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存在的几个问题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研究当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情况,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观念需进一步转变。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改革创新意识和能力还不能满足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思想观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工作状态不佳。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过去多数从事党政工作,有的同志在从事人大工作后,容易产生退居二线的思想,履行职权不到位、监督怕得罪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同志工作方式还没有完全转变,习惯于拍板表态,不习惯按程序审议发言,还不适应人大工作;有的同志随着年龄的增长,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对做好人大工作信心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督实效需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监督法》只停留在原来的监督模式上,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程序性监督的多,实质性监督的少;一般性监督多,重大事项监督少。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审议质量不够高、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不够大、监督实效不够明显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过程中,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还未纳入常规工作。
四、代表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代表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培训内容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人大代表提高履职能力的需要。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渠道不广、联系方式单一,尤其是与基层代表的联系较少,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的载体不丰富,代表活动经费偏低,代表参与率不高,活动的实效不够明显。
发表于《人大研究》200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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