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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时间:2023-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障进入统筹城乡发展阶段。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考虑到失业、工伤与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且主要覆盖职业人员,改革的重点是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_社会学概论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障进入统筹城乡发展阶段。

1.总体思路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保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坚持理念

树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理念,应坚持多元、多样、多层次,多元化制度应针对城镇职工、农村居民以及城乡间流动的农民工的特点;多样化制度应针对正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公务员、教师等事业单位职工、城镇无职业居民等不同特点和需求;多层次指制度结构应包括:国家基本保险、单位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以及政府福利项目,以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保障需求。树立发展型社会保障理念,设计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应立足于建立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既要使保障项目能有效地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又要避免企业和个人对政府和社会的过度依赖。在社会保障基本模式的选择上,应以单位和个人缴费性的社会保险为主体,其他福利性补贴为辅助,强化缴费义务与待遇权利的对应关系,以防范由于福利性保障引起的个人道德风险,建立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机制。

3.完善目标

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考虑到失业、工伤与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且主要覆盖职业人员,改革的重点是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

(1)养老保险。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对策主要体现为“全、统、实”三个方面。

“全”就是实现城乡全覆盖,重点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础性养老金加个人账户”的模式,基础性养老金为非缴费性养老金,由财政支付,60岁(或65岁)以上达到一定缴费年限的农民,加发一块基础性养老金,以体现参保优于未参保。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投资收益构成。对城乡60岁以上无保障低收入老人,通过建立养老补贴制度来覆盖,参照最低生活保障线确定补贴水平,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统”就是提高统筹层次,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基础性养老金全国统筹,由中央级经办机构管理,同时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单位征收养老保险费,缺口由中央负责。过渡性养老金及退休“老人”的部分养老金由省级经办机构管理,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单位征收养老保险费,按本人工资的8%征收个人缴费,省级统筹基金缺口主要由省政府负责,中央对困难省份提供补贴。随着“中人”和“老人”减少直至消失,最终形成基础性养老金由中央负责、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地方管理的格局。

“实”就是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变现收现付为部分积累。从2010年开始,按8%的比例全部开展做实个人账户工作,按照个人的实际缴费积累基金,做到账实相符。2010年以前的空账暂不做实,保留权益记录。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分别管理,单独建账,互不挤占。坚持个人账户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方向,加强基金监管体制、法规体系、组织队伍和能力建设,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2)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今后工作重点主要是完善制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扩大覆盖,完善筹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和调剂失业保险基金,降低失业保险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负担;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加强扩面征缴工作,通过多方筹资妥善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的提高,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逐步调整个人和单位缴费标准,加大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合理调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基金支付比例,重点向大病重病患者倾斜。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探索门诊统筹保障方式,通过政府补助、个人(家庭)缴费等多渠道筹资,立足社区卫生服务,创新就医结算管理方式,逐步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就医保障问题,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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