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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实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

时间:2023-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浙江城市化正处于中期加速阶段,且存在人多地少和小城镇较为发达的现实,大城市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从节约土地资源和加强环境、生态保护的角度考虑,今后浙江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重点应是大力发展大城市和中心城市,推动要素向大中城市集中,充分发挥其聚集效应。
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实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_2010浙江省人口普查重点课题及优秀论文集

(二)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实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城市化中期阶段都普遍存在着大城市优先发展的现象,大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要快于小城市。遵从城市发展规律,须充分发挥大城市优势的同时,带动中小城市与城镇协调发展。

1.突出发展大中城市,发挥聚集优势

当前浙江城市化正处于中期加速阶段,且存在人多地少和小城镇较为发达的现实,大城市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从节约土地资源和加强环境、生态保护的角度考虑,今后浙江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重点应是大力发展大城市和中心城市,推动要素向大中城市集中,充分发挥其聚集效应。

2.提升大城市的带动效应,促进区域经济联动发展

从城市发展历史和现实来看,浙江的大中城市发展较为滞后,集聚辐射功能较弱,今后在大力发展大城市、利用其聚集优势的同时,要积极提升大城市的扩散效应,利用大城市的信息、科技、设施等优势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及腹地快速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

3.积极培育三大城市群,作为推进城市化的主体形态

城市群是现代生产力集聚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城市化新形态,浙江依托沪杭甬、甬台温、杭金衢等交通廊道,已经初步形成三大城镇密集区。今后要按照空间集约化原则,通过功能分工、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造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三大主体城市群。城市群本身就意味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大城市是带动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中心镇是联结城乡、服务城乡的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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