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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时间:2023-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为什么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的。随着全国大中城市的解放,人民政府立即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到1949年底,人民政府没收的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共有2858个,约占旧中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上述情况说明,在当时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恢复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过程,必然表现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不断增长和发展的过程。
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_历史转折过程中的探索与思考

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中国为什么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已经搞了40多年后的今天,一些人对这个问题又提出了疑问。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首先弄清楚当时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

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使中国出现了迈向现代化的新曙光。

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广大的工人农民为主体的。民族资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始终是一个动摇不定的同盟者。广大的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付出了千百万人的流血牺牲才换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这种情况下,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如果把政权交给民族资产阶级,让民族资产阶级去领导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让广大的工人、农民仍然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地位,广大的工人、农民当然是不能接受的。另外就民族资产阶级本身来看,无论它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实际表现、所起的作用,还是就它在全国范围内所具有的政治影响,都不具备取得革命成果,领导新中国的政治资格。在这种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下,如果硬要把政权交给民族资产阶级,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其结果只能是人为地破坏已经形成的、稳定的国内政治格局,引起广大工农群众的强烈反对,造成各种社会政治矛盾的尖锐化,整个中国社会就会出现一场纷争和动乱。倘若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那么,逃到台湾的国民党反动派就必然会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把“反攻大陆”的叫嚣变成“反攻大陆”的实际行动,已经被推翻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就会重新压在中国人民身上。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是由工人阶级领导人民大众,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

因此,当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任务完成之后,只能建立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这正如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的:“这个革命的第一步、第一阶段,绝不是也不能建立中国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领导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以完结第一阶段。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1]这就是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

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既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那么,在这个革命胜利以后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就不能不同时包括有社会主义的成分和非社会主义的成分。这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又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2]。随着全国大中城市的解放,人民政府立即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到1949年底,人民政府没收的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共有2858个,约占旧中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人民政府还采取管制、征用、征购、代管等形式,逐步接收帝国主义在华的财产,取消了帝国主义在我国的特权。在没收和接收这些财产的基础上,加上解放区的公有企业,就建立起了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经济。此外,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还有合作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因素方面,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有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阶级,但是我国已经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因此,工人阶级的领导权和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就是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政治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

虽然新民主主义革命必然走向社会主义,但是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并没有立即在全国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是从当时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继续实行包括允许和鼓励城乡资本主义发展等一系列政策在内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和经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饱受国民党统治时期通货恶性膨胀、物价飞涨之苦的全国人民,迫切要求稳定物价,可是投机资本家却利用当时军费开支大,国家财政经济有困难,而兴风作浪先后掀起了四次物价大涨风,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在这种情况下,摆在人民政府面前的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尽快恢复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要使国民经济得到迅速地恢复和发展,首先必须稳定物价,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为此,1950年3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通过统一管理全国财政经济工作,控制了投机资本主要抢购的粮食等,并以平价大量销售,给投机资本以毁灭性的打击。许多工商业资本家也因囤积的商品卖不出去而陷入困境,不得不向国有经济求援,于是,我们不仅迅速稳定了金融物价,而且取得了国有经济对资本主义经济的领导权。其次,要克服经济困难,要使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就必须大力发展决定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经济。这就使得国有经济和受国家控制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得到了迅速的增长。1949年到1952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国营工业的比重从34.2%上升到52.8%,公私合营工业从2%上升到5%,而资本主义工商业则从63%下降到33%。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和受国家控制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在整个工业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同时,在农村土地改革完成以后,为了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各级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原料和消费品的供应,特别是产品销售的绝大部分也由供销合作社包下来,这就使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上述情况说明,在当时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恢复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过程,必然表现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不断增长和发展的过程。

在当时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新建立的人民政权,为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消除失业,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1950年6月6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书面报告中指出:“在统筹兼顾方针下,逐步地消灭经济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合理地调整现有工商业,切实而妥善地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3]1950年下半年,人民政府在统筹兼顾的方针下,对全国工商业进行了调整,调整的基本环节是:(1)调整公私关系;(2)调整劳资关系;(3)调整产销关系。重点是调整公私关系。经过对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不但帮助私营工商业从停工歇业的困境中摆脱出来,而且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与此同时,人民政府还对弱小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扶持的政策,私营企业为了生产和发展也需要国家在资金、原料、销售等方面给予支持,从而同国有经济发生了各种各样的联系,并不得不接受人民政府的一系列诸如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等调整或改组的政策。这样就使资本主义工商业出现了一个空前的迅速发展时期,对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1951年与1950年相比,全国私营工业户数增加了11%,职工人数增加了11.4%,生产总值增加了39%。私营商业户数增加了11.9%,从业人员增加了31.8%,批发额增加了35.9%,零售额增加了36.6%。民族工商业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利润。但是随着经济的好转,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其发展中也越来越多地显露出它的消极作用。以追求最大利润为最高原则的私营企业,在处境困难的时候愿意接受国家的加工订货,但当经济形势好转,市场供不应求时,又趁机抬高物价,不愿受加工订货的限制,对已经签订的合同也不认真执行,甚至还进行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行贿等“五毒”活动。由于受资产阶级的腐蚀和影响,国家机关中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也滋长起来,极少数国家机关干部已堕落成为蜕化变质分子。这样,就加剧了资本主义经济同人民政府、国有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1951年冬,党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图内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以清除资产阶级在国家机关和国有经济内部的代理人,回击资产阶级的进攻。“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不仅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而且也使全党乃至全社会进一步看清,要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就必须在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同时,坚持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我国开始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前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以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执行中,国家除建立了一大批新的现代化企业外,还对接收过来的原官僚资本主义企业投资进行革新改造。这样就使得设备陈旧、经营落后的私营企业面临着原材料和技术设备落后两方面的压力,在竞争中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了使某些国民经济迫切需要的私营企业扩大生产,也需要对其投资进行改造和扩建,并实行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后,生产迅速发展,盈利显著增加,资本家也感到有利可图。这就促使更多的私营企业要求从加工订货发展到公私合营。1954年后,许多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逐步纳入了公私合营,这就使得剩下来的中小私营企业的处境更加困难,因此,这些中小私营企业也要求公私合营。但是,由于它们规模小、设备落后,而且数量又很多,国家不可能对它们逐个进行投资改造。解决这个矛盾的唯一办法,是从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发展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这样国家就可以把许多小企业合并起来,对全行业进行合理改组,并对合并后的企业进行技术设备上的淘汰更新,使其成为新的企业。1956年初,一个波澜壮阔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在全国兴起。到1956年底,私营工业人数的99%,私营商业人数的85%,参加了公私合营,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由于在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对私股改行固定的定息,将全国71万拿定息的私方人员和10万左右的资方代理人员全部安排了工作。对部分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还在国家机关国有经济业务部门安排了行政职务。这样公私合营的企业就基本上成了社会主义的性质了。

这个时期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国农村也出现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到1956年6月,全国已经有91.7%的农户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农业合作化高涨的推动下,手工业也出现了合作化的高潮,到1956年6月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小组或者供销生产合作社的个体手工业者已经占个体手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90%。与此同时,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实施,国家在社会主义工业化方面也取得了重大发展。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均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历史已经把中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阶段推到了社会主义的大门口,进入社会主义已经成为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全国各阶级、阶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了。

尽管我们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存在某些缺点和偏差,这正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的:“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但是,回顾这段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由新民主主义进入到社会主义,绝不是任何“主观意志”的结果。也绝不是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人所鼓吹的是“历史的误会”。而是在社会经济、政治内在矛盾的推动下,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是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1992年

【注释】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7年,第665页。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7年,第645页。

[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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