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创新概念和准确把握创新城市的基本特征是建立城市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基础。本研究对涉及创新国家、创新地区和创新城市评价有关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深入研究,特别是参考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创新计分牌》,欧盟的《欧洲创新计分牌》(包括《全球创新计分牌》),科技部的《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国家统计局的《创新型国家进程统计监测研究报告》等,将创新城市基本特征归纳如下。
1.充分的创新资源和创新条件
创新以具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为条件,还需要具有丰富的、可持续的创新人力资源,以及较高的社会信息化水平和一定数量的科研机构作为支撑。
2.理想的创新投入水平
没有创新投入就难以开展创新活动,包括企业创新、产业创新以及产品创新。创新水平的高低还体现为政府对创新的重视程度,以及政府对企业创新的有力支持。
3.有效的企业创新活动
企业创新是全社会创新的基础,是技术创新的最为重要的场所,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应具有较高的积极性,愿意进行创新的人力、财力投入和研发中心的建设,并重视外部技术的引进和吸收。
4.较高的产业创新水平
在企业创新和城市创新的联系中,产业创新是重要的一环。产业创新就是通过创新成果的应用实现产品创新和新技术的产业化;通过高技术产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使得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5.达到一定规模的创新产出
创新产出是创新水平的重要体现,通过向其他城市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输出专利,在技术市场上实现技术交易,以及商品品牌的塑造推广,来增强城市创新竞争能力。
6.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创新效果不仅体现在微观企业上,更为重要的是体现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这就是生产效率的提高,包括劳动投入效率、资本投入效率以及能源投入效率的提高。
根据以上创新城市的6个基本特征,考虑到城市统计指标取得的可能性和数据质量,建立由6个一级指标和31个二级指标组成的城市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
表1 城市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续表
指标解释与标准值
●专业技术人员占就业人员比重
专业技术人员是创新活动的主要人力资源。我国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且已在1983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资料保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
我国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国外(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职业分类》(ISCO-88))的统计口径有一定的差别,如,我国不包括公务员、神职人员和失业人员中原来从事过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等,国外均包括在内。而我国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政工人员,国外则不包括。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机构估算,国外口径要比我国口径宽50%左右。发达国家的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在600~1500人/万人之间;最高的是德国,为1400多人/万人;最低的为日本和韩国,在600人/万人左右。从全国和参评城市看,就业人员为人口的1/2左右,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城乡之间的差别,城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就业人员比重的最高标准应设为30%。
●大专以上学历人口占6岁以上人口比重
创新人力资源与国民的受教育水平和劳动者素质密切相关,而大专以上学历人口占6岁以上人口比重也是反映科技人力资源和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指标。大专以上学历人口数来源于国家统计部门的人口调查。参照欧洲创新记分牌,考虑到参评城市现有水平,将大专以上学历人口占6岁以上人口比重确定为45%。
●百万人口大专院校在校学生数
创新与教育是密不可分的。教育不仅是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直接来源,可提高人口素质,而且,一定规模的在校生对当地创新活动的支持和影响也不容忽视。在校生虽然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但从近年来科技论文作者的构成看,在校生,特别是在校博士生和研究生已渐成研究的主力,已成为当地重要的科技活动人力资源。参照欧洲创新记分牌中相关指标的标准,将百万人口大专院校在校学生数评价标准设为15万人/百万人。
●人均GDP
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稳定发展离不开创新活动,创新活动的开展也离不开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依托。创新资源不仅需要人力的支持,也需要财力、物力的支持。人均GDP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最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标准为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按现时汇率约为30000元(人民币)。考虑到城乡之间的差距,且参评城市均为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多数城市在2000年时就已经达到或超过了这一标准,因此按这些城市2000年已经达到4000美元后再翻两番计算,评价标准确定为12万元(人民币)。
●万人国际互联网络用户数
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的发展既是科技发展的直接成果和体现,又是创新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条件,两者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万人国际互联网络用户数采用的是信息产业部统计并公布的数据。评价标准设定为0.5万户/万人,即基本上达到每两人有一人“上网”的水平。
●国家重点实验室数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具有相对独立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数量反映了城市原始创新的能力。本书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实验室。根据参评城市的具体表现,将这一指标的评价标准设为20家。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国家或地区科技投入水平最为重要、最为综合的指标。发达国家在人均GDP达到3000-4000美元时这一比例所达到的最低水平为2.5%,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标准和创新国家进程监测标准也是2.5%。考虑到参评城市的R&D经费支出合计可达到全国R&D经费支出的3/5左右,将这一指标的评价标准确定为6%。
●企业R&D经费支出中政府投入比重
企业R&D经费支出中政府投入比重反映了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在我国,企业已成为R&D经费投入的主体,企业R&D经费支出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的比重已达到60%以上。发达国家经验表明,企业创新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根据参评城市这一指标的表现,将评价标准确定为50%。
●基础研究支出占R&D经费支出比重
基础研究水平代表着知识创新水平的高低,也是创新型国家或创新型城市的重要区别。我国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支出的比重保持在5%左右,而发达国家一般在20%左右,这一比重相对较低的日本也在10%以上,创新型国家进程监测标准为15%。根据参评城市当前的水平,将评价标准确定为20%。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是衡量地方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的重要指标。根据我国现阶段科技经费投入趋势及中央、地方、企业之间投入比例关系,将评价标准确定为5%。
●企业R&D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
企业R&D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是衡量企业科技经费投入的重要指标。发达国家经验表明,若这一比例低于2%,企业创新将难以维持,只有高于6%,企业创新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因此,将评价评价标准确定为6%。
●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占全部企业比重
企业是创新的主要场所,是新技术应用的主要用户。因此,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占全部企业比重的大小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城市技术创新活动的普及程度。创新型国家进程监测标准为43.7%,而从参评城市这一指标的水平看,普遍高于这一标准。从企业都应开展创新活动的角度考虑,设定这一标准作为创新城市评价标准较为合适,即标准为100%。
●企业其他创新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
企业其他创新经费支出包括技术引进经费支出、消化吸收经费支出、技术改造经费支出和购买国内技术经费支出。企业其他创新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企业技术引进经费支出+企业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企业技术改造经费支出+企业购买国内技术支出)/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比重×100%。从参评城市看,这一指标高于企业R&D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但表现不太稳定,年度之间差别较大,且参评城市平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测算,评价标准按企业R&D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的标准,同样设定为6%较为适宜。
●企业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与技术引进经费支出比例
引进与消化吸收都是企业技术创新相辅相成的重要手段。不引进就无法消化吸收,但只引进不进行积极有效的消化吸收,企业自主创新也无法维持。我国企业盲目引进、忽视消化吸收的倾向较为严重,设置这一指标有利于促进企业在引进技术的同时加强对消化吸收的重视。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消化吸收经费支出至少应达到引进经费支出的3倍以上,因此,将评价标准确定为300%。
●企业R&D科学家和工程师占企业就业人员比重
企业R&D科学家和工程师占企业就业人员比重是衡量企业创新人力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通过测算,将这一指标用于城市之间的比较,要明显优于企业R&D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社会R&D科学家和工程师比重。这是由于参评城市主体功能的不同,企业R&D科学家和工程师规模有着明显差别,基于企业就业人员规模的比较更符合城市之间的比较。根据参评城市的企业状况,将评价标准确定为5%。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科技部依托于行业、领域科技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高校,设立的拥有国内一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与相关企业紧密联系,同时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数量反映了城市高端技术研发的实力。根据参评城市的企业状况,将评价标准确定为12家。
●高技术产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
高技术产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反映了创新对产业结构的优化程度。高技术产业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2]033号文件中制定的《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进行统计的。包括:信息化学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设备、仪器仪表制造业。这一指标的评价标准参考了发达国家以及参评城市的水平,确定为10%。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又可称为高技术服务业。《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认为,基于ISIC第3版可被视为知识密集型行业的“市场”服务活动包括:① 第64类:邮政和电信;② 第65~67类:金融和保险;③ 第71~74类:商业活动(不包括房地产)。将ISIC第3版与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对照,可大致转换为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①邮政业;②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③金融业;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⑤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以上5个行业之和大体代表了我国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的评价标准根据发达国家以及参评城市的水平,确定为10%。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反映了区域产业结构中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是创新能力在产业发展中的体现。参考发达国家以及参评城市水平,将参评城市评价标准确定为30%。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又可称为高技术服务业。《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认为,基于ISIC第3版可被视为知识密集型行业的“市场”服务活动包括:① 第64类:邮政和电信;② 第65~67类:金融和保险;③ 第71~74类:商业活动(不包括房地产)。将ISIC第3版与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对照,可大致转换为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①邮政业;②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③金融业;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⑤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以上5个行业之和大体代表了我国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参考发达国家以及参评城市水平,将该指标的标准确定为30%。
●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比重
高技术产品出口额是根据海关总署《高技术产品目录》从商品出口额中分离出的数据,按原产地进行统计。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比重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城市高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水平。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标准为40%,但许多参评城市已超过这一水平,因此将评价标准确定为80%。
●百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专利的数量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城市科技活动产出水平的重要指标,发明专利的数量又是其中极为重要的指标。测度发明专利水平的指标可分为发明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拥有量。前者反映的是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发明专利产生的数量;后者反映的是在某一时点上发明专利的存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论证,发明专利授权量(在美国申请授权)每年大于3万件为专利核心国,1万~3万件为专利强国,3000~1万件为专利大国。我国的目标是争取在2020年达到专利大国的水平,并向专利强国迈进。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是根据《中国小康社会科技发展指标》的测算,也即万名就业人员发明专利授权量3件/万人的目标,再根据目前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拥有量之间的数量关系,将评价标准确定为万名就业人员发明专利拥有量为8件/万人。创新国家进程监测中将百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标准确定为1.7件/百万人。考虑到城市在专利产出中的作用以及参评城市现有水平,将百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确定为800件/百万人。
●百万人美国专利拥有量
美国专利拥有量的数据来源于美国联邦专利局,是指自1976年以来我国参评各城市在美国申请并授权的有效专利数量。这一指标2005年美国为301.4件/百万人,日本为273.9件/百万人,欧盟25国为59.9件/百万人。参考参评城市现有水平,将百万人美国专利拥有量的评价标准确定为80件/百万人。
●百万人技术合同成交额
技术市场的发展,技术成果交易的繁荣,对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反映了技术成果的市场化水平。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标准是根据近年来沿海发达地区技术市场上技术成果成交额的平均水平,确定为200万元/万人。考虑到参评城市现有水平,将创新城市评价标准确定为20亿元/百万人。
●百万人向国外转让的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技术成果成交额反映的是国内技术成果的市场化水平,而向国外转让的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则反映了我国技术成果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化水平。此资料通过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取得,考虑到参评城市现有水平差距较大,将创新城市评价标准确定为600万美元/百万人。
●百万人驰名商标拥有量
商标是工业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商标总是与某一商品或服务特有的专利、非专利发明、技术标准和技术诀窍相联系,因此商标的拥有和使用反映了技术创新的水平和程度。驰名商标拥有量数据来源于知识产权统计资料,根据参评城市的表现将评价标准确定为10个/百万人。
●高技术产业劳动生产率
高技术产业劳动生产率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与高技术产业就业人员数之比。反映了高技术产业劳动投入量与产出量之间的关系。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根据我国近年来高技术产业经济效益状况,以及国民经济总体的劳动投入与产出水平,将评价标准确定为15万元/人。考虑到参评城市现有水平,将评价标准确定为50万元/人。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劳动生产率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劳动生产率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就业人员之比。反映了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劳动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考虑到参评城市现有水平,将评价标准确定为100万元/人。
●劳动生产率
区别于劳动和资本对经济社会外延发展的作用,创新的作用体现为对集约型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而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具体体现为人、财、物的节约和使用效率的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从劳动节约的角度反映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标,为生产总值与就业人员数之比。考虑到参评城市现有水平,将评价标准确定为20万元/人。
●资本生产率
资本生产率反映的是资本投入量与经济产出量之间的关系,经济产出量由生产总值表示。反映资本投入量的指标为固定资本形成存量净额,由各城市基年(1978年)的固定资本形成存量净额、每年的固定资本形成和折旧额,用永续盘存法求得。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对发达国家资本生产率进行了测算,美国、英国等欧美国家资本生产率普遍较高,在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末的20多年时间内资本生产率基本保持在0.7至1(每1货币单位的固定资本存量可创造0.7至1货币单位的GDP)之间。而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大致保持在0.4至0.9之间。因此,取1作为评价标准。我国城市资本生产率和地区生产率之间的差距不大,因此也采用1作为创新城市评价标准。
●综合能耗产出率
我国是一个能源相对短缺的国家,因此,在现代化进程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这只能通过创新得到解决。通过对发达国家在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000美元时综合能耗产出率的测算,普遍达到5美元/千克标准煤的水平。参考国内城市发展状况,将42元/千克标准煤作为创新城市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的选取除了依据创新城市基本特征外,还遵循了以下一些原则:
(1)公开性。基础数据均为纳入政府统计调查制度的统计指标,便于社会各界进行核实和索引。
(2)标准化。基础数据均为以国家统计标准计算的统计指标,不采用以地方统计标准计算的统计指标,以保证指标口径的一致性。
(3)简洁化。在由基础指标形成二级指标的过程中,尽可能遵守统计规范,即使用规范的指标名称,规范的合成方法,不采用修匀方法平滑,以真实反映指标值的变化和波动。
(4)联系实际。从城市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可以看出,它大体上与欧盟《欧洲创新计分牌》和国家统计局“创新型国家进程监测指标体系”保持着一致。在评价指标的选取上,也尽可能采用上述两个指标体系的指标,即使在数据条件不满足时也选择较为相似的指标。但是,这一指标体系也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特色,如在基本框架中,增设了一级指标“创新效率”,这是上述两个指标体系所没有的。这是因为中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虽然经济社会取得了极大的进步,但外延型、粗放型扩大再生产的模式却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特别是一些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较为充裕的大城市,资本产出效率和劳动产出效率甚至还有所下降。因此,有必要根据创新必然改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基本特征,与城市创新相联系进行评价。
各指标在城市创新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并不相同,项目组在建立指标体系时没有采用平均加权的方法。通过向15位长期研究科技管理和创新的专家发放调查问卷,项目组确定了一、二级指标的权重。
另外,本书采用上一年的数据测算当年的创新指数,比如青岛2011年的创新指数是依据2010年的各项统计数据测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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