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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艇伦理观和西方环境利己主义

时间:2023-01-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5.1 救生艇伦理观和西方环境利己主义当代西方环境利己主义思想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在各种西方环境利己主义思想中,由美国著名微生物学家和地理学家凯里特·哈丁提出的“救生艇伦理观”最为典型,也影响最大。哈丁的所谓“救生艇伦理观”是由“公用地灾难”和“救生艇上的生活”两部分理论组成的。一些西方环境伦理学家借口地球环境的整体性和互相依赖性,热衷于宣传“地球环境共有说”。
救生艇伦理观和西方环境利己主义_环境哲学环境伦

15.1 救生艇伦理观和西方环境利己主义

当代西方环境利己主义思想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这些西方环境利己主义思想作为西方少数发达国家利益在道德观念上的表现,在西方国家中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它们借助国家的权力意志和民众情绪,在国际环境保护合作领域起着严重的消极破坏作用。

在各种西方环境利己主义思想中,由美国著名微生物学家和地理学家凯里特·哈丁提出的“救生艇伦理观”最为典型,也影响最大。哈丁的所谓“救生艇伦理观”是由“公用地灾难”和“救生艇上的生活”两部分理论组成的。首先,哈丁把地球有限的环境资源比作一块人类的“公用地”。他认为,人的自由选择权根本无法与良好的环境和谐共存。他举例说,如果我们设想一个对每人都开放的牧场,每一个人都寻求个人的最大利益,那么,每一个牧人就会尽可能将其牲畜全部赶到这个牧场(或公用地)上,其结果是使得公用地由于过多的牲口变得牧草稀少,而这恶果要由全体牧民来承受。哈丁说:“具有理性的牧人得出了结论,他所追求的唯一可见的东西是给他的牛群增加一只,再增加一只……这正是每一个分享公用地有理性的牧人所得出的结论。但这种结论中蕴藏着灾难。人人都一叶障目不见全局,只想到在有限的世界上无限地增加他的畜群。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都相信自己在公用地上的自由,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所有人的毁灭,公用地自由只能带来全体人的毁灭。”[1]

哈丁的“公用地灾难”说,关键是要限制人类“公用地”的“自由选择权”。尽管它多少包含着要求人们在利用地球有限的自然资源时,应考虑行为后果的某些合理思考。但在当今世界存在南北经济发展差异甚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贫富差距悬殊,事实上由北方少数富国控制、消耗大部分地球自然资源的情况下,哈丁所要限制的人们使用自然资源的“自由选择权”,其真正目的是要限制在经济上处于后发展状态的发展中国家开发、利用自然资料的“自由选择权”。假如把当今地球的自然资源利用比作一个“牧场”的话,那么这个“牧场”的现状是少数先发展起来的富国已充分利用了他们经济、政治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在这个“牧场”上畜养了使自己生活富足的牲畜,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却只在这个“牧场”上畜养了数量很少的牲畜,为了生存、温饱和逐步走向富裕,发展中国家人民要求公平地、合理地利用地球的自然资源,尽快发展自己的牲畜数量。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2]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哈丁急于要限制人们在自然面前的一切“自由选择权”时,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们忘记他们的法起源于他们的经济生活条件,正如他们忘记了他们自己起源于动物界一样”。[3]当发达国家已经在地球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上最大限度地行使了自己的“自由选择权”并占有巨大既得利益时,他们为了避免自己利益的“毁灭”而忙于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自由选择权”,这恰恰是权利的不公正。

不仅如此,哈丁的“公用地灾难”说,还包含着一种“环境共有”的假说。一些西方环境伦理学家借口地球环境的整体性和互相依赖性,热衷于宣传“地球环境共有说”。罗马俱乐部总裁奥雷利奥·贝切伊在其著名的《未来的一百页》中也声称:“对世界的自然资源没有绝对的使用权;人类必须尽可能公平地保护和共享之,不论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如何。”[4]如果说这种观点在号召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团结起来,加强平等合作,共同对待环境挑战方面,可能有些益处的话,那么它在西方少数环境利己主义者那里,恰恰成了当今少数发达国家以“保护人类共有的环境”为名,打着“公平”的道德旗号,粗暴干涉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主权,“分享”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资源,拓展自己“政治空间”的冠冕堂皇的借口。事实上,在当今世界的版图上,除了南、北极和国际公海外,都属于一个个主权国家的地域。西方环境利己主义者倡导什么“环境共有”,其真实目的,是想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疆域变成任凭少数发达国家支配的“公用地”。这是善良的人们必须高度警惕的。

假如我们难以从哈丁的“公用地灾难”说中一下子看出所谓“救生艇伦理观”的环境利己主义的实质,那么,我们只要看看他的“救生艇上的生活”理论,就会对他整个“救生艇伦理观”的环境利己主义实质一览无遗。

哈丁认为,在地球自然资源有限,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出生率超过发达国家的情况下,作为发达国家的“富国”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穷国”利益是尖锐对立的。他说:“每个富国都相当于比较拥挤而富裕的救生艇。世界上的穷人则挤进另一个拥挤得多的救生艇上。比方说,穷人渐渐地从他们的救生艇上掉了下来,在水中游了一会,希望被允许进入富人的救生艇,或者希望以某种别的方式得到一点船上的‘好处’。在富人救生艇上的乘客应该怎么做?这是‘救生艇伦理观’的中心问题。”[5]虽然哈丁承认每个富人的救生艇有一个现有载重量和实际载重能力之间的差额,允许对生态变化作出某种程度的灵活反应。但是,他所要证明的伦理观是“反对任何不在船上的人得到救生艇上的‘好处’”。哈丁尽管意识到他的道德态度对许多人来说是讨厌和不公正的,但他争辩说,“其他选择都是自杀”。哈丁声称,每个出生在穷国的人都是“对环境各个方面的一种消耗”,多一个人就会多占富人救生艇上一块有价值的地方,就会使其安全系数缩小,因此也就多一份危险,同时也影响了船上原来居民可以得到的利益。因此,“维持那些穷国的人们的生存,必然导致公用地的毁灭”。[6]对那些因为出生在富裕救生艇上感到内疚,或因为不能与船外人共享好处而感到不安的人,哈丁说道:“去吧,把你的地方让给别人!这样一种无私的行动,也许会告慰那些沉溺于内疚的人的良心,但却不会改变救生艇上的伦理观。”[7]

哈丁的根本观点是,西方富国的“个人不仅要生存,而且要尽可能好地以他们已经习惯的方式生存下去”。并且,还要“诚心诚意地为他们的子孙后代着想”。他假设这种价值是“最高的价值”,然后再考虑在其他基础上的行为后果,哈丁公然声称,为了避免富国救生艇上的人们的生存出现最坏的结果,富国必须对穷国“采取某种强制的行动”。他认为,如果穷国的人口由富国来控制,并逐渐向穷国灌输一种对自己的行为模式负责的思想,那么,富国就必然侵犯世界上那些不太富裕的人的自由权,这样做也许是不公平和不公正的,但“在公用地问题上其他选择更令人惊恐和不可想象。不公正比全面毁灭更为可取”。[8]

这是多么典型、多么赤裸裸的西方环境利己主义!哈丁作为西方少数发达国家环境既得利益的代言人,为了竭力维护发达国家富人的利益,把穷国人民的生存权利视作草芥,把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主权看作是可以任人剥夺的,把广大发展中国家诬蔑为造成全球环境灾难的根源。在根本利害冲突面前,一贯为西方资产阶级奉若至宝的“自由”、“平等”、“博爱”、“人权”、“公正”等道德口号,西方环境利己主义者是全然不顾的。他们实际上对发展中国家在环境问题上所要实行的道德原则是绝对的自私自利和环境霸权主义,所要维护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富人的环境特权。正如马克思曾揭露的,“在这些权利中,人绝不是类的存在物,相反,类生活本身,即社会,显现为诸个体的外部框架,显现为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制。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9]

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哈丁“救生艇伦理观”所反映的西方环境利己主义,并不是仅仅局限于意识形态领域的东西,而是实践中的西方环境利己主义的一种理论形式。长期以来,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军事优势,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实行环境利己主义或环境霸权主义政策。当代实践中的西方环境利己主义主要表现在:

第一,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在消费、控制全球大部分自然资源的同时,为维护自己的环境既得利益,却以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为名,竭力反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本国的经济和科学技术。据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资料表明,西方发达国家占世界人口的1/4,消费天然资源约达3/4。西方发达国家无限制地开采天然资源,以促进高速增长的工业。西方发达国家是地球上最大的污染者,尤其是在温室效应、破坏臭氧层和酸雨等方面,对全球生态失衡负有主要责任。但是,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在环境与发展问题上,对发展中国家推行“双重标准”,拼命夸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本国经济和科学技术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以此对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进行种种阻挠。西方少数发达国家企图牺牲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而他们却不断提高自己的经济、技术实力和生活水平。

第二,西方少数发达国家通过不平等的国际贸易体制从发展中国家获取廉价的原料,使发展中国家为此付出过度开发自然资源的沉重代价。当今世界,西方少数发达的富国与广大发展中的穷国之间的贫富鸿沟不断扩大。但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却一再压低第三世界出口的农产品和工业原料的价格,同时又将他们加工过的产品高价出售。当发展中国家打算自己加工工农业产品,以提高产品附加值时,西方国家又用“环境标准”、提高关税等手段,卡发展中国家的脖子。有些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援助”的手段,控制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使发展中国家成为少数发达国家的廉价原料的提供基地和高价商品的倾销市场。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廷木根指出:“在将一切计算在内的条件下,如果第三世界每年从西方拿到5 000万美元的援助,将要付给西方1 000亿美元。”[10]西方少数发达国家通过这种不平等贸易,加深了发展中国家乃至全球的环境危机。

第三,西方少数发达国家通过技术转移和跨国公司,将淘汰的、有害环境的技术与企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加剧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的恶化。最近几十年来,西方少数发达国家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全然不顾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利益,把大量在本国已经淘汰的技术,通过技术转让和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统计,1991年外商在中国设立的生产企业11 515家,协议投资额为87.71亿美元,其中属污染密集产业的企业高达3 353家,占生产企业总数的29.12%,协议投资额为32.27亿美元,占投资总额的36.8%。[11]科学家早就发现氟利昂的增多会造成臭氧层减少,并发明了氟利昂的代用品,但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却仍然大规模地向发展中国家倾销或“转让”使用氟利昂的电冰箱和空调机产品和技术。当他们获得了高额利润以后,又把污染环境的责任推到发展中国家的身上。杜邦公司已经获得氟利昂代用品的专利,需要寻找市场,又可以通过技术转让在发展中国家大大赚上一笔。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跨国公司,大规模地向第三世界转移有毒化工企业。美国联合碳化公司投资兴建的分公司印度博尔农药厂,不重视起码的环境保护,发生毒气外泄事件,造成2 500多人死亡,25 000多人重残,20多万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就是一个西方推行环境利己主义的直接恶果。

第四,西方少数发达国家将有毒废弃物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使第三世界国家成为他们的“垃圾场”。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估计,全世界每年产出的危险废弃物高达4亿吨,其中有1亿吨运往异国处理。发达国家每年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危险废弃物达1 000万吨至1 200万吨。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处理有毒废弃物的能力很低,但一些国家由于财政拮据,被迫同意在其国土上贮存有毒废料,结果变成“垃圾场国家”。有毒垃圾成为“发达国家送给穷国的礼物”,给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带来长久的危害。

显而易见,西方发达国家应对全球的生态环境失衡负主要责任。正是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以不能持久的生产和消费方式过度消耗世界的自然资源,并在实践中实行环境利己主义,给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的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美国前总统卡特曾坦率地承认:“世界环境中的大多数问题是富国造成的,它们是日本、美国以及欧洲和其他国家。”[12]西方发达国家无权就人类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对发展中国家指手画脚,横加指责,恰恰相反,他们应当彻底放弃长期以来所推行的环境利己主义,认真实践他们在《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中的承诺:“发达国家承认,鉴于他们的社会给全球环境带来的压力,以及他们所掌握的技术和财力资源,他们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努力中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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