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初步建立了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认识、政策、体制和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成效明显。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生态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2400多万公顷,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一倍。天然林保护工程有效保护天然林9500多万公顷,减少森林资源消耗4.26亿立方米。退耕还林工程造林2600多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900多万公顷。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五年,累计完成造林2953万公顷,治理沙漠化、石漠化土地1196万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万平方公里,整治国土面积18万平方公里。近年来,中央投资补助涉及林木种苗、造林、森林抚育经营、生态补偿、林业机具等林业生态建设的各个环节,全国每年以9000万亩的造林计划任务大规模推进,收效显著。全国沙化面积由20世纪末的年均扩展约3436平方公里变为目前的年均缩减约1283平方公里,总体上实现了从“沙逼人退”向“人逼沙退”的历史性转变[3],生态建设进展较好。据初步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669个,总面积约14979万公顷,其中陆地面积14338万公顷,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4.9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363个,面积9415万公顷。
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国家林业局资料统计显示,我国森林覆盖率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6%提高到20.36%。森林面积达到19545万公顷,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61%;森林蓄积量达到137亿立方米,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34%。近20年来,我国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了持续增长,人工林面积达6169万公顷,居世界第一位,占全球人工林面积的38%。牧区草原质量出现好转。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城市环境质量、农村环境质量、重点流域、局部地区生态得到明显改善。
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积极开展重点流域等生态补偿试点,国家正在探索流域上下游之间、自然保护区内外和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生态补偿的有效办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取得较好效果。自2008年起,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部分县(市、区)实施资金转移支付,涉及20多个省(区、市)。5年支持资金总额达1100亿元,年度资金由2008年的60.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371亿元,支持的县(市、区)由221个增加到466个。对其中452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全面监测与评估结果显示,2009—2011年58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占12.8%;380个县域保持基本稳定,占84.1%。
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颁布实施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对累计建成的36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全面启动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全国已有15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建设,53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农村“以奖促治”增资扩面。中央财政安排55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纳入连片整治示范范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35亿元,2.6万个村庄、5700多万农村人口受益。编制实施了《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
二、重点流域、海域、区域污染防治有较大突破
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的防治。充分利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区域流域综合治理、污染源控制治理三个层面,通过全防全控、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深化污染防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快,2012年中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4.9%。深入推进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政策措施,以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突出流域优先控制单元,制定实施综合治理方案,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不断深化,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点流域生态系统恢复生机。2011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重提高到51.9%。科学调度水资源,减少对下游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加强渤海等重点海域污染防治。加大机动车尾气、加油站和储油罐等污染防治力度。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为重点,防控复合型大气污染。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国务院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长江中下游流域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扎实推进“三湖”污染防治工作,太湖等重点湖泊流域水质初步改善。云南洱海、安徽太平湖等通过环境整治,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十二五”以来,北京市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55万多辆,提前三年完成40万辆的淘汰任务。山西省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11个县区市城区减少原煤消耗674万吨。
三、节能减排扎实推进
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五年,全国财政用于节能环保投入累计达1.14万亿元;2012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五年前下降17.2%,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5.7%和17.5%;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十年前减少一半以上;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7.3%,火电脱硫比例提高到90%以上。[4]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六厂(场)一车”(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造纸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仅2012年新增脱硝改造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超过4000万千瓦。建立和完善了减排长效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起草了《脱硝电价和脱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五年累计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17亿吨、炼钢产能7800万吨、水泥产能7.75亿吨,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600万吨。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指标。
四、环保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
环保投入大幅增加。2012年,仅环保部参与分配的中央环保投资就超过260亿元,比2011年增加50%以上。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顺利推进,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进展顺利。继续推进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稳步推进,金沙江水电基地分段实现全流域规划环评,七大流域各主要支流全面实施综合规划环评。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仅2012年,环境保护部共批复项目环评文件240个,涉及总投资近1.4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79个,约占总投资的一半。对不符合要求的24个项目退回报告书、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1000多亿元。
加强和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环评,扩大公众参与,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下放部分环评审批权,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事业单位环评机构体制改革加快,两批97家试点单位中22家完成改制,47家基本完成。
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和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新发布环境保护标准68项,对纺织染整、钢铁和焦化等工业行业进一步收严排放限值。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达1374项,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告完成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
五、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
出台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出台,新标准实施“三步走”的总体方案。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该标准在全国实施。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开展第一阶段监测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等相关部委,争取专项资金。仅2012年中央下拨地方补助资金5.19亿元,地方共投资约4.3亿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共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已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监测数据。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批准实施。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基本摸清了321个城市833处水源地的基本情况。
推进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央安排重金属专项治理资金54亿元。印发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及相关细则,首次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强力推进历史遗留铬渣治理,累计治理铬渣230万吨,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万吨铬渣基本处置完毕。编制《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印发《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加强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仅2012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8779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770件。对1216家生产、停产或停产整治的铅蓄电池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取缔关闭289家。通过环境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加大了对企业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六、政策法制、环保规划和科技监测进一步完善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颁布。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2年版)》,在15个省份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将环保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在吉林、浙江、新疆开展省级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全面启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修订。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进程,“环境一号”C卫星发射成功。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取得新进展。稳妥推进环境文化体制改革。环保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性文件相继发布实施,包括《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2—2020年)》、《“十二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等,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七、生态经济初具规模
生态文明主张以循环生产模式替代线性增长模式,根据资源输入减量化、延长产品和服务使用寿命、废弃物再生资源化等原则,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流动过程,以最小的资源和环境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生态经济初具规模。一是我国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大大提高了能源资源利用率。这些年,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在新能源发展方面我们已经步入世界前列。实现了水电装机、太阳能热水器的利用规模、核电在建规模、风电装机的增速四个全球第一。二是树立了科学的社会发展观,把循环经济作为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主导模式。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已取得积极进展,重点行业单位产值能耗物耗逐步降低,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和“三废”综合利用率有较大提高,污染物排放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涌现出一批循环经济典型企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从理念变为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三是生态农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就。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态农业试点2000多个,各地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后粮食总产量增幅15%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增长21.4%,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9%,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18.4%。另外生态环境状况也明显改善,水土流失比1990年减少49%,土壤沙化面积减少21%,森林覆盖率增加3.7%。国际组织对中国生态农业建设的这一创新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国已走在世界可持续农业发展的前列。中国生态农业建设的蓬勃发展所显示的无限生命力,证明它已逐步走向成熟,必将促进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旅游发展迅速。生态旅游观念深入人心,生态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据统计,截至2010年,我国已建立各级森林公园2458处,总规划面积达1652.5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731处,总规划面积达1151.9万公顷。森林公园优美的森林风景资源和优良的生态环境,正逐步成为社会公众进行户外游憩、开展生态旅游的理想场所。2006—2009年,全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人逾10.66亿人次,以门票为主的森林旅游直接收入达690亿元,创社会综合旅游收入超过5700亿元。同时,国家林业局尝试开展的国家花木专类园建设,不仅满足了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为以花木生产为主的苗圃探索出一条科研、生产建设与经济效益双丰收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八、生态文化建设深入人心
生态文化是生态建设的灵魂。全社会环境意识、资源节约型消费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程度进一步提高,培育着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具体表现在:一是在全社会基本树立和形成了尊重自然、善待生命、节约资源的道德风尚。二是生态文化的内涵不断扩展。生态文化、生态理念融入地方的文化节日和传统节日,生态文化节日得到大力发展。三是全社会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营造环境友好型文化氛围,节约消费、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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