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宁夏民族教育的对策研究
一、对策研究的重要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民族教育事业,以提高各民族劳动者的政治、文化、科学素质。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宁夏民族教育事业在“七五”期间有了较快的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已经发展到4997所,在校学生由1984年的98.7万人,增加到1032万人,教职工由4.5万人,增加到5.9万人,为自治区培养了大批干部和人才,在各行各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针对自治区“七五”期间民族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与教训,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八五”期间民族教育的健康、协调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民族干部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有赖于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一直处于比较落后的状况,制约了民族干部的来源。民族干部人才缺乏的现状,给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许多困难和制约因素。因此,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是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的最根本途径。
二、对策研究的出发点
要研究发展民族教育的对策,首先应考虑教育与经济的辩证关系。其关系表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它包括两方面:一是要强调教育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二是要使整个教育在结构、思想、方法、内容上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相适应,提高教育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这样,两者才能相互促进和发展。
根据这个要求,目前自治区民族教育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①在民族教育事业管理上存在着管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②在结构上民族教育基础薄弱,学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缺乏合格的师资和教学仪器设备,经济建设急需的民族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缓慢,民族高等教育内部的专业设置不合理;③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德育教育不够,在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活动、专业设置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脱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落后于现代科学文化的发展。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办法就是深化教育体制的改革。而解决目前民族教育问题的措施之一是增加民族教育经费,但国家对教育的投资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在目前国民经济所能提供的财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合理的投资比例,充分发挥其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把民族教育搞上去,以满足宁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来看待教育投资具有两重性,即它具有社会消费的性质和生产投资的性质,在国民收入中确定多大比例用于教育投资,以取得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年鉴》提供的统计数据,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1985年世界平均水平为5.7%,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为6.1%,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4%,我国按国际同一口径计算为2.1%。宁夏是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各条战线建设急需专门人才多(批量小、种类多)。从这一实际出发,宁夏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是3%左右。这一比例既适合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也符合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据1979年至1983年教育事业费统计,平均每年教育事业经费增加700~800万元,教育经费支出在财政支出的比例应不少于20%,市县的比例应更多一些,乡镇财政应主要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
为了保证民族教育经费按比例落实,首先,要通过立法来加以保证,以法律的形式来确定教育经费在国民经济中的分配比例。其次,要进行自治区经济发展主要行业的人才预测工作,以做到充分估计社会经济发展对各专业、各层次、各类人才的需求,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避免比例失调和不合理结构等现象的发生。三是要根据宁夏社会经济的实际发展速度和水平,调节人才培养的速度,避免人才增长速度过快或过缓,超过或不足于社会需要,造成人才与资金的浪费,给国民经济带来损失。
三、对策研究的基本内容
1.普及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普及教育是指对学生进行基础文化知识的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则是对学生进行某种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培养和训练的教育。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普通教育中重点应该放在普及初等教育工作上。“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因地制宜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是提高教育水平和全民族素质的基础,应成为教育工作的重点。”根据宁夏的实际情况,民族教育应该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使学生接受基础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向高一级教育输送人才;一部分是使学生接受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训练,为国家经济建设输送人才。前者是小部分,后者则是绝大部分。由于传统教育观念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形成了实际工作中的倒挂现象。据1987统计,宁夏农村普通教育占整个农村教育的比重为95.7%,职业技术教育仅占1.1%;宁夏农村普通中学高中在校学生4.5万人,农业职业中学(农业中专和农民中专)在校学生仅0.9万人,比例为8∶21.8,全国比例是6.3∶3.7,台湾为2.8∶7.2,前四项为2.5∶7.5。宁夏每年补充到农村劳动岗位的各级各类毕业生为7.5万人,其中受过职业技术教育的仅0.9万人,占12%,绝大多数未受过专业训练。我们认为应该在重视抓好基础教育的基础上,采取特殊、优惠的措施和政策,大力发展民族职业技术教育。宁夏目前30所独立设置的农业职业中学中,回族学校一所也没有,可以建立一到两所回民职业中学,进行试点,以满足宁夏对回族人才尤其是回族初中级人才的需求,以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改变目前民族教育中人才输出难的状况。民族区域自治区法第65条明确规定:“国家举办民族学院,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并且可以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我们认为,南部山区可以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完成规定招生数额和指标,招收一定数额的回族学生,送往自治区高等院校民族预科部,进行补习再求深造。同时,着重培养回族教师,尤其是回族女教师,这样可以使更多的回族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
2.山区教育和川区教育。山区—般是指固原地区六市县及盐池、同心、陶乐。南部山区因常年干旱少雨,地下水源奇缺,粮食产量极低,人畜饮水十分困难,是全国最贫困地区之一。南部山区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状况、人口素质条件与川区有很大的差距,从而使这一地区的教育也就具有了特殊性。川区一般是银川平原,约有11个市县。这一地区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状况和人口素质条件都比较好,因此这一地区的教育、科学文化也比较发达。目前川区各市县已完成了普及初等教育任务。宁夏教育从地域上可以大致划分为山区教育与川区教育。因此,应该在搞好川区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山区教育,相应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向南部山区倾斜。同时积极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搞好山区教育。在目前川区各县市及盐池已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的情况下,重点抓好山区教育的客观条件也已经具备。而南部山区七县(含同心县)目前也仅有23个乡镇普及了初等教育,只有把山区教育作为宁夏教育的重点来抓,才能尽快改变落后面貌。山区教育目前呈现出来的特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人口居住分散,不便集中接受教育;②交通运输不便,致使相当一部分学生不能接受教育;③经济条件差,大多数家庭刚刚解决了温饱问题,无能力送子女接受教育;④旧观念的影响,认为读书也得与黄土地打交道,念书没用,尤其是回族女学生入学干扰因素更多;⑤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对教育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不重视教育工作。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一些特殊性的措施加以解决。首先要加强对山区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把各级各类教育统筹起来,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统一筹集办学资金,统一利用教学设施和实习基地,统一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估。其次是根据山区的特殊情况,允许其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形成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再次是在政策上加以优惠和倾斜,如允许其制定本地区与教育有关的特殊政策,在教育专项经费上倾斜于山区,以促进山区教育的发展。
3.区内民族教育和区外民族教育。正确处理好宁夏民族教育与外省(区)教育的关系,是搞好宁夏民族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宁夏是回族聚居地区,受自给自足封闭式的小农经济思想影响较深。宁夏民族教育必须加强与外省(区)教育的联系和协作,以增加信息,扩大视野,取得先进的思想和经验,积极促进宁夏民族教育的发展。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也可以采取与有关部门或兄弟省(区)协作、合作等形式,进行教育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在共同研究与开发中,提高宁夏民族教育水平。实践证明,认真借鉴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可以事半功倍,避免走弯路,减少损失和少犯错误。拒绝接受外省(区)先进经验是错误的,盲目地、教条地使用外地经验也是错误的。学习外省(区)教育工作经验时要防止这两种倾向。
4.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宁夏各个部门、单位一定要把搞好民族团结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随着国内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将有大量的汉族人口及其他民族人口从外省区迁移到宁夏来,他们之间的交往也会越来越频繁。如果不及时地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进行民族团结的教育,就可能出现一些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情,影响到民族关系和边疆安宁。所以,要充分认识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有关民族政策的重要性,教育广大群众认识到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共同开发、共同缔造的社会主义国家,“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时,要从客观出发,采取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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