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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区域划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

时间:2023-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以县级为基本单元进行功能区的划分规定。以下对国务院研究中心提出的八大区域的基本状况、特点和问题进行客观描述,为今后的八大区域竞争力研究奠定基础。
八大区域划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_中国区域竞争力研究

4.八大区域划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2003)

2003年2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过去的各种划分方法均存在一定的缺陷,有的区块过大,不便于深入分析区域差别;有的没有保持行政区域的完整性,不便于搜集整理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数据;有的没有考虑历史延续性,提出的概念与常识不符;有的覆盖的区域不全,不是完整的区域划分。他们根据九大原则(①空间上相互毗邻;②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结构相近;③经济发展水平接近;④经济上相互联系密切或面临相似的发展问题;⑤社会结构相仿;⑥区块规模适度;⑦适当考虑历史延续性;⑧保持行政区划的完整性;⑨便于进行区域研究和区域政策分析)把中国大陆划分为八大区域,分别是: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北部沿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

东部沿海地区(上海、江苏、浙江)

南部沿海地区(广东、福建、海南)

黄河中游地区(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

长江中游地区(湖北、湖南、江西、安徽)

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

大西北地区(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

总的来看,这一划分结果比较容易为各方所接受,尤其是充分考虑了目前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态势:一是确保国内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3个都市圈的完整性;二是充分考虑了流域对区域经济的作用,新划分出黄河中游区和长江中游区;三是区域内不同行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大大缩小,便于探索区域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发挥,也符合统计学的分组要求。当然,任何一种划分方法都是优缺点并存,本方法也同样如此。但我们认为这是至今为止,在区域划分上最切合实际的方案。

200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以县级为基本单元进行功能区的划分规定。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从国土空间角度划分出优化整合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4类功能区。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明确指出:“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这是在区域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的结果。显然,这4种类型的主体功能区的提出,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及协调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1)优化开发区。主要是那些经济开发密度较大,资源环境压力日益突出的区域。从全国看,具体包括3类地区:一是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圈为代表的沿海经济核心区;二是中西部及东北开发密度较大的超大城市中心区,如西安、成都、武汉、哈尔滨等内陆超大城市中心区;三是亟须产业转型的资源型城市。对这类地区来说,重点是优化开发和再开发。

(2)重点开发区。主要是那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较大,经济开发密度不高,目前已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区域。从全国看,具体可分为3种情况:一是中西部及东北的中心城市及交通干道沿线地区,如长株潭—岳阳地区、马芜铜—合肥地区、昌九景地区、中原城市群、南北钦防地区、成渝地区、关中地区、长吉地区、哈大齐地区等;二是中西部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的资源富集地区,如攀西—六盘水地区、格尔木地区、包头—鄂尔多斯—榆林地区等;三是东部沿海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如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福建沿海地区等。对这类地区来说,今后重点是要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实行优先重点开发,引导人口、要素和产业合理集聚,形成新的产业和城镇密集带。

(3)限制开发区。主要是指那些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区域。从全国看,具体分为3种不同情况:一是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如西北河西走廊、阿拉善等荒漠化地区,西南石漠化地区等;三是其他限制开发的地区,如水源保护地、泄洪区等。对于这类地区,应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加强生态环境整治,鼓励生态性移民,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黄河上游的青藏草原过牧,沼泽地退化(提供黄河水源的40%),草地沙化,流沙不断落入黄河。

(4)禁止开发区。主要是指那些依法设立的资源、湿地、动物、文物、地质等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如湖北神农架、四川卧龙、江西鄱阳湖、青海青海湖等。对于这些依法设立的各种自然保护区要实行强制性保护,有的还要实行抢救性保护,严禁从事不符合其发展方向的各类开发活动。

总体来看,六大协作区考虑了大区内自求平衡的发展思路,也是前苏联区域划分的模式,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三大经济地带考虑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同质性,是改革初期区域倾斜的产物;七大区则充分考虑了沿江沿海生产力布局,是强调经济联系的产物;八大区则是在充分吸收各种划分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的。四大功能区则是从遵从科学发展观前提下,为实施分类指导的产物。四大主体功能区的提出,预示着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在生态保护上更有约束力,在政绩考评上更有针对性,它是新的发展观的集中体现。迄今为止,就区域划分而言,官方和学者提出了几十种方案,但目前中央政府从资源配置角度使用较多的还是“七五”计划时划分的东、中、西三大经济带的提法。

我们认为,经济区域划分方法、标准,与当时政府管理水平、能力以及认识水平密切相关,应该说是时代的产物,今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的认识水平的提高,还会有更科学的、新的划分方法出现。

以下对国务院研究中心提出的八大区域的基本状况、特点和问题进行客观描述,为今后的八大区域竞争力研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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