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基本理论
(一)基本内涵
所谓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指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在科学总结分析反腐倡廉建设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本质特点和内在规律,积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综合运用一切现代科学知识、方法与手段,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使之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积极实践过程。其基本内涵应包括五个方面:
第一,科学的工作理念。这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前提,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性认识,积极培育战略的眼光和系统的思维,创新思想方法,进一步拓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改革创新的思路和空间。
第二,科学的工作职能。这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基础,即要重新审视反腐倡廉建设的职能定位、力量摆布、资源配置等问题,使反腐倡廉建设的职责更加明确,重点更加清晰,力量更加集中,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科学的工作制度。这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即要用制度的形式巩固和扩大改革创新成果,敢于改制又善于立制,力求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和推动各项工作。
第四,科学的工作方法。这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即要牢牢掌握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始终做到总揽全局、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积极运用现代科技的新成果新方法改进传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第五,科学的绩效评估。这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环节,即要在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对反腐倡廉工作绩效进行科学评估,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保证反腐倡廉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路径不断深入科学发展。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反腐倡廉建设如何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其所要解决的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如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找准反腐倡廉服务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反腐倡廉建设如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其所要解决的是反腐倡廉建设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推进思想观念、方法载体、手段条件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努力解决工作中影响科学发展的制约因素,使其更加符合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规律,符合执政党建设的科学规律的问题。
(二)评价要素
如何评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程度,这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认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评价体系主要由以下三个层面的评价要素构成:
第一,从反腐倡廉建设价值目标的层面来看,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服务,让党和人民满意,这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核心价值。其评价要素主要包括:(1)社会各界认可度。要看反腐倡廉建设能否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能否经受住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党员群众的检验和衡量,能否顺应党和人民的新期待。(2)人民群众满意度。要看反腐倡廉建设是否体现党的根本宗旨,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3)干部队伍勤廉度。要看反腐倡廉建设是否规范干部从政行为,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打造一支勤廉兼优的党员干部队伍。
第二,从反腐倡廉建设运行机制的层面来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自身科学发展,这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题中之意。其评价要求主要包括:(1)导向鲜明的目标机制。制定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规律的目标机制,在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同时,服务、保障和推进科学发展。(2)统筹高效的执行机制。加强战略谋划,强化统筹协调,不断增强工作的执行力、统筹力,注重前瞻性、联动性、实效性和整体性,大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高效协调运行。(3)快捷有序的反馈机制。积极回应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着力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时效性和开放性。(4)扎实有力的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有力的保障。
第三,从反腐倡廉建设功能作用的层面来看,围绕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这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使命所在。其评价要素主要包括:(1)保障政令畅通的状况。建立健全督查机制,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推进重大项目保廉的状况。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反腐“防火墙”,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重大项目安全。(3)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的状况。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从政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4)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的状况。围绕行政审批、选人用人、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5)推进源头治腐工作的状况。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加强市场机制建设,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6)严肃查办腐败案件的状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重点领域,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以查办案件成效取信于民。
(三)现实意义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提出,适应了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发展变化要求,有力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标志着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第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从而为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第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加强党的“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时期党建工作的“五位一体”中,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基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地位。只有实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保障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顺利推进。
第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手段。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与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目标也是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就是一个不断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
第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加快推进惩防体系构建的重要途径。十七大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写进了党章,构建惩防体系离不开科学理论指导和科学方法推进,只有准确把握和自觉运用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规律,积极破解反腐倡廉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才能更好地加快惩防体系建设,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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