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社区进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是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2014年2月,市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渝综委〔2014〕1号),标志着我市创新社会治理,强化平安重庆建设进入深化阶段。但在落实和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过程中,还有一些瓶颈性问题需要突破,以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在促进社会稳定方面的实效。
一、我市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网格职能定位不够明确,服务管理效果不明显
一是区县部门对网格职能理解过于宽泛。网格化服务本来是希望通过扁平化、精细化、个性化管理,真正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有效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但在推进过程中,一些部门认为网格既然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将其相应的工作一味下沉,把行政执法等工作推向网格去实施,而相应的人员和经费下沉又不够,一些网格不堪重负,甚至对个别部门产生工作上的抵触情绪。二是问题处理效果欠佳。由于职能定位不够清晰明确,部门责任未切实落实,网格员收集报告反映上去的问题常常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解决处理问题仍然直接依靠相关部门(街道)或自身人脉关系,网格员无法向服务对象及时作出反馈,时间一长、次数一多,其工作积极性自然受到挫伤,网格内居民也会对网格管理服务失去信任,久而久之,网格管理服务功能逐步被虚化。目前就出现了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知晓认可度低,甚至一些基层干部和网格员认为网格管理不过是挂挂牌子、炒炒概念、走走过场、做做形式而已,没有多大实际用处。
2.信息资源条块分割,基础信息搜集整合难
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前提条件在于整合网格内各种信息资源,为网格内居民所需的各种管理和服务提供基础信息。渝综委〔2014〕1号文件明确规定各地要整合共享公安、司法、民政、消防、安监、市政等部门信息资源,但在实际工作中,信息条块分割,整合共享与收集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是网格员走访入户收集信息阻力较大。网格员通过入户走访等各种途径了解掌握信息得不到居民的有效配合,相当一部分居民甚至一些公务人员都不愿提供真实信息,工作量和难度都较大,包括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信息情况无法全面收集和掌握,收集的信息量较为有限。二是相关部门信息难以有效共享归集。一些部门以涉密或网格管理解决不了具体问题等为由,不愿将本部门信息共享给社区或网格信息平台。三是各地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参差不齐。由于各地人、财、物和工作开展程度等的差异,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技术功能完善存在较大差异,给网格内信息资源的整合、归集和共享带来一定的难度。
3.宣传发动不够,社会组织参与度低
网格化治理不仅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也离不开网格内医院、学校、家政服务、协会、企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使各项具体的服务管理功能充分体现出来。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一方面,不少社会组织怕担责而不愿参与进来;另一方面,由于对社会组织宣传动员不够,从而导致社会组织参与度低,一些可以由网格内医院、学校、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组织解决的问题而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群众难以感受到网格服务管理的好处,影响网格管理服务实际作用的发挥。
4.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行机制不够顺畅
一是对网格员的考核和责任落实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部分社区根据信息报送情况对网格长、网格员进行了考核,但考核方式主要是检查工作日志,对工作的全面履职尽责情况考核不到位。二是未对部门、街道进行考核。网格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区县部门和街道,特别是一些问题的解决处理必须紧紧依靠相关部门或街道,这应是考核管理或监督的重中之重,但反而未建立对部门、街道的考核管理制度,导致一些部门和街道,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责任不落实,对报告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决处理。
二、推进我市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四点建议
针对目前我市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在合理定位网格服务管理功能的基础上,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与集成,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处理,提升网格管理服务效果,让“小网格”真正承托起“大稳定、大安全”。
1.合理定位网格功能和下沉区县部门力量,实现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提升网格管理服务实效
网格服务管理是社区治理的延伸,合理界定其管理服务功能,既防止网格管理行政化,又避免因其功能太多,不能做深做实和效果不佳而形成的功能虚化问题。特别是在当前人随事转和费随事转难度较大的情况下,更应合理界定网格功能。一是明晰网格基本功能。应将网格基本功能界定在群众走访、信息收集、动态信息报告和一般性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上。二是合理下沉区县部门人员力量。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和机构人员情况,采取能下沉则下沉和先易后难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逐步下沉公安、城管、食药监、民政、工商等部门人员力量,建立对网格的定期巡访制度,要求其定期到网格中进行走访,协助社区和网格员做好隐患排查、矛盾调处等方面的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效果。三是防止将不应当下沉的职能下沉。避免将办证办照、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执法等不应下沉的部门职能推向社区网格,形成部门推卸责任和矛盾下交的借口。
2.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条块信息共享力度,实现基础信息互联互通
一是推进完善网格或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按照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可在现有社区管理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完善网格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落实诸如网格员手机智能客户端等技术支撑,搭建网格信息收集整合的平台载体,加强网格与相关部门信息对接,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二是归集整合共享部门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和信息保密的前提下,由市综治委牵头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将涉及网格内居民的民政、治安、计生、防疫、司法、市政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到网格管理平台,提高基础信息的归集与整合效度。三是切实做好网格员入户走访信息收集工作。充分发动网格内群众信得过、有威信的志愿者参与信息收集与服务管理,让网格工作进得了门、说得了话、劝得动人,动态收集掌握网格内人、财、物、事信息,力求网格信息全方位、全覆盖。
3.加强宣传发动,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参与,形成全方位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一是提高市民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知晓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和方式的宣传,特别是通过对一些典型事例的宣传,让百姓知晓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好处,并以此消除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网格内社会组织怕担责的矛盾心理和畏难情绪,使之积极参与到网格管理服务中来,积极履行承担社会责任,也为自身带来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二是积极开展现场咨询服务。以网格的名义召集社会各类组织定期在网格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医疗、家政等现场咨询公益服务活动,提高网格内居民对网格化管理服务的知晓信任度。三是完善服务机制。将网格内各类社会组织有关服务信息逐步上载信息平台,做到有事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形成社会组织与网格之间良性互动和互利双赢的局面。四是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管理服务。在加大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同时,要督促其抓好自身内部网格管理服务,遇事及时向网格报告和协调处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事。
4.完善考核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各级网格履职尽责问题,确保服务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在目前基本制度框架已形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诸如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制度,做到权责相符、权责对等。二是完善各级网格服务管理的考核。由市综治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从市级层面加强考核制度建设。在进一步细化明确网格长、网格员、社区居委会和部门、街道的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将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平安重庆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并建立完善考核管理制度,既严格考核社区网格,又严格考核有关部门、街道,对不及时收集、报告、解决、处理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网格服务管理实效,取信于民。
作者:李 颖 重庆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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