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释为“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锡伯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灿烂丰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精神文明成果主要以锡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成为了锡伯族保持自身民族传统、促进自身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是锡伯族人民共同的历史记忆和精神家园。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作为全国唯一的锡伯族自治县,锡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此富集,因此成为锡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区域。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十六字指导方针,组织相关力量进行收集、整理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档案,积极申报地(州)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此外,在县文化站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乡镇文化站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点,并以“一乡一品”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思路,以乡镇为单位,各自形成自己特有的非遗项目和文化特点。近期,对于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根据其项目价值的大小、生存状态、濒危状况等情况,按照普查和保护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实地调查采集整理,将15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为普查项目并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目前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5项,已公布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15项,已公布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1项,公布为县级保护项目5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6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7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92人。
锡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锡伯族的口头传统、语言文字、表演艺术、节庆礼仪、手工技艺等文化形式及其有关的文化空间,成为锡伯族的“集体记忆”。总的来说,锡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大致分为四大类:传统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传统手工技艺和传统风俗习惯。
(一)传统民间文学
研究民间文学离不开语言文字,锡伯语属于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是由满语发展而来的文字。锡伯族非常重视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同时也善于学习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很多锡伯人都会满语、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多种语言文字,被称为“天才的翻译民族”。锡伯族传统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有《西迁之歌》《喀什噶尔之歌》。
《西迁之歌》:锡伯族叙事史诗。全诗1500余行,锡伯语文本在新疆锡伯族地区流传,后汉译后流传至东北锡伯族地区。锡伯族西迁之后,《西迁之歌》就开始在民间开始传唱,之后其内容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扩充,20世纪50年代在经过进一步整理完善之后,才形成了完整的史诗文本。
《喀什噶尔之歌》:又称为《喀什噶尔戍边歌》,是锡伯族叙事长诗和英雄史诗。产生于18世纪30年代,流传于新疆锡伯族地区。该史诗主要记述了19世纪20年代伊犁四营的部分官兵奉命赴南疆平定“张格尔之乱”的背景、战斗时的残酷场面以及众多英雄人物形象刻画等内容,对于了解和研究清代锡伯族官兵当时的历史状况以及当时平定新疆叛乱历史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除了上述两部锡伯族民间文学代表作之外,锡伯族民间文学作品还有《海兰格格》《叶琪娜》《辉番卡伦来信》《离乡曲》等。
(二)锡伯族传统音乐舞蹈
锡伯族传统音乐舞蹈主要表现在锡伯族民歌、朱伦呼兰比、萨满舞、萨满歌、贝伦舞等多个方面。
民歌:锡伯族民歌按照内容可分为7类,即田野歌、生活习俗歌、叙事歌、儿歌、萨满歌、劳动歌和新民歌。田野歌,是在田间即兴编唱的歌曲,极富变化和特色,歌词讲究押韵;生活习俗歌主要是婚俗歌,如《相亲歌》《嫁女歌》《劝嫁歌》《哭嫁歌》《送新娘》《摇篮曲》等;叙事歌主要是以锡伯族西迁、南疆驻防和以《三国》故事编唱的歌曲;儿歌有《字母歌》《赶老鹰》等歌曲;劳动歌有《雅琪娜》《射箭练功歌》等;萨满歌是锡伯族萨满在跳神时演唱的巫术类歌,也是锡伯族民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诗歌的形式记录并反映了锡伯族萨满的仪式及内容,对古代锡伯族的历史文化的反映也是一个很好的珍贵资料。萨满歌因作法的对象和所治疾病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歌曲内容也不一样。主要分为萨满歌、斗琪歌、尔琪歌三类。萨满歌主要反映萨满跳神驱魔的过程;斗琪歌是表达对“中邪”而精神错乱之人实施治疗并与邪魔鬼怪斗争的过程;尔琪歌主要表达了送瘟神、给小孩子消除麻疹等疾病的内容。萨满歌同时伴随着舞蹈动作,萨满敲击着神鬼,边舞边唱,《霍里色》《扎嘿朱嘿》《伊耶》《祝福歌》《东布尔东布尔》等都是萨满歌曲。新民歌是指新中国成立后编唱的民歌风格的歌曲,如《迎春曲》《为了祖国》《猎人之歌》等。
锡伯族民间艺人在表演“朱伦呼兰比”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朱伦呼兰比:锡伯族的念说音乐。“朱伦”是锡伯语对翻译成满文或锡伯文的汉族章回演义小说的称呼。“呼兰比”是“念说”之意。流行于新疆锡伯族地区,属于民间曲艺形式,2007年被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于锡伯族通晓满语和锡伯语,锡伯族文人们用满文和锡伯文翻译汉族的章回演义小说,并创造了朱伦呼兰比这种通过念说的形式来表现锡伯族民间文学,并于清末民初在民间广泛流行开来。朱伦呼兰比的说唱属于带有音调但无乐器伴奏的小说文本念说,介于曲艺音乐和说书范畴之间。朱伦呼兰比的内容主要有汉族章回演义小说中的四大名著、《三唐五代传》《隋唐演义》《西汉演义》《杨家将》《岳飞传》《施公传》《清史演义》等。
汗都春:锡伯族的戏曲音乐。民间称为“秧嘎尔牡丹”(秧歌儿调),剧目称为“秧歌儿朱春”(秧歌儿剧),“汗都春”这一名称始用于1944年前后。汗都春主要流传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的八个牛录中,现在仍有一些汗都春的民间表演者,新疆其他锡伯族分布的地区也有个别民间艺人会表演汗都春。汗都春有曲牌、唱腔和曲调,其中的越调有生、净旦、服装道具、化妆,可以在民间或舞台上进行表演。锡伯族的戏曲艺术是在不断吸收满、汉外来优秀文化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魅力。锡伯族的汗都春源自于陕西的“曲子”(越调)、兰州的“鼓子”(鼓子调)、青海的“平弦”(平调)以及西北其他地区的小曲子,可以用汉语演唱也可以用锡伯语演唱。2007年锡伯族汗都春被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贝伦舞:锡伯族传统民间舞蹈的统称。贝伦舞被锡伯族人民视为“生命之舞”,可见其在锡伯族群众文化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贝伦舞主要流行于新疆锡伯族地区,是一种即兴舞蹈,舞种有十余种,一般都是短小生动,随意性强,可根据表演者个人的特点而自由发挥表演,因此深受锡伯族群众的喜爱,民间贝伦舞艺人数量也较多。锡伯族贝伦舞2007年被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锡伯族贝伦舞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供 安素摄
(三)传统手工技艺
锡伯族传统手工技艺种类繁多,除了传承本民族手工技艺的特点外也不断吸收周边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和汉族的民间优秀工艺特点,使得锡伯族传统手工技艺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锡伯族传统手工技艺代表作主要有木轮车制造技艺、葫芦东布尔制作技艺、弓箭制作技艺、苇席编织工艺、剪纸艺术、刺绣工艺、传统榨油工艺、摇篮制作技艺、水磨工艺等。除此之外,锡伯族泥塑工艺、砖雕石雕木雕工艺、建筑工艺、绘画艺术都极具特点。
(四)传统风俗习惯
锡伯族的传统风俗习惯体现在锡伯族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锡伯族的传统民居、传统饮食文化、传统礼仪、传统射箭、传统节庆、婚姻习俗、丧葬习俗、游艺竞技等多个方面。以锡伯族传统节庆为例,锡伯族传统节庆中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节庆有西迁节、杭西和抹黑节。西迁节在民间被称为“农历四月十八节”,锡伯语称“杜音拜专扎坤”,东北地区锡伯族称西迁节为“迁徙节”、“怀亲节”,是锡伯族在每年农历四月十八日举办的本民族传统节日。西迁节于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杭西是锡伯族的祭祖仪式,与汉族的清明节相同,流传于全国的锡伯族地区,于2009年列入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抹黑节是锡伯族以抹黑为内容形式的独具特色的节日,流传于全国锡伯族地区,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在春节期间仍可看到此习俗,更是一种古老的仪式。在抹黑节这一天往脸上抹黑被视为吉祥的寓意,寓意可消灾避难和粮食丰收。
锡伯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锡伯族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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