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宁波实践分析
一、宁波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成就
(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1.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公共文化设施既是文化建设的标志,又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既是文化产品的重要载体,又是文化成果的展示平台。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能够反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宁波市合理规划公共文化设施,其中包含了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广场、公共遗址公园、文化艺术场馆等设施体系在内的多项建设任务。宁波市在全国率先提出“15分钟文化活动圈”概念,以“就近、就便”为原则,不断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2.标志性文化设施
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宁波城市整体形象等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11年年底,宁波市已拥有宁波市图书馆、宁波书城、宁波美术馆、宁波大剧院、逸夫剧院、宁波音乐厅、宁波市博物馆、天一阁博物馆、保国寺古建筑博物馆、宁波帮博物馆、市游泳健身中心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宁波文化广场、和丰创意广场等重点文化设施项目正稳步推进。一大批标志性文化设施的相继落成,不仅为群众提供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还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的展览、演艺、参观条件。
3.基层文化设施网络
基层文化设施网络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它的建成将直接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种类与数量的增多。目前,宁波市已逐步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市11个县(市、区)都建有文化馆、图书馆,其中一级文化馆9个、一级图书馆8个,乡镇(街道)均设综合文化站,总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实现达标全覆盖。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和社区建有文化活动场所。[8]同时,随着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东海明珠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的推进,宁波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的逐步建成,公共文化空间激增,基本实现了区域公共文化设施的规模化和集聚化,这些设施也成为人们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和享受文化成果和服务的重要场所。
(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逐步丰富
1.文艺精品创作
宁波市鼓励文艺精品创作,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的文化精品工程深入实施。近5年来,宁波市共有9件作品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27件作品获省“五个一工程”奖,有50余件作品获全国常设性文艺奖项,省、市级获奖作品举不胜举。[9]一大批具有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和宁波特色的文艺精品,为全市文化活动提供了高质量的节目资源,极大地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宁波市在创新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机制的同时,加大对文艺精品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扶持具有竞争优势的文艺团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提高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社会化、组织化、市场化程度。
2.公共文化交流
宁波市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的新领域、新渠道和新形式,文化艺术交流频繁,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良性互动新格局。一方面,积极推动“走出去”:相继与法国、美国、英国、土耳其、波兰、澳大利亚等20余个国家实施文化交流项目60余批次,涉及甬剧、越剧、民乐、音乐舞蹈、书法美术等艺术门类和文化学术交流等内容。另一方面,加强力度“引进来”:引进30多个国家艺术团体的演出200余场,引进各种艺术展览50余批,宁波剧院、宁波大剧院、宁波音乐厅等引进的境外艺术团体目前年均达到50余个。“走出去”把宁波文化推向世界,有效地提升了宁波的文化影响力,扩大宁波城市的国际影响力;“引进来”极大地丰富了文化产品供给,使宁波市民不出国门就可欣赏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文化艺术精品。此外,对外文化交流的三大品牌——“中国国际声乐比赛”、“海外宁波文化周”、“宁波国际友好(交流)城市博物馆联盟”已经初具雏形。[10]
3.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继承与创新工作,既丰富了宁波市文化资源的种类和数量,实现其保值增值,同时也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提供了特定的资源。这方面的主要表现为:一是加强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切实加强对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名人故居的保护,并将一些古建筑开辟为戏曲活动室、特色文化展示馆、民间工艺品收藏展示馆、业余文艺团队活动室、科普苑等。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对优秀民族和民间文化资源进行发掘、整理和保护,大力开展文化传承活动,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申遗工作。通过启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基本摸清文化遗产的家底,共调查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8309处,其中新发现6951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搜集了线索28万条,整理项目1.2万个。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质与量均有提升,列入国家、省、市的名录数量不断增加。文博事业蓬勃发展,现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109家,尤其是采用“国助民办”与个体投资相结合的方式,一批民办的博物馆、艺术馆相继建成开放,成为新亮点。
4.社科研究与普及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直接为群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一方面,大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出版,尤其是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系列丛书的面世,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另一方面,社科理论普及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哲学社会科学界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全市社科理论普及工作,直接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宁波市社科院(联)的“社科普及月”、“理论宣传普及周”和“宁波社科讲坛”,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科知识、文化知识的渴求。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普及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科学素养和文化修养。
(三)公共文化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1.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其改革直接关系整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运行。宁波市的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不断转变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一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已经按计划实施转企改制。不断扩展基层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既加强现行体制内专职人员的配备,又探索体制外人员聘用等方法;既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又探索文化产品生产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在积极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大力培育和扶持民间文化团体,积极培养基层文化骨干。
2.公共文化资金投入机制
宁波市、县(市、区)两级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机构、活动、项目的投入予以保证。宁波市2008年、2009年、2010年文化事业费分别支出为31537万元、36198.2万元、60954.4万元。同时,市财政在“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安排资金1000万元,并整合原有的文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文化精品创作、文化人才培养、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群众文化服务采购和文化发展研究。此外,市本级从2008年起设立每年1500万元的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奖励和补助。各区(市)县也积极拨出专款投入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3.公共文化人才保障机制
宁波市对文化人才培养的力度不断加大,逐步形成了一套文化人才保障机制。目前,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的文化工作人员配备齐全。组织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市、县市区、乡镇多级文化部门组织培训基层文化干部、业余文艺骨干、村级文化管理员。突出培养拔尖年轻艺术人才,为各类青年艺术人才举办个人艺术专场,培养了一批基础扎实、富有潜质的青年艺术人才。
(四)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多彩
1.群众性文化节庆活动
宁波作为中国十大节庆产业城市,近年来大型节事蓬勃发展,其中宁波国际服装节、中国(象山)开渔节、中国(宁海)徐霞客开游节、奉化弥勒文化节等获得中国最具影响力十大节庆、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十大节庆等称号,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网络文化节、中华慈孝节等新锐节庆活动发展迅猛,国家型艺术节也陆续在宁波举行。大型诗歌朗诵会、全民读书月、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电影节等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文化活动多年连续举办。各县(市、区)依托群众文艺队伍和现有文化阵地,形成了以大型文化活动为龙头、节庆活动为基础、镇、村文体活动为主体的群众文化活动格局。
2.城乡社区文化艺术活动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中,社区作为一个基础主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只有城乡社区积极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中来,自主地组织、参与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才能使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自己的文化权利,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益处。近年来,宁波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建设重心下移基层、放在农村,组织实施“建文化”、“送文化”、“种文化”三大计划。不断加大对各种民间业余文艺团队的扶持力度,鼓励社区群众自己办文化,积极为他们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提供经费、场地等方面的扶持。据不完全估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群众文体队伍几千支,参与人数多达数万人,包括像广场舞、健身舞、太极拳、乒乓球、象棋、围棋等体育类项目;各类演艺队、业余剧团、文宣队、曲艺队、文艺队等演艺类队伍,还有舞龙、舞狮、腰鼓、秧歌、马灯、高跷、彩船等民间文艺队伍等。这些业余文化团队常年活跃在城乡社区的文艺舞台上,成为城乡文化活动的生力军。
二、宁波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面临的新问题
(一)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定位模糊,整体框架体系未建成
1.政府职能定位模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难以科学建立
尽管宁波市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基本上已经摆脱了盲目的和缺乏规划的状态,但仍然存在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定位模糊的状况。政府对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导力量、提供主体、生产主体、受众状况,以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类型等方面缺乏系统的把握,这种状况会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流于形式和缺乏特色等风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此也无法科学建立,其效率和效益也因此而失去基础保障。
2.基本框架体系尚未建成,整体效益难以系统实现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所包含的生产供给体系、设施网络体系、组织支撑体系、资金人才技术保障体系和运行评估体系等构成其基本框架,该基本框架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的基本标志,影响着公共服务的整体效益。目前宁波市所建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能称为完整意义上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为其现实性上主要还是设施网络体系,并且该体系也正处于不断建设和完善之中,而除此之外的基本框架所蕴含的其他体系,如组织支撑体系、资金人才技术保障体系和运行评估体系等则多数处于在建或者是缺位状态,整体上并未建成初具基本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而也难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益。
(二)公共文化投入规模仍需加大,投入方式尚待丰富
1.规模总量不够大
宁波作为经济实力强、市民消费力强的城市,近年来对文化的投入总量虽逐年增长,但存在文化事业费同比增长低于全国增幅,占全市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低于浙江省平均水平的现象。不但公共文化投入的总体规模相对不足,而且尚未形成与城市的财政增长相应的稳定联动机制。2008年,宁波市文化事业费支出同比增长21.71%,既低于全国24.67%的增幅,也低于浙江省26.81%的增幅。从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情况来看,宁波市文化事业费占全市财政总支出的0.72%,低于浙江省0.86%的比重。2009年宁波公共财政文化投入为36198.2万元,仅占财政总支出的0.76%,远远低于杭州2.05%的比重。总体而言,与财政和基建投资规模增长相比,宁波公共文化总体投入规模仍然过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济支撑依然不足,与人民群众增长着的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不相适应。投入有限,造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贫血”,一些地方对文化建设的重视还停留在口头上,实际执行的力度不够。资金不足反映在现实中,就出现了许多捉襟见肘的状况:个别街道文化馆舍老化严重,设施设备陈旧落后,难以吸引群众的积极参与;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短缺、很多好的文化项目暂时无法实施;社区(村)文化工作经费没有确定的安排,经费来源大多靠开展文化活动前到辖区单位临时拉赞助来解决;不少地方对“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和村落文化宫的创建活动高度重视,但创建完成以后后续投入乏力。
2.投入方式存在问题
公共文化财政依循传统投入方式,使得有限的财政资金不能发挥最大效益。按照传统行政管制的“条条”、“块块”模式发展公共文化,使得资金投入分散化、不均衡,甚至相互重叠。同时,行政化的资金拨付和使用方式,使得公共文化财政资金的使用决策和监管都集中在系统内,甚至集中于主要领导,缺少公众意见和专家系统作支持,缺少决策科学性,以至于产生一些问题工程。一些设施建起后却没有足够的内容供给,连日常维护费用都成了巨大的财政负担。目前,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活动部分的社会化投入有了一定的探索和成效,但文化设施的社会化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基本上仍靠政府有限的财政投入。传统投入方式不仅局限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数量,而且影响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
(三)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不够均衡,运营模式有待优化
1.布局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够均衡
首先是城乡之间不平衡,与城市相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和活动资源,仍然明显落后,不少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基础薄弱、设备老化、人员和活动经费缺乏保障。目前一些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主要分布在城区内,基层和农村缺少有特色的大型公共文化设施,造成了城乡之间文化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如鄞州,占全区80%人口的农村拥有的文化设施总面积与占全区20%人口的城区文化设施面积大致相当。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基础设施和运行管理两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例如多数乡镇文化站其实是“空壳”,大部分村一般只有一个活动室,实质是老年活动室。一些村建起了文化宫,但由于缺乏有效管理机制,使已建的设施日常管理经费难以落实,设施利用率很低。其次是区域之间不平衡,包括:中心城区与县(市)发展不平衡,文化设施布局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尤其是老三区;县(市)之间发展不平衡,“北强南弱”,南三县(市)的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不仅在规模、档次上普遍不及其他县(市)区,而且在覆盖率上也有比较大的差距;新老城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市区文化设施主要集中在老三区,镇海、北仑、鄞州、东部新城等城区的文化设施配置明显不足,各县(市)的新老城区之间设施布局也存在着同样的失调;镇乡之间、村落之间乃至新旧社区之间,文化设施和活动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也同样存在。
2.运营模式有待优化
目前,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处于主导作用,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兴建、运营、维护方面也处于主导地位,但是,由于政府能力所限,造成了一些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状况并不理想。宁波市经济发达,民间资本比较充裕,而且民间资本也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愿望,但目前民间资本的作用还没有得到较大发挥。宁波市的非政府组织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团体,这个庞大的民间组织群体本应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发挥较大的作用,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非政府组织在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等乐意承担也能够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却没有交给这些社会组织承担,社会各界力量没有普遍参与到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提供服务中来。公共文化设施运营中政府与民间多方平等参与、主体同律、多元合作、良性互动的格局没有形成,进而影响到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供给。
(四)公共文化供需之间存在脱节,公众参与尚待扩大
1.总量上“供不应求”
相比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总供给量仍显不足。尽管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投入,但是农村地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总量供应仍有较大缺口。贴近城市居民生活、符合市民自娱自乐需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数量还不够多,质量也不够高。高雅艺术的供给仍较为缺乏,文化消费高端人群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特色文化产品稀缺,对文化资源的整合开发不够,没有形成具有独特个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总之,文化产品总供给不能满足总需求,文化产品供给的有效性不足,面向群众、面向市场、有利于文化生产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跟不上文化需求的增长。
2.内容上“供不适求”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是多样化的,各个阶层对文化产品的要求不尽相同,但是目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存在“供不适求”的现象。从表面上看,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日趋丰富,但公众能够真正享有的公共文化途径仍然比较单一,文化产品供给缺乏多元性与丰富性,公共文化产品内容脱离现实需求,存在“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倾向。例如,在基层文化设施提供文化服务方面,调查显示在各种文化馆、站、室内,提供的服务主要针对老年人,少有为青年人服务的内容,因此,针对青年人的服务在目前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呈现缺失状态。在大型文化设施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活动方面,主要依托设施开展观光游览型公共文化活动,而没有将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集中于具有参与性和体验性的公共文化活动上来,互动性文化体验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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