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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时间:2023-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特别是近年来,坚持每年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扎实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活动,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今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主题是:开展创建活动,共建和谐美好宁夏。(一)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_海纳百川续编: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与思考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时刻,围绕创建民族团结模范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对于夯实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坚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促进全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民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指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强调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打击民族分裂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为做好当前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

我区是我国回族人口最集中的地区。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持力度,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营造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近年来,坚持每年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扎实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活动,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

当前,我区民族工作的形势是好的,民族关系上是团结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就是巨大的,中央领导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也将面临新的挑战。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民族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团结和谐局面,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为推进宁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实践证明,只有把民族团结教育这项活动深入扎实持久地开展下去,以民族团结带动各方面的团结,才能不断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切实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到新水平

今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主题是:开展创建活动,共建和谐美好宁夏。我们要围绕主题,结合开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学习活动、“开斋节”系列庆祝活动和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的召开,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提升到新层次、新水平。

(一)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组织开展好今年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汇集力量、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要唱响主题。要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区的成功实践,宣传改革开放30多年来自治区经济社会各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党委和政府关注民生、造福群众的惠民工程,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坚定各族干部群众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突出重点。重点强化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和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认同”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和军营等重点部门,延伸到机场车站、医院宾馆、商场集市、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覆盖到社会各阶层群众,使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观念、理论实践、感情行为深入人心,渗透到千家万户。三是要创新形式。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作用,广泛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网上访谈等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舆论强音、成为社会共识。要进一步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手段,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辟群众便于参与、乐于接受的新渠道,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四是要注重实效。要把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做好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实施民生计划、办好民生实事结合起来,使宣传教育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最近,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当前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民族团结月”活动,确定主题,明确目标,大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村、模范社区、模范机关、模范学校、模范企业、模范军营以及“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努力形成自治区有模范市,市有模范县(区),县(区)有模范乡村、社区、单位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各级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创建活动督导检查。要坚持把创建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丰富内容,创新手段,提高创建活动实效性。要不断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以创建促团结,以创建促进步,以创建促发展,形成人人讲团结、各方面促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要结合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办[2008]33号文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通知〉的实施意见》精神,针对交通、宾馆、饭店、商店等窗口服务行业,以及教育、卫生、劳动就业、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情况大检查,把各种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损害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通过政策帮扶、项目帮扶、技术帮扶、资金帮扶等形式,切实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要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深入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开展“一帮一结对子”互助帮扶等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众、受灾群众排忧解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要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帮助,引导其积极融入城市。

(四)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民族问题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当前,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大力推动宗教和谐工作。要结合在全区宗教界深入开展“弘扬优良传统、推进宗教和谐、服务宁夏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把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自治区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上来,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多作贡献。要加大宗教界人士培养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教育引导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中青年宗教人士继承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要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来发展经济、改善生活。要倡导宗教界人士讲政策法律、讲团结稳定、讲发展进步,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要积极探索宗教服务社会的方法和途径,鼓励和支持积极捐资助学,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要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支持其搞好自身建设,加强自我管理,做到教内和睦、管理规范、活动有序。要认真分析和排查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加强调查研究,及早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深化对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宣传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督导,确保“民族团结月”活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思想内涵,讲究工作方法,使宣传教育活动既主题鲜明又生动活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引导,切实做好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理论、舆论、文艺等多种载体、手段和途径,努力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的影响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的新做法、新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需要各方面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各级统战、民族宗教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认真搞好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活动正常有效开展。各级宣传部门要对“民族团结月”活动的宣传工作作出统一安排,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各展所长,各尽其能,形成合力,共同把“民族团结月”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摘自2010年9月1日在全区“民族团结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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