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惩治党内腐败发展有生力量

惩治党内腐败发展有生力量

时间:2023-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次大会被誉为国家反腐败的盛会,是国际社会致力于惩治、遏制贪污腐败现象的重要努力。腐败行为的构成是以滥用公共权力为前提条件的。然而从腐败行为作用的领域来看,又可区分为政治腐败、经济腐败和作风腐败。①政治腐败指公职人员排诉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平和正义原则,不履行职责、滥用权力的行为。②经济腐败指政治权力与物
惩治党内腐败发展有生力量_对现阶段党内腐败现象的分析与思考_野兰花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创始以来,已经走过了82年的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的82年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82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勇敢地肩负起的历史责任,领导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改变中国面貌,实现民族振兴的82年。82年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和中国人民的领路人。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的面貌才焕然一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日益繁荣昌盛,中华民族的前途才充满希望。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结论,也是现实的选择。

当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历史时期,面临着粉碎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的考验,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的考验和战胜腐败的考验。在这三大考验面前,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改革靠党,发展靠党,稳定靠党,使我国在新世纪的国际政治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地位依然靠我们党。因此,我党的性质,所处的地位,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同时要求我们要在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我党和政府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阶段性重大成果;认识反腐败工作在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上所取得的长足发展的前提下,还要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不断发展、蔓延的严峻形势。

现在,我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及思考,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观点。

反腐工作的成就及形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不仅取得了经济的巨大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而且反腐败斗争也取得了很大成效。据统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国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共查处党内各类违纪案件200多万件,处分党员235万人,清除了包括陈希同、王宝森、成克杰在内的一大批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明显加大,在铲除腐败根源方面,也已经做出大量的工作。如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工厂实行了厂务公开,机关单位政务公开,及建筑有形市场建设,预算外资金的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的实施,其成效已明显地表现出来。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腐败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地遏制,从严治党方针在不少地方和单位贯彻落实得不理想,治党没有真正严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驱动力的增强,国际大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出现挫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都反映到党内来,一些党员干部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动摇,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分不清是非,跟着错误的东西跑。

此外,市场经济建立后,我国在体制、法制和政策方面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由于制度不健全,调节机制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严密,民主与法制还常常在旧体制的轨道上运行,规章制度存在着许多疏漏,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消极腐败现象也容易乘机滋长。特别是在那些权力的集中点、体制转变的交汇点、监督乏力点、政策法规的滞后点、人财物需求的关节点,更是腐败现象的多发区。广大党员干部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中,在社会上扮演着子女、丈夫或妻子、父母以及朋友、同事、领导等多种角色,往往居于亲情、乡情、友情、同志情的诸多矛盾中心,时刻面临着权与法、原则与人情、道德与金钱等方面的严峻考验。这就使我们的一些党员没有经受住考验,他们不仅给经济建设带来巨大损失,而且破坏了党风、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此外,治党不严也是腐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一些地方对领导干部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时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有的则治疏不治亲、治下不治上、治民不治官,尤其是对“熟人”、“能人”、“名人”、“要人”、“有背景的人”,即使问题严重,也往往宽容有加,甚至姑息养奸。有的不能正确总结历史教训,把从严治党同“左”的做法混为一谈,以为“严”就是“左”,对错误的东西放弃批评和斗争。有的官僚主义严重,当官做老爷,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贪图享受,以权谋私,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有的人认为,只要经济搞上去了,其他方面也就自然解决了;也有的人说的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想解决问题又下不了手;有的则整天只打个人算盘,至于党怎么样、国家怎么样,并没有放在心上。我们党内存在的这些问题,都严重地玷污了党的声誉,妨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的关系,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正因为我党面临国内外新形势,面临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权钱交易及治党不严等问题。所以江泽民同志告诫全党,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斗争,我们党是任何敌人都压不倒、推不垮的,但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决不能自己毁掉自己。但是,由于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存在的种种复杂原因,腐败现象的形势依然严峻。从严治党不仅迫在眉睫,而且任重道远。

对我国经济加速发展过程中腐败的危害及成因探讨

1995年10月,来自世界的90个国家与地区的近千名政府高级官员和专家学者云集北京,参加第七届国际大会被誉为国家反贪污大会,共同探讨政府官员贪污腐败问题。这次大会被誉为国家反腐败的盛会,是国际社会致力于惩治、遏制贪污腐败现象的重要努力。出现这样的盛况,一方面反映了腐败问题并不是少数几个国家存在的问题,而是有国际普遍性的现象;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腐败现象也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同时也体现了我党和人民政府反腐败的决心。

那么,什么叫腐败呢?腐败的学术定义是指腐烂。也泛指败坏、堕落。《辞海》《牛津辞典》下了九个定义,大致有三层意思:一是物质腐烂、瓦解的过程;二是道德堕落;三是因受贿而滥用职权,特别是在公共事务中。因此,概括地讲: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不正当地运用公共权力实现其私利,从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腐败行为的构成是以滥用公共权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就其本质而言,腐败行为都属于政治现象。然而从腐败行为作用的领域来看,又可区分为政治腐败、经济腐败和作风腐败。①政治腐败指公职人员排诉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平和正义原则,不履行职责、滥用权力的行为。如任人唯亲;袒护低劣管理;控制选举,操纵选票,欺上瞒下,压制民主等等。②经济腐败指政治权力与物质利益的非法交易,以及非法挪用公共资源以供私用的行为。如办理许可证的过程中敲诈勒索,向公共工程承包商索取回扣,官倒等等。③作风腐败指公职人员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背离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如夸耀权势,居高临下,性骚扰等等。这三种腐败现象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不同程度的存在,其中经济腐败在经济迅速发展过程中表现相对突出。

对我国现阶段腐败问题的研究探讨,是出于对我国腐败问题严重危害的深切忧虑以及遏制腐败现象的迫切愿望,希望能给大家在看待和参与解决腐败问题方面有所帮助和促进。

(一)影响分析

腐败是政治体系中的“毒瘤”,它对社会的破坏作用是相当严重的。所有的腐败都是一种为小利而牺牲公共利益的欺骗,一种谎言。它偏离了为完美社会而奋斗的轨道。相反,它纵容分裂、动荡和冷漠的社会反常行为,不仅给社会指出错误的方向,而且也使政府的合法性丧失殆尽。它支持错误的公共领导,并为后代树立一种恶劣的榜样。此外,它将导致普遍的愤世嫉俗,造成一种事无定论的无能为力感。腐败的危害性在于:

1、腐败危害社会的稳定,分化国家的整合。

现代文明产生稳定,而现代化的过程却导致不稳定。许多不发达国家的政治不稳定都是在经历一段经济高速发展之后发生的。

①腐败破坏政治体系赖以运行的合法性基础。

对于致力于经济发展的不发达国家,政治体系的合法性是极为重要的。政治体系的合法性是一个复杂的混合物,由政治体系的政策性质、政府产生程序、政府官员的社会形象等因素组成。如果腐败发展到一定程度,公众认为公共权力已成为政客们发财致富的工具和手段,政府的主要目标已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促使私利的实现,那么,政治体系赖以运行的合法性便面临危机,政府会失去人民的支持,民众的抗议浪潮可能此起彼伏,事态恶化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导致政治动乱。

②腐败损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公平和正义是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公众普遍认为社会的各个方面如就业机关、经济竞争、官员的选拔和晋升等等都是公平的,相信政府是主持正义的坚强力量,那么,公众就会安居乐业,政府就会得到人民的支持。历史证明,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不会发生大的政治动乱。而腐败必然严重破坏社会的公平,损害社会的正义。政治权力在经济领域不正当的介入,会使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受到扭曲。如政府官员把承建公共工程的招标标底透露给第一个承包者,其后投标人实际上就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官办企业利用行政手段垄断市场,牟取暴利,其性质不异于欺行霸市,这些现象严重到一定程度,必将引起社会普遍的愤慨,导致社会动乱。

腐败不仅损害经济过程中的公平和正义,还损害政治领域的公平和正义。比如,政治体系中的裙带关系。一些平庸之流充斥政府,却堵塞了社会优秀分子步入政府的大门和晋升之道。历史经验表明,政治体系如果缺乏有效的机制公平地吸收社会的优秀分子进入公职队伍,就导致国家整合力量削弱。那些由于政治体系的腐败而丧失辉煌前程的社会优秀分子,很可能成为统治集团的对立力量,对政治体系的稳定构成危险。

2、腐败损耗政府的效能,造成管理的混乱。

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有赖于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正确干预,高效的政府是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基本前提。而腐败损耗政府的效能,使社会经济活动丧失积极、有效的调控机制。具体体现在:

①腐败冲击政府法制制度建设和合乎规范的正常运行机制。腐败是对行政法制和行政规范的背叛与践踏。对于腐败官员来说,重要的是以权谋私得逞而不受法律制裁。因此,他们总是宁愿人治而反对法制,宁愿混乱而不愿意建立秩序。他们会为腐败行为创造条件而去冲击政府合乎规范的正常运行机制。

②腐败延宕政策执行,导致政府办事效率低下。在经济生活中,时间是极为重要的资源,时间意味着机会、效益和利润。腐败官员延宕政策执行,拖延办事时间,往往是敲诈勒索的基本手段,经济实体想要迅速办理有关事宜,则首先须向他们行贿,这无疑是办事难、办事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3、腐败导致国家资产流失,破坏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物质利益的交易,这种“权钱交换”的背后,实质上隐藏着物质利益不平等的交换。行贿者用金钱贿赂政府官员,并不是为了换取政治权力,而是为了获取超额利润。如某一商人用1000元贿赂一个税务官,那么,税务官给他的回报可能是10000元的免税或漏税。在这一交易中,商人获得9000元的收益,税务官获得1000元的利益,而这些资金都来自国家,这一交易的实质是国家蒙受10000元的损失。可见,“权钱交易”的实质是贿赂双方合谋对国家利益的侵吞。

腐败导致政府资金流失的第二种形式是将国家资金转化为个人消费资金。我国经久不衰的公款吃喝风蚕食了大量的国家资金;不断更新换代的公用小轿车是国家的一项巨额开支。

国家的一些重要资源配给权往往掌握在腐败官员手中,他们就有了敲诈的筹码,一些没有资格的单位他们通过贿赂或裙带关系,获得这些短缺资源,破坏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造成宝贵资源的严重浪费。

4、腐败导致公众法律信念的淡漠和社会道德水准的下降。

公职人员的道德行为对社会道德取向有很大的影响,我国有不少格言反映这种关系,如:“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上者,民之表也,表正,则何物不正”。历史证明,官场清正廉洁,社会往往正气盎然;官场腐败严重,公众必定丧失信心。腐败对公众法律信念的冲击尤为严重。公众一般认为法律是政府制定的,如果他们发现制定法律的政府官员正在不断背叛与践踏法律,那么,很难指望他们会形成坚定的法律信念。

腐败行为与社会规范的作用有着互动的关系。腐败行为得不到严厉惩治,腐败现象急剧蔓延,说明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对腐败行为的制约、惩治作用非常软弱。社会规范的软弱无力则会进一步导致法律权威的丧失和公众法律信念的淡漠,同时还会诱导更多的公职人员走上贪污的道路,从而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

从以上分析可见,国家在经济加速发展过程中,如果不能有效控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最终会由于腐败加剧引起社会混乱及至政治动乱,一切经济建设成就都可能毁于一旦。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遏制和克服腐败现象,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成因探讨

1、经济原因

腐败就其实质而言属于一种政治现象。然而“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任何政治现象背后都隐藏着特定的经济关系。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为腐败现象的蔓延提供了机会。在掌握钢材等指标的国家公职人员中,他们通过一个纸条,可能就获得丰厚的利润。行贿者以物质利益贿赂公职人员,最终的目的不在权力而是物质利益,在于获得高额利润。这一现象在我国平价与市价并存的“双轨制”时期表现极为突出。

另外,合理的物质利益分配原则,公职人员应该有较高的工资收入。因为,公职人员获得公职需要经过长期的教育培训,从事的是一项需要较高智力,负有重要社会责任的管理工作,而且一般不能通过兼职谋取其他收入。在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甚至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收入一般都能达到社会的中上水平。这是吸引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政府有效运行的重要力量。但在我国,国家依靠有限的财政一般无法及时增加公职人员的薪俸,从而导致公职阶层利益分配极为不公的现象出现。在一时无法通过合法的途径改变这一局面的情况下,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行为便特别容易出现。

2、政治原因

①缺乏适应国情的民主制度,不能有效制约国家权力的行使是腐败现象蔓延的重要原因。由于是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及国民党反动派独裁专制经过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加之十年“文革”这样一个民主惨遭践踏、个人崇拜发展到极端的历史时期,民主制度很不健全,公职层往往高居于公民之上,公民事实上没有足够的权力纠正、制止公职人员的不正当行为。因此,权力就成为脱离人民不受制约的力量。在这种政治系统中,制度上缺乏遏制腐败现象的有效机制,社会上缺乏惩治腐败现象的政治力量,腐败现象的蔓延就势在难免。

②监督体制不健全,监督机关缺乏必要的权限与独立性,使腐败现象得不到及时遏制。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民主制度不完善,相应监督体制也不健全,监督机关往往缺乏必要的权限和独立性,在监督工作中,常常受到上级官员不正当的干预,受到各种关系的钳制。因此,监督机关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部门,难以监督地位显赫的官员。而高级官员的腐败,就可能形成上行下效的蔓延发展趋势。

③政治系统缺乏合理的利益机制,腐败行为的利益动力强劲。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驱使着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走向腐败。利益是腐败的原动力,腐败行为带给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越大,则腐败行为的内在动力也越强。不发达国家往往不敢正视人们正当的利益,追求片面地强调人的道德觉悟的作用。但事实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任何工作的顺利开展都要基于合理的利益要求,在多数情况下,仅仅依靠政治动员和道德责任感是很难将工作长期深入开展下去的。那种片面强调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把廉政希望过多地寄托于公职人员的道德自觉性上,忽视运用合理的利益机制来推进这项事业的发展,只能是腐败现象来势凶猛。

3、历史文化的原因

传统的送礼习俗对贿赂行为的蔓延有很大的影响,为今日行贿提供了借口,也为受贿者找到了理由。从而使传统的送礼习俗成了今日贿赂的漂亮外观。

4、主观心理原因

公职人员由于经济地位的下降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地位的下降,使公职人员对政府的忠诚受到削弱,他们丧失了昔日普遍具有的自豪感和优越感,失去了昔日光环。例如:在80年代中叶,年轻干部月薪不足百元,而农民所养一窝猪崽,少则七八只,多则十五六只,而每只猪崽当时最高市价可卖到一百三十元。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公职人员必然产生失落感,他们既迷惑,又茫然,内心深处势必扭曲变形,甚至发生道德信念动摇,对政府的忠诚和对政务的责任感削弱,抗腐化的免疫力逐渐降低。

公职人员有限的购买能力往往在现代消费面前望而却步,现代生活成为他们可望而不可即的享受,这样一方面动摇公职人员对政府的忠诚,另一方面激起公职人员改变自己经济地位的强烈愿望。如果奢望过现代高消费的生活,往往就要利用职权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走违法的道路。

以上对腐败现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但如何采取相应措施,遏制腐败现象才可能取得成效呢?

遏制腐败的对策与措施

腐败现象是公共权力极易衍生的变异现象,不过,腐败现象尽管阻碍了政治的发展,影响了社会的进步,但人类社会并没有因为政府官员腐败现象的存在走向毁灭,而是在曲折的斗争中不断向前发展。反腐败是任何代表社会发展要求的政治组织所必须担负的恒久的政治使命,在长期的反腐斗争中,人类社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应成为反腐败的基本途径。

1、增加政务透明度,加强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政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社会了解并监督政务活动对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要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公共权力具备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的功能,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权力尽管不是财富,但能够攫取财富。所以,权力具有潜在腐蚀作用,如果掌握公共权力的人不具备超越自我的无私精神,就可能出现为谋取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的腐败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以权力限制权力,设置监督权,对公共权力的行使实行监控。公共权力与监督权力的对应设置与协调统一,已成为政治民主化和现代化的基本内容,无疑,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权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就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引进竞争机制,维持公职人员队伍的纯洁性和高质量。腐败现象的蔓延与缺乏竞争机制的用人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裙带关系及任人唯亲现象普遍存在,使公职人员的选择和晋升往往不是根据才能和政绩,而是凭借各种社会关系,这就为一些品质低劣的人混进公职人员队伍提供了条件,这些人一旦掌握公共权力,就必然把公共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手段。因此,在政治系统中引进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既能防止又有罢免品质低劣的人掌握公共权力,这对于遏制腐败现象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3、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增强反腐败的内在驱动力。反腐败是人类社会长期的政治使命。人类社会要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关键在于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一是要严惩腐败的政府官员,使腐败成为高风险高代价的行为,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冒险。二是使政府官员的正当利益和反腐败的表现有机联系起来,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要建立领导廉政责任连带制度。因为领导是组织的核心,领导的责任在于组织集体开展有效的工作,所以,对于领导来说,仅仅廉洁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对组织中的腐败现象负责,接受相应的处罚,付出相应的代价,只有这样,各级政府领导才会从维护集体利益和自身利益双重目的出发重视组织中的反腐败斗争;也只有各级领导充分重视,才会形成强大的反腐败力量。

4、加强政德教育,提高政府官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于政府官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的力量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由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构成的外在的法制约束力。二是政府官员心中的道德信念所形成的内在良知的约束。对于规范政府官员的行为这两种力量都不可缺少。法律规范是以强制力为后盾,强行规范人的行为,如果人们逾越了法律规范,则要受到处罚和制裁,法律规范是强有力的,但调节的范围却有限。而道德规范具有广泛性和基础性的特点,一个人违法违纪动机的形成,正是他内心道德信念沦丧的结果。可以说道德规范是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第一道防线,如果公职人员内心具有崇高的道德信念,违法违纪动机就会被这种内在的力量所克服,他们会自觉地,而不是被迫地在法制的轨道上依法公正地行使公共权力。可见,如果反映崇高道德原则的道德规范能够深入公职人员的心灵,加上体制的制约,腐败现象就会得到有效控制。

5、民主政治是反腐倡廉的必由之路。反腐败势力是代表公共利益的正义力量,它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和遏制意味着对腐化官员既得利益的剥夺。这必然引起腐化官员的反抗,他们会利用各种手段抵制、破坏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会千方百计同化、排抵、打击反腐败的正义力量,以维护他们的权力和不正当利益。作为社会群众的公民,他们才是真正强大的政治力量,是腐败所直接侵害的对象,他们最痛恨腐败现象,他们也渴望用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可以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在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主抓,部门配合,群众参与这一新形势下,在逐步形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反腐败工作必将会取得更大成就,并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也为不断发展壮大我党新生力量,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有的历史作用。

2003年5月

西安市“党委书记讲党课”获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