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优良传统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伊斯兰教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做好伊斯兰教界工作有着重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全区各级伊协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继承和弘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带领全区穆斯林群众积极投身我区的改革和发展事业,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在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形势下,我区的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挑战和任务,对各级伊协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在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使得上劲、帮得上忙,努力为促进我区伊斯兰教工作科学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一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基于对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的深刻认识,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的,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处理宗教问题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长期以来,我区宗教工作之所以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和成绩,宗教领域之所以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就伊斯兰教界来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伊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密切与广大穆斯林群众的联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愿望和呼声,引导他们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推动伊斯兰教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我区是一个欠发达地区和回族聚居区,经济相对落后,信教群众的生活水平较低,信教群众最迫切的愿望和要求是发展经济、改善生活。自治区党委提出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立足宁夏实际作出的战略抉择,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宁夏为全国的区域协调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担当的历史责任。实现跨越式发展,各方面有责、人人有责。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既是伊协工作的出发点,也是一项根本性的工作。各级伊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和创新伊斯兰教界服务社会、服务人群的方法和途径,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发展大局,把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团结奋进,为开创宁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三、积极探索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路子
各级伊协和宗教界人士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积极协助党和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坚决维护现有宗教教派格局。当前,全区各宗教教派所拥有的信教群众基本成型,如果再有新的教派传播和发展,它就会从原宗教教派中争夺信教群众,就会引发矛盾和纠纷。宁夏虽地处内陆,但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活动从未停止过,一些新的宗教教派在我区传播和发展的图谋始终存在,有些表现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着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对于这类问题,大家不仅要自己有正确的认识,还要给信教群众讲清楚他们的真正企图及非法行为,自觉行动起来,坚决维护我区现有宗教格局,以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另外,各级伊协组织要通过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组织教职人员集中学习的形式,向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传形势,提出要求,引导他们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精神上来,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支持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举措,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二是要认真开展教职人员资格的认定和聘任工作。自治区伊协第七次代表会议上通过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实施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和《伊斯兰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聘任办法》,是我区伊斯兰教界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局相关备案办法,完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及活动场所的自我管理的配套措施。各级伊协要深入宣传贯彻这几个《办法》,加强对教职人员的考核、认定和管理工作,研究探索伊斯兰教工作的新思路,将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三是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当前我区宗教领域总体上是稳定的,形势是好的。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尤其是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日益加剧,在有些地域和有些方面表现还比较突出。宗教渗透决不仅仅是宗教信仰、教义的传播,而是西方国家企图“西化”“分化”我国的政治图谋,他们往往把宗教问题作为突破口,利用种种手段,破坏我们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对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绝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势力控制我区的宗教,绝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插手我区宗教事务,绝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组织以任何方式在我区传教,绝不允许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进行“西化”“分化”活动。伊协组织要把抵御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放到确保对外开放条件下保持各宗教健康发展的高度来把握,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团结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抵御渗透。同时,也要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党和政府做好抵御渗透工作,切实维护我区的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始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是伊协工作能够紧跟社会前进的步伐、不断取得新成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也是伊协工作能够得到党和政府的肯定、得到广大穆斯林群众拥护和支持的重要原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伊协组织责任重大,因此,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学习意识,明确自身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努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团结协作,继往开来,扎实工作,真正成为让党和政府放心、广大信教群众放心、党和政府放心的合格的领导班子。
人才培养是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事关伊斯兰教的发展前途。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关心新一代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各有关方面紧密配合,做了大量工作,伊斯兰教界一批优秀的中青年代表人士逐渐成长起来,宗教教职人员青黄不接问题得到缓解。但是,政治上比较成熟、宗教学识比较高、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代表性人士还相对缺乏。希望各级伊协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积极配合统战、宗教部门深入研究爱国宗教界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和建立培养宗教界人士的长效机制,创新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特别是要抓好伊斯兰教中青年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宗教学识和道德修养,争取经过几年的共同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社会上能适应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为构建和谐宗教,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扎实的人才基础和保障。
(摘自2009年2月23日在全区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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