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国模式
一、法国模式的主要特点
法国的经济体制是一种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它与西方其他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法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又有着自己的特点。二战后,法国根据本国的特点,推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管理体制,计划调节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突出形式。这使它成为一种独特的市场经济模式。法国市场经济模式的特点大致可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国有经济占重要地位
法国堪称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完全实行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体制,私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法国如同其他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一样,拥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市场体系,市场调节在法国宏观经济管理中起主导作用。但是,法国又不同于其他欧美国家,它推行“国家干预主义”,国家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始终发挥突出的作用。法国在主张私营经济的同时一直十分重视国有化运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且所占比重不断提高。通过国有化运动,国有企业在能源、交通、金融、计算机、航空、电子、机械制造等行业占据主要地位。实践表明,法国国有企业在扩大投资、增加就业、带动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缓和社会矛盾、克服经济危机、加快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市场中实行混合经济体制
法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但是市场体制固有的缺陷意味着仅靠市场难以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客观上要求利用经济计划来影响资源的配置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在坚持市场调节的同时,建立了一套“混合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兼容了凯恩斯主义、新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多种流派的经济理论和思想,是各种经济政策思想的混合物。
法国是一个以私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私有经济与公有经济并存的资本主义国家。正是这种两重性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构成了法国“混合经济”体制的物质基础。经济计划能够对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作出规划,能够针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需求对发展顺序作出安排,同时还能够确定实现计划目标的各种政策和措施。经济计划也规定各种数量指标,但这些指标只是为企业的独立决策提供信息和指导,不具有强制性。法国实行经济计划的经验表明计划与市场是可以结合的,它们彼此相互补充、相互影响,可以使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
(三)国家实行强有力的政策干预国民经济的运行
法国是西方国家中少有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国家之一,法国历届政府都致力于坚持扩大国有经济规模的政策思想。法国计划不是政府发布的一种指令,也不是由国家统制一切经济活动,而是在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把计划的长处与市场的长处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一种合力。法国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干预在西方各市场经济国家中是最强的,这主要表现在法国政府通过掌握和支配大量的国民财富对国民经济进行深入、广泛的干预上。国家通过直接持有生产资料,在垄断和竞争性行业建立了许多国有企业,他们为政府进行经济管理奠定了物质基础。掌握物质基础更有利于法国通过经济计划,运用财政、货币等政策对整个国家经济进行管理和调节,使整个经济在国家的引导下运行。
法国的市场经济模式,将国家与企业、国有经济与私营经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效地发挥着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由于国家在法国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中占据着特殊重要的地位,法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可以称作为“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
二、法国模式的发展过程
法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是生来就有的,也不是僵化不变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体制的特点也不尽相同。二战后法国经济体制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时期:
(一)强化国家干预时期
二战后初期,为恢复和振兴法国经济,法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国家干预经济的措施。从1945年开始,法国开展了大规模国有化运动,将煤矿、汽车、航空以及银行等部门中的大企业收归国有,同时法国开始制订经济计划,1947年法国正式实施第一个名为“现代化与装备计划”的经济计划,标志着法国走上了计划管理国民经济的道路。随着经济的逐渐恢复和再次腾飞,法国政府一方面继续加强和完善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另一方面,放弃战时形成的统制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使市场机制发挥调节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直至1974年,法国基本形成了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现代市场经济的框架。
(二)推行经济自由化时期
进入20世纪70年代,受石油危机的影响,法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持续衰退。1974年5月德斯坦出任法国总统,他提出,要通过改革使法国经济“从管理主义过渡到自由和竞争的经济”,随后,法国总理、经济学家雷蒙·巴尔制订了“巴尔计划”,其内容在于突出自由竞争和市场的作用,削弱宏观计划调节。“巴尔计划”提倡放松政府对价格的管制,实行价格自由化,在经济计划中不再规定计划增长率目标,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强调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减少国家对公共部门如电力、运输的补贴。同时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淘汰边缘企业,扶持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
(三)调整时期
从1981年开始,法国的经济体制进入频繁变动的时期,经济体制的变动原因主要在于经济的恢复乏力。政府始终在寻求一种经济体制,来扭转和解决经济停滞与通货膨胀的局面。这一时期的体制变动时而强调国家干预,时而强调经济自由化,总趋势是二者并重,共同推动经济的复苏。
结合法国经济体制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加强国家干预始终是其主要手段,实行经济自由化顶多是校正或调整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以便二者更好地发挥调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法国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是由法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和社会环境及历史文化传统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党派纷争和政府更替以及由此引起的政策上的变化只会引起经济体制的局部变化,而不会根本改变体制的主体框架和演进趋势。
三、法国模式的决策结构
从决策权来看,市场经济显然决定了企业和个人在投资、生产经营、消费和就业等方面的自主选择权,然而又不是完全的自由放任,国家对企业和个人的决定起着重要的影响乃至决定性的作用。戴高乐总统在强调竞争和市场的重要作用时特别指出:“国民经济需要一个动力,一种协调,一些法则,这只能通过政府来进行。总之,这里需要国家集中管理经济。”
法国社会一直围绕集权与分权、集中与自由问题,进行着无休止的争论,政府也不时地进行改革和调整。尤其20世纪80年代后,集权经济有被削弱的趋势。但从总体来看,国家在经济生活中仍保持突出的作用,集中管理经济的体制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其经济自由度和开放性不及其他欧美国家。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来看,法国的行政权力机构分为中央、大区、省和市镇四级。行政管理权和经济决策权集中于中央政府。中央负责制定国家中期计划,年度预算法案,部门和地区产业政策及各种总体性的经济、财政金融和社会政策,经国民议会审议通过后便以立法形式付诸实施。其目的是实现宏观经济平衡、稳定发展和“社会公平”。与此同时,国家还建立相应的干预、协调、咨询和监督机构,以确保国家意图的实现。
1981年社会党执政后,采取了进一步向地方放权的措施,尤其大区一级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大大加强。中央授权各大区独立编制适合本地区特点和需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期发展计划、国土整治规划,并确保各大区“在立法、技术和行政方面拥有的广泛自主权”。同时采用签署“国家——地区计划合同”的方式,确保地区行动与国家计划目标的协调一致。中央还通过委派共和国专员到各大区,代表中央行使协调和监督使命。省一级主要负责本省内的各种社会事务管理。市镇一级主要负责市政建设和社会公用事业。根据法令规定,国家的主要职能仅限于国防、对外关系、司法和安全。
法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按照竞争市场的规律经营企业是法国工业经济的基础”。对广大私有企业来说,它们有不受政府直接控制的自主决策权,它们可以自由决定其投资、生产和销售。国家计划对私有企业无约束力,只是供企业决策时参考,它们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另一方面,国家又不放任自流,而是运用各种经济和财政金融手段加以引导和调控,促使其经营活动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此外,政府还通过签署“计划合同”的方式,把企业活动与国家计划联结在一起。这样,既能保证计划项目的实现,又能鼓励企业积极性。企业承诺完成计划合同项目的义务,并从中取得投资、税收等各种优惠和便利。国家对国有企业则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其资产由国家财政部统一管理,经营权和人事权基本属于国家。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以服从国家总体和长远利益为其目标,经营方向要受国家计划的约束。国有企业如果经营亏本,国家则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20世纪80年代以来,鉴于国有企业效益明显下降,亏损严重,政府财政补贴负担过重,不得不对国有企业管理体制进行一系列重要改革,将国有企业推向市场。
四、法国模式的资源配置方式
法国市场经济模式中,资源配置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国家计划与市场配置。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法国市场经济下宏观经济管理的核心问题,法国政府力图在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促成两者的有效结合。强调国家计划的作用,不等于抛弃市场,着力于市场配置资源,也不意味着放弃国家计划模式,只有结合两者的长处,才能形成推动国民经济均衡、稳定发展的一种合力。
法国虽然是一个私有经济占主体的市场经济国家,然而,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国家计划与产业结构政策,从总体上对宏观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促使部门和地区经济活动布局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方向发展。国家计划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主要通过资源配给的倾斜政策来实现。凡是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目标的部门和地区经济活动,国家都会给予大力扶持和保护,反之,则采取限制性措施抑制其发展。但是,运用计划手段配置资源,显然不是试图以此取代市场的作用,而是作为对市场机制的一种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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