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哲学生态男女平等论
哲学生态男女平等论(philosophical ecofeminism)是从西方历史发展中的观念、哲学层次上研究对自然和妇女统治的根源问题,指出西方的家长制根源于哲学中的理性主义和二元论,造成了人与自然、男人与妇女之间的分裂,由此提出一种非二元论,即多元论的、建立在“关系”或“联系”基础上的生态男女平等主义框架。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凯伦·瓦蕾和瓦尔·普拉姆伍德。
10.4.1 凯伦·瓦蕾的哲学生态男女平等论
瓦蕾认为,从根本上说,对妇女的统治与对自然的统治之间最重要的联系是概念上的,对这两者的统治植根于压迫性的概念结构。那么,什么是概念结构?压迫性的概念结构是如何导致对妇女和自然的统治的?该如何消除这一压迫性的概念结构以解放妇女和自然界?瓦蕾对此进行了逐一分析。
10.4.1.1 什么是概念结构
瓦蕾认为,所谓概念结构是指“一系列基本的信念、价值、态度和设想,它们形成和反映了一个人如何看待自己和自己的世界”。[14]概念结构是一块由社会形成的透镜,受到性别、种族、阶层、年龄、情感喜好、民族和宗教背景等因素的影响,透过它我们来感知我们和他人。其中一些概念结构是压迫性的,旨在解释、证明和维持统治与从属的关系。而父权制的压迫性概念结构则是解释、证明和维持妇女对男人的从属关系。瓦蕾认为,压迫性概念结构有三个重要的特征:
(1)价值等级制思维。把较高的价值、地位和荣誉赋予了上层者。
(2)价值二元论。把事物分成对立的、互相排斥的双方,如男人—女人、文化—自然、精神—肉体、理智—情感,并赋予一方比另一方更高的价值、地位和荣誉。
(3)统治逻辑。是一种论证结构,旨在证明统治与从属关系的正当性。
在这三个特征中,统治逻辑是压迫性概念结构最重要的特征,它不仅仅是一种逻辑结构,还包括了一个独立存在的价值体系。在非压迫性的某些背景下,等级思维或价值等级制思维和价值二元论还是可以接受的。在数据分类、信息比较和材料组织等日常生活中等级思维是很重要的,在分类学(如植物分类学)和生物学术语中也需要某种形式的等级思维。问题不在于价值等级制思维与价值二元论的使用,而在于它们在压迫性概念结构中如何建立等级和证明统治与从属关系,这里的关键正是统治逻辑与这两者的结合。因此,压迫性概念结构的本质是统治逻辑。
10.4.1.2 统治逻辑是压迫性概念结构的本质特征,导致了对妇女和自然的统治
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分析:
(1)在人类与非人类的自然界之间,若没有统治逻辑,对它们同异的描述也就仅仅是同异的描述而已,而不会产生统治与从属的关系。人与植物和岩石是不同的,人能够自觉地、根本地改造自己生活的社会,而植物和岩石却不能;人与植物和岩石又有相同之处,他们都是生态社会的成员。尽管人类在改造社会方面优越于植物和岩石,但并不能因此而在人类与非人类之间作相应的道德上的区分,或进行人类是否统治植物与岩石的争论。为了达到这样的结论,需要增加至少两个有力的设定,即下面的(A2)和(A4):
(A1)人类拥有自觉地、根本地改造他们生活的社会的能力,而植物和岩石没有。
(A2)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它能够自觉地、根本地改造自己生活的社会,在道德上都优越于缺乏这种能力的东西。
(A3)因此,人类在道德上优越于植物和岩石。
(A4)对于任何X和Y来说,如果X在道德上优越于Y,那么,X统治Y在道德上就是正当的。
(A5)因此,人类统治植物和岩石在道德上是正当的。
从上面的推论可以看出,如果没有(A2)和(A4)的设定,即人类在道德上优越于非人类,以及优越性证明了统治的正当性,那么以上就只是人类与非人类之间的差异而已,即使用优越性这一术语来描述也是如此,起关键作用的是(A4)即统治逻辑。因此,生态男女平等论者讨论的压迫的根源在于统治逻辑(A4)。
(2)生态男女平等论者指出,至少在西方社会中,对妇女和自然进行统治的父权制具备了压迫性概念结构的三个特征,是属于压迫性概念结构的,并且其基本特征是统治逻辑。在西方主流文化中,父权制概念结构的推论如下:
(B1)妇女等同于自然和物质领域,男人等同于“人类”和精神领域。
(B2)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它等同于自然和物质领域,都劣于(或低于)等同于“人类”和精神领域的东西;或者反过来说,后者优越于前者。
(B3)因此,妇女劣于男人;或者反过来说,男人优越于妇女。
(B4)对于任何X和Y来说,如果X优越于Y,那么X对Y的统治就是正当的。
(B5)因此,男人统治妇女是正当的。
显然,上述推论证明了男人统治妇女的正当性。在这一推论中,(B1)是身心二元论,(B2)是价值等级制思维,(B4)是统治逻辑;若没有(B4),B所描述的也仅仅是男人和妇女之间的差异而已,差异并不能证明统治的存在。因此,男人对妇女的统治正是由压迫性概念结构、尤其是统治逻辑所证明了的,是一种父权制的压迫性概念结构。因此,对于生态男女平等论者来说,男人对妇女的统治以及父权制压迫性概念结构都应当取缔。
从上述看出,统治逻辑不仅是自然压迫的根源,也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所在;它是一切压迫制度的根源。对妇女的统治与对自然的统治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只有消除统治逻辑及产生它的压迫性概念结构,妇女和自然才能获得解放。瓦蕾称生态男女平等论的力量和承诺就是要根除统治的逻辑和压迫性的概念结构,重新构造男女平等论和环境伦理学。
10.4.1.3 生态男女平等论消除统治逻辑和压迫性概念结构的主张
(1)第一人称叙述的使用,即以第一人称叙述作为提出被主流哲学伦理学遗忘或忽略的哲学上恰当问题的方法。我们在描述无法形容的经历时第一人称叙述会是一个很有帮助的文学工具,在论证个人和社会历史时第一人称叙述方法的使用则是一个合理的社会科学方法,它也同样可以成为伦理决策和理论建构的一个有价值的手段。瓦蕾认为,以第一人称叙述是传统伦理学中所缺少的声音,这种方法把自己设想为处在与他人、包括非人类的环境之间的关系中。这种关系不需要道德代理人、权利拥有者、利益承担者或有感觉的存在物等的存在,关系本身就是价值所在。瓦蕾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攀登者攀登岩石的过程,她认为重要的是攀登者与所攀登岩石之间的关系,而不需要考虑两者之间谁是道德代理人、权利拥有者或是否有道德思考能力等。通过第一人称叙述可以发现,攀登者在攀登过程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对待岩石的态度,一种是“我要攀越它到达山顶”;一种是把岩石作为自己的朋友,在攀登过程中关心岩石并与之进行对话。这两种不同的态度和行为指出了人类与自然界之间伦理关系有强加的征服者型关系(imposed conqueror‐type)和自然发生的关怀型关系(emergent caring‐type)两种不同的类型,这些都来自并忠实于我们的生活经验。而人类对待自然界的最适当的态度应是一种尊重和关怀的态度,而不是统治和征服的态度。
(2)以“爱”取代人类的自大及对自然的控制。在上述的征服者型关系中,人类带有的是一种自大(arrogance)的意识;而在关怀型关系中,人们则带着爱(love)的意识来对待自然界。当我们以爱的眼睛来看世界时,我们不停地在“观察、倾听、检查和询问”自然界的状况,把自然界看作是独立于我们人类的不同的世界。我们处在与自然界的关系中,只有我们以爱的眼睛才能够感知、回应并参与其中。瓦蕾指出,传统的环境伦理学中隐藏着人类的自大意识,人类在把道德关怀范围扩展到非人类存在物时往往是以是否与人类相似为标准。例如前面的动物权利论中,动物权利论者以是否有感觉能力作为标准,或以是否是生命的体验主体来把权利赋予动物,这实际是在寻求动物与人类的相似性,从而把人类文化范畴中的权利赋予动物。瓦蕾认为这里仍存在着道德等级。相反,爱的意识则坚持了自我与他人、人类与非人类之间的差异,爱不是要抹掉差异、多样化与复杂性,而是要与之和谐相处。寻求人类与非人类之间的相似性、单一化、简单化,则会抹杀这些差异与多样化的、复杂的非人类存在物。
10.4.2 瓦尔·普拉姆伍德的哲学生态男女平等论
从前面对生态男女平等论的分析可以看到,环境伦理学遭到了男女平等论的批判。普拉姆伍德则展开了更深入的批判,指出当今环境哲学包括深生态学的失败在于其所依赖的理性主义传统缺少充分的历史分析,这一理性主义传统不仅存在着性别歧视,而且把自然也置于否定的位置。
10.4.2.1 对一般环境伦理学的批判
环境伦理学在把传统的人类伦理学扩展到非人类存在物的过程中,其使用的方法即理性主义方法受到了从男女平等主义视角出发的生态男女平等论的批判。普拉姆伍德对这些批判不完全赞同,她从自己独特的视角出发对其进行了批判。她以对环境伦理学中两位有影响力的人物进行分析,提出挑战。一位是生物中心论的代表人物保罗·泰勒(Paul Taylor)及其著作《尊重大自然》(Respect for Nature),一位是动物权利论的代表人物汤姆·雷根(Tom Regan)及其著作《动物权利的辩护》(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1)泰勒的生物中心论。
泰勒抛弃了西方把自然看作是为人类利益服务的工具的观点,认为作为“生命的目的中心”(teleological‐centers‐of‐life)的生命体因其自身的固有价值就值得尊重。因此他所建立的生物中心论环境伦理学的中心原则是:“一种行为是否正确,一种品质在道德上是否良善,将取决于它们是否展现或体现了尊重大自然这一终极性的道德态度。”[15]但普拉姆伍德指出,泰勒把自己的理论建立在康德的伦理学框架之上,充分运用了理性—情感二分法,使其伦理学理论存在着内在的矛盾。
康德的伦理学强调的是义务,行为的正确与否取决于行为者是否出于义务而行动,并且其行动遵循的原则可普遍化;仅仅出于爱好、情感或欲望的行动,或其遵循的原则不可普遍化的行为,都不是道德上正确的行为。在泰勒的环境伦理学中,对大自然的尊重是可普遍化的、客观的。道德代理人要出于义务去尊重大自然,而不是出于偏爱、作为特殊个体的爱好;只有出于义务的行为才是道德的行为,才是对大自然的真正尊重。他从康德的义务论出发,认为道德的本质是远离情感和特殊爱好的,道德是理性的领域。仁慈地对待动物、植物和关怀它们并不等同于尊重,因为这是受情感驱使的行为;在他看来,出于偏好或欲望的行为是与道德无关的行为。对动物和植物的关怀只是为了满足关怀者自己的感情需求,在这一关系中,动物和植物只是满足关怀者的工具而已。普拉姆伍德认为,泰勒把理性—情感严重分裂开来,把“欲望”、关怀、爱看作是“个人的”、“特殊的”,与普遍的、公正的相对立;把女人的情感看作是不可靠的、不可依赖的、与道德无关的,是受优越的、公正的理性(当然是男性的)统治的劣等领域。
在理性主义看来,理性是属于男性的,不仅与“女性的”情感对立,而且与身体、动物对立,理性使得妇女、情感、身体、动物和自然界的优点都被否定了,将之置于劣等的、工具的地位;她们是理性的敌人,具有破坏性,是任性的、利己的、不可信的,是主观的、个人的;从理性的普遍化立场来看,她们在最好的情况下是与道德无关,在最坏的情况下则是道德生活的障碍。普拉姆伍德指出,理性的至上性正是西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关键所在,因而在康德的理性主义的框架内很难寻找出一条出路,而泰勒借助理性来构建他的生物中心论伦理学就不能不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了。普拉姆伍德认为,正是对同情的体验、理解,对他人(包括非人类存在物)命运的关怀能力,以及为他人承担责任的关怀能力,是我们这一道德存在物的指针,这对提供一种更深层的环境伦理学是非常重要的。对大自然的尊重不是建立在抽象的责任或义务之上,而是建立在友谊、爱与关怀之上,建立在自我与他者的特定关系之上。
(2)雷根的动物权利论。
雷根的环境伦理是建立在权利论基础上的,在他把权利扩展到自然界时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在羊和狼的例子中,人类是否应干预以保证羊的权利,还是应避免这样做以不冒犯狼吃食的权利呢?在这一点上雷根的解释是模糊不清的。雷根声称狼自己不是道德代理人,因而它没有冒犯羊的权利,我们没有责任去干预。但如果狼正在攻击一个婴儿,我们则很难按上面的例子来说我们没有责任去干预,仅仅因为狼不是道德代理人。按照雷根的权利观点,婴儿与羊之间有着同样的权利。普拉姆伍德指出,权利的观念在这里产生了荒谬的结果,权利的观点没办法应用到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中去;她继续指出,权利和正义一样是属于公共领域的,是男性的,它在道德舞台上的作用被夸大了,人们应该更多地关注如尊重、同情、关心、关怀、感激、友谊、责任等和“女性”联系在一起的观念;她认为关怀和责任伦理比权利和正义更易于扩展到非人类世界,更能够提供一个对待大自然的非工具主义的基础。
10.4.2.2 对深生态学的批判
普拉姆伍德指出,深生态学与生态男女平等论之间有和谐之处,但两者之间仍有对立。她对深生态学的批判集中在深生态学的“自我”观上,认为深生态学没能摆脱理性主义的设定,它的自我观仍是建立在理性主义基础上的。深生态学强调难以分辨的自我(indistinguishability of self)、扩展的自我(expansion of self)和超越的自我(transcendence of self)三种自我,普拉姆伍德对此进行了一一分析。
(1)难以分辨的自我。
难以分辨的自我抛弃了自我与自然之间的边界,认为人只是生物网上的一个支点,而不是所有价值的来源和根源所在。正如福克斯(Warwick Fox)所描述的:“我们不能给出明确的存在边界……在人与非人的世界之间没有分歧……我们在什么程度上设想了边界,我们就在什么程度上降低了深生态学的意蕴。”[16]在深生态学看来,人不是与自然分离的个体,而是自然整体的一部分,自我是与他人(物)融合在一起的,他人(物)就是自我。约翰·锡德(John Seed)认为不应是“我保护雨林”,而应是“我是庇护我的雨林中的一员,保护雨林就是保护我自己”。[17]普拉姆伍德认为,深生态学意识到西方二元论中人与自然的分裂,并试图治愈这一分裂;它把所有的分裂都融合在一个难以分辨的自我中,消除了所有的差异,但却并没有提示出人与自然分裂的真正根源——二元论对理性—情感的分裂。深生态学没有看到这种分裂的真正基础在于什么是“真正的人”的观念(理性的人),它仍把“真正的人”的特征(理性)、社会、文化看作是有价值的东西,使其与自然的东西相区分。普拉姆伍德认为,深生态学实际上把二元论与原子论混为一谈,从对原子论的否定中错误地得出难以分辨性。深生态学试图通过消除差异来解决人与自然间的分裂,这种过分的一体化并没有提供环境伦理学的真正基础,因为人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同样也是人的难以分辨性的表现。锡德认为一旦某人意识到他与雨林的难以分辨性,他就会把雨林的需求看作是自己的需求;但这里没有任何保证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他同样可以把自己的需求当作是雨林的需求。普拉姆伍德认为我们不仅要承认人与自然间的联系,也要承认两者之间的差异,承认自然界独立于我们,并独立于我们的需求。
(2)扩展的自我。
深生态学把自我不断扩大,这种扩大的自我深生态学又称“大写的自我”(Self),是人不断扩大自我认同的对象。随着自我认同范围的扩大,我们与自然界其他存在物的疏离感便会缩小。但普拉姆伍德指出,这种扩大的自我并非是对利己主义批评的结果,相反,它是利己主义的扩大和延伸。它不但没有对利己主义的构成和自我利益问题提出疑问,相反,它试图允许一系列扩大的自我利益。深生态学不但没有质疑理性的利己主义,而且还赞成利己主义的两条主要信条: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自利的反面是自我牺牲。这种扩展的自我忽略了他者的差异与独立,他者在道德上的认可仅仅取决于他者与自我融合的程度、对差异否定的程度。
(3)超越的自我。
普拉姆伍德认为,超越的自我反映了理性主义的普遍立场,贬低了特殊性及人与人、人与自然间的情感关系,把伦理生活看成是与特殊性相对的,人类的爱是建立在普遍原则或公平的、抽象的爱的基础上的。福克斯就把个人与特殊性看作是破坏性的,看作是战争和生态破坏的原因。另一方面,正因为超越的自我否认了特殊性,贬低情感,从逻辑上来说,它是不会允许许多土著人对他们自己土地的热爱的。然而矛盾的是,深生态学正试图把这作为其他的一个典型,把这建立在一个模糊的、苍白的、抽象的宇宙论的关心之上。但与特殊土地的关系是如血缘一样的特殊关系,表达的是对地方土地的一份特殊的关怀责任。对这种特殊的情感,深生态学却以理性的优越性来解释,不能不充满了矛盾性。这种情感是主流的伦理学和深生态学无法说明的,只有借助于生态男女平等主义的理论。
10.4.2.3 对工具主义理性的批判
普拉姆伍德指出,对工具主义的批判一直是环境哲学中的一个主要问题,但它仅仅是和建立自然的内在价值联系在一起的,而没有对工具主义理性进行更深入的批判。她指出,二元论与工具主义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分裂的两极中劣等的领域被看作是达到优等领域目的的手段,它的价值仅在于它对优等领域的有用性,而不是它自身的重要性。因此,被视为处于劣等领域的自然和妇女没有自身的目的,只是作为优等领域的男人的工具,男人可以随意使用她们。
自我的概念也与工具主义联系在一起。自我是与他者不同的、对立的、分离的自我,自我把他人和世界作为满足自私自利的工具,他者只是作为“资源”而存在。这是对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一种工具主义的描述。在此,普拉姆伍德提出了“关系中的自我”(self‐in‐relationship)来取代深生态学的自我观。她认为关系中的自我是对自我的更好描述,这种描述避免了原子主义的错误,既认识到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一面,又认识到相互独立的一面,打破了传统上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分裂。因此,“为了替代人类中心主义或人类的自我利益,没有必要采取深生态学的任何策略——难以分辨的自我、扩展的自我与超越的自我。这可以通过自我的关系描述来取代,它不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区分,也可以认识到人与自然间的联系。在联系的描述中,尊重他人不是由于自我的包容性,也不是由于自我的超越,而是由于关系中的自我这一表述;不是和他人融合在一起的自利的自我,而是作为镶嵌于与不同的他者有着重要联系的网络中的自我”。[18]
迄今为止,生态男女平等论的理论依旧充满着争论,但它毕竟向人们提供了解决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的一种新思路。正如生态男女平等论者所言,生态、女性以及所有自然物(包括我们自己)的解放都是交织在一起的。生态学需要一种男女平等主义的视野。也许女性的心灵更适合于思考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更能“与大自然共语”,聆听来自地球深处的心声。
【注释】
[1]C.斯普瑞特奈克:《生态女权主义建设性的重大贡献》,载《国外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
[2]Karen J.Warren,The Power and the Promise of Ecological Feminism,Michael E.Zimmerman ed.,Environmental Philosophy,Prentice Hall,Inc.,1993,pp.333-335.
[3]Karen J.Warren,Feminismand Ecology:Making Connections,Environmental Ethics 9(spring 1987),pp.17-18.
[4]Stephanie Lahar,Ecofeminist Theory and Grassroots Politics in Environmental Ethics,McGraw‐Hill,Inc.,1993,p.445.
[5]C.斯普瑞特奈克:《生态女权主义建设性的重大贡献》,载《国外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
[6]Nel Niddings,The Challenge to Care in Schools—An Alternative Approach to Education,Teachers College Press,Columbia University,1992,p.24.
[7]摘自纳什:《大自然的权利》,青岛出版社1999年版,第175页。
[8]Elinor W.Gardon,The Once and Future Goddess:A Symbol for Our Time,San Francisco:Harper and Row,Publisher,1989,p.369.
[9]Alison M.Jaggar(ed.),Living with Contradictions,Westview Press,1994,p.669.
[10]Alison M.Jaggar(ed.),Living with Contradictions,Westview Press,1994,p.661.
[11]Vandana Shiva,“Woman in Nature”,Susan J.Armstrong(ed.),Environmental Ethics,McGraw‐Hill Inc.,1993,p.461.
[12]“Working with Nature:Reciprocity or Control?”Michael E.Zimmerman(ed.),Environmental Philosophy,Prentice Hall,Inc.,1993,p.315.
[13]“Working with Nature:Reciprocity or Control?”Michael E.Zimmerman(ed.),Environmental Philosophy,Prentice Hall,Inc.,1993,p.322.
[14]Karen J.Warren,The Power and the Promise of Ecological Feminism,Michael E.Zimmerman(ed.),Environmental Philosophy,Prentice Hall,Inc.,1993,p.322.
[15]Paul Taylor,Respect for Natur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6,p.80.
[16]“Nature,Self,and Gender:Feminism,Environmental Philosophy,and the Critique of Rationalism”,Michael E.Zimmerman(ed.),Environmental Philosophy,Prentice Hall,Inc.,1993,p.293.
[17]“Nature,Self,and Gender:Feminism,Environmental Philosophy,and the Critique of Rationalism”,Michael E.Zimmerman(ed.),Environmental Philosophy,Prentice Hall,Inc.,1993,p.294.
[18]“Nature,Self,and Gender:Feminism,Environmental Philosophy,and the Critique of Rationalism”,Michael E.Zimmerman(ed.),Environmental Philosophy,Prentice Hall,Inc.,1993,p.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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