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工作会
大渡口区民政局是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社会福利救济科、区划地名社团科、优抚安置科(大渡口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基层政权科6个科(室),直属机构有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大渡口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大渡口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大渡口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大渡口区困难群众解困中心、重庆市大渡口区殡葬管理所6个事业单位。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大渡口区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政事业方针,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展和提供社会服务,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新兴产业之区,品质生活之城”做出了贡献。
加强社区建设。对新建住宅小区及时明确成立管理服务机构;及时发掘、培养、培训居民骨干、优秀党员;及时建立社区党组织;及时组建楼栋长队伍;及时成立居民小组;及时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及时引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及时建立小区物业联席会议制度来助推夯实新建住宅区基层组织建设。新成立的凤阳社区居委会,在阵地建设上警务室、消防室、应急办公室、档案室、物业纠纷调解室、法律援助室、居民自治室、民情工作室、健康小屋、信访接待室、救灾救济室等功能室一应俱全;在软实力上采取“八个及时”对基层组织进行管理。
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小组工作的通知》,并搞好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居民小组职责,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居民代表”的居民自治工作体系。大力推动熟人社区建设。在全市率先试点建立社区睦邻中心,引导居民互助自助,共建睦邻文化。有效拓展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功能。结合自身实际,引入法律咨询、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拓展服务,如古渡社区设立了“法律超市”、锦霞社区引入了信誉度较高的“家宝”家政公司,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拓展社会工作。2015年,我区市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立项12个,区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立项11个,共投入135万元;全区共建成21个社区社会工作室;在2015年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中,报考社会工作师通过30人,助理社会工作师通过34人,目前全区取得社会工作专业资格的人数共有253人。我区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形成了一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充分发挥了社会工作在创新治理、加强社会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新区品城”的重要作用。
建设社会组织实践园。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组织专业化、本土化,切实加强对社工人才的培育,斥资110万元建设社会组织实践园,目前正处于装修装饰过程,实践园居民自治培训班及社工项目培训班预计10月份开班。
创新养老服务。持续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并首创“老吾老”品牌,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档升级。在全市率先开展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的“老吾老”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初步走出了一条“居家+社区”的养老服务模式。“老吾老”项目,严格按照“四个统一”,即统一功能定位、统一功能分区设置、统一装修风格、统一服务标准,认真打造,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好去处和“居家养老”新平台。2014年5月,大渡口区“老吾老”老年人活动中心被国家标准委纳入全国第一批社会管理和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老吾老”项目投入运营以来,受到了居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并在市内外获得一致好评,项目建设的相关经验和成果被《半月谈》、《中国社会报》、《重庆日报》等媒体连续报道。目前全区共建成“老吾老”项目点12个。
加强地名管理。一是建立辖区五街三镇51个社区、32个村的地名信息采集员队伍和全区地名命名专家库。二是提前规划,命名片区路网地名。按照“四突出”工作法(突出历史特色、突出时代特色、突出片区地域特色、突出功能定位特色),主动协调发改委、建委等部门,提早对公租房、刘家坝、钓鱼嘴片区路网开展了地名规划,尽量消除工程名与正式路名之间的过渡期。三是开展灵活多样的地名宣传。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2014〕64号),整理公开宣传全区2008—2014年命名的全部82条道路名称。制作地名宣传画册,向建设单位普及地名申报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全区新建居民住宅区申报率达到了100%。
完善社会保障。一是加强低保工作。进一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在织密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网”的基础作用,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三方面做出了不同努力,用“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组合拳方式,坚定打通让群众脱贫脱困的“最后一公里”。截至2015年6月底,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2474人,占全区非农业人口的1.07%;农村低保对象328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1.55%,2015上半年累计支出低保资金共716.1万元。截至2015年6月底,全区共有796户城乡困难群众享受临时救助,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57万元。二是完善五保供养。全区共有三无、五保对象141人。2015年上半年新增五保老人1名,退出五保4名。共计发放供养金49.9万元。三是救灾减灾。积极开展国家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了“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 000余册。四是完善殡葬服务。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治丧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发改委对殡仪服务中心开展定价准备工作。加强96000殡葬服务热线的宣传,发放了2万册的殡葬宣传资料。五是救助孤儿。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全区8名孤儿每人每月生活费880元,共计发放4.2万元。完善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9人次,无主病人15人。
提升婚姻登记服务。大渡口区婚姻登记处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工作中坚持执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联动服务、首问责任制等便民服务制度,真正做到了机构建设正规、功能布局合理、工作制度健全、登记管理规范、工作措施落实、服务贴心周到、政务公开全面、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充分展示了民政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历年来,婚姻登记在线登记率、合格率均达100%,无一起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无一起群众有效投诉和举报。2012年,大渡口区婚姻登记处被评为重庆市第二批“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并获得“大渡口区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一名工作人员被民政部授予“优秀服务标兵”称号。2014年,婚姻登记处获民政部“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被命名为“重庆市巾帼文明岗”。
深化双拥工作。2015年,大渡口区圆满完成重庆市双拥模范城迎检考评任务,被再次命名“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区双拥办围绕职能职责,抓好双拥工作统筹与协调,积极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驻区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定期收集驻区部队困难与问题,报请区委、政府、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组织双拥成员单位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军烈属子女入学入托,重点优抚对象垃圾处置费、有线收视费优待与减免工作。
柏华社区社工室金婚庆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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