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处理厂(站)总平面图
(1)总平面布置原则参考教材污水处理厂(站)设计篇章,应按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完成,重点考虑厂区功能区划,处理构筑物布置、构筑物之间、构筑物与灌渠之间、附属构筑物、道路、绿化地带及厂区界限等的关系。充分利用地形,使挖、填土方量平衡,并考虑扩建可能性,留有适当的扩建余地。总平面布置应紧凑,以减少占地和连接管长度,但构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为5~10m,特殊要求如消化池、贮气柜为20m左右。
(2)厂区平面布置时,各构筑物之间的连接灌渠应简单、短捷,避免迂回交叉。除处理工艺管道之外,还应在空气管、自来水管与超越管等各种管道之间及其与构筑物、道路之间留有适当间距,以细线绘出坐标网和道路,以粗线绘出各种管道线,并注明主管管径。
(3)辅助建筑物的位置应按方便、安全原则确定。污水处理厂(站)厂区内应适当规划机房(水泵、风机、剩余污泥、回流污泥、变配电用房)、办公(行政、技术、中控用房)、机修及仓库等辅助建筑,如鼓风机房应靠近曝气池,回流污泥泵房应靠近二次沉淀池,变电所应靠近耗电量大的构筑物。还要求标出各种处理构筑物和辅助构筑物的高程。
(4)污泥处理按污泥来源及性质确定,本课程设计仅根据所选方案在流程图中画出污泥处理流程,不作设计计算。污泥处理部分场地面积预留。
(5)污水处理厂(站)厂区主要车行道宽6~8m,次要车行道宽3~4m,一般人行道宽1~3m,道路两旁应留出绿化带及适当间距。
(6)厂区总面积自定,图面参考枟给水排水制图标准枠(GB/T 50106—2001),重点表达构(建)筑物外形及其连接灌渠,内部构造不表达,各构(建)筑物之间要设有必要的超越管线及全站总事故排出管。
(7)总平面图上必须标明构(建)筑物一览表[说明各构(建)筑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外形尺寸],图例、主要设备和材料一览表,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等。
(8)总平面图上必须标明风向玫瑰图(画于图的右上方)以及坐标,表明主要构(建)筑物的位置、尺寸,并附比例尺。
绘制总平面图,比例尺为1∶200~1∶1000,常用1∶500。
2.污水处理厂(站)流程图
(1)高程布置的任务:确定各处理构筑物和泵房的标高,确定连接灌渠尺寸标高,确定各部位的水面标高。
(2)高程布置的原则:污水处理流程在各构筑物之间靠重力自流,相邻两构筑物之间的高差即流程的水头损失。
(3)高程布置结果:绘制污水与污泥纵断面或流程图,比例为横向与平面布置相同,纵向为1∶50~1∶100。
(4)标高或高程表示方法:见本书第1章工程制图的基本规定中关于标高的注法。污水处理厂(站)流程图上应绘出处理构筑物或设备的名称、位号、图例、说明等。
3.污水处理厂(站)高程图
4.污水处理厂(站)土建图纸
5.污水处理厂(站)工艺图
6.污水处理厂(站)配电控制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