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末,“供给侧”突然成为了热门词语。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布的公报,也即我国“十三五”规划建议稿中,首先出现了“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的措辞。随后,11月10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李克强总理也在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加快推进结构性改革”。紧接着,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又进一步阐述了供给侧改革未来的方向和任务。
实际上,2015年年末以来中央的一系列表态和动作,并不是突然为之,而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一脉相承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和创新精神是始终贯彻各个环节的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改革;到五中全会时,提出五个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依旧以创新为首位,以推进改革为方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则进一步提出了未来的五大发展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是在此前统一认识基础上对“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具体部署。
需要同时看到的是,在此之前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国经济面临着经济发展速度下行的压力态势。“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中央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历史时期的基本判断和要求。但正如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教授所说,目前“新”已经明确,但“常”还暂时没有能够落实稳固。需要认识到,我国目前面临的形势无法通过以往立竿见影的需求管理政策来扭转,而需要辅以供给侧的政策发力,推进结构性改革。
本书的前身,即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在2014年时给出的结论和对应的政策建议,有一部分和目前中央的部署可以说不谋而合。譬如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16年五大发展任务中,为企业降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这一条,正与本书所提出的通过减税清费来减轻企业负担的方向是一致的。同时,在本书第四章中关于企业收入流的供给侧分析中,利用财税政策刺激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的相关提法,也与当前政策中关于创新供给的提法相呼应。
但也需要看到,目前热度不断提升的供给侧研究中,还存在至少两个方面特别需要强调的问题。
一方面,需要强调指导我国政策的供给侧理论与西方供给理论的区别。当下关于供给侧的各类报告不少,但多数都是从研究西方供给理论的角度入手的。总结西方供给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固然重要,但不能不看到我国与西方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诸多区别。
彼时英美的供给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滞胀”的经济态势,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经济增速下行、通货膨胀率并不高,就业情况相对较有韧性。原本经济增速下行、通胀率不高的情形,凯恩斯主义框架下的需求管理应当属于对症下药,但对我国却并非如此——无论采取货币还是财政的刺激政策,都存在向外漏出的现象。此外,我国国有企业在经济总体结构中占比比当时的英美都要高许多,这就与撒切尔夫人搞国企私有化、刺激创新与技术进步的环境有所不同。我国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程度也远高于当时的英美,因此不能轻言仿效英美的私有化改造。
笔者的博士导师周天勇教授最近还提出,我国由于人口计划生育形成的“人口坑”,可能也导致了由于人口对应的需求下降,从而导致经济增速下行的观点。与之对应的是对日本安倍经济学的评价,即“能够印得出票子、印不出消费票子的人”。我国目前老龄化形势已经相当严峻,需要在重视物的供给之外,也重视人的供给。
以上种种,都在提醒我们,中国需要的是不同于当年英美经验的供给侧研究。因此,在当下充斥各种研究西方供给学派报告的环境下,的确需要警惕过多的此类研究,但我们依旧缺乏针对中国现实的供给侧研究。
另一方面,需要认识到指导供给侧改革的理论认识还并没有统一。当下供给侧研究的甚嚣尘上,并不能掩盖一个现实,那就是我国的经济理论界对供给侧改革的理论认识并没有真正统一。
前文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到2015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实际上都在反复强调统一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基本认识和判断,从而部署相应的改革任务。然而从经济理论界近来发表的相关研究看,依旧保持着如本书第二章中的情形,即褒贬不一。固然,学术争鸣是必要的,但对于供给侧改革的方向如果不能达成相对一致的基本判断,就难以出现更有深度的能够真正指导政策的理论研究,而会囿于对一些基本问题的争论。
指导过往需求管理政策的理论,长于基于一般经济理论假设之上、可通约的基本要素所进行的模型化和规范化的数理表达,从而给出相对简洁、可操作性强的方案结果。然而我国当下的改革,面对的是非完全理性、垄断竞争下的现实市场前提;我国当下的改革,面临的并非传统经济理论所关注的物的生产关系,而更多需要关注的是物与人乃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制度。这样的复杂问题,暂时是难以通过简约的模型来表达的,需要理论界跳出唯数学论的研究范式来考虑问题。
贾康教授指出,在2008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中,以美国政府为代表的对华尔街金融机构救与不救、全球央行统一降息、实施长期量化宽松等非常的政策实践,事实上在过往的经典经济理论中都难以找到参考。当下我国的经济理论研究也没有能够对最新的这些政策实践给出较为全面、有针对性的理论剖析。
笔者并不想在此过多批评理论研究与实践之间的脱节,但认为国内的理论界对供给侧理论需要统一相关的一些基本认识,包括基本假定、研究范式、传导逻辑等。只有在统一的基本框架下,才可能在未来出现更多有深度、与时俱进、能够指导实践的研究。同时,这个框架并不是供给侧取代需求侧的框架,而是平衡供给和需求的更加海纳百川的分析视角。
最后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本书提出的减税清费作为政策手段和施政方向,不仅仅是对西方供给理论的拿来主义。对企业而不是对个人减税清费,是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结构;主要清费而辅以减税,正税清费,是针对我国现实国情下可采用政策手段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手段终归是手段,本书提出这些手段,背后是由供给侧厘清企业的收入流、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保证我国就业稳定的逻辑来支撑,而不完全同于西方供给学派的理论与政策思路。从更广、更深的层面而言,不能谈到供给侧就必然认为是减税,这样过于简单化、符号化和标签化的认识,不利于前文所述的统一理论认识、指导政策的我国现实需要。笔者也期待未来中国的经济学者们可以从供给侧为切入点,打造中国发展背景下的、供需两侧平衡的,并且能够推广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新的经济理论和政策学说。
【注释】
[1]回应了引言中本书需要解答的第一个问题;本书第4章中第2—3节回应了引言中的第二个问题。
[2]这里的两个抓手是对引言中提出的第三个问题的回应。
[3]对引言中第四和第五个问题的综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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