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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症的分类

时间:2023-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神经衰弱是常见的神经症。目前我国对一些不能诊断为其他类型的神经症时,仍用神经衰弱一词。焦虑症又称焦虑性神经症,是以突如其来的和反复出现的莫名恐惧和焦虑不安为特征的一种神经症,一般伴有自主性神经功能障碍。强迫症又称强迫性神经症,是一种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和体征的神经症。神经抑郁症足以抑郁情感为突出症状的一种神经症。
神经症的分类_社区医学心理学

国际上把神经症分为:神经衰弱、焦虑症、强迫症、恐怖症、神经性抑郁症、疑病症、癔症等。本节对此作一简要介绍。

(一)神经衰弱

神经衰弱是常见的神经症。它是指精神容易兴奋和脑力容易疲乏,并伴有情绪改变和一些心理、生理症状的精神障碍。这些症状不能归于已存在的躯体疾病和某种特定的精神疾病。病前常有持久的或较为严重的精神压力和情绪紧张。

本症早在1896年由美国伯尔德(M.Beart)首先提出,我国医生也用“神经衰弱”这一诊断。由于医学的发展,神经症分科趋向精细,神经衰弱也被划分到不同的神经症范围内了。故西方国家已放弃了这一诊断。目前我国对一些不能诊断为其他类型的神经症时,仍用神经衰弱一词。

1.病因

(1)精神因素:指持续性紧张状态,长期的内心冲突。能引起心理应激的因素等均能引起本病。

(2)素质因素:是指个性特点,如内向、孤僻、好强、敏感、多疑等。

(3)躯体因素:如机体感染中毒或其他疾病等。

2.症状 至少应具有下述五项中的三项。

(1)衰弱症状:疲乏、脑力迟钝、注意力难集中、记忆困难、工作效率低。

(2)兴奋症状:工作或学习用脑时可引起精神兴奋,联想增多,控制不住。

(3)情绪症状:易烦恼,易激惹,因精力不足而学习工作效率低。

(4)紧张性头痛:有紧张性头痛,紧张性肌肉痛。

(5)睡眠障碍:入睡难、多梦、易醒。

3.诊断标准

(1)起病常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

(2)有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易兴奋和疲劳;

(3)病程有反复和迁延倾向;

(4)不存在相应的躯体疾病及其他精神病、神经症。

4.治疗 心理治疗分析病因,认识疾病本质,解除各种顾虑消除焦虑、增强抗病信心;对症治疗用药;物理治疗;体育疗法;其他注意营养、学习、工作规律等。

(二)焦虑症

焦虑症又称焦虑性神经症,是以突如其来的和反复出现的莫名恐惧和焦虑不安为特征的一种神经症,一般伴有自主性神经功能障碍。

1.病因

(1)性格特点:病人多敏感、多疑、胆小、怕事、心胸狭小、依赖性强、过分关心自己,情绪不稳。

(2)心理社会环境:大多数人家庭及社会环境好,从小任性,过分迁就溺爱。

(3)遗传因素:患者家中患有同病的人多,女性的遗传倾向比男性更明显。

2.症状焦虑症起病可缓可急,故有急性及慢性焦虑症之分。

(1)急性焦虑症:又叫惊恐发作,多在急性精神创伤后突然发病,莫名其妙的惊恐、心慌、出汗、面色苍白、心跳快、呼吸困难,病人有大难临头之感。发作时间数分钟、数小时、数天不等,间歇期可完全正常。

(2)慢性焦虑症:症状复杂多样,有心悸、失眠、疲乏、神经过敏、胸闷、烦躁、忧郁等。入睡难,疲乏与体力活动不相称,休息后也不缓解。常为小事发脾气,病人怕光、怕拥挤、怕吵、不愿见人、闷在家中,心情忧郁,少数以自杀告终。

3.诊断标准

(1)突发或持续性的紧张,焦虑情绪,伴有阵发性惊恐;

(2)有交感及副交感神经系统亢进症状及体征;

(3)有失眠,入睡困难,浅睡多梦;

(4)家中有焦虑素质的人,本人有焦虑性格的基础;

(5)有自知力、迫切求治;

(6)要排除阵发性心动过速、甲亢等。

4.治疗 心理治疗在于引导认识本病,树立治疗信心,遵医及改变不良性格也十分重要。药物治疗要合理;运动治疗要配合好。

(三)强迫症

强迫症又称强迫性神经症,是一种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和体征的神经症。患者常为重复出现强迫现象所苦恼,虽努力克服,但无法摆脱。

1.病因

(1)性格特点:患者大多有强迫性格,深思熟虑,富有想象,爱钻牛角尖,做事谨慎细心,缺乏灵活性。他们有很高的道德标准,严以律己,要十全十美,有条理,动作刻板,反应不灵活。

(2)心理因素:工作过分的紧张,责任心太强的工作或发生一次重大事故之后,易发生本病。

2.症状 形式多样,可分为:

(1)强迫观念:可包括强迫回忆;强迫疑虑;强迫联想;强迫性穷思极虑;强迫性对立思想。

(2)强迫意向和动作:可包括强迫意向;强迫性检查;强迫性洗手、换衣,强迫性仪式动作。

3.诊断标准

(1)病人重复出现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和动作,明知不合理,但自己无法控制;

(2)症状内容不荒诞离奇,无幻觉;

(3)有强迫性格;

(4)具有良好的自知力,主动要求诊治。

4.治疗 解释心理治疗,消除各种不正确的疑虑,树立信心战胜疾病,意念转移、森田疗法可用,药物治疗、环境治疗及体育锻炼等。

(四)恐怖症

恐怖症又称恐怖性神经症,是对某一特定的物体、活动或处境产生持续的和不必要的恐惧,并不得不采取回避行为特点的一种神经症。

1.病因

(1)性格特点:常偏于胆小、怕事、害羞、依赖性强及高度内向;

(2)遗传因素:恐怖病人的父母和同胞中患神经症的较多;

(3)心理因素:强烈的精神刺激可诱发本病。如生活事件量表中内容。有不少病人能指出第一次发病时的心境。

2.症状 恐怖症通常起病急,以栽一物体或处境引发的焦虑发作为先驱;而此物体和处境就成为恐怖对象。可分为:

(1)物体恐怖:表现对某一物体发生恐怖,如刀、锐器,如看到干树技画也恐怖等。

(2)处境恐怖:指对某一特殊环境的恐怖,如高空、黑暗、幽闭、广场及学校等。学校恐怖多见于小学生。

(3)社交恐怖:又称见人恐怖,是恐怖症中最常见的一种。当患者眼看着别人时,即感到紧张、心慌、心乱、气迫、面红、出汗、说话结巴、全身不自然等。为此病人怕见人,怕社交,常感到许多人在注视自己。

(4)疾病恐怖:指患者对某种疾病产生恐怖症状。有的甚至看到、听到某些名字,就出现恐怖情绪。能使人产生恐怖的疾病有癌、麻风、精神病、狂犬病、梅毒、肝炎等,目前还有艾滋病。

3.诊断标准

(1)精神因素是重要的因素,性格高度内向,胆小害羞;

(2)对物体、活动和处境产生强烈的恐惧,影响学习和工作;

(3)明知恐惧不必要,但不能克服;

(4)患者对恐怖对象有回避力;

(5)有良好的自知力,主动要求诊治。

4.治疗 心理治疗用系统脱敏疗法或冲击疗法。药物及鼓励参与其他活动,接触较多事物,锻炼意志和毅力。

(五)神经性抑郁症

神经抑郁症足以抑郁情感为突出症状的一种神经症。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疾病。但由于患者本人或医生误认为是思想问题,因而,延误诊治使病人非常痛苦。如能及时得到心理、社会、药物治疗,可以治愈。

1.病因

(1)人格特点:大多内向、孤僻、依赖性强、情绪不稳定。气质为抑郁质或胆汁质。

(2)心理因素:多有明显的精神创伤作为病因,如生活事件量表内容。

2.症状 病人的症状是围绕抑郁情绪而出现的,主要有:

(1)心情忧郁:病人多有一段长时间,大约三个月的悲伤、怖郁、有很凄凉和痛苦的感觉,常唉声叹气,焦虑不安。感到处处不如意,看到别人高兴自己更加痛苦。常常自己认为没有学问、没有用处、自卑,面带愁容、闷闷不乐。失去信心、轻生或自杀。

(2)躯体症状:诉说失眠、早醒,头痛、心烦、胸闷、腹泻或便秘。乏力,男性性欲下降,女性月经不调。

3.诊断标准

(1)有精神创伤诱因;

(2)表现以抑郁为主,消极、自卑、自杀观念或行动;

(3)性格多内向、孤僻、多愁善感,以抑郁质或胆汁质型为主;

(4)有自知力,迫切要求治疗;

(5)要排除其他抑郁症。

4.治疗 心理治疗是消除各种顾虑,说明本病的良好预后,指出前途正确引导,医护及社会支持。药物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运动治疗有效。

(六)疑病症

疑病症是以过分关心自身的健康,不切实际地解释体象或感觉异常,因深信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而焦虑不安为特点的一种神经症。

1.病因

(1)性格特点:患者多有敏感、多疑、固执、吝啬、谨小慎微,对自己的健康过分关心。他们常有强迫性格,好反复思考,而不能把不愉快的观念摒弃。情绪不稳,有癔症倾向。

(2)环境因素:不科学的卫生宣传,医生说话不慎、误诊或为满足病人的诉说反复检查和乱开处方,生活孤独,心境不良,受环境暗示等,易诱发疑病症。

2.症状 疑病性烦恼,疑病性不适感和感觉过敏、疑病观念,对自身健康过分关心和关注。

病人认为自己患了严重疾病或不治之症,并坚信不疑,为此四处求医,反复到处求医却无阳性体征。医生无论如何解释,也难消病人的固有心理,病程迁延、预后不良。

3.诊断标准

(1)主要症状为牢固而日趋系统化的疑病症症状;

(2)有疑病症人格;

(3)体检与实验室检查无阳性体征;

(4)认识功能良好,主动求医,无其他精神症状。

4.治疗 心理治疗是耐心听病人诉说,引导病人转移对自己身体的注意力,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科学安排生活、工作与学习。药物治疗时要注意防止医源性疾病。

(七)癔症

癔症即歇斯底里。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疾病,女性多见。本病由重大的心理因素引起的,如重大的生活事件、剧烈的内心冲突、暗示等作用均可引起癔症。

1.癔症的共同性

(1)症状好像是装出来的,称下意识的诈病;

(2)躯体症状表现不符合生理解剖规律;

(3)虽有症状但不影响健康及生活;

(4)暗示性强;

(5)病人对一些问题可有情感反应。

2.症状

(1)癔症发作:在强烈精神刺激下,突然神志不清,四肢抽动,类似癫。有的病人全身肌肉强直,呈癔病性木僵,数十分钟至数小时恢复。能回避危险,无大小便失禁,人多时容易发病,暗示可终止。

(2)癔症性瘫痪:突然肢体瘫痪,但此瘫痪与神经解剖规律不符。

(3)癔症性功能障碍:如癔症性失明,失听,痛觉丧失等,甚至可发生急性腹痛等。

(4)癔症性痴呆:突然出现幼童样的低能表现,如不能数数,回答问题荒唐等。

(5)癔症性人格:病人出现双层人格、多重人格。

3.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至少应有下列症状之一,并能追溯到与该症状有关的精神因素。不符合神经分布的感觉缺失,感觉过敏或疼痛,失明、耳聋、失音、肢体瘫痪、肢体抽动、其他躯体障碍。

(2)病程标准:急性发作,病程可长可短,精神症状解除后有利于症状消除。

(3)应排除下列标准:躯体疾病、脑器质性疾病、精神药物的副作用、疑病症、诈病等。

4.治疗 心理治疗及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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