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产业的定义
(一)文化与文化产业
关于文化,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主要是指精神生产及其累积与传播。
文化产业是文化概念所包含的多种类别中的一个类别,它在本质上是文化的关联产物,而不是文化的核心内涵。换句话说,“文化产业”就是“以文化元素作为产品原材料”的经济活动,即它是文化和经济的结合,既有经济属性,又有思想文化属性。了解和把握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尤其是了解和把握文化产业及文化的关联性问题,对实践中的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文化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同时也具有某种一致性和统一性,其中后两种要比较隐蔽一些。比如,不同民族乃至同一民族的文化都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特点。这些特点与文化产业的经营有着密切的关系。以中国出口瓷器为例,欧洲地区的消费者比较喜欢蓝色瓷器,而阿拉伯地区的消费者比较钟情红色瓷器。不过,在文化多样性之外,文化还具有某种共同性和一致性,这主要是与人性有关的价值和文化欣赏内容,如以人为本、爱护儿童、友情、爱情、正义、娱乐、审美和艺术鉴赏等。好莱坞的电影就是能够比较深入地挖掘出人类文化上的共性,尤其是针对家庭消费者制作的通俗易懂的具有一定艺术性的娱乐化电影,更能在一般的意义上引起观众的共鸣,因而传播得相对久远。这种文化产业的处理方式实际上是对多样性文化,特别是可能造成冲突的特定文化的一种超越形态,值得各国文化产业领域的人士借鉴。
第二,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往往代表一种传统和积淀,而文化产业则注重创新。所以,在一般的场合讲文化时,主要是指习惯和模仿、受熏陶等养成的文化行为。积淀很深的特点也就意味着改变的难度较大。比如几千年来的习惯如果要改,就不是一时可以实现的。卫生习惯、行为习惯、风俗习惯、讲话的方式、态度、礼仪等,这些都要较长时间才能做出改变。有些文化具有更为顽强的稳定性和积淀性,如审美与信仰、民族精神与民族性格等,丹纳将其称为心理的花岗岩。但是,还有一些文化积淀较浅、经常变化,如时尚、新流行的语言或者格言,以及一些新出现的行为等。这些积淀较深的文化和积淀较浅的文化对于文化产业而言,意义是不一样的。换句话说,流行文化是带有“现时性”或者“一时性”的。虽然积淀较浅,但是它和文化产业关系比较密切。另一方面,积淀较稳定的文化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有深刻的影响,比如,印度老百姓就是喜欢本国宝莱坞的电影,美国好莱坞的电影很难提高对印度电影市场的占有率。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民族传统的力量相当强大。
第三,文化具有稳定性和积淀的特点,即有底蕴、有积淀。那么,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不可以说:积淀越多越深就越好吗?其实,底蕴是把“双刃剑”,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就是说,假如文化底蕴很深,大家的观念就比较一致,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就很强。但是它也会排斥不同的文化观念、行为和创新的做法。所以,当文化改革者搞改革的时候,反对文化改革的人往往也很多,这是因为很多人的文化观念与改革者是不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改变千百年来人们已形成的生活方式,改变人们的观念,改革者遇到的阻力必定也就很大。如清末的“剪辫子”风潮,就直观地展示了不同文化力量的冲突。因此,文化积淀深,也往往会伴随着惰性和保守,这对于发展以创新为主要动力的文化产业是不利的。
第四,从不同社会群体接受和欣赏文化的特性与能力来看,可以把文化区分为“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所谓的“精英文化”,不仅是指其拥有者具有某种社会身份与地位,而且,从内容上来说也是指需要经过某些专门的训练才能够理解的文化。比如说交响乐,只有受过一定训练教育的人才能真正听得懂。所以,“精英文化”有时也叫高雅文化,“高”是普通人一般够不着,“雅”是指阳春白雪。而所谓的“大众文化”,从理解与接受的角度讲,就是凭直感就能懂的文化。像舞台上很通俗的表演、流行音乐等,大家都能欣赏,所以有时也被叫做通俗文化。大众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十分密切。大众文化一定要有大众、有明星,大众追捧明星,明星带动大众。大众文化要通俗,也就免不了有时要“低俗”。诚然,有些低俗的确不够健康,甚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立,是要剔除的。但是有时候,有些低俗是娱乐本身的要素,不一定非要反对。相比较而言,精英文化似乎与大众文化的关系远一些。其实不然,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有些大众文化产品经过积淀与提升,可以成为精英文化;反之,精英文化有时也需要借助大众文化的形式才能在大范围力传播与发展。而文化产业往往就是实现这种转换的载体或中介;另一方面,这种转换又往往可以提升文化产业的品质,推动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
第五,看文化有时需要“顺着看”,而发展文化产业则需要“倒着看”。所谓顺着看,是指那些有较强文化意识与文化创造能力的人,如一些艺术家,当他去从事文化创造时,就是要把自己的艺术观念或理念展示出来,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们的作品都是为了表达自己的理念,而不是为消费者着想的。而做文化产业的人首先要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倒过来看待产品应当怎样做才有市场,才受欢迎。
第六,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青年和少年现在是主流的消费者群体。他们可以分为两个大的群体:一个是三十岁至四十五岁的中青年群体,他们的年收入较高,甚至有大批富豪;另一个群体是三十岁以下的青少年,他们有来自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的“赞助”,所以消费能力很强。以上两个群体在文化方面的消费比例已经占到总体消费的85%。此外,后者的文化趣味和他们的前辈也大不一样,他们更喜欢时尚性和娱乐性的东西,也更加偏好速度和节奏明快的文化产品或者表演风格。
(二)文化产业的定义
从语源的角度来看,文化产业概念由英文词语Culture Industry翻译而来(也可译为“文化工业”),或认为文化产业概念可由日本“新文化产业”话语借用而来。
依据我国《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对文化产业概念的相关解释,可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以生产和经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主业务,以创造利润为核心,以文化企业为骨干,以文化价值转化为商业价值的协作关系为纽带的经营性行业,是基于文化意义内容的生产活动。
文化产业除了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音像业、网络业、文学艺术、音乐创作外,还包括一切具有现代文化内容标识的产品和贸易活动,例如摄影、舞蹈、工业与建筑设计、艺术场馆、博物馆、艺术拍卖、体育,以及文化演出、教育活动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是: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在涉及具体文化产业领域、讨论具体的文化产业问题时,人们又提出了“内容产业”、“传媒产业”、“版权产业”、“创意产业”等概念,其中有些概念是个别国家在发展本国文化产业时提出来的文化产业政策概念,如“内容产业”和“创意产业”就属于这一类,而“传媒产业”和“版权产业”是在讨论“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时派生出来的概念。也就是说,文化产业这个概念涵盖了“传媒产业”、“版权产业”等内容。
“内容产业”是相对于文化产业的技术而言的,强调的是“内容”对于文化产业存在的重要性。“创意产业”是相对于文化产业的机器复制特征而言的,特别强调源自个人的创意、技巧和才华具有关于原始创作对于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的价值关怀。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产业是现代新型的高科技与特定的思想文化联姻的现代知识产业。
关于文化产业有种种不同的定义。就所提供产品的性质而言,文化产业可以被理解为向消费者提供精神产品或服务的行业;就其经济过程的性质而言,文化产业可以被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文化产业除了具有一般产业属性之外,还具有某些特殊的社会和意识形态属性。如果将文化产业置于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当代世界经济背景下,我们又可看到,近十几年以来,文化产业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越来越成为第三产业中最富现代意义、与高科技尤其数码技术发展最紧密结合的产业,并且越来越反过来影响和改变着传统文化产业的面貌。由此可以说,现代文化产业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产业群”,它们奠立于大规模复制技术之上,履行最广泛传播的功能,经商业动机的刺激和经济链条的中介,迅速向传统文化艺术的原创和保存两个基本环节渗透:将原创变成资源开发,将保存变成展示,并将整个过程奠定在现代知识产权之上。
出于这样的理解,可以从行业门类上,把文化娱乐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网络及计算机服务、旅游、教育等看做文化产业的主体或核心行业;把传统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摄影、舞蹈、电影电视创作甚至工业与建筑设计,以及艺术博览场馆、图书馆等看做文化产业正在争夺的前沿;把广告业和咨询业等看做它成功开拓的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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