬浮微粒为指标,取大气环境有效厚度为10km。对作为观赏水体的水质主要是水色、透明度的要求而富营养化是目前九寨沟水体最突出的问题,因此选生化需氧量(BOD)为水环境容量的评价指标。在评价固体垃圾的环境容量时,考虑到九寨沟旅游发展对环境视觉美要求较高,因此基本上不考虑固体垃圾的自然净化,全部采用人工处理,以人工处理固体垃圾总量及旅游者人均每日产生量加以计算,旅游者对植被的破坏方式主要是对游览线路两侧植被的践踏及个别采摘行为,九寨沟景点旅游具有沿线进行的特点,故在计算植被环境生态容量时,以主要景点游览线路里程(不含景点之间里程)和旅游者沿线活动范围(线路两侧各5m)为依据,通过现场检测,确定承受标准(15m2/人),从而计算出植被环境生态容量(如表7.10)。

表7.10 九寨沟区域旅游生态容量表

资料来源:李艳娜,张国智.旅游环境容量的定量分析:以九寨沟为例[J].重庆商学院学报,2000(6):32-34

(4)社会容量 社会容量,也称作心理容量或行为容量。这里主要是指旅游地居民所能承受的因旅游业带来的环境、文化和社会经济影响对旅游者数量和行为最大的容忍上限。社会容量与单纯的自然生态容量相比,要更复杂并难以认定,也很难以量化的手段建立函数对应关系。

游客特征影响因子,比如年龄、性别、收入、消费的可能性、出游动机、民族和种族背景、行为类型、旅游设施使用水平、停留时间、旅游活动类型、游客满意度等,这些都会对游人社会容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般来讲,难以量化的社会容量只是分析人们能承受的因旅游业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忍耐用度。体现上限最常用的指标是“饱和状态容量”,即游客和居民感到“拥挤”状态时的容量值,对于它的测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目前问卷调查法是国内外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也是了解游客满意度、当地居民对旅游地及文化影响态度的有效方法,但在实际运用时问卷中的指标选择则是它最大的难点。只有风景名胜区建设越成熟,社会容量才会越大。

7.2.5 游赏解说系统

游赏解说系统是风景名胜区实施旅游功能、教育功能、服务功能、保护功能的必要基础,是帮助游客正确解读景区空间环境信息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风景名胜区在解说系统建设方面还是一个薄弱环节,重视程度不够,在研究与实践上也存在着不足、管理力量薄弱、解说物单一,设计不专业等问题。

风景名胜区游赏解说系统的意义在于,通过对解说系统的合理规划,提高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挖掘其历史文化内涵,并体现风景名胜区的鲜明特色,提高其文化品位和地区活力,从而改变整个风景名胜区的整体形象。

2003年原建设部《国家重点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管理规定》中第十七条“风景游赏规划应提出景区的景观特征和游赏主题,并提出游赏景点以及游赏路线、游程、解说等内容的组织安排”,规定的出台说明解说已成为风景名胜区规划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解说是指通过实物、人工模型、景观及现场资料向公众介绍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意义及相互关系的宣传过程,风景名胜区的解说要与游客的亲身经历相结合,重点是向游客介绍、阐明并指导他们的户外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解说不同于一般的信息,它是游客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导式解说系统,即非人员解说,也称实物解说、物品解说。一般情况下,游赏解说系统都是指自导式解说系统,它是由书面材料、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语音等无生命设施、设备向游客提供静态的、被动的信息服务。但自导式解说受篇幅、容量的限制,其提供的信息量有一定限度,但是正式由于这一限制使得自导式解说系统的解说内容一般都经过了精心挑选和设计,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游客在这种解说方式下获取的信息也没有时间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和体力自由决定获取信息的时间长短和进入深度。当然自导式解说系统也存在容易受到自然的和人为的破坏等弱点。

1)游赏解说系统主要内容

让游客了解的景区,应具备良好的景区解说系统,即自导式解说系统。利用物品进行解说是风景名胜区展示的主要手段,具体包括游客中心、景区标牌标识、印刷品、音像品等。其中,游客中心与景区标牌标识的布置需要进行精心的安排。

(1)游客中心 游客中心是作为向游客提供传统信息服务的物质实体,是游客获取第一手资料的重要场所。游客中心的位置一般设在风景区入口、边缘、餐宿集中的地区,或是进入风景名胜区的路线上,相对不隐蔽地带。游客中心的位置可依据实际情况,别出心裁,比如澳大利亚大堡礁国家公园的解说中心就设在游船上,利用游客坐游船的时间,通过录像向游客讲解大堡礁的特点。

(2)景区牌示标识 景区的解说牌示标识是指导游客参观游览最普遍也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按功能大致可以分为全景地图型、目的导引型、景点说明型、环境教育型、警示型、服务型6大类,标识的设置需根据景区的环境、特色及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综合考虑,标识的对象也不仅应涉及物或空间,还应反映多样的社会系统与文化现象的内涵。

①全景地图 全景地图型标识通过表示整个景区或者局部景区的道路、景点、服务设施等总体状况,表明景区内景点的位置关系及当前所在位置,帮助游客快速定位,并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全景地图型标识有平面图、鸟瞰图、简介文字等表现形式,主要布置在入口、路口等人流集散处,可与目的导引型解说物结合使用。目前最常见的是风景名胜区入口的“景区导游图”,它主要向游客展示风景区整体形象,因而也是策划、设计的重点,耗资较多,制作精致。

②目的导引 目的导引型标识具有引导游客到达目的地的功能,应清晰地、直接地表示出方向、前方目标、距离、旅行时间等要素,有时可以表示一个或多个目标地的信息,并提供到达的方式和路径。目前景区的目的导引标识多以表示方向和前方目标为主,很少表示出距目标的距离和步行所需时间。

目的导引标识主要布置在主要人流集散地、交叉路口、重要景点、主要休息点处,分为独立型和组合型两种。独立型单独布置,形状鲜明突出,易于吸引车辆与行人的注意力,导向性更强烈。组合型与其他几种标识组合布置,需近距离观看。

景区解说系统规划中,应将目的导型引放在最重要的地位,使之自成一个独立完整的、贯穿整个景区的引导子系统,并串联其他几种解说标识,构成整个景区解说系统的网架,以此辐射到其他景区。目的导引子系统通过游客在旅途的过程中连续确认发挥功能。因此,通过现场观测考察,在力求较确切地预测利用者移动状况的基础上,对应于游客的移动路线做导引的配置规划。辐射范围应结合其他景区景点的等级和风景区总体规划的游览路线来设定。

③景点说明 景点说明型标识用以说明单个景点的性质、历史、内涵等信息,为了便于各种类型的游客使用,解说的信息要准确、有趣、简洁、易懂,同时还要体现解说系统的教育功能。景点说明型标识主要布置在景点前、景点中或最佳观赏点处。

④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型标识是在游客在进行游憩活动的同时,为了启发和提高游客生态环境意识而设置的。主要是通过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游览氛围,倡导健康、环保、生态、文明的旅游方式。

⑤警示 为了保障安全与维护景区环境与空间秩序以及游客的人身安全,应设置具有提示、告诫或劝阻游客行动的警示型标识。如标示“禁止……”“注意……”等具体指示内容,此种指示牌多用红色等突出的颜色,设置在需游人止步或引起注意的地方,如山体危险处、湿滑地、维修地以及管理用地等。

⑥服务 主要指向服务功能建筑物的导引标识,包括厕所、餐厅、冷饮、小卖部、照相、休息场所、游船码头等牌示。除此之外,其他温馨提醒如景区专有车辆的使用说明、车次通告等设置,都应从游客的角度加以设计,充分满足游客的需求。

2)游赏解说系统规划

游赏解说系统规划是游赏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现游赏解说的体系化,形成景区空间结构构成要素在视觉环境意义上的体系化,强化景区内的联系、促成景点、设施的网络化,诱导空间秩序的形成。

游赏解说系统的空间布局应在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基础上,以旅游地特征为依据,紧密结合游客的需求及行为心理的研究进行统筹安排。一般来说,成果以解说系统布局图为表现形式。

7.3 典型景观规划

我国地大物博,风景资源丰富,而且几乎每个风景区都有着能够体现本风景区特色的主体景观,即典型景观,其中更是不乏具有独特风景价值的珍贵资源。风景名胜区规划应依据其主体特征景观或具有特殊价值的景观进行规划,要做好典型景观规划,充分利用景区资源,突出风景名胜区的特色。

7.3.1 典型景观规划的任务与原则

1)典型景观规划的任务

风景名胜区中最具备吸引力的景观资源当属于景区中的典型景观。典型景观规划主要通过对景区内的景观资源进行分类分析与评价,找出特别突出的、能够代表本风景区的景观资源进行重点保护、合理规划、确定典型景观规划的目标、原则,依据风景区主体特征景观或有特殊价值的景观进行规划,保护好景区内景观本体及其景观、生态环境,保持典型景观的永续利用;充分挖掘与合理利用典型景观的特征及价值,突出特点,组织适宜的游赏项目与活动;还要妥善处理好典型景观与风景区整体景观及其他景观的关系。

2)典型景观规划的原则

(1)保护景观主体及环境,保持典型景观的永续利用 制定保护规划方案对景观本体及环境进行保护,使其可以永续发展利用。风景名胜区的典型景观资源十分可贵,对它的保护开发需要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风景区的典型景观是经过一个漫长的岁月逐渐积累而成,不管是物自天开的自然景观,还是历经风霜的人工景物,其形成和发展均非旦夕之间。因此,规划的首要任务应从其成因及发展规律出发,合理制定保护规划方案对景观的本体及其环境进行保护,使其可以永续发展利用。

以广东丹霞山风景名胜区为例,它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沉淀并孕育出独特的丹霞地貌。它对资源保护的要求严格,主要以丹霞地貌核心区的沟壑纵横、崖壁直立、森林茂密为主,因“色如渥丹、灿若明霞”而著称。到目前为止,丹霞山风景名胜区仍保持着较完好的原始生态群落,它的生态系统目前也是呈现无人干扰的原始状态,拥有大量的生物景观。

(2)充分挖掘与合理利用典型景观的景观特征与价值 对风景名胜区的典型景观资源进行充分挖掘、合理利用,不仅是对景观资源的保护,更是对它的尊重。同时,突出典型景观的特点,组织适宜的观赏项目与活动,可以充分地利用资源,吸引游客,寓景于情,寓教于游,使景区典型景观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以自然景观为主的庐山风景名胜区、以岛屿景观为游赏对象的鼓浪屿景区、以建筑风貌为主景的青岛八大关景区、以古建筑群为主的敦煌石窟等等,都是充分突出其典型景观特征、挖掘其深刻内涵的成功范例。

(3)妥善处理典型景观与其他景观的关系 要处理好典型景观与其他景观的关系,风景名胜区的景观风貌一般是以典型景观为主,结合区内其他景观资源构成。整体是由部分组成,部分也离不开整体,典型景观的价值体现更是离不开风景区整体环境的烘托。因此做好典型景观的规划与保护的同时,还应妥善处理好景区典型景观与其他景观的关系。

7.3.2 典型景观规划的内容

典型景观规划应包括典型景观的特征与作用分析,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内容、项目、设施与组织,典型景观与风景区整体的关系等内容。

风景名胜区内典型景观的构成要素往往很复杂,在诸多风景结构单元中,景物、景点、景区多以自然景观为主。而园苑、院落则需要较多的人工处理,甚至以人造为主,具有特定的使用功能和空间环境,游人在其中以内向活动为主。例如我国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山外青山楼外楼,自古多少文人墨客为之倾倒,留下众多脍炙人口的诗篇,断桥残雪、花港观鱼、苏堤春晓、平湖秋月,它不仅拥有独特的山水景观,西子湖畔还有大量遗存的名胜古迹,为西湖风景区增添了古色古香,印证着它的悠久历史与灿烂文化。对典型景观进行规划,必须分析归纳其最突出的特色景观资源,对其进行详细的规划。其次,典型景观规划需要与景区其他景观相协调,充分尊重其周边的自然环境及特有的人文历史环境。再次,典型景观规划属于专项规划阶段,但由于它对整个风景名胜区有着全局性的重要意义,所以对它的规划在深度上会比其他专项规划更为详细,图纸比例会更大些,成果一般包括:景点的平面和竖向的规划,对风景建筑从风格、体量、色彩、外观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规定,规划意向效果示意图直观地表现出规划效果,划定景区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范围,制定出恢复与更新方案。

典型景观的规划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植物景观规划

除少数特殊风景名胜区以外,植物景观始终是风景名胜区的主要景观。风景名胜区内所覆盖的植被的品种是极其丰富的,几乎包含我国植物的绝大多数种属,其中有许多经济植物、药用植物,还有不少珍贵的稀有植物,它们形成大片延展的“风景林”,即以游赏为主要目的、类型不同的森林植被景观。植被景观的特点表现为:

(1)具有明显的地带性特征 在我国,植被划分为:大兴安岭北部寒温带落叶针叶林区域,东北、华北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域,华中、西南常绿阔叶林区域,华南、西南热带雨林、季雨林区域,内蒙、东北温带草原区域,西北温带荒漠区域,青藏高原高寒草甸、草原区域,以及高寒荒漠区域8个植被区域,每个植被区的植物各具特色。

(2)具有较高美学价值特征 植物自身的树干、树枝、树叶、树皮等都具有结构美,而且植物景观与景点组合成景,可以为名胜古迹、自然风光锦上添花,甚至成为风景名胜区的特色与标志。如南京栖霞山风景名胜区以枫香为主的红叶林、安徽黄山风景名胜区的黄山松林、泰山孔庙的侧柏古林等,使植物景观成为自然与人文特征完美结合的典型代表,并激发人们的观光兴致。

(3)具有规模性特征 中国自古就有“众木为林”之说,要构成“森林”氛围,就不能是小片的、单个的树木,而需要分布面积较大、郁闭度较高、数量较多的树林,或沿河流、山谷带状分布,或在山区片状延伸。

(4)具有景象变化的特征 由于树种组成、生长发育阶段及景观位置不同,植物景观景象的特点也是多变的。“春赏花、夏避暑、秋尝果、冬观枝”指的就是:春季繁花似锦、欣欣向荣,夏季绿树成荫、浓荫密枝,秋季硕果满园、色彩缤纷,冬季梅香四溢、长松点雪。正如杭州西湖的苏堤桃柳是春景,曲院风荷是夏景,满陇桂雨是秋景,孤山踏雪赏梅是冬景等等。

在植物景观规划中,要维护原生种群和区系,不应大砍大伐而轻易更新改造;要因景制宜提高林木覆盖率,不应毁林开荒造这修那;要利用和创造丰富的植物景观,不应搞大范围的人工纯林;要针对规划目标,分区分级控制植物景观的分布及其相关指标。

在处理各项用地比例时,要分别控制其绿地率和林木覆盖率,其中新建区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并应有相当比例的高绿地率(大于70%)控制区。

在处理风景林时,要分别控制其水平郁闭度和垂直郁闭度,其中,由单层同龄林构成,其水平郁闭度在0.4~0.7之间者为水平郁闭林;由复层异龄林构成,其垂直郁闭度在0.4以上者为垂直郁闭林,常由3~6个垂直层次组成。

在处理疏林草地时,要分别控制其乔—灌—草比例,其疏林的乔木水平郁闭度应在0.1~0.3之间,其草地的乔木水平郁闭度一般在0.1以下,即在草地上仅有少量的孤植树或树丛。

植物景观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维护原生种群和区系,保护古树名木和现有大树,培育地带性树种和特有植物群落;

②因境制宜地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以适地适树的原则扩大林地,发挥植物的各种功能优势,改善风景区的生态和环境;

③利用和创造多种类型的植物景观或景点,重视植物的科学意义,组织专题游览环境和活动;

④对各类植物景观的植被覆盖率、林木郁闭度、植物结构、季相变化、主要树种、地被与攀援植物、特有植物群落、特殊意义植物等,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的控制性指标及要求;

⑤植物景观分布应同其他内容的规划分区相互协调;在旅游设施和居民社会用地范围内,应保持一定比例的高绿地率或高覆盖率控制区。

2)建筑风貌规划

在风景要素中,有把建筑比作“眉眼”,点缀装饰、画龙点睛;有把建筑物当做“组织”和“控制”风景的手段;有把建筑物作为“主景”,把山水作为“背景”或“基座”。可见建筑物和建筑景观,无疑是风景名胜区中的活跃因素。

风景名胜区中建筑风貌规划主要涉及建筑的选址和建筑的形式。建筑选址不仅体现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而且还体现与风景区内其他景观的联系。风景区的建筑常常或依山或傍水。与山相关的建筑选址,既要在山麓、山腰、峰峦或谷涧中进行选择,还要注意与山洞、巨石、古树名木、流水叠瀑等天然景物进行关联;与水相关的建筑选址,可以或借江河或借湖海,既可在高旷处起高阁俯视江河,也可在低临江河水面上坐涛观景,还可在水之滨享“近水楼台”之乐。建筑形式是一种历史与文化的载体,建筑形式美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在特定历史文化背景条件下形成,要实现建筑有机地融合到风景中去,需要考虑建筑的性质、功能、构图要求以及周边环境的要求。

建筑风貌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应维护一切有价值的原有建筑、建筑遗迹、古工程及其环境,严格保护文物类建筑,保护有特点的民居、村寨和乡土建筑及其风貌;

②风景名胜区的各类新建筑,应服从风景环境的整体要求,不得与大自然争高低,在人工与自然协调融合的基础上,创造建筑景观和景点;

③建筑布局与相地立基,均因地制宜,充分顺应和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对原有地物与环境的损伤或改造;

④对风景名胜区内各类建筑的性质与功能、内容与规模、标准与档次、位置与高度、体量与体型、色彩与风格等,均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控制措施;

⑤在景点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中,对主要建筑宜提出:总平面布置、剖面标高、立面标高、同自然环境和原有建筑的关系4项控制措施。

3)溶洞景观规划

溶洞风景是能引起景感反应的溶洞物象和空间环境,溶洞景观包括特有的洞体构成与洞腔空间,特有的石景形象,特有的水景、光象和气象,特有的生物景象和人文景源,岩溶洞景,可以是风景区的主景或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是一种独立的风景区类型。当前,我国已开放游览的大中型岩洞已有200多个,因而溶洞景观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人们不能安全到达和无法欣赏的岩溶地下环境没有风景意义,只有具备一定的游览设施和欣赏条件的溶洞,才有风景价值。在大型洞府中,常常需要附加人工光源和相关设施才能欣赏风景。因此溶洞景观规划有着独特的内容和规律。

溶洞景观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必须维护岩溶地貌、洞穴体系及其形成条件,保护溶洞的各种景物及其形成因素,保护珍稀、独特的景物及其存在环境;

②在溶洞功能选择及游客容量控制、游赏对象确定与景象意趣展示、景点组织与景区划分、游赏方式与游线组织、导游与赏景点组织等方面,均应遵循自然与科学规律及其成景原理,兼顾洞景的欣赏、科学、历史、保健等价值,有度有序地利用与发展洞景潜力,组织适合本溶洞特征的景观特色;

③应统筹安排洞内与洞外景观,培育洞顶植被,禁止对溶洞自然景物滥施人工;

④溶洞的石景与土方工程、水景与给排水工程、交通与道桥工程、电源与电缆工程、防洪与安全设备工程等,均应服从风景整体需求,并同步规划设计;

⑤对溶洞的灯光与灯具配置、导游与电气控制,以及光象、音响、卫生等因素,均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控制要求及配套措施。

4)竖向地形规划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工程技术手段的进步,人们改造地球、改变地形的力度和随意性都在加大。然而,随意变更地形不仅带来生态危害,而且使本来丰富多彩的竖向地形景观逐渐趋同或走向单调,同时,这也是同巧于利用自然的人类智慧背道而驰的。

竖向地形是其他景观的基础,也是最常见而又丰富多彩的风景骨架。为了保护和展现地形特征,保护自然遗产,对典型景观重点地段必须制定具体的竖向规划,用以指导后期的工程设计。这是针对竖向地形规划提出的常规而又易于被忽视的基本要求。

竖向地形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维护原有地貌特征和地景环境,保护地质珍迹、岩石与基岩、土层与地被、水体与水系,严禁炸山采石取土、乱挖滥填盲目整平、剥离及覆盖表土,防止水土流失、土壤退化、污染环境;

②合理利用地形要素和地景素材。应随形就势、因高就低地组织地景特色,不得大范围地改变地形或平整土地,应把未利用的废弃地、洪泛地纳入治山理水范围加以规划利用;

③对重点建设地段,必须实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不得套用“几通一平”的开发模式。应统筹安排地形利用、工程补救、水系修复、表土恢复、地被更新、景观创意等各项技术措施;

④有效保护与展示大地标志物、主峰最高点、地形与测绘控制点,对海拔高度高差、坡度坡向、海河湖岸、水网密度、地表排水与地下水系、洪水潮汐淹没与浸蚀、水土流失与崩塌、滑坡与泥石流灾变等地形因素,均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控制;

⑤竖向地形规划应为其他景观规划、基础工程、水体水系流域整治及其他专项规划创造有利条件,并相互协调。

案例7.8 江苏省宿迁市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典型景观规划

1 规划原则

保持地域原真性是典型景观规划的首要原则。典型视觉景观一般都是在特定区域范围及特定历史环境(自然人文环境)条件下形成的,一旦离开这一特定环境,其景观特征的典型性将不再显露。因此在保护典型景观的同时,也要注重区域整体景观的保护与改善。

2 山林景观规划

维护原有山林轮廓线,严格控制三台山地区的开发建设,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开山采石、破坏山体地貌形态和山林植被。

保护风景名胜区内多样的植物生态群落,特别是“三台揽胜”山水景观区植被条件较好的地区,划定生态保留地,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其他山林地区通过特色观赏景区的建设,有机融入游赏活动中。

对于珍稀物种的保护要从点扩大到面,注重改善其生存环境,通过生态监测等手段,整体保护生物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对局部遭到破坏的山林景观区,如与城市和耕地相邻的地区,根据适地适种、维护生态平衡等原则进行植被恢复,达到植被景观的整体协调。

3 水体景观规划

(1)水源地水体景观 骆马湖周边地区的饮用水源地上游地区,应严格控制旅游接待、餐饮等污染排放量大的设施布局,现状已建的该类型设施必须实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禁止水上游乐活动的开展,滨水地区只布置少量观赏游乐设施,以湿生林地景观为主,发挥其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作用。

(2)非水源地水体景观 骆马湖周边一般地带以及相思湖、白马涧、三坝水库附近可以配套一定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开展滨水观光和游憩活动,同时,注重景观水体的保护,控制污染,保持其可持续发展。

4 建筑景观规划

(1)宫苑、庙宇建筑景观 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现状主要的宫苑庙宇建筑有乾隆行宫、菩提寺等,建筑风格相对独立,对规划恢复的宫观建筑,应综合考虑历史记载、周边环境、现有建筑风格等因素,形成比较协调的整体风貌。

(2)服务性建筑景观 景区的接待服务性建筑应通过植被绿化等环境营造手段,使接待设施更好地融入景区环境中。规划新建的休闲服务设施,选址要充分考虑地形、水系、植被等自然条件,利用原有地形,建筑高度一般不超过原有林木高度,弱化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3)村落建筑景观 景区内的居民安置房以及外围的文化旅游村和民俗文化村的建筑风貌、色彩、体量要充分尊重地方建筑特色,与风景名胜区整体环境相协调。

5 植物景观规划

(1)植被分布现状分析 经过现场详细调查和资料分析,景区植被条件总体状况良好,但还存在以下不良特征:

①湿地植被生存环境较为脆弱,易被破坏 由于滨湖地区的逐步开发和建设,以及水产养殖的发展,骆马湖沿岸的湿地植被生存环境较为脆弱,存在被破坏的危险。

②林相和季相单调 三台山风景片区内主要植被以落叶阔叶林为主,林相相对比较单一,色叶植物、花灌木及草花品种和数量分布很少,目前片区内植物季相变化单调,植被景观缺乏吸引力。

③植被层次和结构单一 山林覆盖区除上层大乔木和下层小灌木外,中间层的灌木、小乔木发育不完全,种类单一,森林复合生态结构系统尚不健全。

(2)植物景观规划重点

①注重滨水色叶景观林的营造,充分体现沿湖岸线的季相性变化,形成独具魅力的滨湖植物景观带。

②注重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相邻地带的植物过渡景观,充分运用植物群落和植物色彩的搭配,既为城市增添跳跃的植物景观元素,又为风景名胜区提供生态过渡的植物群落。

③在特色的旅游景点、各景区的出入口以及各级旅游服务基地,通过观赏园林植物的点缀和搭配,形成风景区内景致怡人、赏心悦目的精品植物景观。

④结合风景名胜区的两个片区之间联系廊道的建设,充分发挥植物景观的生态引导和联系作用,为两个片区的生态物种迁徙提供廊道。

(3)植物景观规划原则

①生态原则 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维护植被群落类型和斑块的完整性和延续性,增强保护意识,科学、合理、有序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森林资源。

②景观原则 根据现状植物资源调查和主要视点视面分析结果,在重要景观可视地段进行林相改造和植物景观营造。

③保护原则 在现有的植物资源基础上,利用多种技术手段,逐步恢复裸岩和矿石开采地的植被,并加强对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的抚育、改造,不断提高森林自身调节能力。

④适地适树原则 充分发挥乡土树种的综合能力,注重与各景区的自然要素相协调,突出自然野趣,体现环境的生态性、景观性、游憩性、娱乐性、保健性和文化性,形成各具特色的植物景观。

(4)植被特色景观分区规划 景区的植被规划以保护原有自然生态环境为主,完善自然生态林系统,加强景区植被景观的丰富性,形成景区独特的植被景观。规划以现状植被条件为基础,从改善视觉景观、保护水源地、丰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对局部地段的植被进行改造。形成自然生态林系统、人工改造景观林系统、水域涵养林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茶果经济林系统、旱地农业生态系统等六大类植被类型(图7.6)。

①自然生态林特色景观区 主要位于山地中上部,属于原有植被保留相对较完好的区域。该区域主要以保护原有地带性植被结构为主,植物主要以杉木林、杂阔林、林地、针阔混交林、松林、栎林等植被类型为主。

②湿地生态林特色景观区 结合各类水域及生态湿地,加强生态湿地的建设保护工作,完整地构建和保护湿地的生态系统,大力发挥湿地的各类生态功能。

③人工改造林特色景观区 应避免破坏性的建设,以保证整个植被系统的稳定与完整。考虑到原有植被缺乏色相和季相变化,可适当作林相改造,丰富植被景观,对局部地段进行植被改造,突出植被景观特色。增加彩叶树种和花灌木等的应用。植物主要以药用植物、盆景植物、花卉植物、彩叶植物、竹林等植被类型为主。

④人工恢复林特色景观区 对于一部分搬迁的居民点,在原址上种植人工恢复林,以速生的植被类型为主。

⑤水域涵养林特色景观区 主要布局在湖滨地区和湖泊池潭周边地区,植物主要以湿地植物和杉木等植被类型为主。

⑥果园经济林特色景观区 依托现状果园建设,主要指位于三台山片区的果园和经济林等,植被以桃树、梨树果木等为主。

⑦田园生态林特色景观区 主要指依托现状农田改造建设的田园与生态林结合的复合农业生态空间,植被类型以田园粮食作物与意杨等防护林系统为主。

⑧城镇景观林特色景观区 结合风景名胜区内的保留城镇居民点建设用地,运用园林观赏植物进行城镇绿化和美化,形成城镇绿化特色景观区。

案例7.9 江苏省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典型景观规划

就溱湖风景名胜区而言,典型景观规划主要包括水域景观规划、湿地景观规划、植被景观规划、动物景观规划、建筑景观规划和古镇景观风貌规划。

1 水域景观规划

大面积的水体是溱湖风景名胜区最有特色的景观,应对现有水域面积和质量进行严格保护。规划区内水体可分为溱湖、池塘和河汊网络三大部分,这些水体之间既是相互独立,又有水道相通,形成一个动态连接的生态景观基底。

1)水体形态分析

湖泊和池塘 湖泊和池塘是区内数量最多、面积最大、形态各异的水体构成要素,大多以“填充物”的形式充满整个“网络”,而池塘间的塘基则有如迷宫。这种由湖泊、池塘和河汊共同构建的形态,体现了单元与单元之间的同质性,这种同质单元在规划范围内的存在更加强了溱湖湿地水体形态区别于其他水体形态的可识别的特征。

河汊网络 河汊网络是溱湖湿地水体的主要骨架,成网络分布。众多河流向中部汇集形成里下河洼地,在低洼处形成了里下河流域众多的溪、湖荡,港汊纵横,形成水网交错的独特湿地景观。

掌状生长水系 依托向多方蔓延扩展的河道,构成基地内纵横交错的水系形态,同时又与基地内的村落形态遥相呼应,沿水系生长,体现等级层次特征。

2)具体规划措施

溱湖 维持平面格局不变,在垂直方向上,强化湖滨、岛屿的绿化,种植水杉、池杉、柳树等乔木,增加湖面的空间围合感,丰富景观层次;强化河渠的景观视线通廊作用;逐步改善溱湖水质,满足景观用水的要求;提高湖面的利用率,适度开展水上项目;强化湖滨地带景观设计,东部保持现状并结合湖东侧道路进行景观改造,南部、西部对村落进行修缮突出渔家特色的景观建筑形态。

池塘 主要分布在湿地生态体验区和湿地农业观光区,应保留自然形态和水质较好的池塘,为鸟类和鱼类提供多样性的生存环境。梳理各类鱼塘展示湿地生态系统的同时,展示水质净化、生态农业等内容。此外,选取条件良好的池塘进行改造,形成水生植物生产基地,既兼顾游人的体验与游赏,又满足溱湖湿地水生植物的自给自足。对于受周边村落污染较严重的池塘,要及时清淤或更换池塘底泥、种植吸附能力强的水生植物,或放养河蚌、螺丝等软体动物增强池塘的自净能力。

河汊网络 在风景名胜区内,丰富的河汊和水塘作为湖水的蓄分通道,纵横交错的河渠网络是溱湖湿地系统的动脉,它们担负着游览交通、水交换、物质交换等功能。强化河渠网络系统局部地区进行疏通,使其更加顺畅、连通;保留河渠凹凸有致的自然岸线,丰富河渠的空间感;通过清淤等工程措施恢复填堵的河道和沟通河汊的水系,保证水流畅通,满足行船要求;丰富沿岸的景观类型,丰富植物种类,增加水道的空间感和立体感,形成富有特色和规模的植物群落。

另外,纵横的河汊将溱湖湿地划分为众多的墩岛和滩地,其上又分布着大量池塘、植物或苇草。考虑其在游览、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确定开发方向,强化岛屿边缘的景观设计,美化河岸景观;尽可能保留岛上的水塘,部分池塘间栽植落羽杉等耐水性树木,丰富垂直景观界面。同时,将沟通水系及池塘清淤所产生的淤泥集中堆积在众多浅水区域的边缘,创造泥滩地,裸露的泥地随水涨水落间歇性的淹没,形成多样性的生境条件,是野生动物良好的栖息场所。

2 湿地景观规划

在不同区域中湿地景观有不同的种植方式和特色,按照分布区域及功能的不同,划分为栖息地型、环保型、科普型、观赏型、生产型、保健型等六种湿地群落类型。

(1)栖息地型湿地群落 以为野生动物提供原生态栖息地为主要目的,能为栖息的动物提供充足的隐蔽所和食物。植物配置以地域性、多样性和自维持能力为设计考虑的重点,群落类型和结构有利于向地域特征的顶级群落演替,群落的物种根据栖息的物种而定。

(2)环保型湿地群落 以层次差异和污染源的来源、类型、浓度分布为依据,选择抗污染及净化能力强的植物按生态学理论进行配置,构成芦苇、林地、草丛、菌类、沼泽等湿地类型,通过湿地自然恢复,改良湿地生境,塑造景观多样性,形成典型的半自然湿地景观,吸引更多的水禽繁衍生息。

(3)科普型湿地群落 要突出溱湖湿地的自然野趣,通过水生植物的搭配形成由“沉水植物—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湿生植物”组成的序列性变化,体现水陆渐变的特点。以乡土植物为主,在近水湿地特殊生境地段,建立湿地林植被群落,既发挥其净水水质、防止边岸土壤侵蚀的功能,又形成特殊的湿地森林景观。通过水生植物柔化、美化水岸,净化水体;结合水产种植,在河畔种植莲藕、芡实、菱角等经济作物。

(4)观赏型湿地群落 保护原有湖滨与河道两侧的植被,进行梳理整治,不同的河汊网络配置特色植物,同时结合湿地水域面积较大但整体性较差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规划面积不等、种类不一、具有观赏性的水生植物群落类型,提高游客的参与意识和回归湿地的欲望。

(5)生产型湿地群落 主要在湿地农业观光区内,在注重植物的经济效益,实现生态、经济双赢。以农田、果林和农业大棚为主,结合景观和生产,重点打造农田景观的自然状态,植物布局粗放。沿岸种植睡莲、菱、莲等水产植物,并结合美人蕉等花卉,提升景观度。

(6)保健型湿地群落 该类型的湿地群落构成以人与植物的物理生化特点的对应关系为基础,利用植物的有益分泌物和挥发物质,达到增强人体健康、防治疾病的目的,并利用湿地植物的色彩和形态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镇静、清爽、调养的效果。

3 植被景观规划

1)植被景观规划原则

(1)生态性原则 在绿化设计时,必须确保在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被破坏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创造风格独特、品位高雅的植物景观,充分发挥植被的生态效应和景观美化功能。

(2)景观性原则 充分发挥湿地植物资源的自然特征,维护地方特色,强调回归自然与朴实野趣的湿地特色,防止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过重。同时植物景观设计应保护好物种多样性和景观异质性,采用多树种进行造景,以乔木树种为主,乔、灌木合理搭配,水生与陆生错落,形成疏密有致、高矮有序、富有情感的景观特色,增添人与自然的亲近感。

(3)功能性原则 一是原有植被保护与修复;二是外围林带建设;三是特殊植物主题的营造。应充分发挥植物的生态维护功能,排除外围干扰功能,以可持续发展观审视湿地生境的特殊性。在树种选择上,既能满足景观和文化的需要,又要考虑树种对特殊生境的适用能力。

(4)可持续性原则 考虑湿地生态系统演替和发展是一个具有时间连续性的过程,因此植物配置要注重长远效应,速生与慢生树种结合,以形成科学、稳定的植物群落为目标,兼顾观赏效果。

2)重点植被景观规划地段

(1)内部道路两侧植被 建设环湖林带,丰富植被景观,保持水土,以利于开发建设景点。在内部生态廊道的边缘梳理和加强原有植物群落培育,注重生态景观建设与文化内涵的结合,发挥景观美化和科普教育功能,形成具有一定连续性、观赏性的植被群落廊道。在廊道中间则形成一定变化的低矮湿生、水生植物群落。通过多条林冠线有效地调整原有相对单一的群落结构和林相面貌。同时,在沿线布局一定面积的疏林草地,不仅能够丰富森林景观类型,更重要的是为游客提供停留、休闲场所,也为今后的生态维护提供场地。

(2)河道两侧植被 形成陆、水交接的生态植被体系。保护原有湖滨与河道两侧的植被,进行梳理整治,不同的河汊网络配置特色植物,同时结合湿地水域面积较大但整体性较差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规划面积不等、种类不一、具有观赏性的水生植物群落类型,提高游客的参与意识和回归湿地的欲望。水边的植物配置,主要是通过植物的色彩、线条以及姿态来组景和造景的。在水边种植垂柳、落羽松、池松、水杉等,均能起到线条构图的作用,但水边植物配置切忌等距种植及整形或修剪,以免失去画意。草坪种植以耐践踏品种,如高羊茅、结缕草、马尼拉等为主。

(3)外部道路两侧植被 重视风景名胜区外部道路绿化,主要是外界高速公路及主要道路两侧要求有足够的绿化植被,同时也起到隔离的作用。风景名胜区周边是高速公路和部分主要交通干道,车流量较大,为了减弱来自外围的干扰,应注重外围防护林带建设,作为风景名胜区的缓冲区域。外围公路两侧选用香樟为建群树种,同时配以水杉、池杉、枫香等树种形成季相变化,突出地带性风貌,并辅以柳树、臭椿、楝树、珊瑚树、海桐等起到隔噪降尘等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强化生态防护功能。

(4)农田植被 建设农田林网,同时保持优质农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建设生态农业。在充分考虑生态功能基础上,注重植物的经济效益,实现生态、经济双赢。

(5)居民建筑周边植被 强化居民点周边植被建设,形成特色村落植被景观。

(6)水生植被 突出溱湖湿地的自然野趣,通过水生植物的搭配形成由“沉水植物—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湿生植物”组成的序列性变化,体现水陆渐变的特点,以乡土植物为主。在近水湿地特殊生境地段,建立湿地林植被群落,既发挥其净化水质、防止边岸土壤侵蚀的功能,又形成特殊的湿地森林景观。对于湖中岛屿,在保持原有植被特征的基础上,根据需求补充建设岛屿植被。

4 动物景观规划

溱湖风景名胜区拥有诸多的动物种类,其中不乏国家级珍稀动物。据统计有鸟类97种;兽类21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麋鹿,省级保护动物刺猬等;鱼类38种;其他浮游动物21种。规划针对不同动物提出保护和创造适宜其生存的环境。

规划措施:溱湖野生动物主要集中在湖东地区的湿地动物大观园,此处不仅要满足野生动物对栖息地的基本需求,包括:食物、水、庇护场所、活动领域等需求;也要满足游客观赏休闲的需求。规划将其融入整个湿地本底,增加景观的连通性,避免栖息地的破碎化。营造贯通的廊道结构提高连通性,缩小斑块间的距离。同时,要加强跟踪观测的动物的种类、数量以及栖息地的变化情况,以科学研究的成果指导溱湖建立稳定的生态系统。

对于鸟类而言,主要保护现有的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竹林以及其他树木灌丛等,尽量连成区域片状结构,形成连续的林带。外围防护林带的建设要保证有足够的林带厚度和丰富的植物种类,避免外界环境的干扰,为鸟类营造更多的活动空间。在景区内鸟类活动集中的地区补充适合其食用的浆果类植物和池塘中的各种鱼类。鸟类观测点的设置应处于边缘地带,严禁游人进入鸟类栖息地;各鸟类观测点的入口通道要隐蔽,避免对鸟类的惊扰;对有特殊科研意义的鸟类通过配望远镜或预设探头进行观测研究并设专人监督管理。

5 建筑景观规划

1)规划原则

(1)保护利用原则 严格保护现存有价值的传统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环境,恢复原有乡土建筑风貌,并通过新的功能业态的组织,使其焕发活力。在自然协调、安全、无污染的原则下,体现地方特点,不破坏周围环境气氛和轮廓;现有民居村庄应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进行改造,以保持当地民居建筑风格为前提,适当修缮;内部改造可考虑时尚、现代,作为旅游接待服务之地。

(2)和谐创新原则 湿地各类建筑风貌应服从景区整体要求,与传统风貌和谐共处,融入自然的建筑景观和风貌。建筑风格保持溱湖地区传统风格,处理好传统与创新之间的关系,造就具有特色的建筑个性与特征。

(3)节能性原则 建筑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的规范要求进行,对建筑采取多方位的节能措施,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2)规划措施

风景名胜区的建筑与园林,总体上应强调传承溱潼古镇建筑与园林的特点,采用青砖小瓦,突出天然材料的自然质感,布局应依水而筑,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具体规划应维护一切有价值的传统建筑及其环境,严格保护文物类建筑,恢复有特色的民居、乡土建筑及其风貌;景区内的各类新建筑,应服从风景环境的整体需求,在人工与自然协调融合基础上,创造建筑景观和风貌;建筑布局应因地制宜,充分顺应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对原有生物与环境的破坏或改变;对传统的建筑风貌应尊重历史信息,而对待与历史并无联系的新的功能性建筑和标志性构筑物的设计应充分反映传统民居的特点。

景区内所有建筑(单体建筑和组群)的布局必须与其所处的环境充分融合,特别是与水体的关系。传统建筑根据历史时期和人文背景的不同,可分为文人别业、庙庵、水乡民居、水乡街市、水乡村落、田园农舍等类型。具体而言,对于文人别业和庙庵等文物古迹建筑重在环境的营造,注意现有建筑的保护,通过整合丰富其游览观赏内容,延长游人的停留时间;对于水乡民居、街市以及村落都充分体现“临水而居、面水而商”的特色,充分体现渔家风貌,今后应利用部分搬迁农户的宅院,通过整修突出农家小院的气息,将旅游服务融入其中。

建筑风格上,应充分体现里下河地区的乡土建筑特色,临水而建,但要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均以低密度建筑为主。对建筑高度应该严格加以控制,其中村民住宅宜为2层;公共建筑和旅游休闲度假建筑的主题建筑不宜超过3层。

6 古镇景观风貌规划

严格按照《溱潼总体规划2004—2020年》和《姜堰市溱潼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城镇功能,提高整体品位,优化城镇人居环境,改善交通条件,增强镇区的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重视水乡生态环境和历史遗存的保护,建设城镇特色,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溱潼镇不仅具有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而且具有高品质的水生态环境特色,规划将其定位为以古镇历史文化、水乡风情为特色的旅游、商贸型城镇。今后应着重开发溱潼古镇与溱湖之间的水系、陆路通道,形成有机联系,重点打造溱潼水乡古镇游览区。

为了更好地保护溱潼古镇的风貌特色,应按照《姜堰市溱潼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提出的“一环—双街—三夹河—两区—八景”的名镇保护格局实施,在古镇风貌的整体保护上,应注重对古镇整体空间形态保护,古镇整体立体轮廓保护,置换生产性用地,保护古镇整体环境,恢复夹河,整治古镇水系水体环境,优化与完善古镇区道路交通。

7.4 游览设施规划

衡量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水平除了吸引游人的风景游览欣赏对象外,直接为游人服务的游览条件和相关设施是必不可少的建设内容。虽然游览设施规划在风景名胜区中属于配套系统规划,如果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与设计,其本身也可以成为游览对象;反之,如果规划设计不当,则可能会成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败笔。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系统规划与布局,将其纳入风景名胜区的有序发展和有效控制之中是很有必要的。

各项游览设施配备的直接依据是游人数量。因而,游览设施系统规划的基本内容首先要从游人与设施现状分析入手,然后分析预测客源市场,并由此选择和确定游人发展规模,进而配备相应的游览设施与服务人口。游览设施规划应包括游人与游览设施现状分析、客源分析预测与游人发展规模的选择、游览设施配备与直接服务人口估算、旅游基地组织与相关基础工程、游览设施系统及其环境分析等内容。

7.4.1 现状分析及相关预测

1)游人与游览设施现状分析

游人现状分析应包括游人的规模、结构、递增率、时间和空间分布及消费状况。游人现状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掌握风景名胜区内的游人情况及其变化态势,既为风景名胜区游人发展规模的确定提供内在依据,也是风景名胜区发展对策和规划布局调控的重要因素。其中,年递增率积累的年代愈久,数据愈多,其综合参考价值也愈高;时间分布主要反映游人数量在淡旺季和游览高峰变化情况;空间分布主要反映游人在风景名胜区的客流分布情况;消费状况主要反映游人的消费类型、消费支出、消费偏好及潜在消费能力等情况,对游览设施标准的制定和景区经济效益的评估有一定意义。

游览设施现状分析应表明供需状况、设施与景观及其环境的相互关系。游览设施现状分析,主要是掌握风景名胜区内设施规模、类别、等级等状况,找出供需矛盾关系,掌握各项设施与风景及其环境是否协调,既为设施增减配套和更新换代提供现状依据,也是分析设施与游人关系的重要因素。

2)客源分析预测

不同性质的风景区,因其特征、功能和级别等方面的差异而呈现出的不同,以及主要客源地、重要客源地和潜在客源地等差异。客源市场分析的目的,在于更加准确地选择和确定客源市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预测、选择和确定游人发展规模和结构。客源分析与游人发展规模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①分析客源地的游人数量与结构、时空分布、出游规律、消费状况等;②分析客源市场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③预测本地区游人、国内游人、海外游人递增率和旅游收入;④游人发展规模、结构的选择与确定,应符合表7.11的内容要求;⑤合理的年、日游人发展规模不得大于相应的游人容量。

表7.11 游人统计与预测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S].GB 50298—1999

3)客源市场定位

旅游客源市场是指一定时期内,某一地区中存在的对旅游产品具有支付能力的现实的和潜在的购买者。它是狭义的旅游市场范畴。必须具备旅游者、旅游购买力、旅游购买欲望和旅游购买权利等四个要素才能形成旅游客源市场。旅游者数量是旅游客源市场规模的表现。对某一旅游接待地来说,旅游者数量越大,就意味着所需旅游产品数量越大,反之亦然。旅游客源市场中的又一重要因素就是旅游者购买力,它是由人们收入水平和可自由支配收入决定的。如果这一条件缺乏,旅游市场只是一种潜在市场。旅游产品购买欲望也是形成现实旅游消费者的必要条件之一。而旅游购买权利因素对国际旅游者的影响较大,如旅游目的国和客源国之间的政策限制、外交关系等的协调都会影响旅游购买,有时可成为主导因素。旅游客源市场的内容包括客源市场规模、客源市场结构(如年龄、来源地、职业、文化程度、生活方式、性格、饮食和住宿的偏好、出游目的等)、旅游者行为规律(消费结构、旅游组织方式、路线和交通工具的选择、停留时间、旅游者时空分布规律及流动、旅游动机、旅游者对旅游地的评价和印象、旅游地信息的来源等)、主要客源地的社会、经济、文化特征、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资源特色、布局、内外交通条件和环境容量、与相邻旅游地的合作与竞争等。

(1)客源市场结构 风景区的客源市场结构受景区地理区位与经济区位条件的制约,也与景区的资源类型及开发程度直接相关。

客源市场结构的研究其核心就是研究旅游者的旅游偏好。虽然旅游者具有一些共同的心理特征和需求,但具体到每个人身上,必然存在着差异。由于不同旅游者的兴趣、能力、气质和性格的不同,决定了各自的个性特征,因此在认知活动、情感和意向活动方面都不尽相同。这些心理上的差异是个体对客观现实的主观反应。旅游者对旅游地类型的偏好就通过对客观现实的主观反应表示出来。其具体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年龄 随着年龄和生活的经历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人的个性也发生着改变,其表现出来的旅游动机和旅游需求也不断地发生变化。儿童天真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正处于对事情充满想象、充满热情的阶段,科普旅游、游乐设施等是其兴趣所在:年轻人精力充沛,体能较好,性格叛逆,渴望新事物和新体验,偏爱富有挑战和参与性强的旅游项目,如:蹦极、探险、漂流、农家乐等旅游形式;老年人闲暇时间多,追求安逸,喜清静,钟爱逛公园、博物馆等活动。

②学历 不同的学历反映旅游者所受的教育不同,具有高学历和高素质的人基于他们对外部世界的了解,对去哪里、看什么目的性很明确,针对性较强,热衷参与性强、文化底蕴浓厚的旅游活动;中等学历的人产生旅游的愿望更多地受大众媒介的影响,从众心理较强,对于去哪、看什么都没有前者主动。

③职业 旅游者从事的职业多种多样,有工人、农民、师生,有公务员、干部、军人,还有退休闲居者。由于职业对可自由支配收入和闲暇时间产生的影响较大,所以不同的职业从事者表现出不同的旅游的偏好。

(2)旅游者行为特征 旅游者行为包括旅游的全过程,旅游需求的产生、旅游费用的取得、制定旅游计划(旅游支出和支出结构)、旅游者心理和行为活动,以及对旅游产品的实际消费。旅游行为也就指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因为这种行为最具有市场意义,最为政府旅游机构和旅游企业所关心。

旅游者行为非常复杂。研究旅游者行为就是要研究不同旅游者的各种旅游行为,分析影响旅游心理和行为的种种因素,归纳总结旅游行为的变化规律。

旅游者行为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消费结构、旅游组织方式、路线和交通工具的选择、停留时间、旅游者时空分布规律及流动、旅游动机、旅游者对旅游地的评价和印象、旅游地信息的来源等。政府旅游机构和旅游企业根据旅游者行为,制定合适的旅游营销策略和游路政策,并对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加以引导。

(3)主要客源地特征 社会、经济、文化特征,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资源特色、布局,内外交通条件和环境容量,与相邻旅游地的合作与竞争。

旅游客源地特征是多方面和多样化的。首先,是社会各类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利用的幅度越广阔,所起到的拉动作用也就越大;而利用的程度越深,所取得的边际效益也就越高。其次,是产品的多样化。在综合性的基础上形成的多样化将会更加具有原创性,也就更加具有独特性与唯一性。再次,是各个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其中包括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各企业之间的协调合作。最后,是旅游目的地与当地居民的合作。旅游者来到某一旅游目的地,带来属于他们的外来文化、生活方式是不可避免的,或者说,他们所进行的旅游活动本身就会对旅游目的地居民带来一定的冲击,因此本地居民有时也可能演化成为某种程度上的商业化存在,从而由此形成一种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最终会发展成为良性的或是恶性的互动,则取决于旅游目的地地区与目的地居民的合作。

案例7.10 江苏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客源市场分析

溱湖风景名胜区的目标市场以国内客源市场为主,以海外旅游市场为辅,以长三角地区市场为主,中远程市场为辅。区域旅游市场定位如下:

表7.12 区域旅游市场的定位

一级目标市场—长三角地区(重点是沪宁都市带)

江苏本区:江苏客源市场,特别是泰州周边地区,应成为目前重点开发的目标市场。针对这类市场客源距离较近、交通便利、停留时间较短的特点,在促销中应以中青年、家庭市场以及商务会议为重点目标市场,以宣传周末城郊休闲度假旅游和小“黄金周”短途休闲旅游为主。

上海市:上海游客是溱湖风景名胜区最大的外地客源市场,其比例约占总游客量的1/4。该地的中老年游客喜欢采取团队出游,而中青年游客喜欢自助游的出游方式,并且崇尚自然与环保。根据以上特点,在促销中应以银发、青年人和家庭市场为主,通过与上海旅行社合作、利用网络、到客源地促销等多种方式,在宣传中重点介绍溱湖的休闲度假性质和原生态湿地环境。

二级目标市场——除一级市场以外的沪苏浙地区、山东、安徽、河南

上述相邻地区由于距离上的优势,可以成为溱湖客源市场开拓的一个重点,促销偏重于突出景区的休闲度假性质。近期以团队出游、青年自助和家庭市场作为主要目标市场。

三级目标市场——除一、二级市场以外的全国其他地区

随着一级和二级目标市场的开拓和稳定,景区可以通过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市场的覆盖面,积极开拓国内其他地区客源市场,其中又以经济发达地区为主要开拓重点,争取实现国内旅游的持续发展,以求稳定长久的客源市场。

4)游人发展规模预测

风景名胜区旅游的需求规模,可以通过对风景名胜区环境容量和游客量的计算来估算,以需求定供给。所求得的环境容量和游客容量是一个确定数值,然而风景名胜区旅游的游客规模是一个不确定的数值,如果只单纯依据所计算的容量规划供给的规模,很可能出现设施不能充分利用,造成浪费或因设施不足,景区超负荷运转,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不论是那种情况,都不利于风景资源的保护。为此,在制定风景名胜区规划方案时,仅仅计算容量是不够的,还要对游客增长规模进行预测并且有计划地接待,才能做到供需平衡。

在客源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风景名胜区的吸收力、发展趋势和发展对策等因素,首先分析和选择客源市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再对本地区游人、国内游人、海外游人递增率和旅游收入进行预测,最终确定主要、重要、潜在三种客源地,对三者相互变化、分期演替的条件和规律进行预测。当然,确定的年、日游人发展规模均不得大于相应的游人容量。

(1)游人规模预测的计算指标

①游人抵达数 是指到达旅游地的游客数,即游人的规模,不包括在机场、车站、码头逗留后即离开的过境游客,可分为:

a.年抵达人数(人/年),游览设施的种类、规模可大致通过年抵达游人数来决定,并且同各旅游地间进行比较,从历年抵达的人数统计中可以方便地观察到某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动向及游人增长方向,有助于旅游地开发规模决策的制定。

b.月抵达人数(人/m),一个旅游地的季节特性可以通过各月份游人量变动数来加以判断。通过它可以确定旅游淡旺季、全年的旅游时间、游览设施的规模以及确定劳动力和旅馆的经营管理办法。

c.日抵达人数(人/d),也在确定游览设施规模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②游人日数(或游人夜数) 是游人数与每个游人在旅游地度过的天数的乘积。游人日数是一种抽样调查确定的平均值,通过旅馆的平均住宿率统计也可以得到游人日数,所以也称“游人平均逗留期(天)”。

③游人流动量 单位时间内各交通线的旅游人数及往返的流向。交通流线、游览设施的标准与规模都同游人流动量有关,并从中可以得到旅游地哪些是主要客源,可以看出游人倾向于选择哪些交通工具。游人流动量也是交通规划的主要依据。

④游人开支总额 能够为确定旅游需求提供信息,但计量困难。为此可通过税收测量、利用日计账计量或从设计的“旅游开支模型”中获得。

(2)游客规模的预测方法(年抵达人数)

游客规模预测有长期预测、中期预测和短期预测。预测的方法很多,可以分为定性预测和定量预测两类,这里介绍几种常用的方法。

①德尔菲(Delphi)法 德尔菲法是专家意见法的一种,主要是通过信函的形式,轮番征求专家们对预测对象的匿名预测意见,使不同的专家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它是由美国公司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一种预测方法,德尔菲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圣地,因其有座阿波罗神殿能够预测未来,故借其名。该方法能客观地综合多数专家经验和主观判断的技巧,能对大量非技术性的无法定量分析的因素做出概率估算,并将概率估算结果告诉专家、充分发挥信息反馈和信息控制的作用,使分散的评估意见逐渐收敛,而后达成一致,最终得到预测结果。其主要过程如下:

a.明确预测主题,准备背景材料。即开展预测之前,预测组织者要根据预测所要达到的目的,确定预测的主题,并收集、整理有关调查主题的背景材料。

b.拟定意见征询表。依据预测主题和有关背景材料,拟定需要了解的问题,并细化为预测意见征询表。征询的问题力求清楚明确,重点突出,建议问题数量不宜过多。意见征询表的设计可以与调查问卷的设计相似。

c.选择专家。德尔菲法中专家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所要求的专家,应当是对预测主题和预测问题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知识渊博、经验丰富、思路开阔、富于创造力和判断力的人。专家的人数要适当,一般以20~50人为宜。

d.征询专家意见。征询专家意见需要有多次信息沟通。首先,将征询表和背景材料邮发给选聘的专家,在第一轮征询意见回收后,预测组织者以匿名方式将各种不同意见进行综合、分类和整理;然后,再次邮发给专家征询意见,各位专家在第二轮征询过程中,可以坚持自己的意见,之后,再回寄给预测组织者。如此几经反馈,一般在3~5轮后,各位专家意见基本渐趋一致。

e.汇总专家意见,量化预测结果。经过上述几轮的征询工作,基本可以得出具有一致性的专家意见,但是由于仍然存在一种以上的不同预测,所以需要经过汇总、整理、分析、处理,最后才能得出定量化的预测结果。

②分析预测法 从总数预测部分值,例如从预测的旅游者到达总数(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应用自己市场在历史上占总数的百分比,得出自己市场到达的旅游者数据。

案例7.11 江苏省宿迁市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预测

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处于开发初期,发展比较缓慢,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后,游客量的预测不能仅仅依据历史数据,参考《宿迁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来预测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游客规模。

表7.13 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预测表

案例7.12 江苏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预测

溱湖风景名胜区虽然开发较早,但是由于建设与发展比较缓慢,规划充分考虑溱湖风景名胜区客源市场的接待现状、风景资源禀赋、未来的投资强度和市场潜力,对溱湖风景名胜区的客源市场预测如下:

溱湖风景名胜区2008年和2009年,分别接待游客量为68.1万人次、98.63万人次,增长率为44.8%。以此为基数,按照2010年游客人数15%的年增长率,2011—2012年以5%~10%的年增长率计算,到2010年,溱湖风景名胜区接待游客规模为113万人次,2015年游客接待规模为167万人次,2020年游客接待规模为213万人次。

③自然增长率预测法 此方法是取多年的平均增长率来计算游人的增长量。如明年的旅游者人数等于今年的旅游者人数乘以过去10年的平均增长率。所取的年数要保证一定的数量,只有包括足够的年数,才足以抵消随波动变化的影响。其公式表达为

式中:y——预测值;

   x——今年游客人数;

   y1、y2……yn——历年游客增长率;

   n——年数。

④加权平均数法 此方法适用于每年旅游者人数变化波动较大的风景区。参与预测的一组历史数据中,一般远期数据影响小,近期数据影响大。为减少预测误差,按各个数据影响程度的大小赋予权数,并以加权算数平均数作为预测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y——预测值;

   yn——第n年的观察值;

   wn——第n年数据的权数。

⑤回归预测法 所谓回归分析,就是对具有相互关联的现象,根据大量的观察找出其关系形态,用一种数量统计选择合适的数学模型,近似地表达变量的平均变化关系,这个数学模型称为回归分析预测,其中把要预测的经济现象称作因变量,而把那些与其有密切关系的现象称作自变量。

如果研究的因果关系涉及2个变量,并且变量间存在确定的线形关系形态,则被称为一元线性回归。一元线性回归数学模型如下:

式中:y——游客客流量预测值(因变量);

   a——直线截距(回归参数);

   b——趋势线斜线(回归参数);

   x——时间变量(自变量)。

如果研究的因果关系与多个因素的变化有关,则可以用多个相关因素的变化来预测一个因素的变化,如二次曲线回归预测法。其数学模型为:

式中:y——游客客流量预测值;

   a、b、c——系数;

   x——时间变量。

(3)风景名胜区旅游客源季节变动的预测(月抵达人数) 为了合理地确定风景名胜区旅游的建设规模,不但要用上述任一种方法计算风景区年客流量,还要进一步转化为每月客流量。每月接待游客人数用下式计算(月抵达人数):

式中:Y——月接待游客量(人/月);

   P——月份指数;

   Q——每月平均接待游客量。

式中的月份指数P=月份平均游客人数/全年月份总平均数,

          全年月份总平均数=历年月份平均游人数之和/12

          每月平均接待游客量Q=预测年游客总人数/12

(4)游宿床位预测与直接服务人口估算

a.旅宿床位预测 旅宿床位应是游览设施的调控指标,应严格限定其规模和标准,应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定用地范围,计算公式如下:

b.直接服务人口估算 应以旅宿床位或饮食服务两类游览设施为主,其中,床位直接服务人口估算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直接服务人口与床位数比例为1∶2~1∶10。

7.4.2 游览设施规划的内容

1)游览设施的配备

游览设施是风景名胜区游览接待服务设施的总称。游览设施配备应包括旅行、游览、饮食、住宿、购物、娱乐、保健和其他等8类相关设施。旅行设施指旅行过程中所必需的交通、通信相关设施;游览设施指游览所必需的导游、休憩、咨询、环卫、安全等相关设施;饮食和住宿设施指为旅游出行提供的饮食就餐和住宿休息的相关设施,有比较明确的等级标准;购物设施指有风景名胜区特点的、用于购物活动的相关商贸设施;娱乐设施指有风景名胜区特点的、文体娱乐、艺术表演等相关设施;保健设施包括卫生、保健、救护、医疗、休疗养、度假等相关设施;将上述类型之外的、体现风景名胜区特点的审美欣赏、科技教育、社会民俗、宗教礼仪及宜配新项目合并成一类,称为其他类。

风景名胜区规范规定游览设施配备应依据风景名胜区、景区、景点的性质与功能,游人规模与结构,以及用地、淡水、环境等条件,配备相应种类、级别、规模的设施项目。

游览设施配备的原则,要与游人需求相对应,既要满足游人的多层次、多方面需要,也应考虑设施自身管理的要求,还应考虑必要的弹性或利用系数,合理协调地配备相应类型、级别、规模的游览设施。

在8类游览设施中,住宿床位反映着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游程,影响着风景名胜区的结构和基础工程及配套管理设施,因而,这是一种标志性的重要调节控制指标,必须严格限定其规模和标准,应做到定性质、定数量、定位置、定用地面积或范围。

(1)住宿设施规划 住宿设施的规划建设主要考虑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根据游客规模的预测以此确定旅馆床位数;二是从区域规划及风景区性质、空间布局等角度,研究旅馆的位置、等级、风格、密度、面积等;三是结合未来扩建的需要。

风景名胜区提供住宿的设施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旅馆;二是临时性住宿设施,如野营帐篷、竹楼、木楼、简易棚房等;三是辅助住宿设施,如农舍、别墅、寺观厢房等。旅馆的服务能力不具有季节性,而旅游具有季节性,所以通过对临时住宿设施和辅助住宿设施的调节,既能满足旺季时游人的需要,在淡季时又不致使旅馆大量过剩,从而大大降低成本。因此在旅游淡旺季明显的旅游地应尽量多提供临时和辅助住宿设施。在国外,供旅游旺季使用的补充住宿床位数量甚至比正规床位还要多。

①旅馆的功能分类、等级 据统计,在一次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在旅馆中度过的时间占旅游时间的1/3到1/2。旅馆所提供的服务也应该要丰富,不仅要能提供基本的住宿和膳食服务,还要能向旅行者提供健身、娱乐等服务项目。在旅游者的消费支出中,约有一半左右用于食、宿和娱乐。因此旅游者对旅游中食宿及各种设施都有着强烈的要求。因此旅游地在食宿上也应有较大的投资,要以满足旅游者的要求为目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建造,一般要求使用50年以上。

a.功能分类 旅馆除了具有住宿、餐饮的一般功能外,还具有多种专门的功能。

商务功能 旅馆饭店通过设立专门的商务中心,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方便快捷的服务,如传真、国际直拨电话、互联网、文件处理等。商务性饭店可以在客房中配备齐备的商务设施,包括传真机、2条以上的电话线、与电话接驳的打印机、电脑互联网络的接口等,为商务游客提供工作便利。

度假功能 主要为旅游度假的游客提供服务。它注重为游客营造旅游活动中的家庭气氛,设施要求宽松舒适,并配备齐全的康乐设施。

会议功能 主要为各种商业展览、商贸洽谈、科学讲座和新闻发布等活动提供食宿和有关的设施及功能服务。旅馆内设置各类大小、规格不等的会议室、谈判间、演讲厅、展览厅等,并配备专业人员服务。

家居功能 指为那些专门为居住期较长的(几个月、半年甚至超过一年)长住游客提供家庭式服务的旅馆。

b.旅馆等级 旅游饭店的等级是按照设备、建筑材料、造价、服务人员、房间的比例以及所在地点管理服务水平等因素来划分的。国际上按照饭店的建筑规模、设备水平、舒适程度,形成了比较统一的标准,通行的旅游宾馆饭店分为5个等级,通常用“星”的数目来表示旅馆饭店的等级,即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含白金五星级)。其中,二星、三星属于中等;四星、五星属于高级豪华旅馆;无星旅馆一般比较简陋。在星级旅馆门口设有标志明文规定旅馆等级。此外,也有一些类似的表示方法,如美国旅游饭店以皇冠为标志,皇冠数量越多,饭店级别越高;美国汽车旅馆协会的等级标准虽没有固定模式,但划分方法、分类依据等基本一致。星级宾馆的划分条件从宾馆布局、内外装修、公共信息图形、采暖和制冷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前厅、客房、餐厅及酒吧、厨房、公共区域等几个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规定。星级旅馆的一般标准是:

一星:适用性饭店,设备简单、具备食、宿两个基本功能,能满足客人最基本的旅游要求,属于经济等级,所提供的服务符合经济能力较低的游客需要,标准客房平均建筑面积50m2,宾馆的标准间客房的净面积小于15m2

二星:经济型饭店,设备一般,除具有客房、餐厅基本设备外,还有小卖部、邮电、理发等综合服务设施,可满足中下等收入水平的游客需要,标准客房平均建筑面积48~56m2,宾馆的标准间客房的净面积15~18m2

三星:中档饭店,设备齐全,不仅提供食宿,还有会议室、游艺厅、满足中产阶级以上游客需要,标准客房平均建筑面积60~72m2,宾馆的标准间客房的净面积18~20m2

四星:高档饭店,设备豪华,综合服务设施齐全,服务项目多,客人不仅能得到高级的物质享受,也能得到很好的精神享受,标准客房平均建筑面积74~80m2,宾馆的标准间客房的净面积21~23m2

五星(含白金五星级):豪华型饭店,设备十分豪华,服务设施齐全,服务质量很高,是游客进行社交、商务、会议、娱乐、购物、消遣、保健等的活动中心,收费标准高,标准客房平均建筑面积80~100m2,宾馆的标准间客房的净面积23~25m2

1988年8月22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自1988年9月1日起与国际接轨,采用星级标准对旅游宾馆进行等级划分。1993年9月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 14308—1993)》。1998年5月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 14308—1997)》,其中对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提供了一些选择性项目,以鼓励旅馆特色化经营。2010年11月19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2010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新版国家标准是自1988年制定并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订,体现了饭店转型升级的要求,细化了星级宾馆的划分,强调了星级饭店的必备项目、核心产品、绿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②露营地的种类及布局 风景名胜区中的露营地形式包括帐篷营地和拖车营地,帐篷和拖车露营是旅游接待设施中最便宜的形式。在西欧,由帐篷和拖车提供的床位空间远多于宾馆提供的床位。在美国,使用可移动车房去度假比欧洲更普遍。我国于2003年加入了世界汽车露营总会,并开始着手规划宿营地的建设问题。有关部门计划2008年之前在全国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建成1000个国际标准化房车宿营地,这将对减少星级宾馆建设投资、吸引世界各国爱好者到中国起到积极的作用。辽宁省大连市金石滩十里黄金海岸西部的汽车宿营地占地6hm2,能够停泊50辆车,并设立公厕、冲凉房、购物超市、餐饮店、沙滩睡吧、运动场等相关硬件设施。河北省石家庄沙湖风景度假区的沙湖汽车宿营地位于石家庄市郊,占地近460hm2,可以为自驾车游客提供住宿、沙滩越野车、水上漂流、拓展训练、骑马、划船等活动。

用于露营的场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便捷的入口、良好的排水、平缓的坡度、很好的朝向,而且在可能的条件下,露营地之间要有树木和绿篱相隔(挡风和私密性考虑)。

在西欧国家以及美国,依据露营地中设施、空间和环境的组合情况,对帐篷营地和拖车营地采取了若干种不同标准。依据结构的分类:

露营帐篷:在营地支起供临时使用的帆布折叠结构;

露营者面包车:作为自驱车辆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可移动住所;

旅行活动房或拖车:汽车拖动的置于底盘上的临时住室结构;

可移动车房:置于底盘上的可移动或可拖动的全年候居住单元。

拖车停靠点应和帐篷营地相对隔离,尽管二者可以布局在同一营地,但两种游客的兴趣不同,可能会有冲突,而且拖车对基础设施的要求更高。

a.露营地种类 一般露营地可划分为7种主要类型(如表7.14):

表7.14 露营地的分类

资料来源:(英)鲍德-博拉曼纽尔,劳森弗雷德.旅游与游憩规划设计手册[M].唐子颖,吴必虎,等,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在发展中国家,帐篷通常由风景区提供。在其他地方,各人拥有或自主租赁帐篷、设备较常见,场地运营者提供空间、服务和公共设施。

b.露营地密度与规模 露营地密度各国不一。在法国,露营地内每个单元(帐篷或拖车及小汽车)占用的最小面积为90m2。在德国,根据不同情况,在120~150m2之间。荷兰森林管理局推荐的密度更低:每单元150m2(而且周围需是大片未开发用地)。为保证一定程度的与大自然的接触,美国国家公园推荐的露营地密度变化很大:将所有设施集中在一起的中央营地为3000m2/单元;可容纳400~1000人、有道路入口和服务设施的森林营地为800~10000m2/单元,且周围为大片林地所包围;容纳50~100人、不配备任何设施的边疆(猎人)营地为15000m2/单元,周围是原野地区。

对于一个每公顷可接待200~300人的高密度露营地,其合适的营地规模为3~5hm2,其允许的容量限度约为600~1500人左右。

③旅馆用地计算

a.旅馆区总面积的计算

式中 S——旅馆区总面积;

   n——床位数;

   P——旅馆区用地指数。

据建筑研究资料,P=120~200m2/床,表7.15为北戴河床位指标:

表7.15 北戴河床位指标资料统计表

资料来源:魏民,陈战是.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b.旅馆建筑用地面积

式中 F——旅馆建筑用地面积;

   n——床位数;

   A——旅馆建筑面积指标;

   ρ——建筑密度;

   L——平均层数。

旅馆建筑密度ρ:

一般标准:20%~30%,高级旅馆:10%。

旅馆建筑面积指标A是指每床位平均占建筑面积:

标准较低的旅馆:8~15m2/床;

一般标准旅馆:15~25m2/床;

标准较高的旅馆:25~35m2/床;

高级旅馆:35~70m2/床。

(2)饮食服务规划 在风景区,饮食业是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如黄山虽然扩建了很多饮食服务点(表7.16),但在旺季仍不能满足要求。因此应对风景区饮食服务作出规划,满足游客需求。

表7.16 黄山各景区饮食服务点情况

资料来源:魏民,陈战是.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饮食接待能力与饮食提供服务的方式有关,如同样面积,快餐店由于人们就餐时间短,可以多接待一些人;而在餐馆里,人们就餐时间长,接待的人就少一些。一般的,饮食接待能力取决于营业总面积、人均就餐所需面积、营业时间、人均就餐所需时间等因素,有时还取决于原材料供应。

①饮食服务设施的类型

a.独立的饮食服务设施 这种饮食服务不同其他行业联合,单独经营。独立饮食服务一般设置在旅游起点的接待区、旅游路线的中间地带及游览区几个部位,其规划设计的要点是:

·布局和服务功能要考虑旅游行为,在起始点准备、顺路小憩、中途补充、活动中心,歇脚眺望等处,都是游人要进餐的地方,应安排餐饮供应。

·饮食点作为旅游地景观的组成部分,既要在设计上有特色成为景观,同时又能作为很好的观景场所。

·体现使用的多功能用途,如用餐时作餐厅,平时兼买茶水、冷热饮,需要时还可举行文娱活动。这样在游客增多时不拥挤,游人减少时也不闲置。

b.旅馆附设餐饮设施 国外旅馆所经营的餐饮业务,其收入占整个旅馆收入的50%,从而引起旅馆极大的重视。这些旅馆常设酒吧、咖啡厅、音乐茶座等。

一般旅馆的住宿面积和餐饮面积有一定的经验关系,表7.17为美国几个大旅馆所设饮食服务项目及面积定额。

表7.17 美国几个大旅馆所设饮食服务项目及面积定额

续表7.17

资料来源:丁文魁.风景科学导论[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2

②餐位计算 必须针对旅客需求量最高的一餐(中餐或晚餐)来计算,并以餐位数来表达。

(3)停车场 对于风景名胜区来说,凡是有车可达的,需要开辟停车场。国外一般标准,旅馆每2~4个房间要求一个汽车空位。我国可以根据私人小汽车拥有量,对停车场地进行增减。

其所需的面积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A——停车场面积(m2);

   r——高峰游人数(人);

   g——各类车单位规模(m2/辆);

   m——乘车率(%);

   n——停车场利用率(%)

   c——每台车容纳人数(人)

乘车率和停车场利用率均可取80%。各类车的单位规模可见表7.18。

表7.18 各类车的单位规模

资料来源:杨赉丽.城市园林绿地规划[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

休疗养所停车场,比旅馆的要少,一般可采用20~30床位设一个车位。

2)旅游服务基地的规划与建设

为了使游览设施要发挥应有的效能,游览设施要有相应的级配结构和合理的单元组织及其布局,并能与风景游赏和居民社会两个职能系统相互协调。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要求,游览设施布局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应方便游人,利于发挥设施效益,便于经营管理,减少干扰。应依据设施内容、规模大小、等级标准、用地条件和景观结构等,分别组成服务部、旅游点、旅游村、旅游镇、旅游城、旅游市6级旅游设施,并提出相应的基础工程原则和要求。

(1)旅游基地选择的原则 风景名胜区规范中规定旅游基地选择原则有以下几点:

①应有一定的用地规模,既应接近游览对象又应有可靠的隔离,应符合风景保护的规定。严禁将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保健、机动交通等设施布置在有碍景观和影响环境质量的地段。

②应具备相应的水、电、能源、环保、抗灾等基础工程条件,靠近交通便捷的地段,依托现有的游览设施及城镇设施。

③避开有自然灾害和不利于建设的地段。

④游览基地应为游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服务条件。服务设施应满足不同文化层次、年龄结构和消费层次游人的需要,应与旅游规模相适应,建设高、中、低不同的档次,季节性与永久性相结合的旅游服务系统。

在以上4项原则中,用地规模应与基地的等级规模相适应,但在山地风景名胜区有时很难实现,因为其景观密集且用地紧缺,因此,可以通过缩小设施建设规模或降低设施标准,甚至取消某些设施基地的配置,而用相邻基地的设施代偿作为补救等措施。

设施基地与游览对象的可靠隔离,山水地形通常被作为主要手段,也可用人工物隔离,或两者兼而用之,并充分估计各自的发展余地同有效隔离的关系。

基础工程条件在陡峭的山地或海岛上难以满足常规需求时,不宜勉强配置旅游基地,宜因地因时制宜,应用其他代偿方法弥补。例如:可以设置邻近、临时、流动设施等。

(2)旅游服务设施与旅游服务基地的分级配置 依据旅游设施内容、规模大小、等级标准、用地条件和景观结构的差异,通常可以组成6级旅游设施基地,分别为:

①服务部 服务部的规模小,其标志性特点是没有住宿设施,其他设施也比较简单,可以根据需要而灵活配置。

②旅游点 旅游点的规模虽小,但已开始有住宿设施,其床位常控制在数十个以内,可以满足简易的宿、食、游、购需求。

③旅游村 旅游村或度假村已有比较齐全的行、游、食、宿、购、娱、健等各项设施,其床位常在百计,可以达到规模经营,需要比较齐全的基础设施与之相配套。旅游村可以独立设置,可以三五集聚而成旅游村落,又可以依托在其他城市或村镇。例如:黄山温泉区的旅游村群,鸡公山的旅游村群,武陵源的锣鼓塔旅游村和索溪峪的军地坪旅游村。

④旅游镇 旅游镇已相当于建制镇的规模,有着比较健全的行、游、食、宿、购、娱、健等各类设施,其床位在数百个以内,并有比较健全的基础设施相配套,也含有相应的居民社会组织因素。旅游镇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依托其他城镇或为其中的一个镇区。例如:庐山的牯岭镇,九华山的九华街,衡山的南岳镇。

⑤旅游城 旅游城已相当于县城的规模,有着比较完善的行、游、食、宿、购、娱、健等类设施,其床位规模可以过万,并有比较完善的基础工程配套。所包含的居民社会因素常自成系统,所以旅游城已经很少独立设置,常与县城并联或合为一体,也可能成为大城市的卫星城或相对独立的一个区。例如:漓江与阳朔、嵩山与登封、海坛与平潭。

⑥旅游市 旅游市已相当于省辖市的规模,有完善的游览设施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其床位可以万计,并有健全的居民社会组织系统及自我发展的经济实力。它同风景游览欣赏对象的关系也比较复杂,既相互依托,也相互制约。例如:杭州与西湖、苏州无锡与太湖、泰安与泰山。

旅游设施的分级配置,应注意:第一,设施本身有合理的级配结构,便于自我有序发展;第二,级配结构能适应社会组合的多种需求,同依托城镇的级别相协调;第三,各类设施的级配控制,应同该设施的专业性质及其分级原则相协调。

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对于所需要的游览设施的数量和级配,均应提出合理的测算和安排。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要求,应依据风景名胜区的性质、结构布局和具体条件的差异,各项游览设施既可以将其分别配置在规划中的各级旅游基地中,也可以将其分别配置在所依托的各级城镇居民点中。但其总量和级配关系,均应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需求,且应符合表7.19的规定。

表7.19 服务设施与旅游基地分级配置表

续表7.19

注:限定说明:禁止设置×;可以设置△;应该设置▲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S].GB 50298—1999

(3)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及控制的原则与方法 旅游服务设施的盲目建设会对风景名胜区带来巨大的危害,比如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破坏视觉景观,破坏生态环境平衡,影响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影响风景区的生命周期。因此在进行旅游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时,应当对其合理布局,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重点景区景点分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环境整治规划,核心景区禁止任何住宿设施的建设。在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资源的同时,控制风景区内的接待设施总量,实现合理化安排。

①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规划 规划中明确确定了风景区的性质、特点、功能布局、线路组织以及相应的游览设施项目等内容。要严格规划管理,按照规划,核心景区禁止任何过夜接待设施的建设,已有的接待设施应该逐步拆除。

②游览设施应与风景区自然环境和景观统一协调 宾馆、饭店、休疗养院、游乐场等大型永久性建筑,必须建在游览观光的外围地带,不得破坏和影响风景区景观。山岳型风景区中旅馆的位置应尽量选址在山外,实行山上游、山下住的原则。但有些地处特殊地域的风景区如峨眉山、华山、黄山、泰山及庐山等,应满足游人在山上观日出、云海、佛光的需求,据统计约有30%~90%的游人要在山上过夜,这就应考虑在山上建适当规模、体量的旅馆,但要注意的是馆址要选在不影响景观的地方,以隐蔽位置为最佳。

③改善风景名胜区内外的交通联系 一方面,在完善风景名胜区内的内部交通网络的同时,应尽可能采用环保机动交通工具,缩短游客在风景区内停留的时间,使游客能够在风景名胜区内快速扩散,加快游客周转,并且景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可以大大减少交通工具对风景区环境带来的破坏。另一方面,加强同景区外部的联系,加快游客向风景名胜区外的服务基地扩散,并减轻景区内的接待压力。

案例7.13 江苏省宿迁市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游览设施规划(图7.7)

1 游览服务设施分级规划

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开发与建设同风景名胜区本身及周边地区的旅游服务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规划在提升风景名胜区景观品质的同时充实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地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建立比较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规划依托宿迁湖滨新城及RBD的建设,建设服务于整个风景名胜区的功能齐全、能够提供综合性的旅游服务、满足各类旅游人群不同需求的旅游服务基地体系,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内部的旅游服务体系分为三级,依次为:一级旅游服务基地、二级旅游服务基地、三级旅游服务基地。

1)一级旅游服务基地 规划两个一级旅游服务基地,分别为三台山北部旅游服务基地和皂河旅游服务基地,提供较全面的交通、游览休憩、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保健和科技教育等服务内容。

2)二级旅游服务基地 规划5个二级旅游服务基地,分别为翻水闸服务基地、湿地科普服务基地、洋河滩闸服务基地、农业观光园服务基地和三台山主入口服务基地,提供交通、游览休憩、餐饮、住宿、购物、科技教育等服务内容。

3)三级旅游服务基地 规划6个三级旅游服务基地,分别为运河船闸服务基地、古黄河渡口服务基地、古运河驿站服务基地、湖滨浴场服务基地、森林浴场服务基地、三坝水库服务基地,提供交通、游览休憩、餐饮等服务内容。

风景名胜区内各级旅游服务基地布局及功能配置见表7.20。

表7.20 风景名胜区内旅游基地配置表

2 游览服务设施规模

规划年游客规模为228.6万人次/年,按年可游天数为200天计算,规划平均日游客规模为11430人次/d。按照风景名胜区住宿游客约占总游客人数15%计算,风景名胜区日住宿游客约1714人,预测床位利用率为70%,须规划床位数约2400个。其中风景区内提供床位1080个(见表7.21),其他依托湖滨新城提供。

表7.21 风景名胜区内住宿容量配置

7.5 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交通系统是风景名胜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道路交通规划指的是在确定规划期限、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各类交通流量和设施的调查、分析和预测等,分析各类交通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制订的交通结构与道路网的规划。

7.5.1 道路交通规划的内容构成

风景名胜区交通结构分为对外交通和内部交通两方面内容,内外要求相差较大,常有“旅要快、游要慢”、“旅要便捷、游要委婉”之说。

1)风景名胜区对外交通

风景名胜区对外交通是风景名胜区与外部进行联系的各类交通的总称,其主要形式有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同时风景名胜区的对外交通往往需要依托风景名胜区周边城市的相应交通设施,包括机场、铁路线路及站场、长途汽车站场、港口码头等。风景名胜区对外与对内交通之间应具有相互联系、转换的关系。

2)风景名胜区内部交通

风景名胜区内部交通通常是指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内的交通,主要包括游览交通和社会服务交通,其中游览交通又分为车行游览交通和步行游览交通。

3)风景名胜区道路

风景名胜区中担负交通功能的主要设施就是风景名胜区道路,它是游人和车辆通行的基础设施。风景名胜区道路能够将风景名胜区的各个组成部分联系在一起,既是风景名胜区布局结构的骨架,又是风景名胜区安排给水、排水以及其他工程基础设施的主要空间。在一些风景名胜区内由于客观的原因,也会存在一些社会交通道路,这就要求风景名胜区内的道路规划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就要将其消极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道路规划应在交通网络规划基础上形成路网规划。并根据各种道路的使用任务和性质,选择和确定道路等级要求,进而合理利用现有地形,正确运用道路标准,进行道路规划设计。

目前,没有专门针对风景名胜区道路设计的设计规范,在实践中是以《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1995)》、《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做参考进行设计。

7.5.2 道路交通规划的基本原则

风景名胜区道路规划基本原则应符合以下规定:

(1)风景名胜区道路系统规划应与风景名胜区游赏系统规划相结合,把道路本身作为风景游赏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合理利用地形,因地制宜地选线,同当地景观和环境相配合。

(3)对景观敏感地段,应用技术手段进行检验,提出相应的景观控制要求。

(4)不得因追求某种道路等级标准而损伤景源和地貌,不得损坏景物和景观。

(5)应避免深挖高填,因道路通过而形成的竖向创伤面的高度或竖向砌筑面的高度,均不得大于道路宽度。并对创伤面提出恢复性补救措施。

7.5.3 道路交通规划的基本要求

1)充分利用地形和道路,合理规划景区道路

风景名胜事业的蓬勃发展带来了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流量的迅速增长,使得很多风景名胜区的交通压力日趋增加。大量的车行旅游交通、步行游览交通、货运交通等在风景名胜区内经常相互混杂,不仅对风景资源的保护带来负面影响,而且也给游人带来诸多的不便。风景名胜区大多位于地形较为复杂的区域,地形地貌的保护是风景资源保护中重要的内容。因此,在道路系统规划时要合理利用地形,因地制宜,尽量大幅度调整地形。在路网规划、道路等级以及道路选线等方面,要同风景环境相结合,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工程量。

2)道路系统与整体环境相互协调

风景名胜区道路是组织空间的有效途径,能有效地组织旅游线路;纵横交错的路线可构成一个完整的游览道路网,同时又把整个风景名胜区分成若干个区,既丰富风景名胜区景观,又可引导游人从不同的线路、不同的方位去观赏不断变换的景观。因此,风景名胜区道路系统与整体环境相互协调显得尤为重要,应根据风景名胜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布局,把各个游览景区、主要景点联系起来,在保护风景资源的前提下,使风景名胜区道路能够满足组织空间、引导游览的基本功能的要求,成为风景名胜区景观结构的重要骨架。因此,在道路选线时,应避免形成单调呆板的道路景观,应该创造动态变化而又连续的视觉环境,注重对视域内风景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可使用对景、借景及障景等手法,把道路沿线附近的风景资源有机地组织起来,并尽可能运用变化构图的手法,进行道路规划时有意识地进行曲折变化,改变景观在构图中的位置和视角,使主景对象与配景对象之间相互呼应,互为因借,不仅是“因景设路”,而且是“因路得景”,达到道路可行、可游,行游统一。

3)要最大限度地保护风景资源

虽然道路起到了引导游人、组织游览的重要作用,但也给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人为地破坏。如道路对重要物种的生态斑块进行人为分割,从而导致物种生存空间受到威胁;道路的修建也会阻碍动物觅食或繁殖、迁徙的通道,使动物面临灭绝的危险致使旅游景区失去珍贵的动物资源。所以,道路选线必须避开或远离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区,严禁对特殊地质、地貌遗迹及具有观赏性的地貌进行干扰;最大限度减少道路对自然地形、地貌和植被的破坏,减小对天然河道的挤压,保持沿线的自然面貌;调查珍稀野生动物活动规律,防止道路建设对动物生存的影响;尽量避开不稳定地质区域,适当降低建设规模、减少开挖量,尽量保护自然原貌。

4)对外交通要快速便捷

风景名胜区对外交通是风景名胜区与外界联系的主要通道,对外交通一般应从风景名胜区入口服务区与直接通达风景名胜区附近的火车站、飞机场、公路站点、水运码头相联系。一般根据风景名胜区出入口的数量设定对外交通道路的数量。风景名胜区对外交通要求快速便捷,将其设置于风景名胜区以外或边缘地区,然后转为内部交通。

通常风景名胜区的对外交通可以利用周边的交通道路(国道、省道、县道)形成快速进出风景名胜区的对外交通。如果周边没有可以利用的交通道路,也可以按照游赏和资源保护的要求规划建设对外交通,并与已有的交通线路相衔接。一般风景名胜区的对外交通道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游客数量较多的风景名胜区,一般要按二级公路标准来进行规划建设。

5)内部交通要形成合理的网络

内部交通应具有方便可靠和适合风景名胜区特点,并形成合理的网络系统,以便满足不同游赏形式的需要。风景名胜区内部交通要求适合风景游赏的特点要求、保护风景资源,在其交通流量上应与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相协调,在其交通流向上要综合考虑各个景区间、各个游人集散地间及相互间的联系,方便游人的游赏需要,根据各个风景名胜区的特点完善内部交通网络系统,以便满足不同游赏形式的需要。对内部交通的水、陆、空等机动交通的种类选择、交通流量、线路走向、场站码头及其配套设施,均应提出明确而有效的控制要求和措施。

对于那些有大量居民的风景名胜区,在规划建设内部交通时,要考虑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社会的要求,考虑内部居民的客流及货流的需要,这些交通流与风景名胜区游赏交通之间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混杂和相互干扰。

7.5.4 道路系统规划

根据风景名胜区总体布局结构,根据具体地形和景区、功能区的分布等条件统筹考虑布置道路具体线形走向,应尽可能地对风景名胜区现有道路进行利用、调整和完善,形成主干道、次干道、步行道、登山小径相结合的交通游览体系,通过它们之间有机联系、相互补充,把风景名胜区内的景区与景点串联起来,方便游人快速到达各景区进行游览,将风景名胜区的优美景色展现在游人面前。景区道路依照交通功能主要分为三大类:

①进出风景名胜区的主干道 一般路宽8~20m,以交通功能为主,以游览汽车通行为主。沿途主要是动态景观,规划要注重远眺、鸟瞰等成片的景观效果。

②进入各景区的次干道 一般路宽3~7m,以交通、游赏的功能为主,以小型游览车通行为主。沿途以动态景观为主,注重展示成片的森林绿化、山脊轮廓线景观。

③步行游览道 步行游览道大多设置在风景特征比较集中的部位,常常是风景名胜区内部各个景点间的连线,是为游览者步行游览提供的通道,具有组织游览、集散游人的作用。规划设计步行游览通道时,应根据景区内景点分布状况和道路现状,因山就势、路随山转,与周围环境充分融合,逐步形成完善的步行游览系统。一般而言,1°~5°平缓山坡车行容易,5°~15°缓山坡步行容易,15°~25°半急山坡情况下游人能步行,在15°以下坡度的步行道为舒适的坡道,超过15°时行走较费力,山坡大于25°时属于急山坡或峻急山坡,步行游览道应设计台阶步行道(磴道)。在山坡大于45°时属于峭壁、断崖地形,步行游览道的设置上应适当延长线路,降低坡度,迂回而上;当线路延展困难时,则应设计成云梯(石台阶)。步行游览道宽度应根据游人数量和停留时间考虑,一般以0.8~1.5m为宜,并在场地较为宽敞处,设置避让集散点。在一些游人需要停留观景或小憩的地段,可以利用地形设置一片平台地,并安置一些石桌、石凳,供游人休憩、停留。

7.5.5 交通设施

完善的交通设施,是合理组织交通的前提,一般风景名胜区的交通设施主要由交通车站(码头)、停车场及交通标志3部分组成,在建设材料、色彩及风格上应尽量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1)交通车站(码头)

根据风景名胜区分布及游览组织,在风景名胜区的外部设置交通车站(码头),并对客运交通及车辆(船舶)统一管理,树立旅游文明服务窗口形象。交通车站(码头)建设规模应服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功能布局应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景观环境和建设风格应与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相协调。交通车站(码头)标志规范、醒目、美观。

2)停车场

风景名胜区停车场的规划设置一般在对外交通和内部游览专用车行道接口处以及对外交通和步行游览道接口处,以方便游客集散和换乘车辆。停车场宜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尽量选用当地的材料铺设地面;在停车场设计允许的坡度范围内,宜顺应原有地形的起伏,不必强求地形的平整;较大型的停车场内须通过设置分车带种植树木,对停车场进行绿化遮阴;停车场周边应利用乔木、灌木、微地形等进行视觉遮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自然景观的破坏,把优美的景观展现在人们的视线范围内。

3)交通标志

自进入风景名胜区地域范围起,风景名胜区内的各个路口都应设置指示牌,标明道路名称;无人看管路口,交通信号指示灯需完善;景区内坡陡弯急处,必须设置限速指示牌和防护桩,必要时可设置反光镜;道路易滑坡处,必须设置警示牌及相关防护措施。

案例7.14 江苏省茅山风景名胜区四个景区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图7.8)

1 交通组织构思

风景名胜区道路以通行轿车、非机动车和人行为主,除基本的交通功能外,还具有引导游人以最佳角度观赏景物的作用,规划应当把风景引到路边,延伸至水边。

本方案原则上将机动车截流于各功能分区边缘。

景区的道路交通规划综合考虑了景区游览性道路和居民服务性道路的协调组织,将居民服务性道路引导到景区外围,在景区东侧开辟南北贯通的居民服务性道路,减少两者之间的干扰。

图7.8 江苏省茅山风景名胜区四个景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2 道路系统规划

风景区内部道路系统,在满足各功能区基本要求和组织景观的前提下,原则上尽量利用现状路网和周边道路形成相互沟通的体系,主要由景区主路、景区次路和景区支路形成,其中景区支路可采用游览步道、山林蹬道等方式。

(1)景区主路 是风景区与周边道路相衔接以及各功能分区之间相联系的主要功能干线。道路线型尽量保持与地形相应流畅。道路宽度7m,规划道路长度12.3km,材料可采用沥青路面。游览主路可以通行轿车和非机动车以及其他应急车辆。

(2)景区次路 主要是功能分区内部联系道路,通向或连接主要景点,路宽4~5m,规划道路长度13km,材料以混凝土和块石相结合,形成较为亲切与自然的路面。可结合不同功能分区或项目景点的内容相应设计分格或图案。该类道路以人行和通行非机动车为主,但可以通行应急车辆。

(3)景区支路 可分为一般游览步道和山林蹬道。是风景区深入每个景点的游览线,道路可以曲折蜿蜒,随地形而变化。

①游览步道 主要指登龙道,位于大茅东大龙背景区,道路宽度为1.5~2m,规划步道长度2.4km,材料用片石、块石、混凝土预制块、卵石、瓦片等。

②山林蹬道 主要用于较陡峭的山地,指位于森林活力公园内的登山道,道路宽度为1.2~1.8m,规划长度2.9km,材料用条石、块石。

3 停车设施规划

(1)对外停车场 对外停车场主要设于景区的入口区域,与外围道路相接,将主要车流截流于景区的边缘,保护景区环境。规划在金牛洞入口地区和仙姑村入口地区布置对外停车场。

(2)内部停车场 规划在金牛洞公园、海底康体养生谷天星潭附近、阳山水库农庄等地段结合二级旅游服务基地建设景区内部停车场,满足接待及特殊的停车要求。另外,在具有接待功能及游人集中的项目和景点内部开辟内部小型停车场。

另外,应因地制宜布置游览车停靠点,满足电瓶车、自行车等环保交通方式临时停靠要求。

7.6 基础工程规划

风景名胜区的基础工程规划不同于城市的基础工程规划。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风景名胜区的性质、等级、风景资源、地理位置、用地规模及环境条件等十分丰富,因而所涉及的基础工程项目也异常复杂,多种形式的基础工程,如给水、排水、电力、邮电、通讯、防洪、防涝、防灾、环保等等都有可能涉及,但是由于风景名胜区的空间形态和空间布局、土地利用方式和强度及使用群体的规模和特征等等,很难实现统一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和建设方式。另一方面,大多数的基础工程已有各自专业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甚至有相关的地区技术要求,可以作为风景名胜区基础工程规划的指导,并不需要另行制定标准。所以,在进行风景名胜区的基础工程规划时要做到:规划项目选择要适合风景名胜区的实际需求;各项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及技术标准应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阶段要求相适应;各项规划之间要在风景名胜区的具体环境和条件下进行协调。

7.6.1 基础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风景名胜区基础工程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发展目标以及对不同类型基础设施的具体要求状况,科学预测确定各项基础设施的具体规划建设方案,合理有效布局各项设施,制定相应的设施建设策略与保护措施。

(1)给水工程规划主要任务 根据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城镇的供水情况,以最大程度保护和利用水资源为目标,合理选取确定风景名胜区供水水源、供水指标和预测供水负荷,并进行必要的风景名胜区水源规划和水资源利用供需平衡工作;确定给水设施的规模、容量;科学布局风景名胜区供水设施和各级供水管网系统,满足风景名胜区内各类用户对供水水质、水量、水压的相应要求;同时,制定或提出相应的供水水源保护措施。

(2)排水工程规划主要任务 根据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和用水需求情况以及周边城镇的排水设施规划建设情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的风景名胜区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方式和处理设施规模,雨水排放方式和排放设施规模;科学布局污水处理厂(站、装置)等各种污水处理与回收设施和排涝泵站等雨水排放设施,以及各级污水、雨水收集管网系统;制定或提出相应的风景名胜区水环境保护、污水治理和利用对策与措施等。

(3)供电工程规划主要任务 结合风景名胜区内部和周边城镇电力资源和供电设施供需情况,合理预测规划期内的风景名胜区用电量负荷,并确定供电电源以及风景名胜区输、配电设施的规模,容量,电压等级;科学布局变电所(站)等变配电设施和配电网络;制定或提出各类供电设施和电力线路的具体保护措施。

(4)通信工程规划主要任务 结合周边城镇通信现状和发展趋势,确定规划期内风景名胜区通信发展目标,合理预测通信需求并合理确定规划期内风景名胜区邮政、电信、广播、电视等各种通信设施的规模和容量;科学布局各类通信设施和通信线路;制定或提出通信设施综合利用相关对策与措施以及通信线路的保护措施。

(5)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主要任务 依据风景名胜区发展目标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布局,结合周边城镇环卫设施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制定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设施配置标准,合理预测规划期内风景名胜区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式;合理确定风景名胜区主要环境卫生设施的数量和规模;科学布局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公共厕所等各种环境卫生设施;制定或提出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设施的隔离和防护措施并提出垃圾回收利用对策。

(6)防灾工程规划主要任务 根据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特点、灾害区划和风景名胜区地位,确定风景名胜区各项防灾标准,合理确定各项防灾设施的等级、规模;科学布局风景名胜区各项具体防灾设施;充分考虑防灾设施与风景名胜区常用设施的有机结合,制定防灾设施统筹建设、综合利用、防治管理等的对策与措施。

7.6.2 基础工程规划的原则

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工程规划是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必不可少的专业内容规划,其主要作用是为景区内的各项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活动、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设施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条件,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不同,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特别强调设施与风景名胜区的自然、人文风貌相和谐统一。

因此,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强调基础设施工程的基础性原则 基础设施工程作为风景名胜区总体功能发挥和各项游览、游赏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性支撑保障系统,其规划必须与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相吻合,必须与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目标、规划年限相一致,与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功能性质、职能定位相适应。

(2)强调基础设施工程的保护性原则 合理利用地形、因地制宜地选线,同当地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同风景名胜区的特征、功能、级别和分区相适应,不得破坏自然景观和影响游览观赏视线,尽可能实现与周围自然人文景观的和谐、协调、统一。在景点和景区范围内,不得布置暴露地表的大体量给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大型工程或干扰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专项景观论证、生态与环境敏感性分析,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强调基础设施工程的现实适应性原则 基础设施规划项目内容与风景名胜区对其实际需求状况相一致;规划深度与风景名胜区规划阶段相适应。要确定合理的配套工程,发展目标和布局,并进行综合协调。

(4)强调基础设施工程的经济性原则 对需要安排的各项工程设施的选址和布局提出控制性建设要求。充分考虑周边城镇现有基础设施条件和规划发展趋势,具备条件的,应尽可能和周边城镇的基础设施共享利用,避免设施重复建设,减少工程投资,节省运行成本,提高设施利用效率。

(5)强调基础设施工程的规范性原则 基础设施工程规划技术标准应与各个专业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相一致,并遵循各自专业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7.6.3 给水工程规划

风景名胜区给水工程规划的目标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地供给风景名胜区所需的各项用水,满足各类用水对象对供水水量、水质和水压的要求。

1)用水量指标确定

风景名胜区内的用水类型,按照不同的用途可划分为生活、养护、造景、消防4大类,其中生活用水包括旅游者用水、常住人口用水,如餐饮、洗涤及冲厕用水等;养护用水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的广场道路保洁用水、植物浇灌、车辆冲洗用水等;造景用水主要用于人工水景(如喷泉、瀑布、跌水等)以及景观河湖补水等;消防用水,主要是指为保障风景名胜区内一些重要或特殊建筑物等的防火安全所需要的用水。风景名胜区总用水量是各类用水量的总和,各类用水量是根据用水量标准进行预测确定的。

用水量指标是指规划期内风景名胜区不同用水对象所采用的用水量定额。用水量指标的确定既是风景名胜区用水量预测的基础,也是风景名胜区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的主要依据。用水量指标的确定必须科学合理,指标选取得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风景名胜区的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不同用水对象,应采用不同的用水量标准。不同地区自然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也将直接影响到用水量标准的大小。规划确定风景名胜区各不同用水对象的用水量指标,除参照国家现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199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等相关规范规定外,还应结合当地用水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经综合考虑后再确定。为提高给水工程规划的适应性和指标选取时的可操作性,用水量指标应保持一定的弹性,即指标值包含一定范围的变化幅度。

2)用水量预测

风景名胜区用水量预测是指采用一定的预测方法,对某一规划时期内的风景名胜区用水需求总量进行预测。用水量预测时限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年限相一致,一般分近期(5年左右)和远期(15~20年),见表7.22、表7.23。

表7.22 供水供电及床位用地标准

注:表中的标准定额幅度较大,这是由于我国风景区的区位差异较大的原因,在具体使用时,可根据当地气候、生活习惯、设施类型级别及其他足以影响额定的因素来确定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S].GB 50298—1999

表7.23 旅游服务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用水量指标

续表7.23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GB 50015—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室外给水设计规范[S].GB 50053—2006

针对风景名胜区内用水对象和用水类型的特殊性,用水总量预测通常采用分类用水量求和的方法得到,如下式:

式中:Q——风景名胜区总用水量;

   Qi——风景名胜区各类用水量预测值。

3)供水水源选择

风景名胜区供水水源选择,根据规划期风景名胜区用水需求量预测情况,首先考虑是否具备能和邻近的城市(镇)共享共用供水设施的条件。不具备条件时,需独立选择供水水源。风景名胜区供水水源选择会影响到风景名胜区总体布局和给水排水工程的布置,应认真进行深入的调查、踏勘,结合相关自然条件、水资源勘测、水质监测、水资源规划、水污染控制规划、风景名胜区远近期发展规模等进行分析和研究。

风景名胜区供水水源分为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地下水是指埋藏在地下孔隙、裂隙、溶洞等含水层介质中存储运移的水体。包括潜水(无压地下水)、自流水(承压地下水)和泉水。由于经地层过滤且受地面气候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较小,具有水质稳定、水质较好、不易受污染等优点。地表水主要是指江河、湖泊、蓄水库等水体。水质状况受各种外部因素影响较大,易受到污染、硬度较低,径流量一般较大,季节变化性较强。

风景名胜区供水水源选择,需根据风景名胜区所在地水源供给条件、用水需求量大小等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一般来说,风景名胜区规模较大,用水量需求较高,不具备与周边城市(镇)共用供水设施的条件,但在一些地区供水水源条件较为优越的情况下,水源选择按照统筹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考虑选用水量充沛、水质较好、距离较近、取水条件便利的地表水源作为供水水源,地下水源作为补充备用。随着整个社会对风景名胜旅游观念的改变,逐渐由过去的低层次、粗放式旅游向正规化、高品质旅游方向发展,人们对于风景区各种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当前大多数风景区在进行总体规划时,都尽可能地提出了风景区内游外住,山上游、山下住的规划设计理念和思路,并据此理念规划布置各类配套旅游服务设施,因此,真正风景区内的实际用水需求量并不大。针对这种情况,通常选择水量足够、水质稳定较好、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地下水源或山溪、泉水作为风景名胜区内的供水水源。

不论是地表水,还是地下水,供水水源水质都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1993)》规定,其中地表水源还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适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标准要求。

4)给水工程规划

按照工作流程主要有供水工程、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三个部分组成风景名胜区给水系统。设置供水厂的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净水构筑物和净水处理工艺流程,去除原水中的悬浮物质、细菌、藻类等常规有害物质以及铁、锰、氟等金属离子和某些有机污染物,使净化后的水质能够满足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用水水质要求。输配水管网是满足风景名胜区正常供水需求的重要设施,同时也与道路、排水等其他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对其布置原则提出明确的规划要求。

(1)供水厂规划布置 根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旅游服务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方案,在风景名胜区内选取邻近主要用水区域,特别是用水量最大区域的合适位置,规划建设风景区供水厂。供水厂的确定需要作多方面的比较,如风景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人防、卫生、施工等方面的条件。水厂厂址应选在工程地质较好、不受洪水威胁、地下水位低、地基承载能力较大、湿陷性等级不高的地方,以降低工程造价;同时,尽可能设在交通便利、供电安全可靠、生产废水处置方便、环境卫生良好、利于设立防护带的地段。水厂厂区周围要求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带,有利于水厂的卫生防护和降低水厂的噪音对周围的影响。

为了使水质适应生产和生活使用需求、符合规定的卫生标准,需要提出地表水水厂净水工程规划。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中规定的一级水源水,只需经简易净水工艺(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中规定的二级水源水,说明水质受轻度污染,可以采用常规净水工艺(如原水→絮凝→沉降→过滤→消毒→出水等)进行处理。水质比二级水源水差的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若限于客观条件的制约,需加以利用时,在毒理性指标没超过二级水源水标准的情况下,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如在常规净水工艺前或后增加预处理或深度处理)。地表水水厂均宜考虑生产废水的处理和污泥的处置,防止对水体的二次污染。

供水厂设计规模按风景名胜区最大用水需求量确定,并根据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期限,考虑近远期结合和分期实施的要求。不同建设规模水厂的用地指标,依据《室外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经济指标(1966)》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1998)》,可参照表7.24确定。

表7.24 供水厂用地控制指标

资料来源:建筑工程部北京给水排水设计院编.室外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经济指标[M].北京:中国工业出版社,1966

(2)供水管网系统布置原则 供水管网是供水工程的一个重要部分,管网的合理布置,不仅能保证供水需求,并且有很大的经济意义。供水管网由输水管(由取水水源到供水厂的管道)和配水管(由供水厂到各用户的管道)组成,供水管网定线力求简短。供水管网的布置形式,应根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案、未来发展目标以及用户分布和对用水的要求等进行规划布局。通常在风景名胜区主要供水区采用环状管网,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在用户分散的边远地区或用水量不大且用水保证率要求不高的地区可采用枝状管网布置方式,节省投资。在旅游村镇和居民村镇宜采用集中给水系统,主要给水设施可安排在居民村镇及其附近。

风景名胜区供水管网的布置应充分考虑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留有余地。根据规划用水区域的地形条件,应尽量沿现有或规划道路敷设,并尽量避免在重要道路下敷设,方便以后的检修工作。供水管道埋深,需根据当地气候、水文、地形、地质条件以及地面荷载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在满足供水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选用性价比高,易施工并且维修便利的新型供水管道管材,如新型塑料给水管或玻璃钢管。要加强风景名胜区内供水管道的日常维护管理与检修工作,减少供水事故发生,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

7.6.4 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工程规划即是对风景名胜区内产生的各种污水、雨水的达标处理和顺利排出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和布局,保护环境免受污染,实现风景名胜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全面协调发展。

1)排水体制选择

按照来源和性质,风景名胜区内需要排除的水可分为污水和雨水两大类。通常,风景名胜区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来源于客房用水、餐厅、厨房、商业娱乐、办公管理场所及居民点等处,这类污水中含有较多的有机污染物质,必须经过处理,达到相应的标准后,方可排放。雨水则可进行适当回收再利用。

依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景区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的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气候特征、周边城镇排水设施状况、污水处理程度和处理后出水利用等综合考虑后确定。同一景区的不同区域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由于风景名胜区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较高,排水体制通常采用雨、污分流制。风景名胜区内各项服务设施产生的各种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或进行再生利用。雨水的排除通常通过地面径流,就近进入风景名胜区内明沟、小溪流或较大的排放水体。在旅游村镇和居民村镇宜采用集中排水系统,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可安排在居民村镇及其附近。

2)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工程规划分为污水管道系统规划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备、站或厂)规划两部分。污水管道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预测风景名胜区污水排放量、划分排水区域、确定排水体制和进行排水系统布局等内容。污水处理厂规划主要是厂址的选择、用地规模确定以及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等。

(1)污水量预测 风景名胜区污水产生量的预测可以通过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污水排放系数求得。污水排放系数是指在一定计量时间(年)内的污水排放量与用水量(平均日)的比值。由于风景区的用水主要是由各类生活用水组成,风景区污水产量由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得到。相对城市而言,风景区给排水设施完善程度和排水设施规划普及率都将更高,污水排放系数可取0.85~0.9,即污水产量可按综合用水量(平均日)的85%~90%进行估算预测。地下水位较高地区,还应适当考虑地下水的渗入量。

(2)污水管道系统布置 风景区污水管道系统布置应根据风景区总体规划布局,并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污水受纳体和污水处理厂的位置进行划分和系统布局。平原宜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应结合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污水管道一般沿现有或规划道路布置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通常设置在污水量较大、地下管线较少的一侧。污水输送尽可能采用重力流式,顺坡敷设,尽量不设或少设中途提升泵站,以节省建设投资及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费用。若遇到翻越高地、穿越河流、软土地基、长距离输送污水等特殊情况,无法采用重力流或重力流不经济时,可采用压力流。

工程管线地下敷设时,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最好采用最小覆土深度,主要是为了满足施工方便和经济节约的原则。管道最小覆土深度需根据当地的冻土深度、管道外部荷载、管材材质等进行分析,以保证在外部荷载下不损坏管道。当然,也一定要考虑施工过程中的荷载,特别是道路面层施工过程中压路机的荷载不能使管道受到破坏。设置在机动车道下的埋地塑料排水管道不应影响道路质量,最小覆土厚度不小于0.7m,在非车行道下其最小覆土厚度可以适当减少。通常情况下,污水管道为重力流,管道都有一定的坡度,在确定下游管段埋深时需考虑上游管段的要求。在气候温暖、地势平坦的地区,污水管道最小覆土厚度往往决定于管道之间衔接的要求。

污水管道管材应具备抗渗性能好,耐腐蚀性强、有一定的强度等特点,并应优先考虑造价,尽量就地取材。目前,常用的污水排水管渠主要有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和塑料管。混凝土管和钢筋混凝土管制作方便、造价较低、易于就地取材,在排水工程中应用十分广泛,但容易被碱性污水侵蚀,且质量大,搬运不便,管段较短,接口较多。埋地塑料管道可采用硬聚氯乙烯管、聚乙烯管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由于其具有较强的耐腐蚀性及良好的水力特性,材质轻,施工维修方便,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管道接口应根据管道材质和地质条件确定,污水和合流污水管道应采用柔性接口。当管道穿过粉砂、细砂层并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下,或在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设防区时,必须采用柔性接口。

通常情况下,污水管道系统的上游部分流量很小,若根据流量计算,在坡度不改变的情况下,即流速不变,流量和管径呈正相关,其管径必然很小,而管径过小容易造成污水管道堵塞。当采用较大管径时,可选用较小的坡度,使管道埋深减少。若按计算所得的管径小于最小管径,可采用最小管径。设计流量很小而采用最小管径的设计管段称为不计算管段。不计算管段不进行水力计算,没有设计流速,可直接规定其管道的最小坡度。依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规定,污水管道最小管径和最小设计坡度可按表7.25确定。

表7.25 污水管道最小管径和最小设计坡度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室外排水设计规范[S].GB 50014—2006

污水管网系统规划必须正确预测远景发展规划,以近期建设为主,考虑远期发展需要,并在规划中明确分期建设安排。以免造成容量不足或过大,致使浪费或后期在管道附近再敷设地下管线,造成施工上的困难。

(3)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进行污水处理设施规划,首先考虑周边城镇是否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具备与其共享的便利条件。否则,需独立设置风景区污水处理设施(装置、站、厂等)。其次,结合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和用地布局方案以及各项旅游服务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的布设情况,规划设置风景区污水处理设施。

通常,污水处理设施的选择宜满足下列要求:

a.在景区相邻水系的下游并应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

b.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c.与景区内人群密集区域以及其他公共设施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d.靠近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地;

e.应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面积与污水产生量和处理方式有关,针对不同污水产生量、不同处理级别污水处理厂所需的用地面积指标,可参照表7.26确定,同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未来风景区就进一步发展扩大对污水处理厂发展用地的需求。

表7.26 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

注:1.用地指标是按生产必需的用地面积计算;

2.本指标不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3.污水处理级别按处理工艺流程划分:

一级处理工艺流程,主要为泵房、沉砂、沉淀、初次沉淀、曝气、二次沉淀及污泥浓缩、干化处理等;

二级处理(一),其工艺流程主要为泵房、沉砂、沉淀、初次沉淀、曝气、二次沉淀及污泥浓缩、干化处理等;

二级处理(二),其工艺流程主要为泵房、沉砂、沉淀、初次沉淀、曝气、二次沉淀、消毒及污泥提升、浓缩、消化、脱水及沼气利用等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S].GB 50318—2000

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的选择,根据出水出路和用途确定。处理后的出水排入地表水体,其处理工艺应能满足出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后的出水回收并用于风景区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以及补充水源用途,污水处理工艺应能满足出水水质达到国家相关污水再生利用水质标准,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污水处理工艺在满足相应的出水水质要求前提下,应力求占地小、简单高效,以降低投资、减少成本、方便运行管理。污水处理按处理程度划分,通常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般情况下,风景名胜区污水采用常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即可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水体的标准要求,若风景名胜区水体对出水排放要求特别高或考虑出水进行再生利用,可采用更进一步的三级深度处理工艺。妥善考虑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途径问题。

3)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管渠的作用是及时地汇集并排除暴雨形成的地面径流。而雨水管渠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或选用当地暴雨强度公式,划分排水区域与排水方式,进行雨水管渠的定线并确定调节池、泵站和雨水口位置等。

(1)雨水管渠水力计算 雨水管渠的设计,假定降雨在汇水面积上均匀分布,选择降雨强度最大的雨量作为设计依据。根据当地多年的雨量记录推算得出的暴雨强度公式,作为雨水管渠设计的依据。

按照我国《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中规定,我国一般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形式为:

式中:q——暴雨强度(L/S·104 m2);

   p——重现期(年);

   t——降雨历时(min);

   A1,c,b,n——地方参数,根据各地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通常,各地都有可直接应用的暴雨强度公式,在进行风景名胜区雨水管渠系统规划设计时,直接采用即可。

(2)雨水管渠系统规划 风景名胜区内的雨水径流的水质和它流过的地面情况有关。由于风景名胜区是以观赏游赏、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主,一般不可能存在易产生污染的工业企业,因此,初期雨水会比较清洁,即便是直接排入邻近水体,也不会污染水体而造成使用功能和经济价值的降低。

一般情况下,风景名胜区的地形较为复杂,适合雨水的自然排放,可形成特殊景观。雨水排除可充分利用地形条件,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依靠重力流将雨水就近排入邻近的河湖、洼地、山溪等自然水体,不需另行处理。若风景名胜区的主要规划区域是傍山建设,需在建设区周围设截洪沟渠(管),拦截坡上的径流,排除山洪雨水。明渠造价低,但容易淤积,影响环境卫生,且明渠占地大,使道路的竖向规划和横断面设计受限;在地形平坦、埋设深度或出水口深度受限制的地区,可采用暗渠(盖板渠)排除雨水。

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为使雨水地面径流顺畅,设计道路纵坡应控制在0.3%~6%范围之内。

为确保雨水管渠正常工作,避免发生淤积、冲刷等情况,《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对雨水管渠的最小管径和最小设计坡度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为:

a.雨水支干管最小管径300mm,相应的最小设计坡度为0.003;

b.雨水口连接管最小管径200mm,设计坡度不小于0.01;

c.梯形明渠底宽最小0.3m;

d.雨水管渠的最小覆土厚度,在车行道下一般不小于0.7m;在冰冻深度小于0.6m的地区,可采用无覆土的地面式暗沟。

案例7.15 江苏省茅山风景名胜区四个景区规划——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1 用水量预测

景区用水量标准按住宿游客、不住宿游客、服务管理人员和居民四类划分,住宿游客平均用水量300 L/(床·d),不住宿游客平均用水量30L/(床·d),服务管理人员平均用水量100L/(床·d),居民平均用水量150L/(床·d)。茅山风景名胜区内日用水量为1039m3。详情见表7.27。

表7.27 茅山风景名胜区日用水量一览表

2 给水工程规划

(1)自来水厂 规划风景名胜区的供水系统与周边镇村实行一体化,充分利用现状已有或镇村规划中规划新建的薛埠自来水厂、水塘坝水库自来水厂、东进水库自来水厂、海底水库自来水厂进行风景区供水。

景区主要用水点有茅山旅游服务基地、中国道家文化养生园、道教文化博览区、海底康体养生谷、森林奇趣文化园、仙姑文化旅游村、福茶道场、乾元观坤道文化保护区。在地势较高的用水点,如道教文化博览区和乾元观坤道文化保护区,规划设给水增压泵站。

(2)给水管线 规划风景名胜区南部供水管线作为镇村供水的支线引出,北部供水管线主要从海底水库自来水厂引出,供水管线主要沿景区主路敷设,并与景区消防有效结合。规划给水主管管径不低于300mm,支管管径不低于150mm。

3 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风景名胜区内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主要采用地面排水,根据地形特点就近收集到附近的河流和沟渠中。规划在开发强度较大的金牛洞入口地区和海底水库下游地区,建设金牛污水处理站和仙姑村污水处理站,将污水处理后集中排放。污水排放达到国家Ⅰ级A标准,回用作景区绿化灌溉或排入下游河道。污水管根据地形主要沿景区主路敷设。

7.6.5 供电工程规划

为确保风景名胜区内各项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安全可靠的供电系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保障条件。特别是旺季,对电力系统要求更高,风景名胜区必须实现平稳、充足、可持续的电力供应需求。风景名胜区供电规划,应提供供电及能源现状分析、负荷预测、供电电源点和电网规划三项基本内容。并应符合:在景点和景区内不得安排高压电缆和架空电线穿过;在景点和景区内不得布置大型供电设施;主要供电设施宜布置于居民村镇及其附近的要求。

1)用电负荷预测

用电负荷指区域内所有用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的总和。用电负荷预测是供电工程规划的基础依据,供电规模、变配电站(所)容量、输配电线路的输电能力等均依据用电负荷预测结果来确定。若变配电站(所)和输配电线路的容量选择过大,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过小则会影响景区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为此,科学合理的预测用电负荷是供电系统规划的基础。

图7.9 江苏省茅山风景名胜区四个景区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风景名胜区用电主要由宾馆旅社、餐饮饭店、休闲娱乐活动场所、商业零售场所等旅游服务设施用电;行政管理办公场所、游客服务中心等风景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用电;风景区广场、道路照明用电、风景区供排水处理设施用电居民点用电等几部分组成。

参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风景名胜区用电量负荷预测根据不同用电场所的用电性质和用电类别,综合采用单位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指标法和单位建筑面积负荷密度指标法进行预测。若风景名胜区内含部分城镇居民,则采用人均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指标进行用电量负荷预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负荷密度大小,主要取决于建筑等级、规模和需要配套的用电设备完善程度。其中,宾馆、饭店还与所选用空调制冷机组的型号、综合性营业项目(餐饮、娱乐、影剧等)的多少有关;商业建筑还与营业场地的大小、经营商品的档次、品种等有关。

风景名胜区单位建设用地用电负荷密度指标和部分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用地负荷密度指标的选取,可分别参照表7.28和表7.29。

表7.28 规划单位建设用地用电负荷指标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电力规划规范[S].GB 50293—1999

表7.29 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

资料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M].北京: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2009

2)供电工程规划

(1)变配电所规划 风景名胜区供电电源通常引自相邻城镇变电所(站),变电所(站)电压等级一般为110kV、35kV和10kV。

根据风景名胜区用电量负荷预测情况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用地布局方案以及各项旅游服务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的布设情况,选择在风景名胜区供应工程用地,靠近用地负荷中心区域的合适位置设置配电所及开关站,并从邻近城镇变电所(站)引入风景区供电电源。变电所主变压器台数不宜少于2台或多于4台,单台变压器容量应标准化、系列化。主变压器容量过大,造成低压出线过多,带来出线走廊困难,或造成低压线输送过远,不经济。35~110kV变电所主变压器单台容量选择,应符合表7.30的规定:

表7.30 35~110kV变电所主变压器单台容量表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电力规划规范[S].GB 50293—1999

规划新建变电所用地面积预留,可按表7.31选取:

表7.31 35~110kV变电所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电力规划规范[S].GB 50293—1999

供电设施应根据其所处地段的地形、地貌条件和环境要求,选择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的结构形式与建筑外形。风景名胜区的配电所一般采用布置紧凑、占地较少的户外式或半户外式结构。配电所的配电变压器一般为2台,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630kVA,进线两回。315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宜采用变压器台,户外安装在风景名胜区主要道路、绿地和建筑物中。具备条件时,可采用电缆进出线的箱式配电所。进行风景名胜区10kV公用配电所和开闭所布局时,供电半径一般不宜大于500m,以埋地电缆供电时,供电半径不宜大于300m。

风景名胜区变电所可与其他建筑物合建,也可独立设置。风景名胜区变电所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要求;

b.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输电费用;

c.便于各级电压线路的引入和引出;

d.交通运输方便,以便运输设备和建筑材料;

e.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邻近工程设施的影响和协调,如风景区其他基础工程设施;

f.应满足防洪标准要求:35~110kV变电所的所址标高,宜高于洪水频率为2%的高水位;

g.应满足抗震要求,具体参照《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1992)》;

h.应有良好的地质条件,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易发生滚石场所等不良地质构造。

(2)配电网络规划 地下电缆线路的路径的选择,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并应保证地下电缆线路与风景名胜区其他工程管线间的安全距离。风景名胜区配电网络一般采用放射式,负荷密集地区及电缆线路宜采用环式。风景名胜区内部分不能中断的重要用电设施部位采用双电源供电,不具备双电源供电条件的,设置自备发电机组供应系统,提高风景名胜区供电安全可靠性,应对突发事故时满足室内应急疏散照明、消防等一级负荷用电需求。

通常,风景名胜区内供电线路的敷设除了在变电站出线集中地段采用电缆沟槽或电缆管孔排管敷设外,在不易经常开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敷设的方式。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和不宜直埋且无机动荷载处,当同路径敷设电缆根数不多时,可采用浅槽敷设方式。电力电缆线埋设路径的选择,应考虑安全、可行、维护便利及节省投资等条件,通常沿风景区的现有或规划道路一侧埋地敷设。电缆从地下或电缆沟引出地面时,地面上下2m的一段应用金属或金属罩加以保护。

电缆需根据线路敷设方式确定结构和形式。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塑料绝缘电缆。低压配电电缆可用单芯塑料电缆,便于支接。电缆导线、材料与截面的选择除按输送容量、经济电流密度、热稳定、敷设方式等一般条件校核外,一个电网内35kV及以下的主干线电缆应力求统一,每个电压等级可选用2种规格,预留容量,一次埋入。

加强风景名胜区内电力电缆线路的日常检修、维护管理工作、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供电安全性能。

7.6.6 通信工程规划

风景名胜区通信工程规划包括邮政设施(邮政所)、通信设施(有线电话系统与无线通信系统)、有线电视、广播等通信设施系统规划。通信工程规划需充分考虑现有通信设施情况,避免重复建设,宜按照近细远粗的原则进行规划。

1)邮政设施规划

为方便游客办理邮政业务,如收寄各类零星函件、包裹、汇款、景区明信片发行,刊物宣传等,通常情况下会在风景区人群活动聚集处设置邮政设施(邮政所或代办点)。

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布局和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业务收入等基本因素,根据邮政通信量的需求,分别配置相应的一、二、三等邮电所,并形成邮电服务网点和信息传递系统。其选址原则如下:

(1)所址应设在景区文化游览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群活动集聚的场所;

(2)所址应交通便利,运输邮件车辆便于出入;

(3)所址应有较平坦地形,地质条件良好;

(4)符合景区总体规划要求。

2)通信设施规划

(1)有线电话系统(电话局所)规划 有线通信线路按使用功能分为长话、市话、郊区电话、有线电话、有线广播、计算机信息网络等,按通信线路材料来分主要有电缆、光缆、金属线等三种。风景名胜区固定电话需求量采用单耗指标套算法进行预测,单耗指标是根据规划地区建筑性质或人口规模而描述的一种电话“饱和状态”,并根据电话总用量换算成电话设备容量。在总体规划阶段,按照住宅电话每户一部(每户按3.5人计)、非住宅电话(指业务办公电话)一般占住宅电话的1/3的标准计算需求量。在详细规划阶段,主要是通过电话主线的服务面积来套算需求量。具体到风景名胜区内各类建筑电话服务建设面积指标可参照各地相关部门的标准选取确定。

在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阶段,主要是通过电话主线的服务面积来套算需求量,而风景区内不同建筑性质和游人规模也会影响需求量的结果。

风景名胜区分散旅游服务点按2门/处考虑,景区主要游览道路每隔300~500m设置一部急救公用电话。

风景名胜区一般不单独设置电话局所。新增电话需求容量通常由邻近城镇的现有电话端局来满足。现有城镇电话端局容量不足时,通过对现有端局进行扩容或引入新的电话端局的方式,满足风景名胜区电话使用需求。

线路是各电话局之间、电话局与用户之间的联系纽带,是电话通信系统最重要的设施,合理确定线路路由和线路容量是电话线路规划的两个重要因素。规划线路应留有足够的容量,在经济、技术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选用通信光缆或同轴电缆等高容量线路,以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

线路敷设的最理想的方式是管道埋设,其次是直埋。线路应尽量直达、便捷,避免拐弯。电缆管道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管道宜敷设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不宜敷设在机动车道下;

b.管道中心线与道路中心线平行;

c.管道埋深(管顶到路面)宜为0.8~1.2m,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满足时,可适当减小;

d.管道应埋在冰冻以下,且在地下水位以上;

e.管道敷设应有一定的坡度,一般采用3‰~4‰,不得小于2.5‰,以利于渗入管内地下水的排除。

直埋电缆、光缆路由要求与管道线路路由相同。线路不宜敷设在地下水位高、常年积水的地方,一般情况下,直埋电缆、光缆的埋深宜为0.7~0.9m,并应加覆盖物保护,设置标志。

有线电话系统管道埋设或直埋线路,与其他地下管线及设施间均应保持一定的最小净距,并在日常管理中加强线路检修与维护管理,确保风景区内的通信服务安全畅通。

(2)无线通信系统(移动电话网)规划 近年来,我国城市无线通信系统发展十分迅速,覆盖范围几乎遍及全国所有地区的城市,服务质量也在不断提高。

随着城市无线移动电话通信网络的不断发展,其通信容量完全可以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可能会存在个别风景名胜区由于地形地势的特殊原因而产生信号不好或存在信号盲区的问题,可通过在适当区域增设信号基站的方式解决。收、发信场宜布置在交通方便、地形较平坦的台地,周围环境应无干扰。

(3)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规划 与近年来我国城市无线移动电话通信网络发展迅速状况类似,城市有线电视、广播系统建设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有线电视信号网络和广播信号传送网络覆盖范围也基本上遍及全国所有的城镇,网络信号质量稳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现有城市有线电视、广播站容量和信号传输线路的容量,也完全可以满足各地风景名胜区对有线电视和广播系统设施的需求,为游人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无需规划新的有线电视和广播站。

从城镇引入风景名胜区的有线电视、广播线路应尽可能短直,少穿越道路,便于施工及检修维护。有线电视、广播线路路由上有通信光缆,且技术经济条件许可,经与通信部门商议同意,可利用光缆的一部分作为有线电视、有线广播线路。有线电视电缆、广播电缆线路路由上如有通信管道,可利用管道敷设电视电缆、广播电缆,但不宜和电力电缆共管孔敷设。通常情况下,为节省投资,风景名胜区有线电视电缆、广播线路采用埋地电缆线路。风景名胜区建筑物内敷设电视电缆、广播线路宜采用暗线方式,保持美观。有线电视系统应有可靠的防雷与接地措施。

加强风景名胜区内有线电视、广播线路的日常管理与检修维护工作,确保信号通畅。

案例7.16 江苏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供电电信工程规划

1 电力规划

参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景区用电功率标准按照住宿游客、不住宿游客、服务管理人员和居民四类划分。住宿游客平均400W/床,不住宿游客平均50W/人,服务管理人员平均150W/人,居民平均200W/人。同时使用系数取50%,远期用电负荷约1700kW(见表7.32)。

表7.32 溱湖风景名胜区供电量计算表

充分利用已有的供电电源引入溱湖风景名胜区内,主要是北部溱潼古镇和南部溱湖大道的市政输电线路。按照溱潼镇总体规划要求保留现状110kV变电所和35kV,镇区从变电所引10kV主干线路,完善镇区配电网,在全镇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建设10kV配电所,其电源可由10kV主干线路直接引入,电力线原则上架设在路南侧或东侧,与电信线分开,分置道路两侧。

镇区电力线路应按道路走向及规划的电力线路走廊统一布置架设。镇区中心地段逐步实现10kV电力线路电缆地埋化。

风景区内主要以主干道为主线引入供电线,配置总开关和分段控制开关,根据现状近期采用架空和电缆埋地敷设相结合,远期至各景点和居民点的线路均沿景区内主要道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对于路灯和广场照明,可采用专线供电、分段控制。

控制要求:核心景区的自然景观保护区和一级风景游览区内严禁建设电力线路。史迹保护区内所有电力线路均应埋地敷设或布置在周边区域。严禁建设与景区设施无关的电力线路穿越景区,且现状架空高压线路,应适时进行迁移或下地。外围保护地带内原则上不宜建设电力架空线路,以埋地敷设方式为主。

2 电信规划

在接待服务中心设邮电所一座,由溱潼镇邮电所管辖,负责溱湖风景名胜区南部地区的需要。由于移动通信的强覆盖和灵活度,规划风景区内除会船文化展示片区、溱潼古镇、湿地生态体验区和部分改造的村庄铺设电信线路以外,其他功能区内采用无线通信,减少投资和对环境的干扰。

图7.10 江苏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电力电信规划图

控制要求:核心景区的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内严禁建设架空通信线路。史迹保护区、一级风景游览区内所有通信线路均应埋地敷设;严禁与景区设施无关的通信线路穿越景区。现状架空通信线路应适时进行迁移或下地。核心景区的自然景观保护区和一级风景游览区内禁止新建无线移动独立基站;史迹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新建基站。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宜新建架空通信线路,所有通信线路均应埋地敷设;现状通信线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适时进行迁移或下地;风景区内不宜新建无线移动独立基站,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

7.6.7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为了营造干净、舒适的休闲游憩环境,加强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关于环境卫生设施的系统规划则是一项重要基础设施保障条件。它主要包括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两类环卫设施系统的规划。公共厕所规划,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案,以数量满足需要、布局合理、建设标准与风景区级别相一致、建筑风格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进行布置。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风景名胜区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公共厕所规划

公共厕所是人们比较敏感的环境卫生设施,作为风景名胜区一项基础的配套环卫设施,其数量多少,布局是否合理,建设标准的高低以及建筑形式与外观色彩的选用,都直接影响到风景名胜区内游人的游览舒适程度和景观环境视觉感受环境卫生面貌。

风景名胜区公共厕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美化环境、整洁卫生、方便使用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风景名胜区内主要观光游览区、商业零售服务区、游客服务中心、休闲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区域应设置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设置数量,可参照如下的标准要求确定:

(1)游人密集商业服务区公厕服务半径300~500m;

(2)主要观光游览区域500~700m;

(3)一般观光游览道路700~1000m。

公共厕所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

b.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宜设置不小于3m宽绿化隔离带;

c.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不影响主体建筑的功能,并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

d.公共厕所宜与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建;

e.在满足环境及景观要求条件下,城市绿地内可以设置公共厕所。

建设与管理标准根据风景名胜区的性质与级别确定,并符合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要求,一般不应低于二星级的等级标准要求,部分核心地段不低于三星级标准要求,并实行统一专人管理。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宜设置不小于3m的绿化隔离带,在满足环境及景观要求下,风景名胜区绿地内可以设置公共厕所。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60m2/座。具备条件的,应规划建设附建式公共厕所,公厕建筑形式与外立面色彩力求与周边的景观环境、建筑风格相协调。

公共厕所的附近和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统一标志,公共厕所内部应空气流通,光线充足,以防止蚊虫,蝇鼠和臭气扩散。公共厕所的粪便应与风景名胜区或城镇生活污水一并统一收集、集中达标处理排放。没有污水管道的区域,应设立化粪池或贮粪池等排放系统。

案例7.17 江苏省宿迁市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卫设施规划(图7.11)

1 规划目标

风景名胜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100%。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最终处置,由环卫部门统一管理。

2 垃圾收集处理

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垃圾统一运至湖滨新城垃圾处理场处理,规划在三台山和骆马湖两个片区设置小型垃圾中转站,在景区旅游点和主要服务部设置小型垃圾收集点,由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定期收集、清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规划完善配套各类环卫设施,逐步实现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垃圾收集运输的容器化、密闭化、机械化。

规划在主要景点附近,约每隔50m设置一个废物箱;次要景点附近,约每隔100~150m设置一个废物箱。

对一些范围较大,游人较分散的景区建议采取配发环保垃圾袋的制度,使游人参加到自觉维护环境的行动中来。

3 公厕设置

在风景名胜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各服务部均设置公共厕所,皆为免水冲卫生厕所,数量与设施功能内容相配套,应根据高峰日游客量而定。

风景名胜区内可根据游人分布密度,沿道路平均每2km设置1处移动厕所。厕所位置选择要注重隐蔽,不影响视觉景观,但要做好标识系统,方便游客。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系统规划包含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处置与利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应满足用地布局,方便社会公众使用,满足卫生环境和景观环境要求;其中生活垃圾收集点、废物箱的设置还应满足分类收集的要求。最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目标。

(1)垃圾产生量预测指标 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的来源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游人和管理人员的日常生活垃圾、商业和公共旅游服务行业的商业垃圾、风景名胜区公共场所的清扫垃圾等组成。垃圾主要成分包括废纸制品、织物、废塑料制品、炊厨废物、废弃蔬菜瓜果与废旧包装材料等。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风景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不断加快,和城市一样,生活垃圾成分无机物减少,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趋势明显。通常生活垃圾中除了易腐烂的有机物和灰土外,其他各种废品基本上都可以回收利用。

风景区生活垃圾产量略低于城市产量,规划预测时,根据风景区所处的不同具体地区,参照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规划人均指标值选取,由人均指标乘以规划的游人容量则可得到风景区生活垃圾总量。

(2)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①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运输 风景区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是指垃圾产生以后,由相关的容器将其收集起来,集中到垃圾收集站点后,用清运车辆将垃圾运送至垃圾转运站或处理场。垃圾收运系统是整个垃圾处理系统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垃圾的处理方式。

生活垃圾的收集方法从源头上可分为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两种。混合收集,是将产生的各种垃圾混在一起进行收集,该收集方法简单方便,对设施和运输的条件要求低,但不利于后期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的回收利用。分类收集,是将风景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如纸张类、塑料、织物、瓶罐等)、有害垃圾(如废弃电池、日用化学品等)和其他垃圾三类,通过设置不同颜色的回收容器进行分类回收。对于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应尽可能进行回收利用,实现资源化目标。对于有害垃圾,必须进行焚烧、填埋或特殊处理。对于其他垃圾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

生活垃圾的清运是从各垃圾收集站点把垃圾装运到转运站、处理厂的过程。垃圾清运力求快速、经济和卫生,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运输宜采用集装箱式密闭化转动,并实行机械化运输方式,要求日产、日收、日清。风景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式的选择,按照保护环境、高效合理、节省投资、为后续处理创造有利条件的原则进行。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收集,原则上应采取容器化、密闭化的分类收集方式。垃圾袋装化后,投入设置于风景名胜区内建筑物旁、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处的垃圾收集箱内,垃圾袋装可避免清运过程中垃圾的散失,减少垃圾箱周围臭气和蚊蝇滋生。风景名胜区内垃圾收集箱的设置间距根据道路功能、广场等公共设施性质与游人容量状况选取确定。风景名胜区内主要游览道路每隔80~100m,一般游览道路每隔200~400m,在道路两侧设置垃圾收集箱。风景名胜区人流密集区域或景点每隔30~50m设置一个垃圾桶或果皮箱。风景名胜区内的垃圾箱应美观、卫生、耐用、防雨、阻燃,并力求和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集中废物处置是解决固体废物的最终宗旨,固体废物资源化是指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物质和能源,以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这有利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避免垃圾处理过程对风景区景观风貌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节约土地,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利用效率与处理效益,通常考虑利用周边相邻城镇的垃圾处理、回收利用设施,来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目标。通常选择在风景名胜区环境工程用地内,交通条件便利,符合卫生要求的合适位置(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设置生活垃圾中转站。中转站的作用是将从各收集点收运来的垃圾,在中转站换成大型运输车辆或其他运输成本更低的运输工具,送往周边城镇垃圾处理厂或处置厂,同时,必要情况下,还可将转运站设计成具有压缩集装功能的综合性转运站,在此进行垃圾的压缩打包与分选分类,从而提高垃圾运量后续处理效率。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根据风景名胜区的日垃圾转运量确定。转运站应与周围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间隔防护距离,一般不小于5m。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参考表7.33确定。

表7.33 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S].GB 50337—2003
注:1.表内用地面积不包括垃圾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
2.用地面积中包含沿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
3.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用下档次的绿化隔离带指标;
4.二次转运站宜偏上限选取用地指标

②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 风景区规划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当前,生活垃圾处理方法通常采用填埋、堆肥、焚烧及其他处理方法,其中,相对处理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的垃圾填埋方法,应用最为广泛。填埋是指将固体废物填入确定的谷地、平地或废矿坑等,然后用机械压实后覆土,使其发生物理、化学、生物等变化,分解有机物质,达到减容化和无害化的目的。但其占地面积大、垃圾渗滤液二次污染问题突出、填埋过程产生的沼气易爆炸或燃烧、场址选择受地形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限制等缺点也较为突出。随着我国深入开展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可以大量节约土地资源和最大限度实现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目标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将成为未来垃圾处理方式的必然选择,如采用堆肥与填埋相结合、焚烧与填埋相结合的垃圾综合处理方式,逐步开展垃圾处理综合利用,最终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目标。

风景名胜区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尽可能地利用周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与处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性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处理效益。

7.6.8 综合防灾系统规划

根据风景名胜区名胜古迹众多、依山傍水而建、森林植被茂盛等特点,综合防灾系统规划通常包括森林防火、建筑物防火、防洪排涝、地质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风景名胜区安全预警系统规划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的原则,风景名胜区防灾工作是依据其环境特点和各项功能,确定防灾目标或标准;提出防灾对策措施;布置防灾设施,并注重各灾种防抗系统的彼此协调、统一指挥、共同作用,强调防灾的整体性和防灾设施的综合利用。

1)森林防火和建筑防火规划

风景名胜区消防规划包括森林防火和建筑防火两个方面的内容,是综合防灾系统规划的重点。其目的是建立、完善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消防安全设施,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教育和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等。

(1)森林防火规划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在风景名胜区山林入口处建立森林防火站,对进山游客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禁止游客将易燃易爆品带入山上;

二是,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三是,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

四是,建立各级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组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群众义务防火队;购置专业扑火设备和扑火工具;建立畅通无阻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

五是,建立森林防火监控体系,实行森林防火地面巡护和监管制度;在风景名胜区最高峰设立小型防火眺望塔,实现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眺望覆盖率达到100%;

六是,必要时建设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阻隔网络,充分利用河流、道路和抗火的经济林、杂阔林以及人工林,把林区分成各自独立封闭又有联系的防火网络;

七是,加强风景名胜区内河、湖、库、塘水体的保护与治理,在作为风景区景观水体同时,充分利用其作为补充消防供水水源。

(2)建筑物防火规划 风景名胜区内除了存在为游人服务的公共建筑,古建筑作为观赏游览对象,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

关于风景名胜区建筑物防火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建设用地规划力求合理布局,民用液化气贮配站点、加油站点等特殊危险设施用地选址应严格遵循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特别是要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防火间距,减少风景名胜区火灾发生隐患。凡古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必须严格对一切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柴草、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严禁将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引入古建筑物内。

二是,禁止利用古建筑当旅店、食堂、招待所或职工宿舍。禁止在古建筑的主要殿屋进行生产、生活用火。在厢房、走廊、庭院等处需设置生产用火时,必须有防火安全措施,并报请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否则一律取缔。在重点要害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的明显标志。指定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古建筑,如要点灯、烧纸、梵香时,必须在指定地点,具有防火设施,并有专人看管或采取值班巡查等措施。

三是,凡与古建筑毗连的其他房屋,应有防火分隔墙或开辟消防通道。古建筑保护区的通道、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侵占。为预防雷击引起火灾,在高大的古建筑物上,应视地形地物需要,安装避雷设施,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四是,若涉及古村落或古建筑改造保护,规划设计方案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相邻建筑物之间必须留出规定的消防间距和消防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参照城市消防规划要求,两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之间的距离最少采用6m,三级与三级耐火等级之间的距离采用8m,四级与四级耐火等级之间的距离采用12m。消防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5m,净空高度不小于4m,尽端式消防通道的回车场尺寸应不小于15m×15m。同时,较为常见的砖木结构古建筑在更新改造过程中,应采用防火建筑装饰材料或对建材进行防火阻燃处理,提高建筑物防火、耐火等级。

五是,按要求合理布局设置消防站、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给水管道等消防设施。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规定,风景名胜区需单独设置消防站时,一般可按小型普通消防站标准规划布置,用地控制面积为400~1400m2,必要时设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用地控制面积为2400~4500m2,消防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风景名胜区内建筑物密集地区主要道路一般每隔120~150m间距,设置1个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与风景名胜区或城镇供水系统相连通,设有明显标识。

六是,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内的消防巡逻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重视风景名胜区内居民、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减少人为失误引起火灾的概率。组建风景名胜区义务消防队伍,普及消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救和辅助专业消防队伍扑救火灾的能力。

森林防火规划要明确规划目标、规划原则与技术标准,确定消防控制室的位置和面积,确定消防供水网、储水设施,确定森林防火隔离带、森林防火林带,确定消防通讯线路、森林防火瞭望工程、道路交通组织、防火疏散路线,确定灭火装备及规格,明确消防管理内容。

2)防洪排涝规划

风景区规划范围内或邻近周边存在河流、湖泊等易发生洪涝灾害水体时,会因为降水无法及时排除而引发洪涝灾害,为此,需采取相应的防洪排涝措施或加强对相关防洪排涝安全要求。

风景名胜区的防洪排涝对策应从源头的保护与治理入手,蓄排结合,共同防治。具体措施如下:

(1)重视风景名胜区内的水土保持、植被保护工作,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控制地表径流和泥沙,减少其进入河槽。

(2)加强风景名胜区内水库、湖泊、堰塘的安全维护,充分利用现有水库、湖泊、堰塘、洼地的拦蓄或滞蓄功能,提高洪水调蓄能力,消减洪峰流量。

(3)加强风景名胜区内河道、沟渠的疏浚治理工作,并考虑景观要求,设置必要的堤防、护岸、截(排)洪沟等防洪设施,临水建筑与河道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

地势低洼处,应采取相应的防涝措施,如修建排涝泵站等。截(排)洪沟的布置,根据山坡径流、坡度、土质及排出口位置等因素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就近排放,截(排)洪沟走向宜沿等高线布置,选择山坡缓、土质较好的坡段,并尽可能与风景名胜区内的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河湖水系规划相结合。

需根据其等级、旅游价值、知名度和受淹损失程度来确定洪灾威胁的风景名胜区防洪标准,受洪灾威胁的风景名胜区防洪标准的确定,根据其等级、旅游价值、知名度和受淹损失程度,参照国家《防洪标准(GB 50201—1994)》相关规定,本着“既要设防,又要适度”的原则,参照表7.34选取。

表7.34 游览设施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防洪标准[S].GB 50201—1994

若风景名胜区内包含有不耐淹的文物古迹,参照《防洪标准(GB 50201—1994)》规定,根据其文物保护的级别分为三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7.35选取。

表7.35 文物古迹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防洪标准[S].GB 50201—1994

对于既是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也是旅游景点的情况,这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依照上述两者较高的防洪标准来进行规划,其目的在于使该保护对象具有较高的防洪安全度,以更好地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对于风景名胜区内一些特别重要又不耐淹的文物古迹、文化遗产和旅游设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适当提高其防洪标准。

防洪排涝规划要明确规划依据、规划目标、规划原则与防洪标准,明确防洪水文计算与分析,明确防洪的方针、对策和防治措施,制定防洪工程设施规划、防洪工程规划方案,明确排洪的方针、对策和防治措施,制定排涝工程设施规划,排涝工程规划方案等内容。

3)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主要是针对风景名胜区内常见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的监测、预防和抗御。我国的许多风景名胜区都位于山区。以陡、峻、险、奇而闻名的诸多风景名胜区或景点,是自然地质作用的产物,也往往是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区或危险点。

通常情况下,风景名胜区内低山地区的岩石,经过长期的自然风化、剥蚀和侵蚀,其风化壳厚度可达十多米,甚至几十米,当遭遇暴雨和山洪时,极易形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风景名胜区游人的游览活动和建筑物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潜在危险和危害。近年来,特别是在每年的雨季,一些旅游区(点)发生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游客和当地人民的生命安全以及部分旅游设施造成了极大危害。

风景名胜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区域地段,应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相结合的防治方式,进行灾害预防和抗御,包括修筑人工护坡、截排洪沟、导流堤、陡槽;固定坡面,使坡面保持稳定,必要时在滑坡、塌方处设置挡构筑物;以及加强植被覆盖保护,控制水土流失,防止冲刷等一系列的相关防治措施,同时,要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避免在滑坡体、塌陷区、断裂带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上规划建设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一般包括:①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③主要任务;④防治分区划分和评价,包括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及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⑤防治方案;⑥防治实施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4)森林病虫害防治规划

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指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的病害和虫害的预防和除治。为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对于拥有良好森林资源条件的风景区,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十分必要。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破坏,诸如近年来在广大南方地区所发生的松材线虫病,流行速度很快,风景名胜区植物一旦遭受,将有可能对森林资源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治措施。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风景名胜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主要包括:

(1)在风景名胜区入口处设立检疫检查站,严禁各类带有或易传播病虫害的木材产品进入林区,发现新传入的危险性病虫害,应当及时采取严密封锁、扑灭措施,不得将危险性病虫害传出。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风景区内的各种有益生物,并有计划地进行繁殖和培养,发挥生物防治作用。

(3)积极采用人工防治诱捕防治、化学防治和飞机喷洒等多种综合性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逐步改变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4)针对松树林易发生的病虫害的特点,推广采用林下植树的方式,促使松树纯林改变为针阔混交林,提高林分抗病虫害能力。

(5)特别针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种古树名木,采取逐株综合保护措施,防虫去病,提高古树名木的生长力,施药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减少杀伤有益生物。

森林病虫害防治规划内容包括:①林分状况:树种、郁闭度、树龄、树高;②虫情、病情:病虫种类、虫态虫龄、虫口密度(感病指数)、天敌种类数量;③防治方法:施药方式、用药种类、防治时间;④防治地点:乡、村、面积;⑤效益预测:经费预算、效益预估。一般还需附防治规划示意图,飞机施药作业附飞防作业设计和航带作业图表及文字说明。

5)风景名胜区安全预警系统规划

加大对景区防灾和监测预报的投入,建立景区预警系统,并加强旅游区域求助报警通讯系统建设,保证旅游通讯设施通畅。风景名胜区安全预警系统包括安全救护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

(1)安全救护系统

a.建立专门避灾防险救护机构和必要的人员设置。在入口区建立救援中心,在景区内服务中心设救护点。

b.制定旅游安全救护应急预案,成立快速救援队伍,遇有意外,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2)安全管理系统

a.设立旅游安全管理机构 景区、景点设立安全岗位流动观察哨,观察和监督防灾、减灾工作。及时检查交通车辆、索道、道路、护栏、险塞景点及可疑人员是防治灾害发生的有力手段。建设监察队伍,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b.健全安全管理法规体系 制定景区安全管理条例,对游人实施灾害意识教育,以法律手段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实现安全管理。

c.完善安全标识系统 旅游线路中雄险陡峭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划定游人活动区和限制区,严禁保护区攀折树木、采集标本植物,增强人们安全防范心理意识。

d.建立环境容量控制系统 科学测定旅游区环境容量及旅游景点的安全系数,采取空间和时间上的分流及控制门票出售量等途径来进行调控。

e.建立数字景区和管理信息系统 旅游网站是信息公开、旅游信息发布和品牌展示的重要平台。建立景区视频监控系统、网络服务平台,实现景区游览、森林防火、交通治安和规划建设等景区管理工作24小时监控。

案例7.18 江苏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防灾系统规划

1 防洪规划

1)现状分析

里下河地区的湖荡洼地,长期以来存在洪涝威胁。为了减轻洪涝灾害,当地进行开渠挖塘与筑墩等整治工程,风景区范围内的河流主要是泰东河、姜溱河、河横河、黄村河等。溱湖周围有十多条河湖港汊与溱湖有水体交换。这些河流的形成与里下河洼地的排涝、泄洪、航运交通有关。

常水位:1.1~1.2m;

洪水位:历史最高水位为3.41m(1991年7月11日),历史最低水位为0.6m(1979年3月25日)。

2)防洪工程规划要求

结合环湖景观路建设,形成溱湖重点游览区域防护体系,既是景观路,又是防洪堤。改造溱湖各处圩堤,按规划要求圩堤标准为堤顶4.5m,并适当加宽,顶宽4m,坡比1∶2,同时进行绿化营造工作,主要景点和旅游接待设施均应按防洪要求修建防洪围堤,确定周边相应的建筑物及场地标高。

应与农田灌溉、水土保持、绿化及给水、排水等结合起来,达到综合利用河、湖、湿地的目的。

处理好风景名胜区建设与防洪工程、城镇建设其他工程的矛盾,如公路、建筑物、电力电讯等,在规划中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部分新建设施在规划设计时必须考虑防洪安全。在主要交通干道和游览步道进行一定的土方工程,以保持交通道路的防洪安全要求。在部分地区要退地、退塘还湖,及时进行航道的疏浚工程,清除障碍,提高防洪、泄洪能力。

3)防洪规划措施

景区的防洪规划应与农田水利规划、水土保持及植树造林规划等统一考虑。主要措施如下:①整治河道。整治溱湖上游河道,提高河道泄洪能力,采用疏浚河床、取直河道等方法。疏浚河床是清疏河床的淤积部分,通常采用挖深而非加宽的办法;取直河道则是为了加大水力坡度,提高河床排泄能力。②整治湿地湖塘。湿地在控制洪水、调节水流方面功能十分显著,是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对湖塘洼地加以保留和整治,用以养鱼垂钓,也可适当连通扩大容量,既可调节气候,增加环境景观,又能蓄积雨水,提高蓄洪能力。

2 消防规划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按100米的间距设户外消火栓,公共设施旁就近设置消火栓,水域设置消防艇。根据建筑保护的具体情况设置消防水泵、消防栓或配备消防水池,室内配备一定数量的手持式泡沫灭火器。为了做好整个风景区的防火工作,应配置电子设施、消防器材、灭火设备等,建立完善的火灾预警系统,同时可利用生物防火隔离带、自然河汊、游览步道等形成护林防火网络。

3 防震规划

新建工程按照国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采取必要的工程治理措施,对于重要的建筑尚应采取适当的加强措施,并有效利用风景名胜区内绿地、农田、广场等开敞空间为避震疏散场地。

4 救护规划

道路宽度、材料及承载力都要求保证救护通道能够直接到达各类建筑前,满足救护要求。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危害因素。

建立良好的救护通讯系统,风景区内不留通讯盲区。

直接与游客接触的一线员工应掌握最基本的救护常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与姜堰市区的医院建立紧密联系。

7.7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是风景名胜区专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含有居民点的风景名胜区,应编制居民点调控规划;凡含有一个乡或镇以上的风景名胜区,必须编制居民社会系统规划。它以保护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风景名胜区多功能、多因素协调发展为目的,主要对风景名胜区内一定规模的常住人口(包括当地居民和直接服务、维护管理的职工人口),在居民点、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生产布局、劳动力结构等方面提出科学的调控要求,对居民社会进行整体的控制、调整和布局。

7.7.1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的意义

我国发展风景名胜事业已有20多年,风景名胜区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在这些风景优美的风景名胜区内,由于历史的成因,仍然广泛地分布着一些居民点。这些居民点主要以城市(城镇)、集镇和农村居民点的形式存在。近年来,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景区内居民点扩张带来一系列的冲突,景区的“城市化、人工化、商业化”现象屡见不鲜。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规划体制不完善、实施管理力度不够之外,规划本身也存在较大的缺陷。因为许多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研究中常常回避居民点问题,所以造成风景名胜区土地的无序利用和资源的破坏。因此,从规划角度采用积极的方式探索并解决此类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7.7.2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的原则

风景名胜区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建立适合风景区特点的社会运转机制;

②建立合理的居民点或居民点系统;

③引导淘汰型产业的劳力合理转向。

7.7.3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的内容

风景名胜区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内容应包括:风景名胜区居民社会现状、特征与趋势分析;风景名胜区常住人口发展规模与分布;经营管理与社会组织;居民点性质、职能、动因特征和分布;用地方向与规划分布;产业和劳力发展规划等内容。

1)限定风景名胜区常住人口发展规模与控制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应科学预测和严格限定各种常住人口规模及其分布的控制性指标;应根据风景名胜区需要划定无居民区、居民衰减区和居民控制区。

风景名胜区常住人口包括当地居民和职工人口,职工人口又分为直接服务人口和维护管理人口。在规划中控制景区常住人口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在风景名胜区中分别划定无居住区、居民衰减区和居民控制区。在无居住区,禁止常住人口落户;在衰减区,要分阶段地逐步减少常住人口的数量;在控制区,要详细制定允许居民数量的控制性指标。

2)制定风景区居民点系统规划

在居民社会因素比较丰富的风景名胜区可以形成比较完整的居民点系统规划。居民点系统规划应与风景区所在地域的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相互协调,应从地域相关因素出发,在与风景名胜区内外的居民点规划相互协调的基础上,对已有的城镇和村落从风景资源保护、利用、管理的角度提出调控要求;对规划中拟建的旅游基地等,要提出相应的控制性规划纲要。

我国幅员辽阔,风景资源类型丰富多样。在一些面积较大的风景名胜区内,存在着数量不等的小城镇,如衡山风景名胜区的南岳镇、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漳扎镇等。那些跨区域、跨市县的大型风景名胜区,如太湖风景名胜区所辖范围内包含的小城镇数量相当多。由于风景名胜区的类型不同,其内部小城镇的数量和现状发展条件也各不相同。只有在认真地进行现状调研的基础上,以风景资源保护为前提,研究确定这些小城镇的性质、规模,科学选择各城镇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进行小城镇空间布局、景观风貌建设,才能实现小城镇与风景名胜区的协调发展,开创风景资源保护与居民社会发展“双赢”的良好局面。

规划中,对居民点的具体调控方法,尤其在农村居民点调控体系中,要根据资源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按人口导向趋势,分别划出搬迁型(少数占据重要游览线路或景点,近期需要搬迁的小村落)、缩小型(景区内大部分广为分散的村落,通过外围聚集型居民点的吸引,其人口将渐趋衰减)、控制型(景区内某些规模较大的村落,居民生产稳定,环境条件较好,只要控制人口规模与合理改造,其存在有利于风景区保护和建设)和聚居型(通过政策和经济上的鼓励,在景区外面的非风景地段有规划地改造或新建少数居民点,使它们比景区内居民点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生产与生活条件,而成为吸引景区内居民的场所)四种基本类型,分别控制其规模、布局和建设管理措施。

3)居民社会用地方向及用地布局规划

在风景名胜区居民社会用地规划中,应选择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调整用地结构及布局。不得在风景区范围内安排工业项目、城镇建设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用地,不得安排有污染的工副业和有碍风景的农业生产用地,不得破坏林木而安排建设项目。

案例7.19 江苏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图7.12)

1 调控规划原则

(1)社区受益原则;

(2)严格控制景区人口规模;

(3)引导产业转型和劳力合理转向;

(4)按照镇域总体规划的要求,逐步引导部分居民向镇区集中;

(5)开展以“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线和美化村庄”的环境建设原则。

2 调控规划措施

由于风景区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居住形态较为聚集,这样有利于村庄合并。具体而言,位于风景游赏用地、原生湿地观光片区内的村庄,直接作为搬迁对象;区位条件差,对外交通不便,用水通电困难的村庄应向主要道路沿线、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搬迁;因大型或重点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也应该积极搬迁。按照溱潼镇总体规划村镇撤并方案,将溱东、南寺、湖滨、读书址和湖北五个村庄并入镇区;将龙港、洲南、湖西三个村庄并入洲城;湖南村保持不变,从而形成“一镇两村”的格局,即溱潼镇、湖南村和洲城。本次规划修编人口调控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将景区划分为搬迁型居民点、缩小型居民点、控制型居民点、聚居型居民点等四种类型。

1)搬迁型居民点

湖北村、湖西村、东部湿地生态体验区内部的村落、南寺应划为搬迁型,鉴于风景区内村落分散、人口较多,在近期内将居民完全迁出有较大难度。因此,应有步骤、有次序地采取措施引导居民点迁往规划聚居区。在居民迁出之后,保留修缮原有居民建筑,进行绿化景观营造,利用原有的村落布局和建筑,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为旅游服务点。

2)缩小型居民点

主要涉及双星村,搬迁型的大部分居民点也应划为缩小型,采取逐步搬迁原则,将居民迁出。

3)控制型居民点

将湖南村和溱潼古镇划为居民控制区,一方面保证有一定的居民在此生活,另一方面又要控制人数增 长。走一条严格控制区内人口,严禁区外人口流入,鼓励居民向城镇迁移的路线。

图7.12 江苏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图

4)聚居型居民点

规划选择部分对景区景观影响较小的区域划为聚居型居民点,安置迁出的居民,依据《姜堰市溱潼镇总体规划(2004—2020年)》的规划,聚居型居民点布局在溱潼镇区西侧新镇区和东侧的溱东。

综上所述,湖西村和湖北村统一安置在溱潼镇西侧的居民安置区,湖南村安置在其东侧的集中安置区,新划入的美星村作为居民控制区,今后考虑统一安置在以河横村为主的集中安置区。

原风景区界线范围内共有人口24874人,划出行政村为溱东和西侧的新镇区,共5434人,划入景区范围的行政村双星共1191人,均统一安排搬迁。规划末期景区内人口为12500人。

7.8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风景名胜区是最能体现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典型地区之一,其经济社会发展与常规的乡村和城市空间存在差异,有着自身的特点,因而风景名胜区规划中的经济发展引导专项规划,也与常规的城乡经济发展规划有所不同,这个规划的不同点体现在是将常规经济政策和计划同风景名胜区自身的具体经济条件和性质结合起来,从而形成独具风景名胜区特征的经济发展方向和形态。

7.8.1 风景名胜区经济的特点

风景名胜区是最能体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典型地区之一,其经济社会发展不同于一般的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也不等同于单纯的旅游经济。风景名胜区经济是一种与风景名胜区有着内在联系并且不损害风景的特有经济。具体地说,风景名胜区经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特有性 风景名胜区是一种主要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要的特殊环境,这也是风景名胜区经济与一般区域经济的差别所在。例如第二产业在一般区域经济作为主体,然而在风景名胜区往往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这是在特殊区域中形成的特有的经济系统。

(2)依赖性 景区经济对风景资源有着依赖性。因为风景资源是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的客观载体,所以一旦风景资源遭到破坏,风景名胜区经济就失去了依赖的基础,必将随之衰败;如果风景名胜区不存在了,则景区经济也无从谈起。

(3)服务性 风景名胜区提供的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饮食服务、住宿服务、导游翻译服务、旅游商品供应服务以及各种其他与旅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服务。这种服务不仅是一种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提供直接服务经济行为,而且还影响着风景名胜区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及风景名胜区相关设施的结构与布局。

(4)限制性 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建立在风景资源保护的基础上,这是由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决定的。风景资源保护使得风景名胜区在产业部门选择和产业空间的布局等方面都会因此而受到诸多方面的限制。如对风景名胜区内产生“三废”污染的工业发展的限制,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规模的控制等。

充分了解风景名胜区经济的这些特点,对科学制定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方向和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我们将其与一般的区域经济同等对待,这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及其建设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7.8.2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的内容和措施

1)规划的主要内容

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应包括经济现状的调查与分析;经济发展的引导方向;经济结构及其调整;空间布局及其控制;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经济发展引导方向的选择

由于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目前普遍存在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政策引导与法规措施的不足及地区条件差异明显的现象,所以在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引导方向,一方面要通过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形成良好的产业组合,实现最大的整体效益;另一方面要把生产要素按地域优化组合,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使前者的经济结构和后者的空间布局两者合理结合起来,就需要正确分析和把握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例如资源、交通、市场、劳力、集散、季节、经济技术、社会政策等,提出适合本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的权重排序和对策,确保风景名胜区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

3)促进经济发展引导的措施

风景名胜区经济引导规划应以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合理化结合为原则,提出适合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的模式及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步骤和措施。

(1)以相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风景与旅游发展战略为基本依据 风景名胜区经济是一种与风景名胜区有着内在联系并且不损害风景资源的特有经济,也是国家和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组成部分,对地方经济振兴起着重要的先导作用。就基本国情和现实看,风景名胜区需要有独具特征的经济实力,需要有自我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经济条件;同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有关建设项目,其选址与布局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的布局和规划的要求;风景名胜区规划所确定的旅游设施和基础工程项目以及用地规划,也应分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这就加强了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为此,风景名胜区规划应以相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基本依据,并与相应的旅游发展战略相协调,形成独具风景名胜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

(2)实现经济结构的合理化 风景名胜区内的经济产业结构合理化,应在保护好风景资源的前提下,以风景效益为主,兼顾社会经济效益,因地制宜地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和经济资源,确定主导产业,追求规模与效益的统一,充分发挥旅游经济和催化作用,形成独具特征的风景名胜区经济结构,保持经济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第一,以保护风景资源为前提,明确各主要产业的发展内容、资源配置、优化组合及其轻重缓急变化,协调风景名胜区的主导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各产业部门结构的比例要保持均衡,追求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全面的发展。例如若风景名胜区仅靠旅游业的单项突进发挥其对经济的“催化”作用来促进工农业的发展,就有可能造成交通运输业的“瓶颈”效应,因此,风景名胜区的主导产业及其相关产业部门必须协调发展,保持合理化的产业结构比例。

第二,明确风景名胜区内旅游经济、生态农业和工副业的合理发展途径,追求产业发展规模与效益的统一。这些经济产业发展的合理途径,应有利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而且能够促进风景名胜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仅靠规模的扩大不足以发展风景名胜区的经济,还必须依靠效益的增长,而且单个产业部门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也并不代表综合经济效益达到最佳。

第三,要重视风景名胜区职能结构对其经济结构的重要作用。在单一型结构的风景名胜区中,一般仅允许第一产业的适度发展,禁止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也只能是有限制地发展;在复合型结构的风景名胜区中,其产业结构的权重排序很可能是旅、贸、农、工、副等;在综合型结构的风景名胜区,其产业结构的变化较多,虽然总体上可能仍然是鼓励鼓励三产、控制一产、限制二产的产业排序,但在各级旅游基地或各类生产基地中产业结构需要因地制宜地灵活制定。

(3)实现空间布局的合理化 风景名胜区经济的空间布局,主要指风景名胜区产业部门的空间位置选择,它是风景名胜区能否在保护风景资源的前提下开发利用的重要保障。尽管我国风景名胜区类型多样,情况各异,但产业的空间布局仍有一些共同规律,违背了这些规律就难以合理安排风景名胜区经济的空间布局,不但造成对景观和生态的严重破坏,而且妨碍风景名胜区经济的持续发展。

第一,应明确风景名胜区内部经济、周边经济与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经济等三者之间的差异、空间关系和内在联系;应有节律地调控区内经济、发展边缘经济、带动地区经济。例如:在有限经营风景名胜区内部经济中,常是挖掘主营一产、限营三产、禁营二产;在重点发展外缘经济中,常在旅游基地或依托城镇中主营三产、配营二产、限营一产;在大力开拓所在地经济中,常在供养地或生产基地中主营一产、二产,在主要客源地开拓三产市场。

第二,应以永续利用风景资源及提高风景品位为前提,明确风景名胜区经济的分区分级控制和引导方向,把生产要素分区优化组合,合理促进和有效控制各区经济的有序发展,追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促进经济生产与自然风景的协调发展,实现风景名胜区经济的空间布局合理化。

第三,明确综合农业生产分区,农业生产基地、工副业布局及其与风景保护区、风景游赏地、旅游基地的关系,科学利用风景名胜区土地,这是风景名胜区经济合理布局的关键。生产、生活用地与风景用地更好地融合,应充分争取生产、生活用地“风景化”,用风景审美的眼光去艺术化地规划这些土地,创造出新的风景;科学完善土地质量、生态系统等,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充分挖掘风景名胜区内土地后备资源潜力,以提高土地的风景价值,做到地尽其利,物尽其用。

(4)统筹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避免经济发展的破坏性倾向 风景名胜区经济的空间消长规律是促进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所必须遵循的,统筹风景名胜区与周边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从而避免因经济发展而给风景名胜区带来的负面影响。

首先,应避免风景名胜区的“城市化”倾向,它是由于风景名胜区部门经济过快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商业、饮食住宿业以及交通业,而且在一些游人较多、区位较好的景区景点布局上密度过大,从而给这些地区自然景观的原有风貌及氛围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基于这一点,风景名胜区内旅游村、旅游镇的兴起与发展应十分慎重,它们的布局、规模、数量等必须与优美的自然及人文景观相融合。

其次,应避免风景名胜区的“孤岛化”倾向。它是指由于风景名胜区周围土地的过度开发或经济产业的不合理布局,由于工业化、都市化的发展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使风景名胜区周围环境恶化、风景名胜区资源受到严重威胁的现象。我国风景名胜区,尤其是一些城郊型风景区,“孤岛化”现象早已存在而且相当严重。“孤岛化”问题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景区景点同样存在。比如景点周围不合理地布置大量商业、服务设施、有污染的工厂或工场(采石场)等。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这种“孤岛化”倾向,一方面应将风景名胜区经济纳入整个地区经济统一规划当中,使得风景名胜区域内城镇发展性质和规模合理化。另一方面应在风景名胜区(景区、景点)外围划定适当的保护范围,禁止任何污染性工业部门在保护范围内设置,对于农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则采用指导性原则以合理利用土地。

案例7.20 江苏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1 经济发展引导方向

溱湖风景名胜区是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典型地区,经济活动与发展不同于常规乡镇,是一种与风景区有着内在联系且不损害生态系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明显的有限性、依赖性、服务性等特征。规划经济发展方向应以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品质不断提高为前提,把生产要素分区优化组合,合理促进和有效控制地方经济的有序发展,追求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形成“致富”与自然风景协调融合的经济格局。与城市、村镇紧密相融的特征,决定了其一产、二产可完全依赖城镇,而在风景区中应重点开拓三产市场,形成以“旅—贸”结合的经济结构。

2 经济发展引导措施

对于溱湖风景名胜区以农村劳动力为主体的农村经济系统,规划进行产业调整发展旅游,重点应强调社区共同参与的模式,具体如下:

现有产业应适当调整,发展富含地方特色的产业,如果园、生态农(渔)业、开展组织绿色农业观光游览,发展垂钓休闲等特色活动,增加居民收入,并使生产活动具有旅游特性。

进行产业转型,部分当地居民改为从事与旅游相关的服务业、商业、娱乐业、公园管理和养护业等,充分发挥居民主人翁的作用,提高整体社区参与旅游的热情。

完成体制改革,精简机构,使经营与管理脱钩,消除本位主义,提高管理和经营的效率。

使生态保护和湿地营建等进一步社会化、企业化,提高质量和效益。

7.9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是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风景名胜区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确定了风景名胜区土地未来发展的利用模式,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人均土地少和人均风景区面积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必须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和风景区用地,必须综合协调、有效控制各种土地利用方式。为此,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规划应更加重视其协调作用,突出体现风景名胜区土地的特有价值,一般包括三方面主要内容,即用地评估、现状分析、土地利用规划。

7.9.1 影响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的因素

风景名胜区土地作为土地的特殊类型,具有游憩、景观、生态等功能,其资源的自然特征和经济特性是影响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的重要因素。自然特征表现为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效用的永续性、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及质量的差异性。经济特性是在土地自然特性基础上人类利用土地的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表现在供给的稀缺性、利用方向变更的相对困难性、报酬递减的可能性及利用后果的社会性四个方面。

土地的所有权也影响着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由于风景名胜区地域宽广、景区分散,常常跨多个行政区域,往往伴随着管理体制的变更,土地权属变更问题很难理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未必真正拥有景区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土地利用方向的改变往往具有较大的困难,如果决策失误,会造成较大的损失,甚至难以挽回。风景名胜区实行土地国有化,对于加强规划、开发、管理和整治,对于风景名胜区的合理发展、风景名胜区土地的合理利用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它可以保证国家按照整体利益支配、使用、管理好风景名胜区土地,做到“地尽其用”,克服土地利用上的短视性、盲目性,保证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7.9.2 土地资源的分析评估

风景名胜区土地资源分析评估应包括对风景名胜区内土地资源的特点、数量、质量与潜力进行综合评估或专项评估。综合评估也叫多目标评估,综合评估可在专项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它是以所有可能的用途或利益为出发点,在一系列自然和人文因素方面,对用地进行可比的规划评估;专项评估也叫单目标评估,专项评估是以某一种专项的用途或利益为出发点,例如分等评估、价值评估、因素评估等。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很少作全区整体的土地资源评估,仅在有必要调整的地区、地段或地块作局部评估。它根据风景名胜区各项用地的综合要求、合理分配土地利用的要求来评价土地。一般按其利用程度分为有利、不利和比较有利三种地区、地段或地块,并在地形图上表示。专项评估和综合评估是相对的,相互之间没有固定的界限。有时专项评估和综合评估可以共存于一个评估工作中。

风景名胜区土地资源的分析评估可以为后期的景区土地利用提供基础资料,为预测土地利用潜力、确定规划目标、平衡用地矛盾及土地开发提供依据。

7.9.3 土地利用的现状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是指在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下,分析全区各类用地的不同利用方式及其结构,包括生态、社会、经济三方面效益的分析。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常用表格、图纸或文字等表明土地利用现状的特征以及风景用地与生产、生活用地之间的关系,对土地利用结构、用地布局和矛盾进行分析,总结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发展潜力、条件与利弊以及演变的规律,并列出风景名胜区土地在保护、利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9.4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的内容

1)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工作任务

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应在土地利用需求预测与协调平衡的基础上,表明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及其用地范围,是在土地资源评估、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策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对各种用地进行需求预测和反复平衡,拟定各种用地指标,编制规划方案和编绘规划图纸。规划图纸的主要内容为土地利用分区。

土地利用分区也称用地区划,它既是规划的基本方法,也是规划的主要成果。它是以生态环境保护和风景资源保护优先为原则,充分发挥景源的综合潜力,将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居民社会用地、交通与工程用地、林地、园地、耕地、草地、水域等各种用地进行统筹合理安排,控制和调整各类用地,协调各种用地矛盾,限制不适当开发利用行为,实施宏观控制管理的基本依据和手段。

土地利用规划重在协调,其粗细、简繁和侧重点不尽相同。要依据规划阶段、规划任务、基础条件的不同,作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2)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

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首先以风景名胜区内用地特征和作用及规划管理需求为基本依据,同时还要考虑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相关专业用地分类等常用方法,与之协调,以便调查成果和相关资料可以互用与共享。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应依据用地分类,应依照土地的主导用途进行划分和归类。风景名胜区用地具体分类如表7.36。

表7.36 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表

续表7.36

注:规划限定说明:应该设置▲;可以设置△;可保留不宜新置○;禁止设置×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S].GB 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的代号,大类采用中文表示,中类和小类各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本代号可用于风景名胜区规划图纸和文件。

3)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的原则

在制定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规划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第一,突出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的重点与特点,扩大风景用地;第二,保护风景游赏地、林地、水源地和优良耕地;第三,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发展符合风景名胜区特征的土地利用方式与结构。

以上原则,既体现了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特点需求,也体现了国家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政策和原则。

4)风景名胜区各类用地数量的计算及其平衡

风景名胜区用地的计算分3个步骤:第一步,根据对风景名胜区进行实际调查(现状图上度量和实地测量)的材料,计算出风景名胜区各项用地的构成和风景名胜区总用地;第二步,确定近期和远期的用地指标,并计算出风景名胜区规划期的总用地;第三步,在最后定案的风景名胜区土地规划总平面图上量出各种用地的数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经过调整后,编出最后的风景名胜区用地平衡表(表7.37)。

表7.37 风景名胜区用地平衡表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S].GB 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各类用地的增减变化,应依据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当地条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处理。通常应尽可能地扩展甲类用地,配置相应的乙类用地,控制丙类、丁类、庚类用地,缩减癸类用地。这样可以更加充分地利用风景名胜区的土地潜力,表达风景名胜区用地特征,增强风景名胜区的主导效益。

案例7.21 江苏省宿迁市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7.13)

1 土地利用规划原则

与各景区及片区规划相协调;

突出景区土地利用的重点与特点,着重进行控制与引导;

保护风景游赏用地、林地和水源地;

因地制宜调整景区土地利用性质,减少滞留用地,发展符合景区性质与特征的土地利用方式与结构。

2 景区用地控制规划

1)风景游赏用地利用与控制

风景游赏用地是向游人开放的、游览欣赏对象集中区的用地,是游览活动得以开展的主要用地区域,规划在总体上应扩展该类用地的规模。

对于具有生态保护与游赏双重功能的生态林地,要保持和维护原有的生物种群、结构及功能特征,保护典型而有示范性的自然综合体,提高自然环境的复苏能力,提高整个风景名胜区对人为负荷的承载力。在该用地范围内,应通过有序组织游览活动并设置相应的景点设施,制止人为对环境消极影响行为的发生。具体控制要求见表7.38。

表7.38 风景游赏用地利用控制要求

2)游览设施用地利用与控制

游览服务设施包括旅游服务点、游娱文体、休养保健、购物商贸等设施,直接为游人服务。合理的游览设施配置与布局是发展风景名胜区旅游的重要内容。

该类用地开发充分结合保留的建筑,在适当位置增配必要的旅游服务点、游娱文体、休养保健、旅游购物等服务设施,形成风景名胜区合理的游览设施布局。

游览设施用地的开发要充分利用原有地形、水体,按园林式建设,建设大片的绿地。其中建筑宜小巧、精致,要具有统一的风格,并注重群体组合,宜采取江南传统风格为主的建筑形式,高度总体上不超过2层,局部不宜超过4层,要充分利用地方传统建筑的色彩组合方式,以形成格调高雅、极富情趣又具有时代气息的风景名胜区特色建筑。具体控制要求见表7.39。

表7.39 风景名胜区游览设施用地利用控制要求

3)居民社会用地利用与控制

居民社会用地包括居民点建设用地和科技教育用地。由于居民社会用地及居民日常行为对景观有较大影响,因此规划应从控制该类用地发展的角度,对风景名胜区核心地段、敏感地带的居民点规划进行适当缩减或搬迁,对其余居民点实行有效控制。

对于保留、控制的居民村落在建设控制上应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布局要求自然,建筑密度不宜过高,村落平面布局错落有致,避免整齐划一、单调呆板,竖向上要善于利用植物景观形成优美的天际线。

建筑以当地传统特色的民居住宅为参照,其风格统一但不乏变化,色彩以白、灰、黑为基调,建筑体量小巧,并留有充分的宅间绿地、空地,创造绿化掩映、环境舒适宜人的村落景观。在拆迁、缩减、重建等居民点调控过程中,要注意新老建筑的协调与过渡。具体控制要求见表7.40。

表7.40 风景名胜区居民社会用地利用控制要求

4)交通与工程用地

道路的建设控制,要特别注重合理利用地形,同当地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在具体设计时不得因追求等级标准而损伤景源与地貌,不得损坏景物和景观;应避免深挖高填,因道路通过而形成的竖向创伤面的高度或竖向砌筑面的高度,均不得大于道路宽度,并应对创伤面采取恢复性补救措施。

景区道路路面(尤其是步行道路)应以当地材料为主。

风景名胜区外围环路、风景名胜区内的主、次道路均按风景道的景观要求进行建设,停车场均做成生态型、林下型、嵌草型。

5)林地利用与控制

林地对于维护景区的生态平衡、改善环境质量有重要意义。规划需进行保护,限制人类活动干扰,对植被条件较差的地方,提出林地保育和恢复措施,为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6)园地利用与控制

园地是景区内重要的景观元素和游赏载体,依托现状果林和茶园,保护其免受其他建设活动的侵占,逐步开展园地观光和瓜果采摘等农业体验活动,丰富景区的游赏活动内容。

7)耕地利用与控制

景区内的自然田园是整个风景名胜区人文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保护,引导农民搞好村庄、田地的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不以发展地方经济和开发旅游为由任意侵占农田、耕地、山丘和水面,维护清新、恬逸的自然田园风光。

8)水域利用与控制

水体是维持整个游览区良好生态景观的核心,既是体现该区特色的重要元素,也是保持和提高自然环境复苏能力,提高氧、水、生物量的再生能力与速度,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功能区域。因此,需严格保护水体,避免水质恶化。

(1)规划所有水上项目均采用环保型,确保不对水体造成污染;

(2)严格控制游览区内外各类生活污水排入水体。区内产生的各类污水要处理达标后排放,并采用集中排水系统,不得排入湖中;

(3)加强水库周边及上游谷地的开发控制和生态培育。

3 景区用地汇总

风景名胜区各类用地汇总情况如表7.41。

表7.41 风景名胜区各类规划用地汇总表

7.10 分期发展规划

分期发展规划是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主要是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阶段的分期。从风景名胜区规划方面来说,分期规划指明了未来风景名胜区的发展方向,并保证其逐步实现和有序过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年,一般分为三期,即近期、远期、远景,有时也可以分为四期,即近期、中期、远期和远景。每个分期的年限,一般须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以便于相互协调和包容。在安排每一期的发展目标与重点项目时,均应兼顾风景游赏、游览设施、居民社会协调发展,体现风景名胜区自身发展的规律与特点。

7.10.1 近期规划

近期发展规划的年限从开始实施的那一年起,时间一般为5年,应与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的相关要求相一致。近期发展规划应提出发展目标、重点、主要内容,并应提出具体建设项目、规模、布局、投资估算和实施措施等。

7.10.2 远期规划

远期发展规划的时间一般是20年以内,这同国土规划、城市规划的期限大致相同。远期规划目标应使各项规划内容初具规模,即规划的整体构架基本形成,并应提出发展期内的发展重点、主要内容、发展水平、投资匡算、健全发展的步骤与措施。

7.10.3 远景规划

远景规划是风景名胜区发展到稳定阶段的风景区发展结构的安排,是对风景名胜区规划作出轮廓性、结构性的部署。远景发展规划的时间一般是大于20年至可以预想到的未来。远景发展规划的目标应提出风景名胜区规划所能达到的最佳状态和目标,是风景名胜区进入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的满意阶段。在制定远景规划时,既要使之相对稳定,在具体安排上也要留有足够的灵活性,因此远景规划宜粗不宜细,重点是要把握风景区发展的大方向、大结构。

案例7.22 江苏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分期发展规划(图7.14)

1 分期发展规划原则

溱湖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开发工作是一项需长期运作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本次溱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只是提出一个历史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其开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应采取“点面结合,分期建设,滚动发展”战略,通过阶段性、有步骤的规划目标制定,解决现阶段保护与建设之间的矛盾,前提是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保护好风景资源,并以此为据适度地进行开发建设,分期实施建设项目,达到全方位、高质量、高标准的景区规划目标。

溱湖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重点突出,兼顾一般;

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发挥各利益相关者力量,兼顾各利益者的利益平衡,共同受益;

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2 分期建设规划

1)近期(2010—2015年):重点突破阶段

在溱湖风景名胜区现有基础上,调整、整顿、改革的重点突破建设阶段。近期规划的目标与重点是提高知名度,明确性质与定位,创立“溱湖湿地”品牌,打响“溱湖湿地”品牌,结合自身资源特色,内联外引,广泛集资,营造系列化的旅游精品,基本建成规划的主要项目,从原生湿地、里下河文化、水乡民俗、生态农业、渔业等多方面充分诠释湿地魅力,不断拓展和完善旅游功能,使各功能区形成一定的规模。同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对景区所依托的湿地生态环境进行严格管理监控,将景区建成地方特色浓郁、生态环境优良、旅游特色鲜明、地域经济健康发展的精品旅游景区。

图7.14 江苏姜堰市溱湖风景名胜区分期发展规划图

近期规划实现以下开发建设目标:

(1)“一湖、两翼、六区”的空间格局基本形成,景点内涵更加丰富,品质有较大提升。

(2)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重点建设区内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规模和品质,形成一定的接待能力,具备较高的服务水平。

(3)推出高品位的休闲度假产品,加快由观光向休闲度假目的地的角色转变,为建设“长三角地区著名的湿地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突破阶段。

(4)重点建设湿地生态体验区、溱潼古镇游览区和景区外围的缓冲区,启动建设会船文化展示片区和华侨城休闲度假区,带动风景区开发进入良性循环阶段;对各主要功能分区进行划定,严格控制红线范围。

(5)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利用科研院校的力量,合作构建溱湖湿地环境监测系统,对风景区环境进行实时监控,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6)充分调动当地居民的积极性,加强居民素质教育和旅游服务理念指导,通过农家乐等多种形式参与旅游发展,为建设全国湿地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7)大力开拓长三角客源市场,旅游形象更加突出,市场知名度不断提高,初步打响“溱湖古邑,湿地人家”的主题形象。

2)远期(2016—2020年):全面提升阶段

远期是建设完善期,目标是将溱湖风景名胜区打造成生态和谐、产业结构优化、社会进步、经济高效的综合体。在风景区建设,配套设施,科学管理方面达到完善和规范。远期要实现以下目标:

(1)对近期建设的功能区进行完善的同时,重点启动建设里下河水乡游览片区和湿地农业观光区,以及相应的旅游配套设施,使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设施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档次。

(2)不断优化景区环境,有效整合资源,完善旅游设施与功能,提升市场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塑造和谐共进的全国湿地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区。

(3)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市场需求变化,全面优化溱湖的旅游产品结构,与时俱进,常变常新,提升其全国竞争力,建成国内一流的湿地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4)利用环境管理系统,对生态环境进行严格的管理监控。

(5)到2020年接待旅游者达213万人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案例7.23 江苏省宿迁市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分期发展规划(图7.15)

1 规划原则

(1)以保护和改善风景名胜区内原有的湿地和山林生态环境为前提,风景区建设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宿迁的特色是“水”和“绿”,要围绕这个特点,做好风景区建设的文章。对于发展旅游,要处理好旅游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科学确定分期发展的规模。

(3)搞好路网、绿化、供排水和电力等设施建设,做到基础先行,旅游项目跟上。

(4)协调考虑风景名胜区周边地区发展需要。

(5)能打造知名度及特色景观者优先建设。

基于以上原则,规划整个风景名胜区分近、远两期建设。

2 分期建设目标

1)近期建设目标

(1)近期风景名胜区重点建设沿湖的景观地带,形成风景名胜区内连续的滨湖景观岸线。

(2)近期控制和完善两大片区之间的生态和景观联系廊道,形成相互融合的风景名胜区结构体系。

(3)结合游赏观光要求,规划在近期形成景区完整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游览体系。改造三台山片区的现状景区主路连通性,形成通畅的机动交通系统。改造现有环湖道路,理顺与周边城市道路的关系,形成串联骆马湖片区的风景园路系统。

(4)依托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的近期重点开发项目,配套建设旅游服务点,提升整个滨湖地区的旅游服务水平。在每个旅游点上,可考虑设置邮政、电信服务站点、停车点、导游小品、餐饮、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医疗援助、购物等游览服务设施。

(5)近期风景名胜区建设与城市建设进度结合,重点建设“三台揽胜”山水景观区、“三台之门”主入口标志景观区、“皂河古镇”文化风貌区、“湿地徜徉”生态涵养区、“水岸新城”滨水休闲区、“水利之光”科普文化区等核心功能区及区内的重点景点,构建良好景观骨架体系。

2)近期建设重点项目

“湿地徜徉”生态涵养区:近期主要对“湿地徜徉”生态涵养区内的生态湿地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建设湖畔生态栖息地、群岛湿地、湿地花溪等湿地生态观光景点,形成整个风景名胜区的生态保护示范区,展现风景名胜区的湿地生态景观特色。

“三台揽胜”山水景观区:近期主要完善相思湖、菩提寺等现状景点的游览及接待功能,结合消防观望塔设置观光塔,恢复建设青墩、罗珠墩、古城、老营、藏军洞、锅框山、女娲炼铜、霸王扳倒井、宿北大战遗址等历史人文景点,同时建设樱花谷、红枫岗、森林氧吧、森林浴场、森林野营基地、健身步道等生态型的旅游项目,打造三台山片区的主体景观区,带动整个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

“三台之门”主入口标志景观区:近期主要建设标志性的主入口景观、旅游接待中心、景区管理中心,完成建设区域内的居民拆迁和安置,配套齐全的健身设施和活动场所,营造健康的度假环境,打造最具活力和创意的休闲娱乐设施,形成功能相对完善的旅游服务基地,集聚人气,带动风景区的发展。

“皂河古镇”文化风貌区:依托现状皂河古镇丰富的历史文化遗迹和浓郁的人文资源,改善和整治乾隆行宫、陈家大院等原有景点的周边环境,同时建设明清文化街、民俗博物馆、民间艺术演绎馆等以历史人文展示景点,凸显风景名胜区的人文景观特色,带动沿运河人文景观风貌带的建设。

“水利之光”科普文化区:近期改善水利工程和水利枢纽周边的景观环境,建设模型展示厅、水利故事文化园、皂河翻水闸观景台等景点,营造和烘托水利工程设施的景观风貌,展现风景名胜区的独有的水利工程景观特色。

“水岸新城”滨水休闲区:结合宿迁湖滨新城的建设,在“水岸新城”滨水休闲区内建设景观标志塔、滨水观演广场、临水茶室、纪念林、几何观赏树阵、运动健身林地、滨水花堤等景点,为风景名胜区聚集人气,同时满足新城建设发展的需求。

表7.42 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表

3)远期建设目标

远期建设将延续近期建设成果,补充景区功能,完善景观体系。

远期建设的目标是完善风景名胜区的各景区和景点的建设,打造一系列各具特色的精品景观。

整合景观空间,形成完整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体系;在风景名胜区内形成完整的廊道连接体系,将风景名胜区的各片区有机联系,构建山林—城市—湿地—水体自然过渡的风景名胜区生态结构;形成顺捷通畅的道路交通体系、方便快速的旅游服务体系,最终将风景名胜区打造成为“湖光山色相映、碧水城林共生”的湖滨生态休闲之都。

7.10.4 投资估算

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需要进行投资估算,也称投资匡算。

1)投资估算依据

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投资一般包括景点资源保护投资、景点建设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其他投资等。不同类别的投资项目可通过查阅国家或地方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和标准,具体参照国家或地方类似工程的造价经济指标加以估算。例如:(1)资源保护费用:依据国际、国家或地方资源保护的估价经济指标加以匡算。(2)建筑工程费:依据工程各子项建设内容、所属行业,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预算定额,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估算编制办法、估算指标和地方计价、费用定额,参照类似工程投资指标,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估算。(3)设备购置费:按现行市场价格估算。(4)安装工程费:按工程量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估算。(5)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测设计费、工程监理及质检费、职工培训费、联合试运转费及其他工程费用按工程各子项,依据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分别计列。

2)投资估算的具体项目

风景名胜区规划投资估算的具体项目一般包括景点建设、风景资源保护、服务设施、道路、供电、通信、给排水、造林、居民或单位动迁、管理机构建设等工程项目。估算的投资额是风景区建设规模的重要标志。在编制规划大纲和总体规划阶段,均要有总的投资估算和各单项规模的投资估算,并要确定近、中、远各规划期阶段的投资额与投资渠道。风景名胜区近期建设规划的投资项目包括:景点建设、景区土地征用、景区道路系统、景区环境治理、美化工程、景区配套基础工程、景区配套服务设施、景区农户搬迁、景区宣传、景区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

3)投资估算的范围

近期规划的投资估算要求详细和具体一些,并要求反映当代风景名胜区发展中所普遍存在的居民社会调整问题。因为在大多数风景名胜区,如果缺少居民社会调整的经费及渠道,一些规划项目就难以启动。因此,近期规划项目和投资估算应包括资源保护、风景游赏、基础设施、居民社会调整4个职能系统的内容,并反映四者的相关关系。同时,还应包括保育规划实施措施所需要的投资经费。

远期规划的投资估算,相对概要一些,居民社会因素的可变性较大,可以不作常规考虑,因而远期投资估算通常由风景游赏和旅游设施2个系统的内容组成,并反映二者的相关关系。规划中投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通常由规划项目的投资估算组成,要求可以相对粗略。

4)估算资金的筹措

关于投资估算的资金筹措,主要有:政府(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投入,引进外资和民间自筹(企业资金、个体资金)等。

7.10.5 效益估算

效益估算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1)生态效益

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推进景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要把改善生态环境和发挥生态效益作为风景名胜区建设的核心任务。

(1)通过对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环境的整治和保护,通过保护和增加森林植被,可加强风景名胜区的水源涵养功能,改善风景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产生显著的生态效益。

(2)通过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景区绿化、文物保护等一系列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改善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天然植被的保护和绿化,将改善景区的环境,给景区营造更为绚丽的景色。

(3)通过环保型公厕、排污设施、垃圾处理站等一系列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使大量游客到来造成的环境保护压力降到最低限度,使景区环境免遭破坏,对景区生态环境起到主动、积极的保护作用。

2)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一般表现在:

(1)有利于实现风景名胜区的“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目标。科学地制定风景名胜区规划,突出景区特色,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景区各项建设,更好地保护和有效地利用风景资源,防止城市化倾向,避免过度商业化利用和人工化改造,为景区管理提供依据,使其可以永续利用,造福社会。

(2)有利于不断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景区形象。通过对景区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风景资源的合理利用,进一步推进当地交通、邮电通信、市政建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可大大改善风景名胜区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形象,带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3)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稳定社会环境。发展旅游业是长期解决部分农村剩余劳力最好的途径,使农村劳力可直接从事旅游服务,如餐饮、住宿、交通、旅游商品等,可极大地增加当地社会就业机会,减少待业人口,带来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4)有利于加速当地精神文明的建设,提高当地的居民素质。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游客的不断增多,这给当地人民群众提供了对外的交流的机会,更新当地人的思想观念,开阔视野,大大提高当地人文化修养,为景区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经济效益估算

风景名胜区经济效益估算:(1)根据规划建设的投资匡算、贷款资金银行利息、各年度生产与经营管理费用,计算出开发成本;(2)根据规划设计的游览接待环境容量、客源市场状况和旅游发展趋势,预测各年度的旅游收入,扣除税收,减去开发成本,计算出各年的盈利和投资回收期。

■课后习题

1.保护培育规划的原则、内容、意义有哪些?

2.风景游赏规划中景区规划内容有哪些?

3.游人容量的量测方法有哪些?

4.典型景观规划目标、原则、内容有哪些?

5.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及控制的原则与方法有哪些?

6.游客规模的预测方法有哪些?

7.道路交通规划的原则与要求有哪些?

8.基础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和原则有哪些?

9.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的原则、主要内容有哪些?

10.经济发展引导规划的内容和原则有哪些?

11.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的意义及内容有哪些?

12.分期发展规划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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