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学科建设形成特色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建的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近年来,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优势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1个黑龙江省重点一级学科和4个省部级重点二级学科。依托这些学科点,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等4个学科门类。
2.科学研究获得成果
学校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国际合作项目等科研项目1000余项,科研总经费达700余万元。共出版专(译)著20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撰写调研报告100余篇,36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政府领导批示或政府部门采纳,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8项,其中一等奖26项,二等奖18项。
3.学术交流更加广泛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主办全国性学术会议23次,协办国际学术研讨会8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78人次,接待外国学者来访30余人次,学院教师出国做访问学者100余人次。现有教育厅文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目前省一级文科基地数量排在黑龙江省前列。
二、主要成绩和经验
1.建立、完善了科研管理制度
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校党委出台了《关于新时期加强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了全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实质性运行科学技术研究院,成立了一处四部的管理机构,设立了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处。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东北林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东北林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条例》、《东北林业大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东北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科研管理制度,规范了科研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
2.形成了规范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
形成了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学院(中心、室、站)—学科一条龙的科研管理链条。理顺了科研工作的管理路径,为科研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为激励广大教师参与科学研究,在教师岗位聘任职责中明确了具体的科研要求,建立了一套与职称晋升、业绩考核相联系的科研考评机制。
3.获得了丰硕的科研管理荣誉表彰
学校“十一五”期间,获得教育部“十一五”期间高校科技管理工作优秀团队、“十一五”期间全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科技统计工作先进集体、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管理研究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林学会先进挂靠单位、哈尔滨市在哈科研单位产学研合作创新先进集体、香坊区科技共建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4.主要经验
综上所述:“十一五”期间,学校通过修定和制定各类科研管理政策、大力推进和实施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项目申报经验交流、聘请专家为中青年教师进行科研辅导讲座等措施,全校的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东北林业大学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标志性成果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有林经营模式与天然林保护工程后经营政策研究”
此研究提出了国有林经营和实施“天保”工程二者共生发展及在二期“天保”工程中具体的可操作性建议。此课题从理论与实证角度评价了“天保”工程实施的效果,并提出了二期“天保”工程政策与建议,为“天保”工程的实施和国有林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提出了以经济、生态、社会协调发展为指导思想、以生态安全性为经营保护主要目标、以主导利用与多效益协调相结合为经营原则的国有林经营模式。分析了“天保”工程和国有森林资源经营利用的内在机理关系。分析了国有林区职工的生存状况,揭示了职工生存危机的具体原因。“天保”工程实施十年来,给国有林区带来了新的机遇、新的希望和新的活力。一期工程即将结束,如何科学评价“天保”工程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各项政策效应,为二期“天保”工程的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是亟待回答的时代议题。
2.“黑龙江省免征农业税后农村财政问题研究”,获黑龙江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专著一等奖
该研究成果是在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大背景下,对黑龙江省免征农业税后的农村财政运行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与分析,试图通过对黑龙江省农村财政制度改革、财政支农问题及其政策的研究,确定促进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目标,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建立健全黑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以期完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财政政策,确定黑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的最佳规模并优化支出结构。该研究成果对财政理论做了进一步阐释,丰富和发展了制度经济学、财政学以及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内容,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此成果源于2003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由东北林业大学出版基金资助出版,从2008年12月出版以来,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农民日报》2009年10月12日在“三农论坛”中给予了介绍和高度评价。三位省领导先后批示,认为本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对解决黑龙江省的“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在制定涉农政策时参考借鉴了此研究成果。
3.“会计诚信评价体系构建的思考”,获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
此研究成果从我国会计诚信的现状和问题出发,对会计诚信研究的理论基础、会计诚信体系建设的原则、会计诚信的监控管理系统与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会计诚信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应用研究。制定了会计信用等级评价的程序、标准及管理措施,比较全面地提出了信用制衡、信用惩罚和信用激励机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诚信评价及管理工作的依据。
此研究成果是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中国会计诚信问题及其对策研究”和黑龙江省重点会计课题“黑龙江省会计诚信问题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的部分成果,是黑龙江省有史以来在《会计研究》杂志发表的四篇文章之一,在黑龙江的会计研究中占有突出重要的地位。
4.“重构国有林区林业微观主体研究”,获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
该研究成果以国有林区林业微观制度创新为研究对象,在揭示现行林业微观主体制度性障碍的基础上,系统研究了国有林区林业微观主体重构的内在逻辑,对国有林区林业微观主体重构的内涵、基础、原则、思路和对策分别进行了研究和论述。
该研究成果揭示了国有林区现行林业微观主体的制度性障碍是以木材生产为核心的微观体制和管理体制,重构国有林区林业微观主体便成为我国国有林区能否尽快实现良性运转的关键。指出国有林区林业微观主体重构的实质是关于国有林区林业微观经济的一种全新的制度安排,是制度创新的过程。该研究成果为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国有森工企业改革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思路;有效运用现代经济理论研究国有林区林业微观制度变迁与创新,丰富了同类研究的研究方法。为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改革实践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支撑。
四、“十二五”工作思路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把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加快科研事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
2.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优势”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基本方针以及特色鲜明、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先为有所后为的原则,分别定位、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增强共性、核心技术突破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锁定“林业、林区、林业职工”为研究目标、针对“新林区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整合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开展研究;在标志性项目的申报上,争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5~10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15~20项,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20~30项。校级青年教师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不同类别)立项100~150项。实现国家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突破;争取设立省部级文科基地1~2个。
3.研究方向
(1)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特色小城镇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以特色小城镇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发展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如何发展特色小城镇非农产业;如何充分发挥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如何构建城乡互动产业格局,城镇化与环境保护,城镇化与城乡关系等问题。
(2)国有林区经济专题: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以国有林区经济建设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国有林区林权改革及产业升级,国有林区管理体制与经营方式改革模式,国有林区林权改革跟踪调查与评价研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的跟踪研究等。
(3)林业立法研究专题:林业立法的几个重要问题研究。以林业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机制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林权登记流转立法的模式及其主要法律制度,林业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和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林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策等。
(4)生态文化体系建设领域专题:森林文化与生态道德研究。以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为研究背景,重点研究:森林文化的传播,提出森林文化传播在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森林文化传播的内涵、途径、媒介和功能;森林文化传播长效机制的建立;开展森林文化的活动形式及其效果;森林文化传播对林业科学研究的影响。研究生态文化语境下生态道德的内在机理;生态道德的外在表现形式与生态文化建设的关联性;大众媒体的宣传对生态道德建设的促进;生态道德教育与生态道德实践的互动;公民生态道德能力的培育机制;生态道德建设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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