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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化的生态保护

时间:2023-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体现了人类对传统文化遗产的日益重视。发达国家像日本、英国、法国等,对传统民间文化的保护就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在日本,民间艺术的研究、保护与传承发展是十分成熟的。作为一个具有丰厚传统民间文化资源的国家,及时抢救、保护和传承祖先的优秀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振兴的历史要求。“文化大革命”对传统民族民间文化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严重破坏。这给后来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增加了难度。
民间文化的生态保护_云南纸马的艺术人类学解读

第三节 民间文化的生态保护

一、国际的民间文化保护

197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大会在法国巴黎总部召开。会议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公约》,即《世界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不仅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定义和内容作了规定,更重要的是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加以保护。《公约》的发布不仅体现了人类对文化的重视,也说明了传统文化在人类社会进程中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其对人类的价值。对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体现了人类对传统文化遗产的日益重视。

然而,就文化的传统来看,对文化的保护除了历史文物、传统的精英文化和有形的文化遗产外,对各民族的民间文化及无形的、口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保护的重要内容。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保护传统民间文化已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成员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各成员国对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达成了共识,并制定了保护传统文化的指导原则。人们逐渐意识到民间文化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中的重要意义及其在民族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传承中的作用。人们承认民间创作之传承形式的极端不稳定性以及这些民间创作有可能消失的危险,这正是《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的缘起和初衷。199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0届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决定设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名录》,这一决议不仅扩大了文化遗产的内涵,更是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体的民间文化保护的及时决策。而民间艺术正是这种民间文化的重要形式。[22]

实际上,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或者说传统民间文化、民间艺术的保护并不是最近的事情,只是经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使其更为国际化、规范化,也因为建构了实施标准而更具有可操作性。发达国家像日本、英国、法国等,对传统民间文化的保护就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成功经验。

在日本,民间艺术的研究、保护与传承发展是十分成熟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柳宗悦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对日本民间艺术活动进行的研究开展得十分蓬勃,不仅创造了“民艺”一词,在理论上进行了深入探讨,出版了多方面的著述,而且还于1936年首创了日本民艺馆。他在1944年总结了如下观点:日本民艺运动的创造性在学术思想上,表现为:“第一,关于过去被视为等闲的民艺品之美的价值的重新认识;第二,确定了须有何种性质才是美的最为妥当的标准;第三,创立了‘工艺’的新概念。由此确定了美的评判标准。”而至于民艺运动的具体实践工作,主要由四个方面构成:“第一,日本民艺馆的设立与对外开放。第二,关于日本的地方传统工艺的现状调查和实物收集。第三,对于现存的地方民艺的振兴与发展的援助,以及个人作家与艺术家的协作。第四,在言论方面,通过机关刊物和单行本来阐述这个运动的意义。而且努力将这些小册子、书籍提供给读者。”[23]日本对传统民间文化的研究,除了记录、整理以及资料的收集外,每年还要定期举办讲座、国际研讨会等,公布相关的研究成果。日本传统艺术教育在学校课程中虽然不受重视,但是艺能教育与各地方的乡土艺术的自主传习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年来,日本出现了以文化为基础的“地方重建”、“乡村振兴”,学校、家庭、社会等也对传统艺术的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艺道教育”这种终身制和“家元师范”的教育方式,不仅属于社会教育,而且极重祖传。这种家族式的传承不仅十分严谨,而且具有特殊的地位,在某种意义上对传统艺术的教育与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24]

英国的文化政策对传统艺术的保护与传承也值得借鉴。“都市再生”、“文化产业”、“观光业推动”等国家文化政策对英国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传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世纪70年代由于经济发展不景气,对传统文化艺术的开发成为发展经济的动力和源泉。英国结合优美的自然环境来改善旅游综合环境、设施、服务等条件,通过发展旅游观光业保护人文景观和文化古迹。英国的文化部门以对“传统文化资产的保存”、“文化艺术水准的提升”、“普及文化艺术的欣赏”、“促进公私立机构的合作”为己任,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教育和提高经济效益共同促进,可谓一举多得。[25]

韩国的无形文化财产保护既有相应的具体措施与制度,也有相应的管理及非盈利机构,并贯彻实施于教育教学内容之中。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世界会员国发布的“无形文化财产指针书”曾将包括韩国在内的法国、罗马尼亚、菲律宾、泰国、日本等类似实施无形文化保护制度的国家列为示范榜样,推荐给尚未实施保护制度的国家作为参考。[26]

此外,许多其他先进国家大多以传统文化保护为重要文化政策。这些先进国家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继承与融合,重视政府、企业与个人的指导与参与,推行传统艺术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究传统文化,制定相关法规,构建具有长远意义的文化战略等。例如,法国在20世纪60年代进行文化普查,将法国大到教堂、小到羹勺包含的传统文化进行了彻底的普查与登记。此外,法国还将每年6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定为法国“文化遗产日”。无论是国际社会对传统民间文化或无形文化保护的共同约定与守则,还是先进国家对传统民族文化保护的成功经验,这些都是我们应当遵守、汲取和借鉴的。作为一个具有丰厚传统民间文化资源的国家,及时抢救、保护和传承祖先的优秀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振兴的历史要求。[27]

二、国内的民间文化保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科技和经济的突飞猛进,中国传统民间艺术遭遇的现实境遇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虽然当代对民族民间艺术的研究一刻也没有松懈过,然而,与传统民间艺术的迅速消失和蜕变相比,学术研究又是那么的不协调。无论是外来文化的渗透,还是传统民族民间艺术的自然消失,这种发展局势都要求我们的文化研究必须与对传统民族民间艺术的抢救、对民间文化生态的保护同步进行。”[28]

自20世纪中期以来,中国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在坎坷的道路中不断得到完善,到目前趋于合理。“文化大革命”对传统民族民间文化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严重破坏。这给后来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增加了难度。1997年5月,国务院制定颁发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这是与传统民间艺术保护最接近的法规,它体现了国家对传统民间文化的进一步重视。近年来,我国各地纷纷成立相关的研究机构,出版大量的研究成果,还收集大量的民间艺术品,并建立许多地方性及私立的民俗博物馆、民间艺术博物馆,在民间艺术的保护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另外,许多艺术学者及民间艺术专家也编辑出版了大量的民间艺术丛书、专著、论文等,对民间艺术研究与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总体来说,与民间艺术的文化价值及历史意义,乃至丰富的品类及总体分布相比,民间艺术的研究还缺少强有力的支持,相关的学会团体也大都属于民间组织,研究工作及抢救保护也显得较为零散而缺乏整体性、系统性,抢救保护对象大多集中在剪纸、年画、皮影等艺术性、审美性较强的种类。”[29]

随着国际社会及国内对民间文化、民间艺术认识的不断提高,近年对民间文化艺术的抢救与保护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2002年是联合国保护文化遗产年,这一年,文化部、教育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社科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以及许多高校也开始投入或支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中来。2002年春天,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倡导并发起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于2003年2月开始启动,这一工程将持续10年,若能正常开展和运作,无疑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的抢救和保护有着积极的贡献。

值得庆幸的是,云南纸马艺术受到了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资助,在云南纸马艺术工作者的协助下,由冯骥才倡导主编出版了《中国木版年画集成·云南甲马卷》。尽管该书所收集的纸马主要以大理为主,但它却为云南纸马艺术的保护与传承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三、中国台湾的民间文化保护

台湾民间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工作也在积极地进行。20世纪80年代,台湾民俗艺术传承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文化资产保存法》开始实施,其中不仅明确将民族艺术、民俗及有关文物的调查、采集、整理、保存、传承、教育等列入其中,还制定了专门的“重要民族艺术传艺迹化之县官社会教育法规”、“重要民族艺术技师遴选办法”,并于1995年5月开始实施“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

台湾“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主要由中国台湾国立艺术学院传统艺术研究所、研究中心执行。该中心以传统民间艺术的保护、研究与发展为主要工作,另外还开展展演、传习、推广传统民间艺术活动,以及民间艺术产业、景观休闲、民俗信仰活动。其业务范围包括传统民间艺术的维护、研究和发展;传习、人才培养与训练;推广、交流及咨询服务;民间技艺园区展演及营运的规划与督导。其中,研究工作是传习和推广的基础,传习和推广也是对研究工作的辅助。传习工作又包括记录、保存和传习、传承;传习又分为“救国团”式的研习和学校式的教学。传习的过程还要在现代与传统之间架设沟通的桥梁,使传统民间艺术适应现代文化的发展。可以看出,台湾的传统“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既是对传统民间艺术的有效保护,同时又将民间艺术的学术研究与保护教育密切配合,从而能全方位、实际可行地使民间艺术理论研究与保护实践结合起来。[30]

中国台湾国立艺术学院传统艺术研究所主任林保尧先生指出:“事实上,从三年传习下来所归结的当下课题,即是在这门民间技艺需要传习下去,能否传承下去,与永继营生下去的‘生息机制’与‘种籽部队’两方面深化课题。生息机制,质言之,就是市场空间与其环境发展的实际生存面对问题,而种籽部队,就民间技艺言,就是代代种籽,亦即传习艺人与其优质艺术生命光环永继的实质生命问题。”[31]他还指出,根据民间艺术的“属地主义”,即地域性特征,传统艺术研究中心与各地文化中心相结合,共同实施保护,建立地方性的民间传统技艺传习所;“广结善缘”,国家、社会、全民都来关心民间艺术,而不限于文教机构;积极培养新生力量,编辑出版民间艺术教材,促使民间艺术传习进入教育体系,朝向高等研究体系群的整合精研开发,如此等等,才能使民间艺术得以健全地生存并传习下去。[32]台湾对民间艺术传承与保护的历程和措施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纵观国际国内关于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与保护的做法与经验,我们可以发现,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其抢救与保护工作是关键,学术研究和文化保护相结合则是根本。借鉴国际国内关于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与保护的做法与经验,切实搞好云南纸马艺术的保护工作,这是云南纸马艺术求得重新振兴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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