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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住户抽样调查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3-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农业生产经营户的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数据, 由国家统计局及直属调查队通过开展以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推算取得。吉林省粮食产量调查共抽取44个调查县880个村作为调查样本; 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共抽取44个县880个村的4400个地块作为调查样本。调查对象是调查范围内的生猪、 牛、 羊和家禽。全省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小区425个, 其中国家19个调查县285个, 地方7个县140个。
调查方法_民生视角话吉林:吉林调查队系统调查成果集.2017卷

一、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为全面、 准确、 及时了解全国和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 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 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 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 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规定, 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以下简称住户调查)。

住户调查对象为吉林省境内的住户, 既包括城镇住户, 也包括农村住户; 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 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 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 中国公民均以住户为单位, 在常住地参加本调查。

分省住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 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 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 住房和耐用品拥有情况、 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 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国家统计局使用统一的抽样框, 以省为总体, 在对县级调查网点代表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 采用分层、 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选调查住宅, 确定调查户。 抽中调查小区五年内保持不变。

吉林省住户调查共抽取全省60个县 (区) 1004个城乡居委会 (村委会) 抽取10048个调查户。

二、 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调查

农业生产经营户的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数据, 由国家统计局及直属调查队通过开展以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推算取得。 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国家统计局依据农业普查成果直接抽选对省有代表性的村民小组样本,总队每年按季节组织实施对样本村民小组内的地块或农户的调查, 并按抽样时确定的权数推算全省的农户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调查时间在每年5月中旬以前。 面积、 单产两者相乘即推算出全省农户粮食作物产量。

二是在收割季节, 按调查农作物播种面积自加权的抽样设计, 抽选单位面积产量调查村民小组样本, 并组织实施样本村民小组内的实割实测调查, 取得样本地块的单位面积产量, 通过简单平均的方法计算出全省主要粮食作物平均单位面积产量。 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即通常讲的产量调查,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包括踏田估产、 实割实测两部分。 按照国家局方案要求, 吉林省实割实测作物为玉米、 水稻两种, 其余单产由估产取得。 踏田估产的时间一般为9月上旬, 实割实测的时间一般为9月底10月初。

吉林省粮食产量调查共抽取44个调查县880个村作为调查样本; 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共抽取44个县880个村的4400个地块作为调查样本。

三、 畜禽监测调查

为掌握主要畜禽生产情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畜牧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国家统计局组织各调查总队开展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制度。

主要调查范围是全省主要畜禽生产大型养殖场户、 中小型养殖场户和散养户。 调查对象是调查范围内的生猪、 牛、 羊和家禽。 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畜禽品种(猪、 牛、 羊、 家禽) 存栏、 出栏、 产品产量及出售价格等情况, 以及生猪调出大县的生猪生产及价格变化等情况。

全省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小区425个, 其中国家19个调查县285个, 地方7个县140个。16个生猪大县, 其中9个国家点,7个地方点。

四、 规模以下工业调查

为反映规模以下工业的基本情况、 基本总量和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面临的突出问题,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法人单位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开展抽样调查。 企业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经济指标和企业问卷; 个体调查内容包括样本村 (居委会) 基本情况、 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基本情况和个体经营工业单位经济指标。 调查分为年报和季报两种。

全省规模以下工业样本涉及9市 (州), 企业采用一阶段分层随机抽样, 抽中样本企业747个, 个体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 抽中185个村 (居) 委会。 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 以全国为总体进行抽样, 样本涉及全省9市 (州) 1035个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五、 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

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范围是辖区内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 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样本法人单位。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 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辖区内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 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样本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调查内容包括规模以下服务业法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经营状况、 经营环境、遇到的困难及建议等。

基本抽样方法是采用目录抽样, 即直接从抽样框中抽取样本单位。 抽样框使用根据2013年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整理的资料, 以省为总体, 将抽样框中所有单位按行业地区和大类规模分层, 采用随机数技术抽取样本, 要求在95%的概率保证程度下, 省 (区、 市) 总体的主要指标最大相对误差控制在20%左右。总体总量和方差估计均利用STATA软件进行计算。 调查样本涉及全省9市(州), 抽取样本企业3287个。

六、 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

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 (PMI) 是国际上通行的宏观经济监测指标, 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 也是全球备受关注的先行指标之一。 调查内容是制造业企业的采购 (或供应) 经理对企业采购及其相关业务活动情况的判断, 主要包括对企业生产、 订货、 采购、 价格、 库存、 人员、 供应商配送、 采购方式等情况的判断。 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 采用分层PPS抽样方法。

调查对象是由国家统计局抽取的67户制造业企业,省级样本221户制造业企业。

七、 居民消费价格调查

居民消费价格,是指城乡居民购买并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调查主要是调查、搜集和整理这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 并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PI), 旨在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所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的变动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通货膨胀(或紧缩) 的程度。 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目的是了解全国各地价格变动的基本情况,分析研究价格变动对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满足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依据。

调查范围是全省被抽中的13个市县 (区), 共2259个采价点。 调查对象是商场 (店)、 超市、 农贸市场、 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调查内容是城乡居民购买并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 根据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资料以及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习惯确定, 按用途划分为8个大类, 包括食品烟酒、 衣着、 居住、 生活用品及服务、 交通和通信、 教育文化和娱乐、 医疗保健、 其他用品和服务。

八、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查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是农业生产资料在流通领域最后一个环节的价格, 是工业、 商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民出售农业生产资料 (包括主要生产性服务, 下同) 的价格。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查的任务是系统地调查、 搜集和整理市场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 编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 (AMPI), 据此测定全国市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 其目的在于掌握农业生产资料的平均价格水平, 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同时, 为研究城乡市场流通状况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依据。

调查范围是全省被抽中的调查县。 调查内容包括农用手工工具、 饲料、 仔畜幼禽及畜产品、 半机械化农具、 机械化农具、 化学肥料、 农药及农药器械、 农机用油、 其他农用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服务等10个大类,26个基本分类的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

九、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的目的在于及时、 准确、 科学地反映各工业行业价格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和幅度, 为国民经济核算、 计算工业发展速度、 宏观经济分析和调控、 理顺价格体系等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重点调查将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为调查对象, 采用主观选样的方法选择调查企业; 典型调查是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作为抽样对象, 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进行调查。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范围是全省9市 (州) 的1000余家工业企业。

十、 农民工监测

农民工监测是通过定期收集农民工相关信息, 准确反映农民工数量、 流向、结构、 就业、 收支、 生活、 社会保障及创业等情况, 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发展变化情况, 为制定科学的农民工政策、 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调查对象是抽中调查小区和抽中住户的所有住户成员, 吉林省以国家抽中的28个县 (区) 259个调查村2590个调查户作为调查样本。 调查内容包括住户成员的基本情况; 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 外出从业人员及本地非农务工人员工作条件、 收支情况、 生活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 农村劳动力本地非农自营和创业情况; 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 调查小区人口、 劳动力及举家外出情况等。

十一、 贫困监测

为反映主要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的影响,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 提供科学适用的统计数据。

贫困监测范围是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 以及地区、 州、 盟人民政府所在地。调查对象为:1. 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 包括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居民家庭。2. 百货店、 超市、 便利店等商业业态, 农贸市场以及提供服务消费的单位等。

调查内容一是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购买的日常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 包括生存资料和少量发展资料价格, 不包括高档消费品和各种享受资料的价格。 调查内容采用统一分类标准, 根据用途划分为八大类60个基本分类, 包括食品烟酒、衣着、 居住、 生活用品及服务、 交通通信、 教育文化和娱乐、 医疗保健、 其他用品和服务等项目。 二是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消费构成、 消费时间和消费场所。

吉林省贫困监测在8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开展, 调查网点分布在白城、 白山、延边, 共抽取74个行政村 (调查小区) 740户农户作为调查样本。

十二、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调查

为了解和反映批发和零售业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 为各级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规划、 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 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施全数调查; 对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施抽样调查; 对其他行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 批发和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 成交额在亿元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实行全数调查。调查范围是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吉林省抽中10个市县320户调查样本。

十三、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调查

为了解和反映住宿和餐饮业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 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 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

对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施全数调查; 对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施抽样调查; 对其他行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企业实行全数调查。 吉林省抽中10个市县320户调查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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