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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中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3-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财务公开这项举措既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同时也是当前农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主要反映在财务公开方面。对外公布的全是假账目、假数字。村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造成农村干群矛盾突出,应当说村民要求村务公开是理所当然的,合情合理的;村民要求明辨是非,也符合人民群众关心集体,当家做主人,履行正确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
村务公开中的问题及对策_点点说说:乡村文化建设初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这就明确将村务公开列为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村务公开是村级民主监督的一种主要方式,对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财务公开这项举措既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同时也是当前农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从笔者所在的108个行政村(居)调查的情况看,当前村务公开还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在:

1.应付公开。一些村(居)委会把村务公开当作一种形式,采取应付态度。有的公开去年,不公开今年;有的公开上半年,不公开下半年;有的公开栏第一期内容是村务,第二期就变成了计生宣传或科技知识等;还有的村(居)只有听说上面要来人检查了,才张榜公布一下,检查人员前脚走,他们立即就给收掉。

2.拖延公开。在一些村(居),上级要求村务公开要及时,一般一个月或两个月一次,至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而这些村(居)委会很长时间才公布一次,有的半年,有的一年,甚至更长。因此,还是难以有效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因为有些事时间长了,群众不一定都记得;有的时过境迁,已经无法弥补,或已失去纠正意义,这时公开已毫无意义。

3.部分公开。根据有关规定,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而有些村(居)委会却把村务公开视为财务公开,只公开收支、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财务事项,而对征用土地、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集体土地和经营实体的承包、村干部的工资和奖金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则讳莫如深。在财务上,有的也只公开一些合理合法收支情况,不合理的收支项目则不与群众见面。

4.假账公开。这主要反映在财务公开方面。有的村干部担心其大吃大喝、挥霍公款等问题受到村民追究,便采取“两本账”方式,弄虚作假,村干部内部掌握一本账,另做一套假账。对外公布的全是假账目、假数字。从这种账上,村民绝对看不出干部多吃多占,挥霍挪用,甚至是贪污等问题。有一个村对外公布的年招待费是1000元,实际上是数万元,它用另设账目如“其他开支”一栏5万多元做账公布,使村民雾里看花。群众知情后气愤地说,这是“老鼠做洞——藏身”。

5.装模作样。有的村(居)委会设立了多个张榜公布的地方,既有显而易见的公众场所,也有偏僻人稀的角落;既有标准规范、防风防雨的永久橱窗,也有临时简陋的墙上公布栏。问题是有的村(居)委会随心所欲,本该公布在公众场合的,却放到了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本该公布在防风防雨的永久橱窗的,却贴到了简陋的墙上,风一吹,雨一淋,全没了。这实际上是存心不让村民看,群众说:“这是村干部给我们玩花样,不让看。”

村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造成农村干群矛盾突出,应当说村民要求村务公开是理所当然的,合情合理的;村民要求明辨是非,也符合人民群众关心集体,当家做主人,履行正确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只要把村里的家底如实告诉他们,是非曲直说清楚,干群之间的“疙瘩”就会解开,干群矛盾就会消除。总而言之,村务公开的目的就是要“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从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笔者认为,这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为此,在村务公开上,有必要在公开事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上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应加大监督力度。具体对策是:

一、明确村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结果;

2.村财务上年结转、收支、结存、应收、应付款;

3.经济项目承包;

4.计划生育;

5.宅基地审批;

6.优抚费及救济款物发放;

7.水、电费;

8.农业税、国家粮食任务;

9.义务工、劳动积累工;

10.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完善村务公开的形式

1.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通过有线广播、闭路电视,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统一村务公开的时间

1.在全市(县)村务公开日进行公开;

2.下列事项要定期公开: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

(2)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

(3)计划生育及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谋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4)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

(5)水、电费收缴每月公布一次;

(6)粮食任务下达任务和完成任务各公布一次;

(7)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年初、年底各公布一次。

3.下列事项要随时公开:

(1)经济项目承包;

(2)优抚费、救灾款物;

(3)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完备村务公开程序

1.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讨论通过,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村民公开;

2.村财务公开须报镇、乡、街道经管部门审核认可签署意见;村(居)干部报酬公开,须报镇、乡、街道党委、政府认定并签署意见;

3.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4.建立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五、加大村务公开的监督力度

1.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村务公开监督小组(3—7人),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2.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3.接受上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4.对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不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文发表于《农民文摘》200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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