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赣南农村的生态困境
在全球生态危机、环境污染、人口贫困、能源紧张等一系列的消极问题频发的国际态势下,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扩大。中国城乡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态势也日益突出,在极个别地区还出现了贫富差距增大、利益矛盾尖锐、群体性事件频发的趋势,而且,这些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近年来,生态恶化、环境污染问题频发。根据《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2年,全国共发生542起突发环境事件,包括5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5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532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理了33起突发环境事件,与上年相比下降69%……按事件起因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1起,交通事故引发的11起,企业排污引发的3起,自然灾害引发的1起,其他因素引发的7起。按污染类型来看,33起事件中有30起为水污染,2起为血铅,1起为大气污染。水污染事件中4起为海洋污染,其他26起均不同程度影响到饮用水源地。”[34]现阶段,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得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的背景下,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工作也迅速展开,成效明显。然而,大量具有“高污染”、“高耗能”等特征的企业在“告别城市”后,却转移到广阔的农村。由于中国政府在农村自然环境污染治理意识方面与制度建设方面的相对滞后,使得大量产生工业“三废”污染的企业在农村涌现,并带来了巨大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存与生活。特别是那些处于生态脆弱区的赣南农村贫困人群,长期生活在极为恶劣的自然环境中。
当前,赣南农村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振兴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在改革开放以来强调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进程中,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原材料、能源等相对紧张的背景下,在“城市优先于乡村发展”的政策制度导向下,大量的资源、能源、原材料优先供应城市发展,使得广大农村的经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资源瓶颈,特别是在农村贫困地区,严重缺乏工业等产业发展政策制度资源的倾斜,致使第二产业严重落后,但是,却因之留下了“青山绿水”;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时期,为有效治理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大量具有高污染、高耗能特征的企业“告别城市”、“上山下乡”,深入到污染治理工作处于“真空”状态的广大农村地区,使农村在为城市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承受着环境污染所带来的不堪承受之重。另一方面,在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重要思想的引导下,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同时,却为中国的自然生态环境留下了巨大的污染;当中西部落后农村地区开始有机会建设工业、推进经济发展水平的时候,中国政府却面临着巨大的生态资源瓶颈,部分发达城市却以生态文明建设、保护自然环境等名义限制农村发展,并要求农村提供“城市绿肺”、“生态空间”,致使农村贫困地区深陷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巨大矛盾之中。因此,赣南农村,这片曾经在中国革命时期作出过巨大牺牲的红土地,既承受着为城市优先发展“剪刀差”所作出的贡献,也承受着工业发达地区环境污染的代价,特别是生活在自然生态环境极为恶劣的赣南农村贫困地区居民,难以摆脱生态恶化与持续贫困的双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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