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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概念

时间:2023-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上述有关“翻译”一词及其英语对应形式的分析本身就已经充分体现了语言之间的差异性:在汉语中,“翻译”可直接用来表示各种相关的静态或动态意义,其本身并不发生任何构词及构形上的形态变化,而在英语中,则出现了由translate派生出的translating、 translation等词语。
翻译的概念_语言学与翻译

在汉语中,“翻译”一词有多种含义:首先,“翻译”可表示动态的行为或过程,相当于英语的translate或translating,比如“他在翻译一部小说” (He's translating a novel) ;其次,“翻译”又可指上述行为或过程的终端产品或译作,相当于英语中的translation(可数名词,有单复数之分),例如“这部小说有几十种汉语翻译” (There are dozens of Chinese translations for this novel) ;再次,该词还用来指翻译现象或概念,也相当于translation(抽象名词,不可数名词)一词,例如“翻译是非常重要的” (Translation is of vital importance) ;最后,“翻译”还可表示动作行为者,与translator意义相当。

上述有关“翻译”一词及其英语对应形式的分析本身就已经充分体现了语言之间的差异性:在汉语中,“翻译”可直接用来表示各种相关的静态或动态意义,其本身并不发生任何构词及构形上的形态变化,而在英语中,则出现了由translate派生出的translating、 translation等词语。此外,作为可数名词,translation及translator表达单数概念时前面要有冠词等限定成分,表示复数意义时则需要发生构形变化,同样,动词translate也需要根据人称、数、时态、语态等句法规则发生种种构形上的变化。这些现象表明,形态变化构成了汉英两种语言之间的差异之一:在表达过程中,汉语文字不需要任何形态上的变化,或者说其本身根本无从发生形态变化;英语属印欧语系,而字母语言一般均需要借助形态变化来表达句法或逻辑关系,不仅如此,形态变化之于英语还具有强制性,形式上的任何缺失必然会造成逻辑上的失误,忽略了这一点,即会导致(汉英)翻译中的败笔。

上述分析表明,翻译的本质主要涉及差异性问题——迥异的思维方式、迥异的行文习惯、迥异的文化现象,其间必然会遭遇种种不可预知的现象。鉴于此,要对翻译进行全面界定确实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的确,翻译的历史几乎和语言一样古老,或不妨说翻译几乎见证了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然而遗憾的是,即如翻译的性质与标准,乃至直译、意译、忠实、通顺这些最为基本的问题,迄今为止人们仍未达成一致的看法。因而仅仅从这一点来看,要为翻译下一个一劳永逸的定义,大概很少有人不会感到捉襟见肘。

有学者指出,翻译是用目标语言对源语语言所承载的意义进行表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原文和译文既要确保语义上的对应,又要兼顾文体或风格上的对等。也有人以为,所谓翻译,即是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语音转换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译者应将原作的优点完全注入另一种语言,从而使译文读者所获得的理解与感受同原文读者一样清楚和强烈。

显而易见,上述两个定义均涉及了语言、意义(语义)、文体、风格、对等、转换等方面的问题,其中对等概念可谓举足轻重,也是所有译者一直以来努力追求的终极目标。就其本质来看,所谓对等并非是静态的,而应该是动态的,换言之,在诸多情况下,对等往往只能体现在上述某一特定的层次或阶段。比如对等的形式、对等的意义、对等的文体风格等等。之所以如此,语言独特性使然,正是由于语言之间存在着差异性,各层次之间的对等往往只能是相对的,且有时会出现某些不对等现象,比如美国英语中的You can say it again意为“你的话对极了”或“说得好”,而并非“你可以再说一遍”等,You don't say表示“真的吗”或“是吗”,而不是“你不要说话”或“你给我闭口”等。在上述两例中,形式与内容之间显然出现了不对等乃至翻龉现象。

此外,对等的动态性还体现在表述的多样性与灵活性等方面。以英汉语为例,不少情况下,同样的形式常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内容,例如Someone will have to break the ice一句,即有“总得有人先开口说话呀”、“总得有人把冰给敲破吧”两种不同的理解和翻译,前者是惯常用法,其中break the ice为习语,表示“打破沉默”,后者可见于特殊的语境或场景,比如看到船只困于冰封的河面而无法前行,船长对着七嘴八舌的船员大叫一声:Someone will have to break the ice!这里break the ice可按字面意义理解,当然还可能有第三种现象,船长召集船员征求对策,看到大家蔫头耷脑,缄默不语,便大叫一声:Someone will have to break the ice!这种情况下,船长的话就有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说会产生不同的语用效果。比如有人开始说话,有人拿起工具去敲打坚冰,有人则不明其意,仍坐在那里等待进一步解释。

上述情况涉及了一词多义或同形异义问题。与此相反,我们还常会遇到异形同义现象,也即同样的内容可以有不同的表达形式,比如下面一例,译成英语就会出现若干不同的说法。

例句1:

再走几步就到图书馆了。

译文一:You will arrive at the library within a few steps.

译文二:A few more steps will bring you to the library.

译文三:The library is only a few steps away.

译文四:The library is only within a few steps.

上述译文均不失地道性,后三种译文虽然形式上与原文大有出入,却通过不同句式的选择完美地再现了原文意义。原文省略了主语,可称为有灵或人称主语句,在我们看来,这样的表述方式才是合乎逻辑的,因为只有“人”才能“到达”某一去处。再看译文,则出现了四种不同的结构,其中译文一逻辑关系上与原文相同,说明英语在人称主语运用方面与汉语相同,而后三种译文的主语则由人称换成了物称,其中译文二属典型的无灵主语句,这种表述形式显然有别于汉语惯常的行文方式。当然,汉语中也有“图书馆只有几步之遥”一类的说法,在这里,句子的主语虽然是物称,但充当谓语的却并非有灵动词,因而不同于英语典型的无灵主语句(见译文二)。此外,四种译文均无一例外地添加了主语,充分体现了英语完整的SV构句特征。

对等的动态性既不乏充分的客观依据(意义及形式的多样性),又真实地反映了译者的主观能动性(翻译是多种可能性的选择),因而动态对等意识应体现于英汉互译的整个过程。就上述两例来看,英译汉时,英语词语的多义性要求我们应根据特定的语境或上下文来理解原文意义,汉译英时,英语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与独特性则为句式选择的灵活性提供了便利条件。关于后者,我们不妨再看一个例子。

例句2: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译文一:On the uneven surface of the pond, all one could see was a mass of leaves,all interlaced and shooting high above the water like the skirts of slim dancing girls.

译文二:All over this winding stretch of water, what meets the eye is a silken field of leaves, reaching rather high above the surface, like the skirts of dancing girls in all their grace.

译文三:As far as eye could see, the pool with its winding margin was covered with trim leaves, which rose high out of the water like the flared skirts of dancing girls.

在汉语中,信息排列一般表现为自然的时间及空间顺序,汉语构句时虽然局部上有一定的自由度,但长句结构安排有时则不如英语灵活,因为后者通常是按照内容主次来安排信息的。也就是说,并列关系除外,表达一系列动作行为或状态时,英语往往会首先建构一个完整的句子主干,也即运用某一表达主要内容的核心动词与前面的主语构成完整的SV结构,而后再把其他动作、行为、状态等视为次要信息,并分别用从属结构、非谓语形式、介词或介词短语、独立结构等种种形合手段进行衔接,这样一来, 自然也就有了灵活选择表达形式的可能性。比如上述三种译文就分别运用了独立主格结构、现在分词短语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从而出现了三种形式相异而意义及效果相同的译文。

形式和内容之外,上述两种有关“翻译”的定义还涉及了文体与风格对等方面的问题。文体和风格属于两种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文章或作品的类别或体裁,比如描写客观事物的记述或论述类文体、着重是非判别的论说或辩论类文体、用于抒发感情或情感的抒情类文体等;后者则表示作家在作品中所表现出的艺术特色和创作个性,是作者在特定语境或上下文中对词语、句式、修辞手法等自觉选择的结果,常常体现于文学作品内容及形式的各类要素。一方面,从语言本身来看,不同的文体具有不同的行文风格,如论说类文体用词正式,句式严谨,抒情类文体语言生动,色彩丰富等。另一方面,不同语言本身的独特性又为作者风格的形成提供了必要条件。就翻译而言,文体与风格意义上的对等主要体现在“切合”或“得体”等方面,也即语言形式要贴切得体,应合乎表达内容的需要。

例句3:

The agenda of ongoing work in the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has been revealed here in only the most fragmentary way. But I hope these fragments will provide some glimpse into the excitement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whole.

译文一:关于在社会和行为科学中我们目前正在搞的工作的进程,在这儿只是以很不搭界的方式硬是摆出来的;可是我希望这些拉拉杂杂的东西倒能使读者见识一下我们整个的研究工作是多么有趣儿又是多么有意义。

如上所述,通常情况下,论述或论说文体题材或内容较为庄重,故而用词上要求严肃、严格、严谨、客观,避免使用俚俗语或过分口语化的表述形式。在上述译文中,整个句子行文上拉杂不堪,这一点姑且不论,单就“搞”、“不搭界”、“拉拉杂杂”、“有趣儿”等口语和俚语词而言,就没有能够体现切合或得体原则,从而导致了语域混乱或文体上的不对等现象。改译:

译文二:关于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与行为科学工作,这里只作了不甚全面的论述,希望这些只言片语能让读者大致了解整个研究工作的魅力和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语言之间的差异性,同一类文体在不同语言中往往会表现出迥异的行文特色,尤其在文学作品、软卖型广告、某些演说词等带有描述特征的文体中,此类现象表现更为突出。这种情况下,动态的切合或得体原则同样需要体现于整个转换过程,然而,鉴于语言本身的独特性,对等的效果往往会打上某些折扣。

例句4:

少焉,霞映桥红,烟笼柳暗,银蟾欲上,渔火满江矣。

译文:Soon the evening glow was casting a red hue over the bridge, and the distant haze enveloped the willow trees in twilight. The moon was then coming up, and all along the river we saw a stretch of lights coming from the fishing boats.

原文按照自然的时间、空间顺序以流水句式依次排列开来,各成分之间无任何衔接手段,典型地体现了汉语的意合行文特征,四字排比结构不仅节奏感极强,且具有含蓄朦胧的表达效果;译文则发挥了英语形合表达优势,或者说译文中必须借助大量的形合手段来实现语义及逻辑上的连贯,比如并列连词、冠词、人称代词、连接副词、构形变化等,然而不幸的是,显性衔接手段的运用必然会影响原有诗意及节奏的再现,从而使原本隐含朦胧的表现效果变得显豁明晰,不免给人一种含蓄不足、严谨有余的感觉。在本例中,译者抑或并非没有意识到原文自身的行文风格,而只是出于无奈或不得已而为之罢了。

关于上述现象,我们也许可以从另一种角度做出客观的解释:在描写或描述文体中,汉语以写意胜,重情感外露,喜直抒胸臆,常用不乏渲染的词句将主观感受投射到描写对象本身,以期获得读者或交际对象的共鸣;英语则以白描胜,重客观陈述,喜逻辑推理,常借助诸种形合手段将描写对象编织进严密的逻辑网络,以便读者或交际对象依靠自身的逻辑推理能力作出理性的判断。

当然,上述所言并非意味着英语中缺少借以渲染情景的手段,事实上,英语中并不缺乏出彩的妙方,不少情况下,借助某些美学方法或修辞手法,英语作家同样能练出生花妙笔。

例句5:

It was a day compounded from silences of bee and flower and ocean and land, which were not silences at all, but motions, stirs, flutters, risings, fallings, each in its own time and matchless rhythm.

译文:蜜蜂无言,春花不语,海波声歇,大地音寂,这日子如此安静。然而并非安静, 因为万物各以其特有的时间与节奏,或振或动,或起或伏。

原文中运用了“连珠”和“散珠”修辞手法,前者于各并列成分之间均使用了中心并列连词and,后者则省略了最后两项并列成分之间的并列连词。“连珠”和“散珠”的运用产生了极强的渲染效果,热闹纷繁的春日景象随即跃然纸上。鉴于两种修辞格在汉语中均无对应形式,因此也就谈不上形式上的对等转换,至于原文绘声绘影的表现效果,则只能凭借汉语特有的由词组或小句堆叠而成的流水句结构体现于字里行间。

上述两种有关翻译的定义中,定义二还涉及了译文的接受效果问题,即“译文读者所获得的理解与感受应同原文读者一样清楚和强烈”。一般而言,译文接受者的理解与感受是否清楚、强烈,主要由译者的认知与转换能力以及语言之间差异程度的大小所决定:假如译者不能准确地进行理解与表达,或者忽略了语言之间的差异性,假如目标语言无法完美地再现原文中某种独特的表现或修辞手段,译文读者自然无法获得与原文读者一样清楚的理解和强烈的感受。译文的接受效果的确取决于译者对原文意义及风格的理解与再现,但问题的关键是,由于语言的差异性,或由于受个人认知能力和行文能力的影响,译者对原文意义及风格的把握与传递往往会迥然不同。

例句6:

My aunt was a lady of large frame, strong mind, and great resolution; she was what might be termed a very manly woman. My uncle was a thin, puny little man. very meek and acquiescent, and no match for my aunt, It was observed that he dwindled and dwindled gradually away from the day of his marriage. His wife's powerful mind was too much for him; it wore him out.

译文一:姨妈体格健硕,心志如钢,行事果敢决断,正可谓那种颇有男子汉气概的女子。姨夫则是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小男人,且一向忍气吞声,压根儿就配不上姨妈。人们说他婚后便一天瘦似一天,妻子坚强的意志令他难以消受, 已落得倦怠不已,油尽灯枯了。

译文二:姨妈膀大腰粗,性情彪悍,做事一向手段强硬,正可谓那种颇为雄性化的娘儿们。姨父则身板单薄,性情柔顺,且事事逆来顺受,绝对不是姨妈的对手。据说他婚后就一天天消瘦下来,老婆强悍的性格让他不堪重负, 身心都给糟践坏了。

同汉语相比,英语词语具有更大的模糊性,假如离开充分的语境或上下文,译者往往难以把握其确定意义,此外,不少情况下,英语词语的感情色彩也常常令人不易捉摸,这里两种译文之所以会出现截然不同的语气,其原因即在于此。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就本例来看,某些限定词语的语义色彩还是比较鲜明的,因而其褒贬抑扬的再现理应当有个度的把握,两种译文选词上明显具有较强的主观倾向,这一点显然是应该尽量避免的,换句话说,作为原文的第一接受者,译者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更重要的还有一份对于译文读者的责任,而假如弃原义于不顾,任个人情绪孳生蔓延,即会有悖于翻译的宗旨。

分析结果表明,要较为全面、确当地为翻译下一定义,就必须考虑到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翻译是种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活动,翻译的界定首先应涉及语言的独特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语际间的差异性;②翻译是一种特殊的语言交际活动,活动的客体包括原文和译文,活动的主体涉及原文作者、译者和译文读者,其中译者充当的是中介者与调节者角色,不仅应忠实于原文作者意图及原作意义,同时还要能消除、化解或再现语言之间的差异性,并以地道、流畅的行文将原文信息准确地传递给译文读者;③原文内容至少蕴涵了两个层面的信息,即概念信息和文体风格信息,其中概念意义传递是第一位的,在此基础上,译者还应该尽量保留原文的文体风格信息。

据此,我们最后将借用当代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为翻译所下的定义再行分析与说明:所谓翻译,就是要在译入语中用最贴切、 自然的对等语再现源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信息,其次是文体风格信息。根据这一定义,译者至少应注意如下四个方面的重要问题:①翻译是一种有条件的、不完全的对等转换,②转换的对象包括语义信息(语义内容)和文体风格信息(语言形式);③内容传递是第一位的,形式再现是第二位的,换言之,译者应尽量保留原文的形式信息,而当内容与形式不可兼得时,则只能退而求其次;④译文语言在语义和形式上应最大限度地贴近原文,同时行文应通顺得体、 自然流畅,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最大限度地避免生吞活剥、佶屈聱牙一类的翻译腔或翻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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