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指出:“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在全体人民中提倡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提倡尊重人、关心人、热心公益、扶贫帮困,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这些提法既为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又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思想
为人民服务是一切向人民负责,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的思想观点和行为准则。为人民服务是职业道德的灵魂。
1.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
早在1944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警备团追悼张思德的大会上作了《为人民服务》的讲演,明确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此为人民服务就成为党的宗旨,并且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规范着每个党员的言行。许多同志甚至不惜牺牲生命来实践党的这一宗旨,使中国共产党深得民心,所领导的事业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全面总结了党在新中国成立55年来的执政经验,强调指出:“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是对我党服务人民群众,带领全国人民共同致富的最好总结。
2.为人民服务体现了社会主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人际关系的本质
在我们的社会里,每一种职业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是人民群众的生活所必需的,只有服务岗位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一个人不论从事什么职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共同点都应该是关心人民,爱护人民,帮助人民。这是每个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出发点。与此同时,每个从业人员都在相互服务的情况下生活着,人人都是服务对象,人人互相又都在为他人服务。如商业服务人员到医院就诊,希望医护人员对他讲医务道德。反之,医护人员到商店购买商品,也希望商业服务人员对他讲商业道德。
3.为人民服务贯穿于职业道德的各条基本规范中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这其中无不体现着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是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化,是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贯穿于职业生活。
“爱岗敬业”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具体体现;“诚实守信”是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前提;“办事公道”是为人民服务必不可少的要求;“服务群众”是为人民服务精神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化,表明了职业活动的目的;“奉献社会”是为人民服务实践的归宿。
(二)集体主义是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集体主义是一种先公后私、公私兼顾的思想,是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兼顾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在职业活动中要体现集体主义的职业道德原则。
1.集体主义反映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首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国家的经济基础,因此必须坚持集体主义的职业道德原则。
2.集体主义是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关系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以国有经济为主,民营经济、个体经济、“三资”企业以及股份制、租赁制、承包制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会发生矛盾和冲突,要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就必须以集体主义这把尺子来衡量:当国家利益与局部的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局部的集体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当局部的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局部的集体利益;当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3.集体主义职业道德原则是区别于其他阶级社会形态道德的本质特征之一。有阶级的社会形态,即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其职业道德都带有剥削阶级的伦理道德的特征,只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才是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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