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改革简介
土地革命,是一场政治革命,同时也是一段社会调查史。
中国共产党及时进行农村基层权力结构的调整和整顿乡村财政,把财政征收体制延伸到每个村庄,建立了农村基层权力结构,由此获得了空前雄厚的资源基础。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产生巨大能量的源泉。
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这样,当作一个阶级来说,就在社会上废除了地主这一个阶级,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样一种改革,诚然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一次最大最彻底的改革。
为什么要进行这种改革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中国原来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
据调查,就旧中国一般的土地情况来说,大体是这样:占乡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70%~80%的土地,他们借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乡村人口90%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占有约20%~30%的土地,他们终年劳动,不得温饱。这种情形,经过了最近10余年来的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之后,是有了一些变动,除开已经实行了土地改革的地区不说外,有一些地区的土地是更加集中在地主的手中,例如四川等地区,地主占有土地约占70%~80%。而在另外一些地区,例如长江中游和下游地区,土地占有情况则是有一些分散的。根据在华东及中南一些乡村的调查材料来看,一般的情况大体是这样:地主占有土地及公地约占35%~50%,富农占有土地约占10%~15%,中农、贫农、雇农占有土地约占30%~40%,小土地出租者占有土地约占3%~5%。乡村中全部出租土地约占60%~70%。富农出租土地约占3%~5%,富农自耕土地约占10%。这就是说,乡村中90%的土地是中农、贫农及一部分雇农耕种的,但他们只对一部分土地有所有权,对大部分土地则没有所有权。
土地改革
这种情况,仍然是很严重的。这就是我们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及落后的根源,是我们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的基本障碍。这种情况如果不加改变,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就不能巩固,农村生产力就不能解放,新中国的工业化就没有实现的可能,人民就不能得到革命胜利的基本的果实。而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按照土地改革法草案第一条的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这就是要实行土地改革的基本理由和基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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