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可分为一般的能力和特殊的能力。观察力、记忆力、注意力、思维力、想像力等,属于一般能力,适用于广泛的活动范围,与认识和创造活动密切联系,保证人们较容易和有效地掌握并运用知识,即通常说的智力(智力的核心是逻辑思维能力)。节奏感、彩色辨别能力等,属于特殊能力,只在特殊活动领域内发生作用。
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有机地联系着。一般能力的发展,为特殊能力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各种活动中发展特殊能力的同时,也会促进一般能力的发展。
各种能力并不简单地并列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完成。这种在活动中,各种能力在质的方面的结合,称为才能。才能的高速发展就是天才,它是各种能力的最完备的结合,能使人创造性地完成某种或多种活动。
(一)一般能力与特殊能力
一般能力是指各种活动所共同需要的能力,它是从事一切活动所必备的。其中抽象概括能力(即思维能力)是一般能力的核心。智力概念,其含义是指一般能力的综合。特殊能力指从事某项专业活动所必备的能力。
(二)模仿能力与创造能力
模仿能力是指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活动,然后以相同的方式作出反应的能力。创造能力是指按照预先设定的目标,利用一切已知的信息,创造出新颖、独特、具有个人或社会价值的产品的能力。
(三)液态能力与晶态能力
液态能力是指受神经成熟影响较大,受后天文化知识影响较小的能力。晶态能力是指受后天经验影响较大,主要表现在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去吸收新的知识或解决问题上的能力。晶态能力决定于后天的学习并与社会文化有密切关系的能力。
(四)认知能力、操作能力、社交能力与职业能力
认知能力指人脑加工、储存和提取信息的能力。操作能力是指人们操纵自己的肢体以完成各种活动的能力。社交能力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职业能力是人们从事某种职业活动必须具备的,影响职业活动效率的个性心理特征。人的职业能力是多种能力叠加和复合而形成的,它是人们从事某项职业必须具备的多种能力的综合,是选择职业的基本参照,也是就业的基本条件,是能否胜任职业岗位工作的基本要求,亦是个人立足社会、获取生活来源、取得社会认可及谋求自我发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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