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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

时间:2023-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而每一个人梦想的实现,构成了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进程。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心健康,食品安全能否实现必然影响到“中国梦”的实现步伐。习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中,始终将人民置于重要的地位,一切以人民为核心,是党和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所遵循的原则。因此,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吉林省食品安全,是对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有效落实。其中,食品安全的处罚,主要是以罚款为主导形式。
加强食品安全_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_中国梦的理论内涵与时代价值

马海龙

健康,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是每一个人的终生梦想。而每一个人梦想的实现,构成了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进程。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心健康,食品安全能否实现必然影响到“中国梦”的实现步伐。习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中,始终将人民置于重要的地位,一切以人民为核心,是党和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所遵循的原则。食品安全涉及百姓的身心健康,关乎人民幸福。“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正说明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因此,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吉林省食品安全,是对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有效落实。

一、吉林省食品安全环节及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即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一)食品链环节

农业生产环节。首先是种子环节。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的丰收程度和农产品的质量,轻则质量不保,重则减产甚至绝收。如2011年公主岭市出现的“假种子”现象,使农民蒙受了巨大损失,不但影响产量,而且还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其次是成长期。在成长期间,农民要多次施以化肥,甚至除草剂等,以促进农作物生长并保证成长期间无虫害,确保农作物的良好生长。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在国际上均是允许使用的,但使用是有标准和限度的,比如对于农作物,配备比例、施肥施药时间、施放数量、时间间隔、施肥施药后多长时间收割等,对于动物饲养,停药期达多少天以上方可出栏流向市场等,都有科学依据和严格的规定,只有遵守这些规定,才能保证农产品既健康成长,又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而由于我们在这方面的规定较少,即使有规定也很少有农民遵守,因为大部分农民可能根本不了解这些规定,更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只是凭经验操作,没有质量、安全的概念,导致农产品问题的频频出现。

工业加工环节。目前工业加工环节呈现出的特点,一是布局分散导致难于管理。对于中小企业,尤其是家庭式小作坊企业,随意租房就可开始生产,一旦出现问题便人去房空,无法追责,形成了问题小企业与执法部门“打游击”的现象,给管理带来很大难度;二是追求经济利益,只重外观,忽略质量,添加剂随意添加、色素任意使用等,没有使用标准的概念;三是小企业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招工就是为了出产量,轮换频繁,甚至都没有食品生产企业所要求的体检程序。四是生产条件与所处环境一般,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临时租用地房就开始生产,设备简陋,其卫生条件、生产条件可想而知,有的甚至没有卫生许可就经营销售。所有这些因素都给食品安全增加了变数。

商业流通环节。对于消费者,一是没有食品安全知识,二是没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三是没有维权意识,这三个因素导致商家食品无论质量如何,均能正常销售、无任何阻碍,这就导致了生产者和销售者忌惮忌惮,只要食品外观诱人,加这适当的广告宣传,甚至不需要宣传,就可增加销售,无需考虑质量问题,而且成本又低,对于商家而言,又何乐而不为呢?因此销量旺盛,源源不断流向市场,最终坑害的是消费者。

消费环节。由于餐饮、饭店进货渠道不同,哪种成本低就进哪种,进货和出售没有任何记录,一旦出现问题却无从查起,无法查清源头去向。同时,消费场所经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全面推行体检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是否能够有效监督,都是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之一。

(二)监管体制

监管的主体。长期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始终是政府主导,政府通常采取的是经济手段加以规制。但在现代技术不断发展的形势下,生产方式或制假手段不断改进,使问题食品的产生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如苏丹红、色素的滥用等,导致政府主导常常陷入被动之中,使长期以来的政府主导下的政府监督管理模式逐渐失效。

监管的方式。目前政府实行的监管模式通常是发证监管与事后监管。发证监管的目的是通过准入机制的设立来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在获得市场准入之后,再进行事后监管。但发证监管方式存在缺陷,一是监管部门将“办证”转换为一种权力,成为设租寻租的权钱交易手段;二是事后监管往往只查“证”而不查“事”,导致对食品经营者疏于监管。事后监管的通常做法是重事故处理,轻事前预防。事后监管的主要处罚方式就是行政处罚,而由于处罚成本过低,因而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二、吉林省食品安全问题的反思

(一)法规缺陷致安全问题存有空间

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通常是以行政责任为主导,民事和刑事责任为辅助的责任承担体系。其中,食品安全的处罚,主要是以罚款为主导形式。民事责任同行政责任类似,都是钱的问题。这就给违法者造成了一种侥幸心理,那就是问题食品的成本低,利润高,一旦败露,用钱摆平,一旦判刑,不会过重,综合结果是利益大于惩罚,值得铤而走险,从而造成法律意识的普遍淡薄。正如马克思所言:“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可见,为了高额利润,不惜触犯法律,使法律约束力下降。其后果一是因为不能找回公道而使消费者失去了维权的积极性,二是给监管机构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

(二)“分段为主品种为辅”管理存不足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体制主要是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管理方式。所谓分段管理,就是各个部门按职责的不同,对食品的不同阶段实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的弊端在于,由于存在权力和利益的问题,往往因为界定不清而该管不管,不该管乱管,使对食品的监管不严格,不严密,甚至出现盲区。品种管理,就是将同一品种的食品,从头至尾,一管到底,这种管理方式也是国外管理方式之一,具有较好的管理效果,但在我们目前的管理体制中,却居于辅助地位,因而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管理方式存在缺陷。

(三)惩罚成本过低威慑力不强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对于问题食品的索赔,除要求食品本身价款的赔偿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罚金。例如,若消费者食用100元问题食品被伤害后,发生医疗费用5000元,消费者可以索赔的全款为100.00×10+5000.00=6000.00元;而若按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计算最高可索赔三倍,所以此例最高索赔款为5000.00×3+5000.00=20 000.00元,二者相比,三倍赔偿款远远高于十倍的赔偿额,其原因就是计算基数的不同。我国的赔偿计算基数是商品价款(100元),而我国台湾地区的计算基数则是实际损害数额(5000.00元),国外对问题食品的惩罚性赔偿均是以实际损害数额为计算基数。可见,过低的惩罚成本,远远达不到惩罚的目的,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习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曾指出,“有少数干部不会同群众说话,在群众面前处于失语状态。”之所以处于失语状态,是因为出现问题无人担责,问题过后无人反思和治理。因此,为了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为人民办事,为百姓谋福,必须创新社会管理,加强食品安全,以实现吉林人民的食品安全梦想。

三、创新社会管理加强食品安全

(一)完善法规弥补缺陷

一是制定食品安全基本规章,整合现有法规资源。制定吉林省食品安全基本规章,明确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对现有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等进行清理、补充和完善,将散存于各法规中有关食品监管的内容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规章和执法上的相互冲突,解决规章、部门之间的冲突,保持规章的同一性。食品安全规章的完善应包括“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的完整性。

二是借鉴国际经验,参照国际食品安全法典为我所用。以国际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典作为参考,逐步建立吉林省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立符合当前形势,重在防范的科学、全面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这些方面应该包括:标准化、产地环境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标识码管理、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激素、添加剂等)使用,质量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信用、食品安全评价和质量召回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借鉴。

三是应使生产者与销售者同样承担法律责任。使销售者承担与生产者相同的义务和责任,将大大有利于对食品在流通领域的监督,从而实现在生产与消费两个环节堵截问题食品,将净化食品市场,大大减少问题食品对消费者的危害。

(二)建立标识管理码制度和溯源系统

食品标识管理码制度是食品溯源系统建立的前提。食品标识管理码,是食品安全的生命线,是食品溯源系统建立的前提。这个标识码应包括该商品从“田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信息,应保存好完备的食品生产记录,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依照标识管理码追踪溯源,上查原料,中查环节,下查去向。同时,加强培训标识码管理人员,严格规范标识码管理机构,一旦出现徇私舞弊行为,将予以严厉惩罚,如开除公职、巨额罚金、判刑等。食品溯源系统是问题食品召回的基础,建立有效的食品溯源系统是当务之急。在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建立登记核查制度,并有完备的记录保存,达到食品链中任一环节都能查到记录,能查上源,能查去向,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建立起有效的食品溯源系统。

(三)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和维权意识

规范维权机构,提高维权意识,强化举报渠道。改变以往公民维权意识薄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观念。首先要规范维权机构,如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市场管理等部门,从制度、行政措施、奖惩分明等方面加强规范,使之真正能成为为公众维权、维护公众利益的维权机构,否则将对相关机构予以惩罚,直到取消资格,撤销机构;其次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由于机构的有效规范,使公众投诉有渠道,投诉就见效,必将大大促进公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再次,除上述机构外,应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如电话、网络、微信等,并建立专门队伍积极处理举报信息,同时由政府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对食品安全信息认真查处,件件落实,追溯源头,争取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以避免问题食品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人民”是一个突出的关键词。他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心系人民,心怀百姓,就能创新社会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吉林人民就会早日实现食品安全的健康梦想。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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