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锡伯族文物概述
民族文物是一个民族文化的载体和表现形式,部分民族文物更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精华所在。泰勒在《原始文化》中对文化的分类提出了三分法,即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文物同样反映出了一个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具有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特点,因此民族文物按照文物存在形态又可分为有形文物和无形文物。有形文物是可见可感的具体实物,反映出一个民族的物质文化,例如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古建筑、古墓葬、石窟石刻、宗教器物等,又可按照大小、规模和可移动性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无形文物则反映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如法律法规、语言文字、传统技能、音乐舞蹈、文学艺术、节日禁忌、宗教信仰等。总之,民族文物是“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1]。锡伯族文物孕育于这个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经济和历史文化发展情况,因此,锡伯族文物按照文物形态可以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主要表现在极具锡伯族历史内涵的传统民居、驻防卡伦、寺庙建筑、水渠工程等;可移动文物也可分为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服饰配饰、宗教器物、民俗工艺品等。
总的来说,锡伯族是一个东西两地分布的民族,东北地区的锡伯族人口多,但是在历史发展中多种因素的作用下,特别是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用下,东北地区锡伯族的传统文化和语言文字没有很好地保存下来;而在清朝西迁至新疆伊犁地区的锡伯族虽然受到周边众多民族文化的影响,但仍然很好地保留下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特点。锡伯族早期生活在东北大兴安岭、嫩江松花江流域,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其经济生产方式主要以狩猎和捕鱼为主,反映在文物形式上则表现为与之有关的插网、大头棒、长矛等狩猎捕鱼工具;锡伯族由于其处于土地肥沃、适宜农业耕作的松嫩平原,农业生产出现的时间比较早并且农业耕作水平发展较高,特别是在西迁至伊犁地区之后也是大力开凿水渠、屯垦造田,反映在其文物形式上则有以察布查尔大渠为代表的大量锡伯族人民修建的引水渠以及柳条耙、木轮车、木犁等生产工具。此外,锡伯族的手工制造业也较发达,手工业中的木器加工、金属加工和编缝制工艺也极具特点。因此在锡伯族的文物当中有许多生活木制用品和建筑部件,如刻有各种精美图案的木柜、房屋等;金属加工工艺表现在铁制生产工具如锄头、镰刀、车轮以及金银首饰、配饰;锡伯族传统的编缝制工艺塑造出极具锡伯族特色的服饰文物,如锡伯族刺绣,已经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锡伯族主要信仰萨满教,早期信仰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即“万物有灵”,萨满出现后汇集了“万物有灵”、神灵与祖先崇拜于一体,因此,锡伯族文物中存在着大量反映锡伯族萨满崇拜的宗教文物和民间器物。此外,锡伯族文物中可移动文物还表现在音乐、史诗、舞蹈、射箭等非物质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上。
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有多个博物馆特别是民族类博物馆在其馆藏文物中涉及锡伯族相关文物。这些博物馆在对锡伯族文物进行保护、整理和研究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现将主要的几个收藏有锡伯族文物的博物馆进行简要介绍: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位于乌鲁木齐市,1959年正式成立。2005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新馆在原址建成并隆重开馆,建筑面积17288平方米。2008年5月,作为全疆最大的文物和标本收藏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机构,新疆博物馆通过国家博物馆评估定级,成为了国家一级博物馆。陈列展览有《新疆民族风情陈列》《新疆历史文物陈列》《新疆古代干尸展览》等,馆藏历史、民族、革命等各类文物和标本37000多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381件,馆藏锡伯族文物大部分在《新疆民族风情陈列》展中进行了展览展示,涉及民族服饰、配饰、家具、宗教器物、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等共计189件锡伯族文物。
2.锡伯族西迁纪念馆:位于沈阳市新城子区石佛乡,落成于2005年5月,纪念馆占地900平方米,总投资260万元,是我国第一个也是目前我国最大的以反映锡伯族西迁为主题的纪念馆。馆内收藏了600余件锡伯族的民俗文化展品,有陶器、服饰、木车等。
3.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是我国第一家以民族为题材的省级专题性博物馆。1988年该馆正式成立并对外开放。该馆对黑龙江省内的少数民族文物进行收藏、保护、展览展示及研究工作,馆藏文物涉及赫哲族、锡伯族、回族、柯尔克孜族、鄂温克族、满族、蒙古族、鄂伦春族、朝鲜族、达斡尔族等11个少数民族文物,其中锡伯族文物有50余件。
4.新疆伊犁州博物馆:位于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府伊宁市。该馆于2004年9月5日建成开馆,建筑总面积6881平方米,展厅面积3269平方米,包括序厅和三个展厅。分别展出有关早期草原文化、游牧时代的草原文化和伊犁民族民俗文化的展览。馆藏各类历史文物3934件,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144件,民族民俗文物和展品349件,其中锡伯族文物约有10余件。
5.靖远寺博物馆: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靖远寺内。1985年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开始对靖远寺进行抢救性保护修缮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资助,百姓也自发捐款捐物,2013年靖远寺的抢救性修缮工程基本结束。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之后一直没有修建锡伯族专题性博物馆,当年各界捐赠的锡伯族文物以及后来文物工作人员收集、整理的锡伯族文物的收藏、存放的地点成了问题。据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站的工作人员介绍,锡伯族文物没有固定的场所进行保护收藏,对于锡伯族文物来说是最大的伤害,一是因为没有专门的收藏场所,文物收藏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二是没有博物馆这样专门对文物进行征集、保护、存放的机构,锡伯族文物的流失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三是文物存放的环境之差,也会导致文物损毁现象屡有发生。在多方面努力下,文物站将收集到的200余件锡伯族文物存放在靖远寺的文物库房里。虽然这些文物有了暂时的安家之处,但是从文物保护科学性和安全性的角度出发,修建一座锡伯族专题性博物馆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6.锡伯民族博物院:位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乡境内,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前身为锡伯民俗风情园,被评为新疆“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民族博物馆察布查尔分馆”等称号。锡伯民族博物院除了锡伯族建筑、射箭厅、茶楼、舞台和庙会一条街这些民俗景点之外,还设有锡伯族民俗风情博物馆,博物馆内主要展示了锡伯族西迁史、戍边屯垦史和民族史,还展示了锡伯族民居婚俗、乐器、服饰文化、宗教信仰等民俗文化有关的一些民俗文物。
7.民族文化宫博物馆:民族文化宫博物馆作为国家民委直属文化事业单位——民族文化宫的主要文化业务部门之一,于1959年建成并对外开放,是集文物征集、收藏、保护及展览陈列、宣传、对外交流为一体的全国性综合类民族博物馆,承担着发展国家民族文博事业的重要职责。民族文化宫博物馆共收藏了中国56个民族的文物5万余件,藏品包括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服装服饰、乐器、钱币印玺、文书封诰、工艺美术品、宗教器物等门类。其中历世达赖班禅敬献中央政府的礼品、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少数民族敬献中央政府的礼品、1959年故宫博物院拨交的唐宋元明清各代藏传佛教器物等,堪称博物馆界独一无二的孤品、绝品,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其中,馆藏锡伯族文物50余件,多为锡伯族民族服饰和配饰、锄头镰刀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
此外,在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和中华民族园内都收藏着一定数量的锡伯族文物。
(二)锡伯族不可移动文物研究
锡伯族至今存世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不多,主要表现为锡伯族传统民居建筑、军事设施卡伦、寺庙建筑、水渠设施等。这些文物总体保存情况欠佳,部分不可移动文物破损严重,形势堪忧,亟须得到政府和相关文保单位的保护性修护和日常维护管理。以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为例,由于察布查尔地区在历史上民族人口流动大、军事战争比较频繁,因此该地区保存下来的文物古迹数量较少,锡伯族现存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有:
1990年的靖远寺远景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提供 安素摄
靖远寺:靖远寺坐落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乡孙扎齐牛录村北侧,距县城以西6公里处。该寺建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是清代伊犁河流域九大名寺(普化寺、靖远寺、康远寺、镇远寺、积福寺、圣佑寺、崇寿寺、广佑寺)之一。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即锡伯族西迁新疆后17年,锡伯人民为了表达深切的思乡之情,在锡伯营乌合尔达(总管)喀尔满太的主持下,兴建了一座喇嘛苏木,为其命名为“郭罗克伯—鄂尔合内布勒—珠克特痕”,译为汉文即“靖远寺”。
靖远寺的建筑规模雄伟,除正殿外,还有偏殿等房43间,后增至50间殿房。清朝嘉庆十二年(1807年),由于察布查尔大渠凿通之后,锡伯营八旗军民由绰霍尔渠沿岸南迁至新渠两岸定居,因此原喇嘛苏木(靖远寺)被废弃。
清朝光绪十八年(1892年),锡伯营八旗军民在孙扎齐牛录新城堡内重建了“靖远寺”。新建成的靖远寺建筑规模壮观,整体建筑以中轴线为基点,布局分为前、中、后和东四院,共有12座建筑,有山门、天王殿、大雄宝殿、东西配殿、关帝庙等。寺院四周建有围墙,正南有一砖雕照壁,正门上方悬挂有锡汉文书写的“靖远寺”大金字匾额。由正门进去,门厅两侧内立有形象栩栩如生的泥塑守门哼哈二将神像。庭院之后是四大天王殿,供奉着泥塑四大天王像。穿过天王殿往北可见一座大雄宝殿,在大雄宝殿前立有一尊铁铸三足大香炉。大雄宝殿中塑有释迦牟尼佛金身像,在佛像前两侧立有十八罗汉塑像。在大雄宝殿前方两侧各筑有一座砖木牌楼,东侧的木牌楼为钟楼,钟楼内有一口道光二年(1822年)铸造的古钟,古钟造型非常独特,钟项为关公头像,下摆八瓣分别有八卦图案,钟身刻有满族语言文字以及铸造工匠的姓名。西侧的为鼓楼,内挂有一面牛皮大鼓。大雄宝殿以北即是三世佛大殿,大殿为靖远寺的主体建筑,两层阁楼,高大雄伟。大殿两翼的东西厢房为藏经阁,藏经阁内曾藏有从西藏购来的《甘珠尔》《丹珠尔》和《阿里亚》等佛经,还有满族人在伊犁修建的普华寺在损毁后运送过来的胡都木文经书等,因此可见当年靖远寺的藏经阁内的藏书是非常丰富的。
新中国成立后,靖远寺曾遭到严重破坏,许多佛像、法器等文物被毁坏或被盗走。1952年农历正月二十九日,藏经阁在被人打砸抢后,藏经也全部被焚毁。1995年和1996年经国家文物局拨款主修,靖远寺抢救性保护修缮工程基本结束。靖远寺的建筑采用了砖雕、木雕和彩绘工艺,工艺精湛高超,均出自锡伯族巧工名匠之手。此外,整体建筑风格模仿承德安远庙的汉地造型,但又体现了锡伯族文化和信仰的特点,其建筑风貌的合二为一与锡伯文化和汉文化的交相辉映,构成了靖远寺的独特风貌,也成为人们感受锡伯族西迁后的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的重要场所。1990年12月靖远寺被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图公祠:图公祠位于察布查尔山北麓,伊犁河南岸的纳达牛录乡境内的察布查尔大渠的渠首处,是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之一。图公是锡伯族历史上的知名人物——图伯特,清朝嘉庆年间他带领着锡伯族人民在伊犁河边开挖了察布查尔大渠。人们为了追忆图伯特的丰功伟绩,特地在渠首处修建了图公祠以示纪念。
图公祠最早为30平方米的一间小屋,里屋正壁上挂有图公的彩色画像,正门面额上挂有宽1米、高1.4米的木制匾额,上用锡伯文字书写“郅治圣明”四字。门上左右两侧悬挂对联一副,左联书“仁政堪比古贤瑞发呈祥”,右联为“功勋垂后代宏德布四方”。图公祠后经过1986年、1994年两次重修后,现在建筑面积已达到150平方米。图公祠大殿为后期新修,总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大殿门前放置有瑞兽,殿内放有图公油画像。图公祠大殿位于后院中央,前院左右两侧各修建了关帝庙和娘娘庙,因此院内的三座建筑呈“品”字形排列。
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二月,正黄旗佐领德克吉阿、骁骑校苏尔吐阿、委蓝翎侍卫固民阿、档房委笔帖式吴尔合布及牛录军民制作了木匾,敬献颂词,颂词是用锡伯文写成,汉文译文为“献图安班颂词”,其内容为:
“因感铭于仁慈安班的恩泽,聊表永世感恩戴德之情,特镌刻二字敬呈:愚思凡八项要政中,谷粮居其首者,或生养之根基,故为郅治之本也。大贤在仁上,其民不饥不寒,非种以为食、织以穿衣也,实乃善引辟理治因也。田地者,天下之大根本也,故曰,欲立莫大之功,须临莫大之人。吾侪千兵自盛京迁至伊犁,虽竭尽全力耕种,然五谷不满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且人口遂增,陷于绝境。乾隆五十七年,呈文申表大将军恭宝宁、领队大臣德明阿,方权衡利弊,分地自耕。自此,勤于农事,生计方有起色。数载后,田地碱化,谷粮歉收。恩公图伯特,善领本旗(正蓝旗)官兵、苏拉人,办事公正,受人钦敬。后升总管,统领八旗,愈加秉公正直廉明,呕心沥血,因公忘私。公深谋远虑,细究今境,与官兵和睦共商,勘察凿渠地形。
嘉庆七年,呈文陈请将军松筠,为解农事之难恩准开挖大渠,得准照行。所挖大渠,深一丈,宽一丈二尺,长二百余里。利用春秋两季闲空开挖,七年竣工,功莫大焉。虽用工十万,然于生计未有影响。愚者造谣中伤,然公矢志不移,身先士卒,因而得千顷良田,平分于众民,瑞发呈祥,五谷飘香,八旗丰登,家家富裕,人人满足。昔日逆境,逐趋好转。公之高恩大德,万众感铭于肺腑,功绩上闻下扬,四方赞赏图公在世之际敬献颂词,忠勤得发扬,仁政永为榜样。鉴此,众怀钦敬,著于红锦,敬呈恩公。于嘉庆十三年二月佳日,正黄旗佐领德克吉阿、骁骑校苏尔吐阿、委笔帖式吴尔合布、委蓝翎侍卫固民阿及众官兵老幼共呈。”
图公祠堂(民国二十二年建)碑文汉译文
“巍巍汗腾格里山,浩荡乌孙河,苍天生异人。公为锡伯父母,贤才达举,美德怀仗义,一言一行,感天动地,补救饥贫,内怜孤寡,谁不知公之慈悲之心。历经百苦方得报,芳名留世,谁人不图,犹如形影相合也。神祠堂中,异人屹立其间,国之铜墙也。振兴大业,备受香火供奉应也。呜呼哀哉!苍天不作美,巨星早陨落,万山簇拥塌陷矣。今旌表公之神位,尊扬灵功遗留亿万世代,永垂不朽。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癸酉)十二月吉日锡伯爱曼正蓝佐领、新任锡伯营副总管巴达兰率牛录众官兵老幼敬旌。”
依拉齐牛录关帝庙:依拉齐牛录关帝庙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爱新舍里镇。“依拉齐牛录”为锡伯语译音,意为“三牛录”。关帝庙以南300米处为镇广场,以西为居民区。该关帝庙建于清嘉庆五年(1800年),最初是由照壁、山门、东西配殿、忠义楼、巴尔扎庙等建筑组成的建筑群,但目前仅剩下大殿建筑留存在世。大殿为砖土木结构建筑,东西长约10.5米,南北长14.85米,建筑面积为156平方米。该处关帝庙反映了清代锡伯族建筑艺术特点,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2007年6月被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孙扎齐牛录关帝庙:孙扎齐牛录关帝庙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乡孙扎齐牛录村,以东为靖远寺,以西为孙扎齐牛录娘娘庙。关帝庙建于1892年,最初是由照壁、山门、钟楼、鼓楼、东西配殿、大殿组成的一个建筑群,新中国成立后遭到了严重破坏,目前仅有大殿保存了下来。关帝庙大殿修建在一个高2.5米、面积为150平方米的台基上,台基原来是由堆土夯成,并用青砖拱抱封实而成,现在仅剩土台。关帝庙大殿顶为勾连搭顶,殿内的墙壁上以及大梁、檐柱、雀替等部件都有由锡伯族工匠精心绘画的山水花卉、飞禽走兽和人物形象的彩绘壁画,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大殿由于年代久远或人为破坏后,目前屋面瓦件破损脱落,局部的墙体坍塌、墙皮脱落,彩绘油漆也有风化脱落的情况,其破损情况亟须得到保护性维修。
孙扎齐牛录娘娘庙:孙扎齐牛录娘娘庙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乡孙扎齐牛录村,距离县城5公里,该庙北侧、南侧和西侧都为村民住宅区,以南100米处为村广场。该庙始建于1892年,建筑面积约190平方米,坐北朝南,为土木结构建筑,勾连搭式屋顶。其建筑内的栋梁、雀替等处都绘有人物花鸟、飞禽走兽等彩绘壁画,大殿内墙壁上也绘有壁画。娘娘庙的整个建筑及其彩绘装饰都体现出锡伯族人文历史及传统绘画艺术技艺,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现因年久失修,屋面瓦件和墙皮都有破损脱落现象,墙面的壁画及油漆彩绘也已风化破损严重,急需维修保护。
孙扎齐牛录村民居:孙扎齐牛录村民居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乡孙扎齐牛录村杜林拜街。该民居修建于1892年前后,建筑面积为328平方米,坐北朝南,面阔三间,进深两间,卷棚顶。现为孙扎齐牛录村某村民的住宅。原为土木结构建筑,现将土坯墙体改造成为砖结构,屋顶也有原来的瓦件改为现在的油毛毡顶。该民居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土建筑中民居的典范,保留了清末民初时期该区域民居建筑特点,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孙扎齐牛录村民居正房 郭林平拍摄
扎库齐牛录娘娘庙:扎库齐牛录娘娘庙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扎库齐牛录乡扎库齐牛录村的村民吴文保家院里,其以南100米为村广场,北侧为扎库齐牛录城墙。“扎库齐牛录”为锡伯语,意为“八牛录”。该悬山顶式建筑建于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坐北朝南,建筑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整个建筑雕梁画栋,庙内墙壁上都绘有各种彩绘壁画,实为精美,保留了清代锡伯族建筑艺术和绘画艺术的特点。因年久失修等原因,目前该庙虽然主体结构保持原貌,但屋面瓦件已破损脱落,局部油漆彩绘也出现风化脱落的现象,部分墙体出现坍塌,亟须得到保护性维修。
乌珠牛录关帝庙旧景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乌珠牛录关帝庙:乌珠牛录关帝庙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爱新舍里镇乌珠牛录村中心小学西侧。乌珠牛录,是锡伯语,意为“头”牛录。关帝庙以南300米处为爱新舍里镇政府驻地;以东300米处是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依拉齐牛录关帝庙和依拉齐土墩墓;关帝庙西侧和北侧都为村民居住区。乌珠牛录关帝庙建于清道光七年(1827年),最初由照壁、山门、东配殿、西配殿、大殿等建筑组成,20世纪50年代时遭到严重破坏,仅有大殿得以保存。现存大殿南北长约10米,东西宽9.6米,建筑面积为96平方米,因年久失修,大殿屋面和部分墙体都已出现坍塌现象。该关帝庙是锡伯族关羽崇拜的具体体现,其表现出来的锡伯族传统文化艺术以及建筑艺术都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纳达齐牛录关帝庙:纳达齐牛录关帝庙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纳达齐牛录乡纳达齐牛录村北街,地处伊犁河谷南岸的平原地带。该庙始建于清朝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20世纪50年代遭到严重破坏,现存关帝庙、娘娘庙和图公殿,建筑面积约有300平方米。关帝庙坐北朝南,长10.4米、宽9.4米,为廊檐式砖木结构建筑,其正殿东西墙壁上绘有24幅与《三国演义》内容有关的壁画,壁画保存略好,画面人物形象清晰可辨,仅有小部分画面略有破损。娘娘庙长约10米,宽8.4米。图公殿长16米、宽10米。由于年久失修和人为破坏,关帝庙的某些木制构件干裂破损,左右两侧的关平、周仓像也都被毁,需要加强日常保护性维修。
纳达齐关帝庙里的《三国演义》壁画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纳达齐牛录村民居:纳达齐牛录村民居,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纳达齐牛录乡纳达齐牛录村内板材厂院内,原为清光绪年间锡伯营总管富勒枯伦的宅邸。富勒枯伦当时创办了锡伯营高等学堂,为锡伯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锡伯族文化的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该民居建成后是一个由山门、东西厢房、正房等组成的建筑群,目前仅正房得以保存。正房为土木结构建筑,坐北朝南,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面阔三间,进深三间。由于各种自然条件影响以及年久失修,该民居的屋面瓦件已经脱落,部分墙壁也出现了坍塌的现象,所以亟须得到保护修整。由于该民居体现了察布查尔地区传统民居的建筑特点,为研究清末及民国时期锡伯族民居建筑提供了参考,具有一定的历史和艺术价值。
察布查尔大渠:察布查尔大渠是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内历史最悠久的也是最大的引水渠道。清史的记载中多称其“锡伯新渠”、“锡伯八旗渠”或“锡伯营大渠”,而锡伯族人称其为“察布查尔布哈”,在锡伯语中,“察布查尔布哈”为粮仓之意。
《辞海》中记载:“清徐松《洗浴水道记》称其为锡伯渠。新疆锡伯族人民于清朝嘉庆七至十三年(1802—1808年)挖成,是伊犁河流域著名的灌溉渠道。”清嘉庆年间,居住在伊犁河南岸巴特蒙柯一带的锡伯营的人口增多急需扩充田地数量,但是此处北部地势狭隘缺乏田地,南部缺水也不宜于田地耕种,因此嘉庆七年(1802年)十月,锡伯营总管图伯特带领广大锡伯族人民,从察布查尔山口引水,历时6年,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挖成一条深一丈、宽一丈三、长200余里的察布查尔大渠。大渠建成后,“辟田千顷,遂丰殖雄视”,荒原变成良田,八个牛录的锡伯人民迁居到了察布查尔大渠两岸居住,农田数量逐渐增多,如今察布查尔大渠两岸灌溉区仍然是察布查尔县主要的产粮区,其有力地促进了伊犁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图伯特渠首:图伯特渠首位于察布查尔大渠首,是察布查尔大渠从伊犁河引水的无坝渠首。后于1973年改建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无坝引水闸,由老闸(4米×2.6米)和新闸(5米×2.8米)组成,曾被称为“察布查尔大渠龙口”。由于察布查尔大渠的修建,对于察布查尔锡伯族人民来说是一件重大历史事件,为了纪念图伯特带领锡伯族人们修建察布查尔大渠的伟大贡献,1985年将渠首定名为“图伯特渠首”,以此来纪念察布查尔大渠的创建者图伯特。
图伯特渠首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特奇勒干卡伦:卡伦,即清代的哨所。清朝时期,卡伦在保护国土完整、维持边疆安全以及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和稳定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奇勒干卡伦是锡伯营驻守的卡伦,建于清光绪八年(1882年),形制正方形,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伊犁府乡土志》中记载特奇勒干卡伦为“塔奇勒喀卡”,为蒙古语的转音,有祭祀神坛之意,主要因其位于特奇勒干山南侧而得名。现仅存高约3米的土围墙遗迹。
头湖卡伦:头湖卡伦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城以西约47公里处,地处伊犁河谷南岸荒芜的阶地平原。清朝时期,中央政府为了加强边防和维持边疆治安,在新疆设置了卡伦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卡伦巡守制度。卡伦按照设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常年设置的固定驻守的卡伦,叫作常设卡伦。如新疆当时的军事政治中心伊犁四周的重要通道和隘口上设置的卡伦都是常设卡伦;第二种是按季节不同而改变设置地点的卡伦叫作移动卡伦,因为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生产生活方式,移动卡伦便于对他们的管理;第三种是在固定地点但是根据需要而随时设置或撤回的卡伦叫添撤卡伦。头湖卡伦建于清光绪八年(1882年),属于锡伯营驻守卡伦,《伊犁府乡土志》称之为“头湖”,蒙古语的“湾子”的音译,因其地处伊犁河南岸的草湾处而得名,占地面积约为700平方米。目前残存建筑、墙垣等遗迹,南北长26.2米,东西宽25米,墙厚1.7米,残墙最高处为2.6米,东墙保存相对较好,剩余的三面墙为残存的低矮墙垣。卡伦大门朝南,门道宽约4.5米。残存的建筑四角外突,可见为角楼残迹。
头湖卡伦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多兰图卡伦:多兰图卡伦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县城西南部山区,即农四师六十七团一连西侧,始建于清朝乾隆年间。在《新疆识略》中称之为“托赖图喀伦”,《西陲总统事略》称之为“托赖图卡伦”,都是蒙古语“多兰图”译音。“多兰”在蒙古语中是“七”的含义,因早年此处为多兰人的居住地而得名。多兰图卡伦为移设卡伦,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由锡伯营领队大臣管理,后于同治八年(1869年)废除。目前,卡伦城墙保存基本完整,南北长31.5米,东西宽27米,墙厚1.3米,高约2.7米,大门宽3.5米朝南向。
多兰图卡伦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梧桐孜卡伦:梧桐孜卡伦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四师六十七团七连西侧的农田内,建于清朝光绪八年(1882年)。卡伦坐北朝南,成方形,南北长约28米,东西长约28.5米。城墙厚1.5米,墙最高处有3.6米,墙上有女墙,女墙厚约0.5米。卡伦四周设有角楼,角楼边长2米左右,目前西北角楼保存最为完好。卡伦的门破损严重,残宽3.8米。由于该卡伦受到长年风雨侵蚀和人们生产生活的破坏,目前城墙底部侵蚀部分已出现坍塌,南、北、东三面墙体保存相对较好,但西墙北段坍塌较为严重。
梧桐孜卡伦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纳旦木卡伦:纳旦木卡伦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县城以西,伊犁河谷南岸的阶地平原上,今农四师六十七团七连(霍东孜村)以南约5公里处,该卡伦往西4公里即接近中哈边界线。卡伦修建于清代时期,目前整体保存较好,平面形状为长方形,南北长34.4米,东西长45.3米,夯土筑成的城墙上窄下宽,宽约为2米,最高处2.5米。城墙四周设有角楼。卡伦的门已坍塌,残宽约5米,整体保存情况较差。
马架子房:马架子房是锡伯族历史上的传统民居类型之一,即平顶房。锡伯族在明清之后开始流行修建马架子房。马架子房的房屋不高,窗户矮小且朝向东方,因此上午的阳光十分充足。房屋一般有三间,中间为厨房,两耳间为卧室。马架子建造时先用木料搭成房屋骨架,再用湿土拍打成厚实的墙壁,除了有冬暖夏凉的好处之外,马架子省工省料、造价低廉。
人字屋顶房:人字屋顶房是锡伯族清末民初时期的传统民居类型之一,又叫斜顶房。人字屋顶房修建工艺为先用木料搭建起房屋骨架,后垒砌土坯,再抹泥刷灰。顾名思义,斜顶房的屋顶向下倾斜,一般为三间房。其门窗比较有特点,门窗用小木格制作,面积较大。门槛一般高出地面三四十厘米,窗户面积较大,有的几乎整个南墙都为窗户,窗户上糊以白纸、油纸或蜡纸,窗户一般有两种,上下开启式和左右开启式。因其造价较高,用工用料较大,目前这种从清代时期传下来的房屋建筑已经在人们生活中淘汰了,目前在锡伯族地区能看到的人字屋顶房已成为文化遗产而受到保护。
除了在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保留了大量锡伯族不可移动文物之外,由于锡伯族在西迁前活动于我国东北部地区,因此,在我国东北地区也存留一些锡伯族不可移动文物,如:
锡伯族家庙:锡伯族家庙,即喇嘛庙,又称太平寺,修建于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站前街实胜寺西侧。据《沈阳县志》记载:“太平寺,在外攘关门外,康熙三十六年建,为锡伯家庙。”外攘关门及沈阳市西北门,在其西北斜对面有小西关。小西关外,即在沈阳市和平区站前街实胜寺西侧,而所谓的“康熙三十六年建”属于笔误。
家庙形制为南北长方形,建房35间,分为前中后三层大殿,贯穿于南北中轴线上。太平寺前殿为天王殿,为整个家庙的大门,在前门上方悬挂刻有“锡伯家庙”四个遒劲有力的贴金大字。殿中立有四大天王像。中殿殿内供奉着释迦牟尼、弥勒佛等佛像,殿内两侧挂有十八罗汉图,墙的两侧摆放着经书。锡伯家庙的后殿为大雄宝殿,为家庙的正殿,殿中供奉着释迦牟尼盘腿木雕坐像,左右为过去、未来二佛像,后墙上方挂有“大雄宝殿”匾额。从锡伯家庙的布局来看,后殿的西侧为关帝庙,东侧为文昌殿,由此可以看出汉地文化的传统信仰在锡伯族南迁后与汉族文化的接触中被逐渐吸收进去。
太平寺石碑:锡伯族清代史料类文物。太平寺即锡伯族家庙,该石碑位于太平寺的大门外,高三尺五寸,宽一尺九寸,石碑立于清嘉庆八年(1803年),其碑文主要记载着有关锡伯族早期活动区域以及锡伯族族源等问题,这对于锡伯族史的研究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1955年新建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肖夫、吉庆、温银山等同志赴辽宁省进行锡伯族社会历史调查时在太平寺内发现了该石碑,当时太平寺被一工厂所占用,破败不堪,寺内的文物也尽被毁坏,但该石碑却保存完好。专家们将碑文抄录下来,碑文是满文镌刻,后由学者翻译为汉文。关于石碑,《沈阳县志》卷十三记载道:“太平寺……康熙三十六年建,为锡伯家庙,石碑两块。”另据解放初期太平寺的喇嘛白光武介绍,其实在太平寺正殿东西两侧各立有石碑一块,西侧的石碑为满文刻写,东侧的石碑为汉文刻写,碑文内容一致,现在只有西侧的满文石碑留存在世。后经学者对现存的满文石碑上所刻碑文译成汉文,译文如下:
万世永传
集三世诸佛彻悟,开拓三教之义,光耀释迦牟尼佛法。青史世传之锡伯部,原居(海拉尔东)南扎拉托罗河流域,嗣于齐齐哈尔、墨尔根、伯都讷等处编七十四牛录,历时四十余年。康熙三十六年,蒙圣祖仁皇帝施与鸿恩,将锡伯等编为三队,于康熙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年移入盛京,分驻各地效力。康熙四十六年,众锡伯共用银六十两,购房五间,建立太平寺。自京城请甘珠尔经一百有八卷,每年四季诸僧聚诵不已,其愿永偿。乾隆十七年,协领巴岱、佐领叶恩德布、(阿欲)西等众锡伯戮力修建殿三间、两侧厢房三间、(正)门三间,供奉三世佛。四十一年,协领罗布桑、喇西、特固素、卓第等锡伯共修寺院,塑立宗喀巴佛、五护法、千手千眼佛、四天王,增请般若经,每年四季诵之不绝,永无穷矣。
嘉庆八年七月十六日,梨树沟边门章京加一级记录二十一次华沙布敬立。
(三)锡伯族可移动文物研究
锡伯族文物集中反映了锡伯族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的生产经济、社会制度、文化生活的相关情况,是锡伯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体现,具有一定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锡伯族可移动文物丰富多彩,按照类别可以分为服饰配饰、生产工具、生活用具、交通运输工具等物质文化类型的可移动文物和乐器、宗教器物、丧葬用品、家谱文献等精神文化类型的可移动文物。
1.服饰类文物
锡伯族的传统服饰有长袍、旗袍、坎肩、齐木齐、衬衫、布鞋、坤秋帽等具有锡伯民族文化特点的服饰配饰。
锡伯族传统服饰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锡伯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其服饰文化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演变,在与周边兄弟民族融合发展中,既保留了自身服饰文化的特点,也兼收并蓄,吸收了周边其他民族服饰文化的特点。例如,在元代以前,锡伯族服饰保留下了鲜卑族服饰特点,后因长期与蒙古族、满族、汉族等民族交错融合,受蒙古族游牧民族服饰文化的影响,服饰式样发生了几次大的变化,为了便于骑马射猎,锡伯族传统服饰逐渐改变为男性多穿左右开衩的绲边长袍,系粗布腰带,穿长筒靴。特别是在锡伯族西迁新疆后的文化重组过程中,吸收了新疆世居民族的文化元素,其服饰文化的内容变得更为多样化,成为新疆锡伯族文化本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锡伯族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及与汉族的不断深入融合,锡伯族人民的日常服饰开始趋同于汉族服饰,锡伯族传统服饰多出现在锡伯族重大节庆或者婚礼等特殊场合,除此之外,一部分锡伯族老人会在平时穿着锡伯族传统服饰。
长袍:锡伯族传统服饰。长袍男女都可穿,颜色多为青、蓝、棕、黑色。一般来说,男长袍衣领略低,款式肥大,右衽,袍底长及脚面,深色布制纽扣,长袍下边开衩,马蹄形袖口,可卷可放。多用青、蓝色绸子做成腰带,腰带上经常挂上烟袋和荷包。长袍按季节可以分为棉袍、夹袍等。出门做客时多穿用料讲究的深蓝色缎料做成的“齐木齐”。中老年女性长袍式样与男装相同,右衽宽身、袍底开衩,长及脚面。锡伯族老年妇女的长袍在领口、袖口镶边,边宽一寸左右,缀有黑色布扣,显得典雅庄重。而锡伯族青年女性长袍多用色彩鲜艳的绸缎、花布料制作,袍长过膝,较紧身,袍边和袖口处多有花边点缀。长袍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前较为流行,现已不常见。
短袄:锡伯族男式短上衣,又叫“库鲁齐”,是锡伯族年轻男性在骑马或劳动时的传统穿着。圆领,对襟,钉有布纽扣,颜色多为深蓝、黑色或灰色。袖口宽大,与长裤搭配穿着,以前锡伯族男子一年四季经常穿着短袄,现在穿着者较少。
锡伯族女式坎肩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坎肩:锡伯族无袖上装。锡伯族男女老少都喜欢穿着坎肩,外穿的坎肩一般有对襟、大襟、琵琶襟三种。冬季为棉质或皮质坎肩,春秋为单坎肩。多以棉布、绒布和绸缎缝制而成。男女老少的坎肩的颜色都各有不同,但一般都为圆领、对襟。锡伯族老年人多穿纽扣在右侧的坎肩,左右两侧开衩,颜色多为青、蓝色,也常用黑条绒缝制。锡伯族年轻女性的坎肩多用红色、绿色等颜色鲜艳的布料制成,坎肩沿边多绣有花边或贴花边,背后开三角衩,左右两侧不开衩,因此坎肩有着御寒和装饰的作用。儿童坎肩也多常选用颜色较鲜艳亮丽的布料制成,并且多绣有花鸟等吉祥装饰图案。坎肩主要在春、秋时期穿着御寒,既可穿在里面,也可套在外穿。
刺绣荷包:刺绣是中国民族传统工艺之一。除了中国的四大名绣即苏绣、蜀绣、粤绣和湘绣之外,很多地区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刺绣工艺,如京绣、杭绣、维吾尔族刺绣、哈萨克刺绣、傣族刺绣、满族刺绣等。锡伯族刺绣也不例外,锡伯族女性最擅长的女红就是刺绣,刺绣几乎成为每个锡伯族女性必备技能和生活乐趣,因此锡伯族刺绣花样繁多,处处可见。一般多装饰于服饰和生活用品,如嫁妆和丧服、鞋袜、头巾、枕套、荷包、桌布、窗帘、挂饰或其他一些手工艺品中。
锡伯族刺绣图案纹饰内容丰富多彩,特别是在原锡伯传统文化元素如弓箭、鲜卑文化等具有象征符号的文化元素的基础上,吸收了其他民族的刺绣艺术的精华,使得锡伯刺绣更加多姿多彩。其刺绣方法主要有刺花、挑花、钩花、落花、补花、缎花、印花等方法。其图案纹饰充满了多样性,主要有平面图案和立体图案两大类,图案内容主要集中于自然生活中表达吉祥的元素,如日月星辰、花草山水、飞禽走兽等。锡伯族刺绣的色彩较为明艳,色彩对比性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深底浅花,看起来花在后,光色在前,主要纹样采用明色。如底色为大红、深红色,纹花为浅色,多用于帷帐。另一类是浅底深花,顾名思义,花纹采用暗色,花在前,光色在后,看起来极富立体感,多用于床单、枕罩、窗帘等。锡伯族刺绣图案的颜色也有着象征意义,红色象征太阳的光辉,白色象征着幸福与快乐,蓝色代表蓝天,黄色代表着智慧。刺绣者通过艺术转化使得这些原始的自然实物更富有生命力和色彩,一方面深受锡伯族男女老少的喜爱,另一方面丰富了我国少数民族的艺术表现形式。
锡伯族荷包是锡伯族男子吸烟必备的物品之一,按照传统习俗,锡伯族青年男女在恋爱时,女方要送给男方自己缝制的精美的荷包,荷包上通常绣有花鸟、蝴蝶等吉祥图案,用以表达自己对男方情谊的爱情信物。
锡伯族传统刺绣工艺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绣花鞋:锡伯族女性的鞋子在清代以前多穿靴子,靴子有的是用羊皮或鹿皮制成,较为柔软,有的是自家制作的云子靴和绣花缀靴。清朝以后多穿绣花鞋,绣花鞋可以分为单梁绣花鞋和双梁绣花鞋,按鞋底分类的话也可分为鞋底较高的花盆底鞋和四散底鞋。单梁绣花鞋有单鞋、棉鞋之分,因鞋梁部分缝制出一条楞状,故称为单梁绣花鞋,一般多用黑色棉布面料制成,也有红色、蓝色的棉布面料,有的鞋面上绣有花纹。双梁绣花鞋也多用黑色布料做成,鞋梁部分则缝制出两条楞而称为双梁绣花鞋。绣花鞋在解放以前较为流行,现在都不常使用了。
腰带:锡伯族传统佩饰。锡伯族男子有佩戴腰带的习惯,其质地为皮制或绸布制,颜色多为蓝色或黑色。腰带由带身和带扣两部分组成。带身有的绣有各种吉祥图案,带扣一般是铜质,富有之家也有用玉石、金银等贵重材质制成。锡伯族有一种非常有名的腰带,其带扣专门制成瑞兽纹图案,因此被称为神兽纹腰带。锡伯族腰带还有一个特点,腰带的带身上会挂有若干个小环或者带钩,用以锡伯族男子随身携带刀、壶等物品,锡伯族的这种带钩腰带使用的历史也是十分悠久。
喜帕:锡伯族传统民族佩饰。锡伯族男女在结婚时都会身着传统民族服饰,新郎一般会穿着绣花边的内衣和坎肩,新娘会身着绣花旗袍。新中国成立以前,锡伯族的婚俗中有个“鞭揭喜帕”的婚俗。新娘在临上喜篷车前要头戴大红喜帕后,再被人扶上喜篷车,新娘由伴娘、女友和“奥母”(锡伯族在举办婚事的时候,主要负责协助接亲,负责在迎接新娘时如果出现什么问题时负责出面解决)陪伴坐在喜篷车里。新郎骑着马在喜篷车前引路,手持马鞭,马鞍两边挂着两包男方家送的五谷种子(寓意新人的新生活能美美满满、五谷丰登)。喜篷车一路不能停顿,当遇到其他家的喜篷车时也必须前行而过,不能停车避让。新娘在到达新郎家后,由伴娘挽着下车后走到正屋前与新郎同拜天地,之后,新郎先入家门,与门外的新娘双双对跪,新郎用手里的马鞭揭去新娘头上的喜帕,然后新郎、新娘一起到锅灶前跪誓要白头到老。宣誓后,新娘进入洞房并坐在帐内不得露面,直到晚间喝完合卺酒后才能下炕走动。另外,有的文献记载着新娘的喜帕在入洞房后都不能揭开,要到散席了,亲朋好友拥入洞房后,新郎才可手持皮鞭,用鞭杆慢慢揭去新娘的喜帕。现在的锡伯族婚礼中,这些习俗已经较少被承袭下来。
坤秋帽:锡伯族传统配饰。锡伯族帽子质地多样,有用竹、草编织而成的夏季佩戴的笠帽,有羊毛绒质地的用于冬季御寒佩戴的毡帽,有皮、布制作而成的鸭舌帽等。锡伯族传统女式冬帽叫作“坤秋帽”,其制作方法是先剪裁一条宽约10厘米左右稍大于头围的布为面料,面料多为青、黑、蓝色绸缎、棉布或毛料,在耳朵处缝上与耳朵大小一致的护耳,然后按面料大小裁制衬里,衬里一般多用羊羔皮或水獭皮。帽里和帽面缝合之后,在两端缝上布带做系带。老年妇女的坤秋帽多为素色,而年轻妇女的坤秋帽上则多绣有各种花卉图案。坤秋帽以前流行于东北和新疆锡伯族地区,现在很少有人佩戴。
2.乐器文物
锡伯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出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音乐艺术形式,包括民间歌曲、民间说唱(朱仑)、民间歌舞(贝伦)、民间戏曲(罕杜春)等,与锡伯族传统音乐艺术紧密联系的民间乐器也在不断创造和完善。总的来说,锡伯族历史资料中记载的民间传统乐器和至今仍在流传使用的民间乐器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类是弹拨乐器,如东布尔、斐特克呐;第二类是拉奏乐器,如四胡、绰伦;第三类是打击乐器,如锡伯族萨满所使用的伊木秦(神鼓);第四类是吹奏乐器,如菲察库、墨克纳、伯尔登等。由于生活在新疆的锡伯族与周边如哈萨克、柯尔克孜族等民族长期生活在一起,其民间音乐和民间乐器除了保留自身满—通古斯语族传统音乐和乐器特点之外,也选择性吸收了周边其他民族民间音乐和乐器的文化特点,这种交流融合极大地促进了锡伯族传统民间音乐和乐器文化的丰富和发展。锡伯族乐器文物存世的较多,这与锡伯族人民热爱本民族传统音乐而经常使用本民族乐器有密切关系,但随着锡伯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锡伯族年轻一代对本民族传统音乐艺术的接受和传承不断受到外来流行文化的冲击,锡伯族乐器在制作技艺和传承使用方面也面临着不小压力。
锡伯族传统乐器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1)锡伯族吹奏乐器文物
菲察库:锡伯族传统民间吹奏乐器。菲察库是用芦苇秆制作而成的双管双簧的笛子,因而又称苇笛。苇笛由苇筒和哨嘴组成,苇笛长度一般为20厘米左右,直径约为1.5厘米。苇笛音色圆润柔和,音量较大,一般在野外放牧或田间劳动休息时用于自己独奏娱乐,较少用于伴奏,有时锡伯族青年男性向爱慕的姑娘们表达情意的时候也会吹奏菲察库。目前这个乐器在新疆锡伯族地区已经失传了,因为苇笛在之前广泛使用时,只是人们在田间地头随便能找着的材料做成的用于消遣娱乐时用的传统小乐器,人们不会刻意去对其进行保护收藏,加之现在社会生活中娱乐和乐器的多样性不断增多,这种简单自娱自乐的方式也消失不见,苇笛也就失去了留存的现实条件。
墨克纳:又称“口弦”、“口琴”、“口簧”等,锡伯语称为“玛肯”,是锡伯族常用的一种将同时使用吹和弹奏技巧的吹奏乐器。演奏方法为用左手将口弦置于唇间,右手指弹拨簧舌尖端,使得薄钢片持续震动,吹气震颤发音。一般通过控制口腔大小和送气急缓的方法来控制声音高低。演奏的技巧主要有吹、揉、弹、颤,曲调一般是即兴创作,其音域较窄,只有五度音程,但是音色优美,是锡伯族儿童和妇女喜爱的家庭娱乐演奏乐器。目前,新疆察布查尔地区已经很少看到墨克纳的身影,现已基本处于失传的境地,只有部分年纪大的民间艺人还会吹奏墨克纳。
伯尔登:“伯尔登”是锡伯族一种比较原始吹奏乐器,是用高粱秆制成。制作时,将高粱秆取一节切断后,吹奏时把高粱秆切口部位含在嘴里,同时用手指弹拨秸片来奏出简单音乐曲调。
布伦:“布伦”,即牛角号,锡伯语称其为“伊含布伦”,是一种由海螺或牛角制成的吹奏乐器,它多用于该民族狩猎、征战活动,是鼓舞士气的战斗号角[2]。与伯尔登一样都属于消遣性乐器。
墨尔和:“墨尔和”又称之为梳琴,是与口哨配合使用的简易乐器。它的材料是梨木梳,上面贴有一片薄纸,经吹奏颤抖而发出特殊的音色,颇有忧伤凄楚情调。梳琴既可以梳理头发,也可以做乐器使用,一物两用[3]。
(2)锡伯族弹拨乐器文物
东布尔:东布尔是新疆锡伯族地区一种常见的民间拨弹乐器。“东布尔”一词是象声词,本身在锡伯语中无明确含义,形容乐器发出的声音。东布尔分为琴头、琴杆和琴身三部分,长为1米不到,一般为两根弦。东布尔这种双弦弹拨乐器,可以弹出悠扬婉转、抒情的单旋律,还可以弹奏出热烈欢快的音乐。东布尔常用于舞蹈伴奏,锡伯族跳贝伦舞的时候也多用东布尔来伴奏,在锡伯族人们眼中,东布尔与贝伦舞是不可分割的。演奏者在演奏东布尔时盘腿或分腿而坐,将琴放置于腿上,琴杆斜横于胸前,琴头向左上方。演奏者一手用虎口夹住琴杆,手指在指板上通过触按琴弦来控制音高。手指也可勾弦或打弦来发声演奏,也可用弹、拨、扫等弹奏方法。
关于锡伯族东布尔乐器产生的历史年代并无准确的文字记载。根据锡伯族语言学家佟加·庆夫和佟林清所著《锡伯族风情录》一书中关于民间对东布尔的传说故事和锡伯族萨满教斗琪歌《东布尔,东布尔》等文献史料推测,东布尔应是在锡伯族西迁前就有的,可谓历史悠久。
斐特克呐:20世纪70年代末,新疆伊犁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工队的乐器演奏员安鹏德在“东布尔”的基础上改制而成斐特克呐。斐特克呐是四弦拨弹乐器,主要由琴头、琴颈和琴箱三部分,长度约为85厘米,琴箱与东布尔琴箱一致,下宽上略窄琴箱长34厘米,宽16厘米,厚8厘米。琴颈长约38厘米,琴颈的指板上增设18~22个品位,按“五度相生律”排出音位,并采用齿轮弦轴,并装有拉弦板和护弦板。其特点是在东布尔的基础上由两根琴弦改为四根琴弦,音域得到了扩宽。由于琴箱面板下部中间部分蒙着一块圆形蟒皮制成的共振膜,又称为感应鼓,演奏时皮膜震动来使斐特克呐的音量得到有效增大,在与大型管弦乐器合奏的时候,它的声音都很会清晰,因此与其他民族乐器相比,它更常用于独奏、合奏或为歌舞伴奏。
由于斐特克呐琴是在东布尔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民族乐器,它一方面保留了东布尔琴声悠扬、圆润、柔和的特点,又同时具有清脆、激越的独特音色。“斐特克呐”在锡伯语的含义是“弹拨乐”和“花儿开放”的含义,安德鹏解释意为“花儿开放”是因为斐特克呐是锡伯族有史以来第一件用于舞台的新式乐器,经过十几年的艰苦研制过程,终于在三中全会后获得成功,故以“花儿开放”之意命名。斐特克呐普及并不广泛,也只有少数民间音乐人可以演奏这件乐器。
(3)锡伯族拉弦乐器文物
四胡:锡伯族传统拉弦乐器。四胡又叫四弦、二夹弦。宋代陈旸的《乐书》中有所记载:“奚琴本胡乐也。”清朝用于宫廷乐队,称提琴。木质琴筒,有圆筒形、六角形、八角形3种,琴筒的一面蒙以蟒皮或一层薄木板。琴杆也为木质,长而粗,置四轴,弦轴为红木质,轴顶上装饰有骨片。琴弦为四根丝弦或者金属弦,每两弦为同音,如一、三弦为同音,二、四弦为同音。琴弓长约75厘米,马尾分为两股夹在一、二弦和三、四弦之间,拉动琴弓时两弦齐响。四胡的发音圆润浑厚,悠扬婉转。
绰伦:锡伯族传统拉弦乐器。绰伦集合了东布尔和马头琴的优点为一体,其形制和东布尔近似,以两根羊肠线为琴弦,以马尾弓拉奏,拉奏绰伦的姿势与拉奏马头琴差不多,但绰伦的音色清脆动听,适合于演奏情歌。
(4)锡伯族打击乐器文物
伊木秦:古代锡伯族萨满教流传下来的打击乐器,也是锡伯族萨满教法器。锡伯语称为“伊木秦”,为“神鼓”之意。萨满在进行宗教仪式时所使用。伊木秦的形状如同手鼓,直径约为50厘米,木制鼓框,其上蒙有山羊皮或驴皮,单面鼓,内装置着许多小铁片。鼓面上装饰有动物、植物图案或者具有民族特色的图案,有的鼓面上绘有萨满教的崇拜之神——神鹰的图案。鼓内放置着十字铁架以便用手执握,在鼓的外侧缀有黄缨。
3.生产工具类文物
一个民族所使用的生产工具与该民族所处于的经济形态有着直接关系,生产工具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它的发展及其技术革新也成为推动一个民族社会变迁的内在驱动力。锡伯族在经历渔猎经济、游牧经济、农垦经济之后,特别是因处在东北—西北分布格局中而不断受到其他周边民族生产方式的影响,呈现出除了本民族传统生产工具之外的一些特点。总的来说,锡伯族生产工具文物可以分为渔猎用具类文物和农具类文物。渔猎用具类文物主要有弓箭、渔网、长矛、大头棒、插网等。农具类文物现在可见的主要有犁地翻土所用的木犁、柳条耙、锄头等;扬场所用的木铣和木叉、割草所用的镰刀、大扇镰等农业生产工具文物。这些文物看似一件件普通的生产用品,但将这些生产工具的具体使用方法和所起到的作用表达清楚,这些会说话的文物就能把锡伯族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其文化特征呈现出来。
弓箭:弓箭文化是锡伯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弓箭在锡伯族的生产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也形成了锡伯族独特的弓箭文化。锡伯族早期生活在东北大小兴安岭地区,从东胡开始,其游牧和狩猎为主的生产方式促使弓箭这一生产工具或者技能应运而生,并最终促使其骑射文化的发达,其弓箭文化更是从东胡经鲜卑延续到了锡伯。《魏书》中对鲜卑曾记载道:“俗善骑射,随水草而牧,居无常处,以苍庐为宅,皆东向日,鲜卑人人善射,以战为乐,以战死为荣。预战时,族人操弓箭飞身上马,欢呼相应。”在室韦阶段,虽出现了部分农业经济,开始了农耕,但大部分依旧延续着狩猎、游牧的经济生活,保持着“长于射猎,喜于射猎”的传统。元代的锡伯族在蒙古的统治下,由于善于射箭也被编入蒙古军队。锡伯族射箭技能的高底与这个民族的存亡有着直接关系,人口较少的锡伯族为此将弓箭技能保持在较高水平。清朝时期是锡伯族的弓箭文化发展的顶峰阶段。清朝初年,清朝统治者大力推崇“国语骑射”政策,将射箭技能作为武举考试的重要科目,也将锡伯族士兵编入出则为兵、入则为民的八旗之中,其弓箭文化与清朝的军政制度紧密结合了起来。清政府利用锡伯族的骑射优势征战云南、驱逐缅甸入侵,出征西北平息准格尔,出战四川平定大小金川土司叛乱。锡伯族骑射技能为清政府对各地的驻防统治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更是维护了祖国领土的完整。
弓箭制作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箭:锡伯族将箭分为重箭和轻箭两种。重箭称为“niru”,主要用于近距离作战和射杀野兽,箭身比较大,箭头比较宽;轻箭称为“sir⁃dan”,主要用于远程攻击,箭身轻,箭头小而尖利。箭头,称“kaq⁃ilan”,主要分为杀伤性和非杀伤性两种。杀伤性箭头用于作战和打猎,有木质、石质、骨质和铁质,形状多为三角形和菱形;非杀伤性箭头多用于传递信号或训练。箭杆的材质一般使用桃木、杨木、松木或沙柳木制成。尾翎数量一般为3道,尾翎多为鹰、雕的羽毛制成。“响箭”在锡伯族的箭中较为有名,又称为鸣镝,其箭头内部是空的,拇指般大小,多用牛角制成。箭头上钻有三四个孔,因此箭头在飞行时与空气摩擦后发出清脆“啾啾”声,响箭由此得名。目前,锡伯族响箭的传统制造工艺仍然被完好地保存下来,制作响箭的第三代传承人为陶金平。2007年8月,锡伯族“响箭”技艺被列入联合国扶贫开发项目。
锡伯族生产工具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插网:锡伯族传统狩猎工具。插网又叫拦网,网面由较粗的棉线织成,网口较小,用两根木桩固定网口两侧并将网口撑开,插在兔子、野鸡、獐子等小型动物出没的道路正中。当猎物在受到惊吓而沿路奔跑时便会套进拦网里面,只要一进入到拦网内,木桩受到冲击后就会从地里拔起并连同网绳一起拴缚住猎物,使猎物无法逃脱,这是锡伯族较为传统的捕猎方法。
大头棒:锡伯族传统狩猎工具。大头棒选材时多选用质地坚硬的木头,在制作大头棒时一般将树木连根一起刨出,保留树根的大疙瘩部分作为打击猎物的部位,主要用于锡伯族猎人在徒步狩猎时使用的工具。
长矛:锡伯族传统狩猎用具。长矛为铁制,矛把长约3米,矛身宽扁,锡伯族猎人在骑马狩猎时常会用到长矛。
丝环:锡伯族传统狩猎用具。丝环又称套环,由铁丝制成,一般放在小型猎物出没的道路上,猎物在奔跑中套入丝环中越挣扎就会被越套紧,直到被勒死。
4.生活用具类文物
锡伯族的生活用具文物多表现为饮食用具、家庭用具和交通工具等方面所反映出来的文物。这些文物与锡伯族在特定历史阶段所处的生活水平和传统生活习惯有密切关系。例如,锡伯族在西迁前生活在原始森林地区,就地取材,桦树皮制成的生活用具特点鲜明。随着锡伯族社会发展,传统手工业中的木工、编制技艺水平较高,因此锡伯族的生活用具文物中有大量的木制和编制而成的物品。锡伯族木制用具较多,如筷盒、木床、吊床、木桌、木箱等,锡伯族所修建的房屋、庙宇等建筑在保留传统制式特点外,在其门窗、屏风、箱柜上都精雕细琢出许多如牡丹、莲花、仙鹤、凤凰等花卉或动物等图案。锡伯族的编制技艺也很高超,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所需要的筐箕、圈笼、迷魂筐、柳条耙等都是锡伯族农民自己动手编制的。锡伯族妇女擅长于缝制、刺绣技艺,在以前的锡伯族家庭中,锡伯族妇女都会缝制全家人的衣服,并且在很多日常生活用具如烟口袋、杜拉上都会看到美丽的刺绣图案。
桦皮碗:锡伯族生活用具。清朝初年锡伯族主要生活在东北大小兴安岭地区,游猎于富饶的大森林之中,锡伯族和生活在此区域的其他少数民族如鄂伦春等民族学会利用周边生活环境,逐步形成了特点鲜明的桦树皮文化。锡伯族根据桦树皮柔韧性强、易塑造、富油脂、不易透水和腐烂的特点,加工制作了各种各样的日常生活生产用品。桦皮碗就是这些日常生产生活用品中的一种,在桦树碗上一般都饰有鹿纹或其他动物纹饰,有的绘有几何形图纹,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点。
锡伯族悠车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悠车:锡伯族生活用具。悠车是锡伯族家庭传统的婴儿摇篮用具,因挂于屋内梁下又叫吊篮、吊床、摇篮。形状为椭圆形或者船型,多用杨木、松木、桑木或柳木制成。一般长约1.3米,宽0.4米,表面一般用红漆绘有花卉、动物等吉祥图案。男孩子的悠车多装饰着弓箭纹饰,女孩的吊床多绘制有牡丹、凤凰等图案。小孩子头枕的位置用柔软的棉布或兽皮做里衬,再放置颜色鲜艳的小枕头。摇篮的底部垫铺着衬板和软的里衬。悠车的两侧装有铁环或者各有一孔,内穿皮条或绳子以便于将摇篮挂在屋内的横梁上。据说锡伯族“挂悠车,悠孩子”的习俗,能让小孩子身体发育健康,不会出现罗圈腿、驼背等现象。锡伯族悠车的来源与古代锡伯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有一定关系。古代锡伯人由于经常进行狩猎活动,在休息时为了保证婴儿的安全,防止野兽的侵害,经常把婴儿睡的小床吊放在树杈上,由此一代传承一代,形成了今天锡伯族的悠车文化形式。
筷盒:锡伯族生活用具。筷盒就是锡伯族人们用来盛放筷子的木质用具。一般用榆木、松木等材料制成。筷盒外侧多用油漆描画出各种花纹或图案,有的筷盒则采用木雕工艺镂雕出花纹再涂以色彩鲜艳的油漆,因此显得美观大方。筷盒形状为上宽下窄的长方体,内部中空用以盛放筷子,一般放置在厨房碗柜旁边或者里面。
吉伯浑塔图库:锡伯族生活用具。锡伯族家庭放在火炕上面的长方形木柜,又称为炕柜或被柜。其长度与炕的宽度一致,高度为1尺左右,柜子的抽屉有多个,抽屉里一般摆放鞋袜,在柜子上面叠放被褥。炕柜外表面多用黑漆或红漆刷涂,正面描绘着有牡丹、荷花等花卉图案。有的炕柜的两侧或底部刻有各种花边,显得高贵美观。在锡伯族的民俗中,炕柜上叠放被褥、枕头是有一定讲究的。被子和枕头要求是相间而放,色彩也要相隔搭配,这称为“叠被格”。锡伯族习俗中,锡伯族年轻媳妇在农历每月三十日清晨都要做好“叠被格”。
供桌:锡伯族生活用具中的传统家具。供桌也称八仙桌,长约1.5米,宽0.6米左右,高约1米,有分柜式和抽屉式两种。在锡伯族的传统风俗里,锡伯族以西为贵,因此西屋由长辈来住,过去房屋都有“安巴纳罕”(大炕),这种“三环炕”是由三面环绕的南炕、西炕和北炕组成。南炕由爷奶或父母睡眠,北炕由客人睡眠,一般西炕不睡人,有贵客来时请之坐卧。一般来说,客人和家人不能在西炕上坐卧,因为西炕的靠墙上立有佛龛供佛。西屋中的摆设比较朴素,也较讲究,一般放置着八仙桌、大木柜、凳子等。八仙桌靠着西墙放置,其前挂有先辈的画像,桌上放香炉、茶具等贡品,是用于敬奉祖先的桌子。每逢过节祭祖之日,全家人都要在供桌前烧香磕头祭祖。
马鞍子:锡伯族生活用具。锡伯族在游牧经济、军事战争以及农业生产阶段,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会经常使用到马。锡伯族的马鞍子为木架制成,上部和下部都垫有棉制或皮制的垫子,以防磨伤人和马匹。马镫为铁制,踏面为圆形,有的马镫踏面或者侧面刻有简单图案。
背壶:锡伯族生活用具。背壶又称携壶,用于盛水,因壶两侧有穿带或绳索的环耳沟槽而得名。锡伯族背壶由壶身、壶塞、壶耳、背带等部分组成,多用牛皮制成。制作时先将鞣制好的牛皮按照形状剪成完全一样大小的两片作为壶的正反两面,再用皮线缝合而成,缝完后在缝隙处再用面糊涂抹以防止漏水。背壶的壶塞为木制,壶颈两侧的壶耳有绳子将壶塞串挂起来。有的背壶的壶身上绘有动物、花卉或其他几何图案,显得美观大方。背带也多为皮质。背壶以往用于锡伯族猎人打猎时盛水用具,后来也用于出门旅行用品。
喜帐:锡伯族生活用具。喜帐是锡伯族新婚夫妇床(炕)前的帷帘。其长度与床(炕)一致,多用红绸来制作。喜帐上一般采用锡伯族传统的刺绣工艺,在挑花时直接用各种彩线先形成完整的图形,其图形数量一般为对称的双数,图形内容取自民间一些具有美好吉祥寓意的吉祥图案,如鸳鸯、喜鹊、凤凰、蝴蝶、孔雀等。帐面下沿也会绣有牡丹、莲花、苹果、桃等各种花卉、果实等图案,也有着“开花结果”、“早生贵子”之美意。
杜拉:锡伯族生活用具。杜拉即锡伯族妇女的针线包。杜拉的形状各异,有蝴蝶形、鱼形、葫芦形等,一般用绸缎或棉布缝制而成。其制作方法是用两块质地和大小完全一样的布料缝合,内侧夹有里子,上端留开口,外表面一般绣有多种漂亮的花卉图案。在上端开口部分缝有系带,便于悬挂摆放。下端一般缀有长穗。杜拉多采用颜色鲜艳秀丽的材料缝制而成,造型美观,内部放置针线,一般悬挂于墙上或者随身佩戴。
刺绣烟口袋:锡伯族男性用以装烟的生活用具。刺绣是锡伯族妇女最为擅长的女红,刺绣的物品也是随处可见。烟口袋又叫烟荷包,针织烟口袋是针织类的精品。首先用各种花线精心织成荷包,再在花线上面刺绣各种吉祥图案,用来装烟,或作为爱情信物用以珍藏。有的烟口袋用各色棉布或绸缎直接缝合而成。一般顶部都缝有束带,或者作为翻盖形式,底部缝缀着丝穗。
火盆:锡伯族生活用具。主要用于冬季取暖的一种生活用具。火盆在古代就已经成为人们取暖的主要工具,特别是能持续燃烧的木炭、燃煤出现了以后,人们就需要用像火盆一样简易的容器来放置这些燃料。火盆有铜质、铁质和土质之分,一般呈圆形,根据《关东地窨子考》有关记载,火盆最早出现的地方在吉林长白山一带。火盆的盆边向外翻出10厘米左右的边,其上可以放置酒壶等器具,盆底多有三足支撑,有的精美的铜质或铁质火盆的盆边会刻有图案花纹,底足会设计为动物的头部或足部造型。铜火盆由于制作工艺复杂,价格昂贵,多是富裕家庭使用,而穷人家庭多用黏土、蒲棒草、牛粪等材料加水和成泥,仿照火盆做成盆状后,放置阴干后制作成土火盆。火盆内放置木炭、无烟煤作为燃料。同时火盆在锡伯族的婚俗当中还有其他寓意,当新娘要进入新郎家门的时候,需要先跨过一个火盆才能进入屋内,寓意新娘在跨火盆的时候能够让火烧去一切不好的东西,婚后的年轻夫妇的日子能越过越红火。
火盆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5.宗教礼仪类文物
锡伯族的先祖们由于当时所处的社会生产力低下,对自然环境中许多复杂难以理解的现象容易产生敬畏和膜拜的心理,久而久之产生出万物有灵的观念。他们崇拜的对象包括天地、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雷电等事物或现象,由此形成了如天地神崇拜、苗神崇拜、畜神崇拜、猎神崇拜、渔神崇拜、祖先崇拜(女祖宗喜利妈妈崇拜、男祖宗海尔堪玛法崇拜)、土地神崇拜、武神(关羽)崇拜、娘娘神、痘神等诸神崇拜。锡伯人在元明时期处于蒙古科尔沁部统治下,受到了当时蒙古族萨满教信仰的影响而信仰萨满教,其基本观念就是崇拜大自然万物有灵,相信鬼神。锡伯人认为,萨满是处于人与鬼神之间的使者,萨满可以给人转达鬼神的意愿和要求,也可代人向鬼神占卜、祈祷。此外,藏传佛教在元朝末年的大规模盛行也使许多锡伯人皈依了藏传佛教。清朝政府对藏传佛教的大力推崇,也使藏传佛教在锡伯族地区流行开来,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在盛京所修建的锡伯族家庙(太平寺)就是一所藏传佛教寺院。锡伯族西迁新疆伊犁之后,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修建的靖远寺也同为喇嘛寺庙。现当代的锡伯族民间信仰也具有新的特点,其中一部分愚昧落后的信仰事象被逐渐淘汰,也有部分民间信仰一方面通过自我更新或是被锡伯族人为改造后而保存了下来;另一方面在吸收周边满族、汉族、哈萨克、维吾尔族等民族文化元素之后,形成了一些具有多民族文化特点但保持着锡伯族本民族特色的民间信仰事象。
杜卡伊恩杜里像: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即锡伯族门神像。“杜卡伊恩杜里”是锡伯语“门神”的发音。清代锡伯营中都设有东南西北四个大门,在北大门上会设置门神坐像,寓意可以镇守大门之安全、保卫整个牛录的平安以及驱除魔邪之神灵。除此之外,锡伯族每家每户都会在大门旁贴有它的画像以求家庭的平安。
海尔堪玛法: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海尔堪玛法”是锡伯人的男祖宗,又是保佑家畜的神灵。早期锡伯族由于长期从事狩猎和放牧,牲畜的繁殖和安全是极为重要的事情,每家每户都供奉海尔堪玛法以期保佑。通常将此神灵供奉在屋外西南墙的屋檐下,在西南墙上钉一龛板,其上墙内掏洞,在洞里放置一个木盒,盒子里装有木雕或泥塑的神像,有的则是在纸上或者布上画有男性形象的坐像,这就是“海尔堪玛法”。这件收藏于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的男祖神像长45厘米,宽32厘米,重29.5克,征集于双城市幸福乡,已有百余年历史。它反映了锡伯族的祖先崇拜的信仰方式。在锡伯族的原始信仰中,男祖神像占有重要的位置。
男祖神像(海尔堪玛法) 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供
肫依妈妈像: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即锡伯族女灶神画像。在锡伯族的民间信仰中,祖先崇拜十分重要,人们相信祖先去世后灵魂不灭,能对后代避祸趋福进行保佑。在锡伯族的祖先崇拜中,除了大多数为男祖先神之外,还有十几种女祖先神,“肫依妈妈”就是女祖先神之一。此肫依妈妈像为描绘着一位白发老奶奶的形象,一个小女孩站在其身边。在锡伯族家庭中,灶神像一般都挂在锅灶前的墙壁上。按照锡伯族传统习俗,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为送灶神祭祀日。
喜利妈妈: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喜利妈妈是锡伯族民间信仰中最为崇拜的神灵,是锡伯族保佑家庭平安、人丁兴旺神灵的女祖先神。“喜利妈妈”在东北锡伯族中又称“子孙妈妈”、“好心妈妈”,是由“喜仁妈妈”演变来的,在锡伯语中,“喜仁”是“藤蔓系”的意思。“妈妈”是老妪、奶奶的意思。“喜仁妈妈”也就是指娘娘神。锡伯族的祖先们在狩猎采集生产生活中,常需要把小孩装在皮口袋中挂在树上来防止野兽的危害,并由“喜利妈妈”来照顾。可见锡伯族对“喜利妈妈”的供奉最早是为了保护小孩,求个平安,此后发展为能够保佑锡伯族后代子子孙孙不断繁衍生息。
喜利妈妈 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供
喜利妈妈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锡伯族家庭中供奉的“喜利妈妈”是一条两丈九尺长的麻绳,叫作“天地绳”,也称作“锁绳”、“索绳”或“长命绳”,其上系小弓箭、小靴鞋、箭袋、摇篮、嘎拉哈(猪羊的背式骨)、铜钱、布条、木锹等物件。这些物件都有自己的象征含义,比如索绳,一般是请家道兴隆、儿女双全家庭的两位老年女性来制作,制作时用九股丝绳从中间分开向两头搓,搓成2丈左右的绳索,也就成为“喜利妈妈”的主体部分;嘎拉哈原名背式骨,即羊或猪的膝盖骨。借“背”的发音取义“辈”,嘎拉哈挂在索绳上,如果家庭添了一辈人就增加一个嘎拉哈;布条,一般长约4寸左右,索绳上挂有红、绿、黄等彩色布条,一条彩色布带表示了一个女孩;吊篮,是锡伯族使婴儿安睡的用具,锡伯族人娶了媳妇后,就要在“喜利妈妈”的索绳上悬挂一个摇篮,摇篮象征着媳妇能多生儿育女,能传宗接代、早生贵子;弓箭,一般3寸左右,多是木制或竹制。由于锡伯族很重视学习和传授弓箭技术,因此锡伯族小孩在出生时后,就要在绳索上悬挂一副弓箭,代表着一个锡伯族男儿的诞生;鞋靴挂在绳索上寓意代表子孙满堂;把铜钱挂在绳索上寓意表示富裕发财;箭筒悬挂在绳索上表示长大后能成为神箭手;将水桶悬挂在“喜利妈妈”绳索上表示以后风调雨顺;将射箭时戴在拇指上的扳指悬挂在绳索上,表示男孩在长大后力量强大能够拉强弓硬弩。每年农历腊月十六,是“喜利妈妈”的生日也是祭祀她的重大节日。此外,“喜利妈妈”还带有结绳记事的作用,它在锡伯族没有文字时代是记录锡伯族家族繁衍的“家谱”,在锡伯族文字出现以后,“喜利妈妈”的作用被真正的家谱所取代,但是“喜利妈妈”却成为了锡伯族可以保佑其子孙后代的神灵而存留了下来。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锡伯族家庭一直供奉着“喜利妈妈”,“文革”后作为“四旧”而被废除,只有极个别的锡伯族群众偷偷地把“喜利妈妈”收藏起来。现在我们能见到的“喜利妈妈”多为模仿遗留品而制作的[4]。
神龛: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即锡伯族敬供神灵的龛位。神龛因祭祀的神灵不同可以分为祖先神龛、天神龛、土地神龛、仙家神龛、山神龛、路神龛、佛龛等。因祭祀的神灵不同以及神龛的功能不同放置的位置也有所不同。例如天神龛位于房屋外侧的墙壁;祖宗神龛放置于西屋内墙壁上。神龛里主要放置神灵的画像或塑像、牌位,有的神龛里放置着布制或纸制的象征物,一般来说,神龛是不能随意触碰或者更改位置的。
男萨满法服: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又属于锡伯族萨满服饰文物。萨满教是锡伯族信仰的原始宗教,锡伯族在明代以前就信仰萨满教,明清时期主要信仰喇嘛教,但是萨满教也一直存在于部分锡伯族人的信仰当中。锡伯族的萨满有男有女,男萨满为觋,女萨满为巫。觋的祖师爷是布尔堪巴克什,巫的祖师母为伊散珠妈妈,早期萨满多是女性,20世纪初男萨满数量逐渐增多。此件男萨满法服高领对襟,纽扣为布制,黄色布料制成。萨满作法时法服与萨满神裙搭配穿着。
锡伯族萨满法服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锡伯族萨满神裙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锡伯族萨满神裙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萨满神裙: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属于锡伯族萨满服饰。神裙是萨满跳神作法时穿的一种类似草衣的棉布条裙。神裙由内、中、外3层组成,内层是衬裙,一般是粗布制作而成的围裙;中层是绳带,由近百根指头粗细的长约1米的绳带组成;外层是飘带,是由若干条长约1米、各种颜色的上宽约5厘米、下宽约10厘米的飘带组成,在飘带上会绣有各种花草、鸟兽图案的花纹,其形象生动、颜色艳丽,飘带的下摆缀有垂穗。
锡伯族萨满神帽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神帽: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属于锡伯族萨满服饰,也是萨满防御性法器之一。锡伯语称之为“萨满玛哈尔”。萨满神帽是由衬里、帽圈、帽边、帽顶、铜镜、帽穗这几部分组成。铁皮做框架,帽圈用2.5厘米的铁片圈成,帽边也用小铁片弯曲后固定在帽圈之上。帽顶三块铜片从中间点固定在帽边顶上,铜片交叉向上翻卷成半圆形,形似莲花。铜片边沿装着4个铜铃,在萨满跳神的时候,铜铃发出清脆的声音,增加了萨满跳神活动的神秘性。神帽前为小铜镜,小铜镜的作用是用来照射和驱除病魔恶邪。神帽后侧系有5根或10根帽穗,多为红、黄、蓝、绿等颜色的布条组成,萨满在跳神的时候,帽穗垂下或四处摆动后通常能遮盖住萨满的面目,其目的是为了隐蔽萨满的身份,方便其穿梭于各界而不受到伤害。
在锡伯族萨满文化中,人们认为鸟是生命和灵魂的载体,鸟能翱翔于天际与诸神的距离最为接近而能与诸神沟通交往,因与萨满能力相同而成为萨满的象征。“鹰鸟神帽”以鹰鸟的形象成为锡伯族萨满较为典型的神帽。在铁质帽梁上信息树顶端为鹰的形象,这是萨满的动物精灵之一,锡伯语称之为“安切兰”。神帽是萨满与神灵沟通的最有力的工具,“只要有神祇或其他异兆出现,就马上通过神帽传递于萨满神帽上的精灵和肩鸟,迅速传递萨满感应,使萨满永立于不败之地”[5]。
锡伯族萨满铜镜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铜镜: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属于锡伯族萨满法器。锡伯族萨满铜镜法器有两种,一种叫作“托里”,即护心镜。一种叫作“哈准”,即除了护心镜之外的其他铜镜。“托里”直径大小有5~10厘米不等。托里的前部为镜面部分,后面有铜钮,用红布条或绳索穿过铜钮后将几面铜镜系在一起,“托里”套于颈部佩戴于胸前,“哈准”都捆在一根皮带上,系在萨满的腰部位置。“托里”作为佩戴于胸前的护心镜,其作用与系在腰间的“哈准”有所不同。“托里”的作用既是防御性法器又是进攻型法器,在萨满与病魔做斗争的过程中是起防御护心作用,又可通过照射病魔而使病魔战败而逃,它也可以自己飞翔去与病魔搏斗。系在腰间的“哈准”大小尺寸不一,大的铜镜直径尺寸为25厘米左右,小的直径约10厘米,背后有铜钮。“哈准”的作用除了防御保护作用之外,也是有着萨满在穿梭三界过程中照射光明,驱除邪魔的作用。一般来说,铜镜也作为萨满法力大小的标志,铜镜的数量越多,代表着萨满法力越大。
萨满腰铃:锡伯族萨满法器,属于萨满法器。铜铸,圆球状,铃内装有几粒沙石或铁珠。腰铃一般直径大小由4~5厘米到30厘米左右。腰铃的底部有一个一字形的出音孔,孔长3厘米,宽0.5厘米。萨满腰铃上端有系环,一般由十余个小铜铃用皮条串联在一起,在腰间围绕成一圈。萨满在跳神活动中,在跳动时腰铃相互碰撞以及腰铃和铜镜之间激烈碰撞会发出气势巨大的声音,用于驱赶病魔等邪魔鬼怪。
萨满伍尔民: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伍尔民”即银针,是锡伯族萨满医治病人时所用的工具。锡伯族萨满除了要能与神灵沟通之外,还要会用银针给病患扎针治病。萨满一般都配备不同数量和长短不一的“伍尔民”,一般多用“伍尔民”来治疗手脚疼痛的疾病。治疗时,将“伍尔民”在灯火上烤热到一定程度后再扎入病痛处。“伍尔民”也多配有专门摆放的针包,针包一般都制作得十分精美,其上还绣有各种颜色鲜艳的花鸟等吉祥图案。
神鞭: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属于锡伯族萨满法器。锡伯族萨满认为一切恶魔都害怕皮鞭,神鞭就成为锡伯族萨满与病魔斗争时用的进攻型武器之一。神鞭用牛皮编制成,鞭杆也会用牛皮或羊皮包裹,一般用红柳木制作而成。
神矛: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属于锡伯族萨满法器。神矛又称萨满激达,是锡伯族萨满与病魔斗争时用的进攻型武器之一。神矛一般长过1米,矛头与矛柄连接处多系有红、黄等颜色的布飘带,布飘带又称为索尔孙,在连接处也系有若干小铜铃。矛头的形状不一,有舌形或菱形之异。
神矛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神矛穗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南金保藏萨满歌: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是锡伯族萨满教文献资料,也是萨满教诗歌文本。该书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依拉齐牛录南金保保存,用锡伯文抄录,该书长为18厘米,宽为9厘米,共124页。《萨满歌》是南金保的曾祖父尔喜萨满于清光绪十年(1884年)十一月手抄而成。《萨满歌》并非一时成书,所以难以推断其产生的确切时间,内容架构在锡伯族西迁之前就已形成,各姓氏的萨满在唱《萨满歌》的时候可加入自己姓氏的相关内容。可以说,《萨满歌》在经过长时期的口头流传之后,经尔喜萨满补充并记录成文字。《萨满歌》在锡伯族民间俗称为《萨满舞春》。《萨满歌》分为两册,第一册名为《祈告、祝赞、祷告神歌》;第二册名为《治病时送巫尔虎神歌》。《祈告、祝赞、祷告神歌》是最重要的部分,由9部分组成:《学萨满时的祷告神歌》《祈请托里神歌》《祈请金刀梯神歌》《萨满端坐凳子之上哀求神歌》《萨满立在门前祈祷神歌》《萨满为治病事求告神歌》《萨满设坛呼唤山羊之神歌》《请神祇时二神呼唤神歌》和《萨满通过十八个卡伦神歌》。除此之外,还有萨满祈祷词解释、那拉等氏族萨满简况、萨满送巫尔虎方式以及是一条萨满护身咒语等内容。总之,《萨满歌》是研究萨满教极为珍贵的历史资料,尤其在研究萨满教的发展史和文化、锡伯族萨满教仪式和内容、锡伯族历史文化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南金保藏萨满神像图: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是锡伯族萨满教文献资料。该文献距今110余年,长为1.6米,宽0.7米,现保存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依拉齐牛录南金保处。神像图画保存完好、清晰,所绘画面分为七层:第一层,左侧为蟒神,中间有三位神,右侧为龙神;第二层左侧为吉朗阿妈妈(即仁慈的女祖),旁边为黑色神,右侧为顾兴阿玛法(即仁慈的男祖),一旁为狼神;第三层为对立而坐在两个长桌上的两位祖先神;第四层在两个对置的长桌上,左桌坐着一女性祖先神,右桌坐着两位祖先神;第五层在对置的两长桌上,左桌坐一女性祖先神,右桌为空;第六层右为骑白马的武士,左侧为骑黑马的武士;第七层左侧为一头白牛和一公鸡,牛的左上方画有一口煮沸了的油锅和一石磨,第七层中间有一放置于地面上的供桌,桌上有香炉、碗碟等物,三位正在击打神鼓的萨满站立于供桌右侧。在神像图的正中位置是萨满上刀梯仪式图,画面是一个49梯级的刀梯,梯杆束有飘带,伊散珠妈妈立于刀梯顶端。
萨满场院书: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是锡伯族萨满教文献资料。该文献为手抄本,全书总600余行。抄录于光绪三年(1887年),比已公布的南金保藏《祈告祝赞祷告神歌》和《萨满治病时送三个白色巫尔虎神歌》出现的时间还要早7年。因该文献于20世纪初被俄国人克罗特科夫搜集并带出中国而流失于海外,1992年意大利满学家G.斯达里将该文献的满文原件及其德译本公布于众。该文献的内容主要分为《萨满请神歌》《观看十八个卡伦二十四道关的场院歌》《玛法妈妈的神歌》《在千院万户祈祝》《毕尔合里路之神歌》《十二时辰书》《降神歌》七部分,反映了锡伯族萨满招徒授法时的部分过程以及萨满请神召巫出固、跳神驱鬼、与病魔搏斗等种种仪式,是锡伯族萨满教最珍贵的资料。
方子: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属于锡伯族丧葬用具。方子是招魂幡的一种,用铁丝或者柳条扎成,用黑布包裹,方子的顶部扎为三角形,其下挂有一条长约1米、宽30厘米的红绸带,顶部的两侧再各挂一条长约1米、宽约10厘米的黑飘带。在锡伯族的葬俗中,人去世后,在向亲朋好友报丧之后,要在大门前悬挂方子,过路人看见悬挂的方子就知道这家人有丧事。
佛多:锡伯族宗教礼仪类文物,属于锡伯族丧葬用具。佛多是招魂幡的一种,用铁丝、柳条和各色纸扎成。其制作方法是先用柳条或者铁丝扎成八角形,俗称为佛多头,佛多头的八个角扎上颜色不同的飘带,飘带上也绘制着各种图案,飘带上扎有纸花。八角按顺序挂着小灯笼,灯笼的数量与逝者辈分的大小有关,辈分大者,佛多上的小灯笼数量就多。佛多上纸条的颜色也与逝者的年龄有关,老年逝者多用红、黄、蓝、白等色彩较多的纸,年轻逝者一般只用白色、黑色的纸。出殡前佛多和坊子一样插在庭院大门两边,出殡下葬后插在墓堆顶上。
6.家谱文物
家谱,又称宗谱、族谱等,是家族发展中一种记录世系及其重要成果、事迹的谱表或文书。早在汉代大史学家司马迁写《史记》时就大量用过王室家族的谱书,到明清时修立家谱之风大兴,不仅在汉族民众中广为流行,就连少数民族地区也盛行不衰。家谱的样式有图表式和叙述式两种。图表式主要用连线的方式表示血缘关系,从上至下,从长辈到晚辈,称金字塔形。叙述式记录的比较详细,从序、跋到传都相当齐备,父系祖先排列都加配偶姓氏、嫡系分明,辈分清晰明了。锡伯族早期并没有家谱,“喜利妈妈”的结绳记事,其实也具有宗谱纪事的功用。清朝时期的锡伯族特别是在西迁之后,特别注重对自己宗族和祖先的记录,出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沈阳锡伯家庙石碑(太平寺石碑),更多的锡伯族人则仿效汉族以“家谱”的形式记载并延续宗族,清时期修的家谱多是用满汉文字写的,由于时代久远,保存下来的较少,现存的家谱多是民国以后用汉文编修的家谱。锡伯族的家谱记载了这个民族的历史,是研究锡伯族历史和文化的重要档案资料。
赵氏家谱:锡伯族家族族谱。赵氏家谱用图表形式记录了锡伯族赵文金家八代先人及其配偶的名字。家谱右上角记录三行文字:第一行“赵姓锡伯满镶黄旗双顶佐领下”;第二行“道光十七年金州迁移至边外双城堡”;第三行“满堂自同治五年移至双城”。左下角记载了赵家续用的辈字。从道光十七年至今已有近170年的历史,因而这件赵氏家谱对研究锡伯族的历史和民族文化发展有一定的价值。
瓜尔佳氏老谱:锡伯族家族族谱。该族谱修于清代,是用满汉两种文字记载的四代谱单,俗称“老谱”,记载了从尼雅哈奇到第四代孙蒙呼本、台西本的谱序、宗祖排列世系。现存于辽宁开原市八宝乡大湾屯村关姓家族。《八旗满族氏族通谱》一书记载:“瓜儿佳为满洲著姓,而居苏完者尤著。其先有同胞兄弟三人,长曰佛尔果,次曰尼雅哈奇,三曰珠察。后离居,佛尔果仍居苏完,尼雅哈奇迁席北,珠察由瓦尔喀再迁西尔昂阿济哈渡口。”从开原市八宝乡大湾屯村关姓家谱可以看出现在开源大湾屯关姓锡伯家族即是尼雅哈奇四代孙蒙呼本的后裔,而现在沈阳市东陵区古城子乡达子营的关姓锡伯大户是尼雅哈奇的四代孙台西本的后裔,谱书与典籍记载完全一致[6]。1922年4月,尼雅哈奇第十七代孙关俊彦进行续修,1990年第十八代孙关鹤童再次续修,俗称“新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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