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监督实效要突出“五个下功夫”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职权。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履行监督权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贯彻执行《监督法》,着力在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监督原则,在提升监督水平上下功夫
坚持监督原则是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关键。《监督法》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集体行使职权、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向社会公开“五项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人大依法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支持“一府两院”行使职权、密切联系群众的关系,保证了人大监督工作不越权、不错位、不包办、不代替,进一步提升了监督水平。始终按照法定监督职责,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在决定重大事项、审查批准计划和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等方面,始终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把党委的决策部署和人事安排意图自觉转化为人民意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开辟了“绿色通道”,创造了发展条件,推动了科学发展。近年来,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依法作出的修编县城总体规划、实施“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批准和调整财政预算、年度审计工作等决议,符合全县发展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监督水平明显提升,监督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实践证明,只有按照法定的监督原则,开展监督工作,才能有效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二、突出监督重点,在确定监督议题上下功夫
确定监督议题是搞好监督工作的前提。根据彭真同志就人大工作曾今提出“重大原则问题,该管就管,少一事不如多一事;日常工作问题,不必去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按照“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在抓好计划、财政、审计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全县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民生问题、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每年确定3~5项监督议题,专门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力求提出的审议意见切中要害,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吸收采纳,抓好整改落实,推动科学发展。近年来,针对全县经济总量不大、农民增收难等问题,连续四年对招商引资工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增收,城乡教育实现资源共享,农民行路难、吃水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实践证明,监督工作量大面宽,不能事无巨细,件件都抓。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阶梯推进,力求监督一项,落实一项,推进一项,才能使监督工作富有成效。
三、创新监督方式,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创新监督方式是搞好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跟踪问效是搞好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在综合应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法定监督方式的同时,坚持做到“五个结合”,监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把事前与事后监督有机结合。本届以来,每年选择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2~3个政府工作部门,年初听取和审议了交通、城建、计生、教育、农牧、国土、统计等政府工作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提前全面掌握了解部门工作思路、具体任务和主要措施。并对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视察,定期或不定期跟踪问效,督促其抓好落实。二是把集中视察与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相结合。把调查视察与代表小组活动“合二为一”,在调查视察全县农村医疗卫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同时,组织党政司法卫生、文化教育、农林水电、财政城建四个专业代表小组参加集中视察活动,深入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反馈,跟踪落实。三是把专项调查、执法检查与督办代表建议意见相结合。在调查产业化富民战略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时,把检查农技推广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督办代表建议意见主动融入其中,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督促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意见,解决一些人民群众比较关注、急需解决的问题。四是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工作评议相结合。按照《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要求,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投票确定工作评议对象。先后对民政、交通、农牧、教育、水利等部门进行工作评议。采取广泛发动、走访调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评议意见,督促被评议部门及时整改。五是把提高审议质量与跟踪问效相结合。及时修订了《关于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暂行办法》,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职责、“一府两院”负责人参加会议的要求、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跟踪落实审议意见等方面做了界定,为形成质量较高的审议意见奠定了基础。在落实审议意见时,连同监督部门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追根问底抓落实,直至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实践证明,通过多措并举,创新监督方式,人大监督工作才有活力,才能有效督促“一府两院”健全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效能。
四、健全工作机制,在规范监督行为上下功夫
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机制是搞好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在总结以往监督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借鉴兄弟县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汇报制度等制度。并结合工作需要,及时制定了《组成人员守则》《关于规范会议程、提高会议质量暂行办法》《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新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促进工作的新格局,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的放矢,保证人大监督工作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同时,及时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与法工委联合办公,及时审查备案“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废除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相关文件和制度。实践证明,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加大制度建设力度,逐步健全常委会办事机构,人大监督工作才能有为有位,把虚功做实。
五、注重舆论宣传,在扩大社会公开上下功夫
舆论宣传是搞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人大常委会接受各方面监督的具体举措。通过多渠道、多领域,多平台,充分利用省、市、县新闻媒体和人大系统报刊杂志,突出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常委会会议、各项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及工作评议等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重大事项,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常委会文件,及时印发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要点,使“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及时掌握人大工作动态,配合人大搞好各项工作。积极主动承办和参加全国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交流会和兰州市县区人大工作联系会,学习全国各地和兄弟县区人大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全县人大监督工作水平。近年来,县电视台宣传人大工作50多期,在中国人大新闻网、省市人大报刊杂志发表稿件60多篇,编印人大动态40多期。实践证明,搞好人大工作宣传,是人大常委会在阳光下行使监督权的最好表现形式。
发表于《人大建设》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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