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建立,将西藏纳入到统一的管辖之中,西藏正式成为元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从而使西藏历史出现了一个重要转折。元朝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设立宣政院,建立帝师制度,借用宗教力量治理西藏,并在西藏建立政教合一的萨迦政权(1260—1354),对西藏进行全面的施政。与此同时,元朝中央政府在包括西藏在内的全国范围内大量修筑驿道,建立驿站,加强对西藏的控制,推动西藏与内地的交流联系,西藏在此一时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明朝建立后,也加强了对藏族地区的管理,废除元朝帝师制度,撤销宣政院,设立军民兼治的卫所机构,使西藏处于明朝统一管辖之下。明朝中央政府在沿袭元朝部分重要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多封众建、尚用僧徒”,分而治之的统治政策,加强对藏区的控制。1373年设立乌斯藏、朵甘两个行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管理西藏的军政事务,完善了从指挥使、宣慰使到万户、千户、百户等各级职位,以及重要官员由中央任命的管理体制。由于西藏被纳入到中国的统一管辖之中,西藏与内地的经济、文化联系更加密切,西藏城市不仅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而且还出现了若干新的变化。
(一)地方行政体制改革与城市的发展
13世纪初,蒙古族崛起,成吉思汗以武力开始了统一战争,相继灭了金、夏和南宋,因而西藏各地方政治和宗教领袖为之震惊。1239年,镇守甘肃和青海一带的窝阔台之子阔端派大将多达那波率军西征入藏,采用武力和招抚相结合的办法,使西藏各地方势力分化并逐渐归附,从而将西藏纳入元朝的管辖之下。元朝在中央设置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并在西藏地区成立管理西藏地方的最高行政机关“宣慰使司都元帅府”,隶属于宣政院,所有机构和官职的名称都由元朝中央规定。宣慰使司又一分为三:“(一)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主管今甘青藏区和四川阿坝及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一带地区;(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主管今四川阿坝、甘孜两自治州大部地区及昌都一部分地方;(三)乌斯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主管卫、藏、阿里三围等地。”[30]各宣慰使司下设安抚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当地军政事务。万户只限于卫藏地区,设有十三个万户,万户长均由元朝中央任命。万户长以下的官吏,以当地藏族僧俗上层人物充任,并可以世袭或依旧例承袭。而在汉藏杂居地区,则设立路、州、县,由附近行省任免“流官”。这种制度促进了甘青川康藏区土司制度的形成[31]。元朝时,西藏形成了宣政院、乌斯藏宣慰司、十三万户三级管理体制,从而改变了西藏分裂时期混乱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其时,西藏十三万户府所在地,都是重要的战略要地或交通要冲,有的原本就是城市,有的或是人口集中地,因而在元代中后期一般都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市,因此十三万户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西藏城市的发展,也使西藏城市行政等级体系初步建立。
元朝十三万户名称表[32]
续表
由于西藏地方太广,地形复杂,地方势力林立,僧侣势力极为强大,因而元朝统治者为了强化对西藏的管理,决定扶持藏传佛教的萨迦派作为元朝统治者的代理人,萨迦派掌握了从中央宣政院到地方宣慰司、十三万户等重要职权,负责统治整个西藏地区。此外,为了保证元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控制,元朝在西藏的东部边缘地区驻有重兵,一旦西藏有事,元军即可就近入藏,以尽镇戍边疆的职责。
元朝末年,帕竹派取代萨迦执掌西藏地方政权,废除了万户制度,在乌斯藏的紧要地区设立了十三个大宗来进行管辖,各宗政府设有宗本。据《西藏王臣记》记载:帕竹政权“于卫部地区,关隘之处,建立十三大寨,即贡嘎、扎噶、内邬、沃喀、达孜、桑珠孜、伦珠孜、仁邦等等是也”[33]。这里所指的13大寨可能就是13个宗的所在地。
(二)宗教兴盛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巨大而深远
朗达玛灭佛一百年之后,佛教再度传入西藏。经若干僧人的努力,佛教逐渐在西藏复兴,并发展成独具高原民族特色的藏传佛教,由此进入西藏佛教的后弘时期。后弘时期藏传佛教的发展远超过前弘时期,并从11世纪开始陆续形成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等前期四大派和后期的格鲁派等各种支派。
元朝建立后,正值藏传佛教的后弘期萨迦派的兴起,萨迦班智达为元朝统一西藏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元朝中央政府大力支持萨迦派,萨迦派第五代祖师八思巴被元世祖忽必烈封为“普天之下,大地之上,西天佛子,创文字者,化身佛陀,护念国土者,诗词之王,班智达帕思巴帝师”[34],并且规定“吐蕃之事悉听上师之教,不教于上师绝不下诏”[35]。可见,帝师地位之显赫,权力之大。而帝师所代表的萨迦派也因此在元代享有特殊的权力,萨迦派的特权使其寺庙遍及西藏,甚至扩展至青海、蒙古等地。
在元王朝中央政府的支持下,西藏建立了萨迦派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管理西藏地方政教事务。“北方蒙古势力建立起包括西藏在内的全国统一政权后,结束了后弘期西藏政权纷立的割据局面,在原来萨迦政权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个统一全藏的政教合一制政权,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开始定型。”[36]这种政治体制对后来西藏地方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这也使得宗教对西藏城市形成与发展的作用大大提高。例如在元代享有特殊政治权力的萨迦派,由于拥有政治权力,“所以它的教派势力发展很快,寺庙遍布西藏各地,甚至远及蒙古、青海和康区,但主寺一直是萨迦寺”[37]。而萨迦城的兴起与这里曾一度成为萨迦政教中心有重要的联系。据史料记载:“萨迦位置在扎什伦布西南,为呼图克图驻锡之地,传世最久。四川打箭炉一带土司番兵最信之,相传释迦出家于此,土地广阔,涉数百里。人烟稀少。居民不过数百户,喇嘛僧徒有千余人。不乏田禾水草。”[38]“九百多年前,这一带叫作萨迦冲巴(冲曲河流域灰白地的意思),自从创建萨迦寺后,地方也便直呼为萨迦。”[39]可见萨迦首先是寺名,后围绕着萨迦寺形成了城镇而逐渐成为地名。
明代,藏传佛教在西藏进一步繁荣。洪武五年(1372),帕竹政权的第二任第司释迦坚赞派代表团赴内地朝贡,明王朝册封其为“灌顶国师”,并赐玉印。其后数代的第巴都受到了明政府的册封。其中第五代第巴扎巴坚赞执政时期较长,且将帕竹政权推向鼎盛阶段,促进了西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14世纪宗喀巴创立格鲁派,主张缘起性空、止观双运,认为戒律为佛教之本,要求僧人以身作则,依律而行。宗喀巴在扎巴坚赞的支持下实行宗教改革,并于永乐七年(1409)在拉萨以东的旺古日山上修建了黄教三大寺的第一座寺庙——甘丹寺,“甘丹寺,召东九十里,形式与布达拉相同,颇华丽,即宗喀巴坐床之所”。永乐十四年(1416),宗喀巴弟子甲羊却吉又在拉萨郊区修建了哲蚌寺,“哲蚌寺,在拉萨西二十里,据山建以城楼,金殿三座”。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弟子释迦益西又在拉萨北郊建成色拉寺,“色拉寺,在召北十里,据山成势,碉房层楼,参差高耸,有金殿三座,园亭数出”[40]。甘丹寺的建立标志着格鲁派正式建立,从而形成了拉萨三大寺。三大寺规模极其宏大,“哲蚌寺规定容喇嘛七千七百人,色拉寺五千五百人,甘丹寺三千三百人”[41]。三大寺建成后,吸引了众多僧众,促进了拉萨的经济社会发展。
宗喀巴去世后,他的几个重要弟子以拉萨为中心,分赴各地传教,西至阿里,东至康区,北及安多,使黄教迅速传播开来。也使得黄教寺庙遍及全藏。根敦主于1447年在帕竹政权桑主孜(日喀则)宗本的支持下,修建了扎什伦布寺。堆·喜饶桑布到后藏和阿里传教,在芒域(吉隆县)建达摩寺;其侄喜饶巴在阿里建敕巴寺,并将阿里托林寺归入黄教。麦·喜饶桑布于1437年在昌都建强巴林寺。喜饶僧格在后藏赛地修建一座专授黄教密宗的寺院,后又在拉萨修建举麦扎仓(下密院),其弟子贡噶顿珠另建举堆扎仓(上密院)。格鲁派以甘丹、哲蚌、色拉、扎什伦布四大寺为主寺,散布在全藏的其他大小黄教寺庙为属寺,建立起层层的隶属关系,像母子一样,连结成一个比较严密的整体。这些寺院既是宗教组织,同时也是经济上的实体,大多数寺院都拥有自己的寺属庄园、牧场和属民,寺院中也专门设有管理经济的机构。根据第司·桑杰嘉措《黄琉璃》的统计,五世达赖喇嘛掌政的时期,格鲁派已经建成寺院534座,有僧人40187人,寺院数、僧人数均占当时西藏寺院、僧人数的1/3左右[42]。
藏传佛教由于得到元明两朝中央政府的支持,在西藏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因而其影响渗透到西藏各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藏传佛教的大发展对于西藏城市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不仅推动了西藏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而且还对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方面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西藏城市蒙上了宗教神秘的面纱。
(三)驿站的设立加强了城市之间的联系
元朝政府为了在地域辽阔,民族成分复杂的新占领区贯彻蒙古王室的意图,并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区的情况,加强统治,即所谓“通达边情,布宣号令”,1229年,元太宗窝阔台开始设置“驿传”[43]。由此可知,设置驿站是元太宗即位后为解决政令通达边陲,沟通蒙古王室指挥中枢和各地区联系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忽必烈继位后,下令“自萨迦以外,可视道路险易、村落贫富,选择适宜建立大小驿站之地,依照汉地设立驿站之例,立起驿站来”[44]。故而元朝在西藏广设驿站,“乌思藏等除小站七所勿论,其大站二十八处”[45]。较大的驿站如下表[46]。
元代西藏地区较大驿站一览表
元政府非常重视驿站的建设,几乎在每一条交通要道上,按照市镇坐落的位置,每隔40或50公里之间,都设有驿站,建有旅馆,派人常年在那里服役,担负起驿传的任务,接待过往商旅、信使。而驿站对于加强城镇间的联系必然起到重要的作用。由于西藏地方地域辽阔,气候恶劣,人烟稀少,宗教信仰等原因,所以驿站之间的距离比较大。但就元代在西藏地方所设驿站来看,首先大站和小站几乎遍布了西藏的前中后三个地区。而这些驿站一般都会设在离城市不远的地方,其原因是驿站的生活生产资料都由邻近的市镇供给,故而制定了前藏地方支应驿站的办法:“止贡万户三千户人家支应果白站。甲域万户二千六一百五十户人家,再加蔡巴轮值的三百五十户,共三千户人家支应噶热驿站。甲玛万户的二千六百五十户人家,加上蔡巴万户的三百五十户,共三千户人家支索克驿站。帕竹万户的二千四一百三十八户人家,加上称为萨达的思答笼的五百户人宋、拉巴的六百户人家负责支应孜驿站。朱囚岗、喀热主巴等地民户以及扎玛塘巴二百户、沃卡的四户(疑为四百户之误)总称为萨达,支应夏颇驿站。从拉达以上的其他的达拢万户的人家称为萨达,附属于后藏的加于后藏民户中。雅桑万户的三千户人家支应贡地方的驿站。”[47]从规模上看,尽管西藏地方驿站的规模肯定逊于内地驿站,所以由驿站聚集人口的作用较弱,但“驿站是其对各地进行统治的一个重要的途径,不仅用于政令、军令传达,还有一个重要作用,那就是征取赋税,由驿道运往中央。地方有灾,则经驿道供给赈济物资”[48]。由此可见驿站对加强西藏地方各城镇的联系必定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明王朝对西藏地方行政制度的建设,促使西藏政局逐渐稳定,从而为西藏城市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为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创造了一定条件。以明代时拉萨为例,该地聚集了来自内地各地的技术人才,把拉萨及整个西藏地区的技术文化水平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特别是甘丹、哲蚌、色拉等三大寺的建造,代表整个西藏地区建筑业发展新水平,形成了代表当时整个西藏地区发展水平的商业活动中心。
(四)茶马贸易与西藏城市的发展
汉民族与藏民族之间的茶马互市历史悠久,始于唐,兴于宋,至明代达到极盛,“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思藏,行茶之地五千余里。初制,长河西等番商以马入雅州易茶,由四川岩州卫入黎州始达,茶马司定价,马一匹,茶千八百斤,于碉门茶课司给之。番商往复迂远,而给茶太多”[49]。明朝建立后,政治上因其俗尚,用僧徒导化为善,利用西藏的僧俗首领对西藏进行管理;在经济方面继续通过“茶马互市”等加强内地与西藏的经贸联系,“沿袭唐宋旧制,在甘肃、青海、四川境内设茶马司,听藏商交马易茶”[50]。由于茶马互市是汉藏互利互惠的经济往来,深得“番心”,能够满足他们对“不可须臾或离”的重要生活资源茶叶的需求。另一方面对明王朝而言,也是一举两得之策,巡按陕西监察御史刘良卿认为:“国家设立三茶马司收茶易马,虽所以供边军征战之用,实所以系番人归向之心。”“故严法以禁之,易马以酬之,禁之使彼有所畏,酬之使彼有所慕。所以制番人之死命,壮中国之藩篱,断匈奴之右臂者,其所系诚重且大,而非可以常法论也。”[51]因而“高皇帝时,南征北讨,兵力有余,惟以马为急,故分遣使臣,以财货于四夷市马”[52]。明政府先后设置茶马司和茶课司两个机构分别管理茶马贸易和茶叶征收。明洪武四年(1371),户部确定以陕西、四川茶叶易番马,于是在各产茶地设置茶课司,定有课额;另置秦州(今甘肃天水)、洮州(今甘肃临潭)、河州(今甘肃临夏)、雅州(今四川雅安)茶马司,专门管理茶马贸易事宜。明朝还进一步加强了对茶马贸易的管理,建立巡视监察制度,派遣专门的官员巡禁私茶,督理茶马贸易,并推行差发马制度,“至我朝纳马,谓之差发。如田之有赋,身之有庸,必不可少。彼既纳马而酬以茶斤,我体既尊,彼欲遂顺……以马为科差,以茶为酬价,使知虽远外小夷,皆王官王民,志向中国,不敢背叛”[53]。这就清楚地表明,差发马制度是体现主权关系的一种重要形式。明中央政府通过茶马贸易对西藏各地方势力施加政治影响,政治力量和经济手段并用,强化了对西藏的政治控制,使经济活动变成了君臣之间的政治交往。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西藏地区的政局,聚集了人口,为城市的产生发展奠定了基础。
明代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理策略是多封众建,如封萨迦派昆泽思巴为“大乘法王”,噶举派哈立麻为“大宝法王”,格鲁派释迦益西为昔年佛子大国师,后加封为大慈法王,此外还封有灌顶国师、赞善王、护教王、阐教王等;并加强对帕莫竹巴地方政权(1354-1618)的管理。这样一来各大教派都有机会发展,一方面广建寺院,另一方面各教派经常派使者进京朝拜皇帝,从而使得西藏和明王朝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兴盛起来。“由官府严格控制的关市贸易已不能适应民族地区经济交流的需要。于是,朝贡中贡赏物品互换和以朝贡为掩护的采购活动成为重要的贸易方式。明代朵甘和乌思藏的法王、国师等地方政教势力首领均与明王朝保持着良好的朝贡关系。除带有政治意义的封赏外,这种朝贡关系已具有贸易交流的性质。”[54]贡道和茶道一起带动了川藏地区西藏地方和中央的贸易往来。
明代,在四川与西藏、陕甘与青藏之间形成了以茶马交易为主的交通运输路线,随着茶马贸易的兴盛,茶道的繁荣,带动了茶马道上城镇的发展。茶马贸易的商道是联结汉藏经济的大动脉,沿着各主要商路,在川、滇、藏边区形成了一些以商贸为中心的较大的新兴城镇。如打箭炉(今四川康定),“明正土司盛时,炉城俨如国都,各方土酋纳贡之使,应差之役,与部落茶商,四时辐辏,骡马络绎,珍宝荟萃”[55]。茶马贸易促进了内地与西藏的经济、文化交往,促进了藏区与内地交通的发展,进而为清代沿川藏道商贸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吐蕃元明时期是西藏城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经历了巨大的盛衰变迁。而西藏城市中最具代表性的城市就是都城拉萨,这个时期的拉萨城已与小邦时期的堡寨不能同日而语,首先城市功能更加多元化,不但具有了政治军事中心的地位,其宗教中心的地位也非常突出;其次,城市规模扩大,拉萨城市建成区的空间范围达数平方公里,包括布达拉宫,大、小昭寺以及药王山一大片区域;此外,随着汉藏贸易交流往来增多,拉萨城的商贸中心功能也凸显出来。由此奠定了拉萨成为西藏地区中心地位的基础,这种中心地位影响深远,虽历经曲折,但始终没有任何城市可以取代,直至今天依然如故。
元朝建立后,西藏被纳入到中国的统一版图中,这对于西藏城市影响至关重要。元明时期,西藏加强了与中国内地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城市行政等级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的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进一步叠加,随着驿道的建设和茶马贸易的兴盛,在西藏与内地的交通要道上形成了一批中小城镇,而这些城镇在清代得到进一步发展,成为重要的城市。
作者:何一民,赖小路
本文原载《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
【注释】
[1](宋)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卷216《吐蕃传》,中华书局,1997年。
[2]索南坚赞著,刘立千译.《西藏王统记》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26页。
[3](宋)宋祁、欧阳修等:《旧唐书》卷196《吐蕃传》,中华书局,2002年。
[4]王忠:《新唐书吐蕃传笺证》,科学出版社,1958年,第20页。
[5]孟作亭、格桑塔杰:《西藏吐蕃时期畜牧业发展管窥》,《西藏研究》,1989年第4期。
[6]《藏族简史》编写组:《藏族简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9页。
[7]索南坚赞著,刘立千译:《西藏王统记》,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35页。
[8]孟作亭、格桑塔杰:《西藏吐蕃时期畜牧业发展管窥》,《西藏研究》,1989年第4期。
[9]索南坚赞著,刘立千译:《西藏王统记》,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58页。
[10]达仓宗巴·班觉桑布著,陈庆英译:《汉藏史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5页。
[11]达仓宗巴·班觉桑布著,陈庆英译:《汉藏史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0页。
[12]吕变庭:《中国西部古代科学文化史》(中卷),方志出版社,2001年,第430页。
[13]傅崇兰:《拉萨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65页。
[14](宋)宋祁、欧阳修等:《旧唐书》卷196《吐蕃传》,中华书局,2002年。
[15]《唐会要》卷97《吐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16]《唐会要》卷97《吐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17]《明史》卷77《食货志》,中华书局,1974年。
[18]才加让:《吐蕃时期贸易经济概论》,《西藏研究》,1989年第2期。
[19]索南坚赞著,王沂暖译:《西藏王统记》,商务印书馆,1955年,第37页。
[20]尕藏加:《佛教最初传入吐蕃之探讨》,《中华佛学学报》,1999年第2期。
[21]傅崇兰:《拉萨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66页。
[22]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资料室:《西藏镇魔图》。
[23]《宋史》卷492《吐蕃传》,中华书局,1977年。
[24]赵萍、续文辉:《简明西藏地方史》,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124页。
[25]老年吉德尼玛衮将三个儿子分封三处:长子贝吉衮占据芒域,次子扎西衮占据布让,幼子德祖衮占据象雄。芒域位于现克什米尔南部,贝吉衮一支便建立了后来的拉达克王国。布让位于现西藏自治区普兰县境,当时还包括尼泊尔西北部的部分。扎西衮一支曾经成为布让王国,后又被古格王国兼并。封于象雄的德祖衮就是古格王国的开国赞普。这就是西藏历史有名的“三衮占三围”。所谓三围,是当时人们对三处封地的地理环境的形象化表述:布让是雪山围绕的地方,象雄是岩石围绕的地方,芒域是湖泊围绕的地方。后来藏史习称阿里地区为“阿里三围”。
[26]张建林:《荒原古堡:西藏古格王国故城探察记》,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7页。
[27]据笔者考证卡尔普遗址为临近都城的一个居民区,多香城堡是古格时期王国的一个下属治所,玛那遗址主要指玛那寺遗址,达坝遗址是古格王国的一个城堡和居民区。
[28]廖东凡:《图说西藏古今》,华文出版社,2007年,第16页。
[29]傅崇兰:《拉萨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06页。
[30]韩儒林:《穹庐集——元史及西北民族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28页。
[31]苏晋仁:《元代对西藏地方的管辖和影响》,《民族研究》,1991年第6期。
[32]据《元史》卷87《百官志》(中华书局标点本,1976年)等文献制表。
[33]五世达赖喇嘛著,刘立千译:《西藏王臣记》,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92页。
[34]五世达赖喇嘛著,刘立千译:《西藏王臣记》,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94页。
[35]阿旺贡噶索南:《萨迦世系史报》,西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8页。
[36]戴发望:《元代西藏的政教合一制》,《青海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37]彭英全:《西藏宗教概说》,《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
[38]《西藏史志》,《中国边疆史志集成》第1部,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影印,2005年,第29页。
[39]《日喀则地区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西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5页。
[40](清)许光世、蔡晋成:《西藏新志》,上海自治编辑社,宣统三年。
[41]黄奋生编著、吴均校订:《藏族史略》,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219页。
[42]第司·桑杰嘉措:《黄琉璃》,中国西藏信息中心http://www.tibetology.ac.cn.。
[43]《元史》卷2《太宗本纪》,中华书局,1976年。
[44]达仓宗巴·班觉桑布著,陈庆英译:《汉藏史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9页。
[45]《永乐大典》卷19421,中华书局,1986年,第7231页。
[46]祝启源、陈庆英:《元代西藏地方驿站考释》,《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3期。
[47]达仓宗巴·班觉桑布著,陈庆节译:《汉藏史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5页。
[48]周志锋:《元朝帝师制度对治理西藏的意义》,《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49]《明史·食货志》卷77,中华书局,1974年。
[50]赵毅:《明代的汉藏茶马互市》,《中国藏学》,1989年第3期。
[51]《明会要》卷55《食货三》,中华书局,1956年。
[52]《弇山堂别集》卷89《市马考》,中华书局,1985年。
[53]《明经世文编》卷115,中华书局,1962年,1071页。
[54]张莉红:《论明清川藏贸易》,《中国藏学》,1993年第3期。
[55]《明史》卷77《食货志》,中华书局,19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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