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武术项目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在1953年举办的“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和竞赛大会”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主办、地方承办,每4年举行一届。该项赛事以其民族性、广泛性和业余性等特色,已成为全国较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之一,为发掘整理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形式,弘扬民族体育文化,发展民族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各族人民身体素质,促进各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武术是一项深受各族人民喜爱,且具备民族独特风格和套路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1991年,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武术首次被列为运动会的比赛项目。
武术是由踢、打、摔、拿、击、刺等构成的攻防格斗技术,按照一定的运动规律组成套路和对抗两种方式。讲究内外合一、形神兼备、节奏鲜明的民族风格。武术的比赛项目包括拳术、器械、对练3种,根据比赛人数和性别,分为个人和集体项目,男子组和女子组进行比赛。
单练和对练项目的场地为长14米、宽8米,四周内沿标明5厘米宽的边线,周围至少有2米宽的安全区。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四周内沿标5厘米宽的边线,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安全区。
在历届民族运动会上,武术项目是参赛运动员最多、争夺最激烈的竞赛项目之一。历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武术竞赛项目包括拳术、器械和对练3种。
按照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武术竞赛规程武术竞赛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男子拳术、女子拳术
A类:各种长拳、南拳、太极拳。
B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翻子拳、劈挂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花拳、炮拳、红拳、少林拳。
C类:除A、B组以外的各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拳术套路。
2.男子器械、女子器械
A类:长拳类刀、剑、枪、棍。
B类:各种单、双、软传统器械。
C类:除A、B组以外的各种具有民族特色的器械。
3.男子对练、女子对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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