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制定实施大米、小麦粉等重点粮食加工的产业政策,明确加工企业在原料基地、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执行标准、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的必备条件。
加强粮食加工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国际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追踪研究,参考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科学制修订粮食食品、饲料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提升我国标准的总体技术水平。
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堵塞监管漏洞,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强化对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指标检测,完善粮食加工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部门之间、地方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整合资源,提高监管能力。
建立粮食加工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企业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提高企业质量诚信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企业普遍建立诚信道德规范和依法生产经营的管理规章制度。
2.确保产业安全
以确保粮食加工品稳定供给、维护粮食产业安全为目标,以粮食储备和进出口调控为基础,以防止市场垄断为重点,坚持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外资在我国粮食加工业发展中积极作用的同时,防止外资粮食加工企业过度扩张形成行业垄断。大力培育壮大内资粮食加工企业,打造若干能够与跨国企业抗衡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快形成大中小企业共存、结构合理的竞争型市场格局,维护国家粮食产业安全。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做好外资并购国内重要农产品企业安全审查工作,健全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对外资并购重要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安全审查。依法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国内食品产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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