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一词的出现,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然而,由于城市化研究的多学科性和城市化过程本身的复杂性,国内外学者们对城市化概念的认识并不一致。我国的多数学者是以自己从事的学科和研究侧重点为依据来理解城市化这一概念的。如我国经济理论界的学者大多从经济与城市(城镇)的关系出发来界定城市化概念,认为城市化是从乡村经济向城市经济的转化;地理学界则通常强调城乡经济和人文关系的变化,认为城市化是人类活动地域或居住场所的变化,是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引起的乡村人口向城镇人口、农村居民点形式向城镇居民点形式转化的全过程;社会学家则往往以社群网(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的密度、深度和广度作为城市化研究对象,强调社会生活方式的主体从乡村向城市(城镇)的转化;人口学界对城市化的认识,则主要关注城市(城镇)人口数量的变化,他们更多地注意城市(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比例的提高,城市(城镇)人口规模的分布及其变动等,并大多都分析产生这种变化的经济、社会原因及其后果;人类学家则以社会规范为中心,认为城市化就是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过程,即由乡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城镇)生活方式的过程;历史学家则认为城市化是人类从区域文明向世界文明过渡中的社会经济现象。
所谓城市化,实质上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受多种因素影响的极其复杂多变的系统转化过程,应该包括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更替和提升,是一种从传统社会向现代文明社会全面转型和变迁的过程。城市化不仅是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市(城镇)集中的过程,而且是城市(城镇)在空间数量上的增多、区域规模上的扩大、职能和设施上的完善,以及城市(城镇)的经济关系、居民生活方式、人类社会的文明广泛向农村渗透的过程。城市化过程既是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过程,也是广大农村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极大提高,从而逐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最终消除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的过程。
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城市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城市化过程的一个侧面,是城市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城市化过程中的重要步骤。从我国来看,农村城镇化是指以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为依托,实现农村人口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的职业转换和居住地由传统落后的乡村区域向城镇区域迁移的空间聚集过程,同时也是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和整体科技文化素质增强的过程。农村城市化是指农村生产要素和人口转移的一个重要后果,是随着工业化推进而发生的经济和人口分布重心向城市转移,城市数量增多,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城市在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逐渐强化的过程。工业化时期,农村城市化的基本动因是工业化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结构,导致劳动力重新配置的结果。
从实践的角度看,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城市化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两者的相同点表现在,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城市化都是指人口从分散到集中,农村人口转化为市镇人口,农村地域转化为城镇地域,农业活动转化为非农业活动,农村价值观念转化为城镇价值观念,农村生活方式转化为市镇生活方式的多层面、宽领域、纵深的综合转化过程。从这一角度看,二者之间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是完全可以通用的。虽然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城市化都是指农民自己的职业转换和居住地的空间转换过程,是农村产业结构变动和重组的过程,是农村人口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是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的过程,但是,两者的侧重点则是不同的。农村城镇化主要是指农村人口向农村区域内的小城镇转移和集聚的“镇”化过程,而农村城市化的侧重点则主要是以农村人口向大、中、小城市转移的“城”化过程,即以现有城市或新增加城市吸纳农村人口,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集聚、新城市不断增加、现有城市不断扩大的过程,同时也是从城镇向城市提升的过程。农村城镇化是农村城市化的起点,农村城市化是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人口集聚程度不高,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等问题,要通过农村城市化来解决。从实践的角度看,农村城市化在我国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启动点是县城和某些有条件的中心镇和建制镇。在中西部地区则主要是县城。农村城市化与城市化这两个概念也是不同的,我们认为城市化有两层含义,既可以是农村城市化,也可以是城市的城市化或称作城市现代化。
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形势下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
城镇化与城市化,都是表示从乡到城不断转化的渐进的历史过程。但是,前者更加强调,在乡、城转化过程中,“镇”作为一个重要的节点所发挥的作用。
应该说,从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以上所强调的几个方面的内容,都是有道理的。因为在某一特定的历史发展时期,社会现代文明确实集中体现在乡、城转化的过程中,即体现在人口及其他资源向城市集中的过程中。当然,人口集中的基础,在于产业结构的变化和空间结构的转型。因此,按照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看法,一般认为,人口、信息和经济活动集中到城里的程度越高,社会文明及现代化程度也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在我国,以“城镇化”替换“城市化”,是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应该说,这是针对我国长期以来过分重视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发展,而忽略小城市,特别是忽视镇的发展,而作出的一种有意识的强调。它既有利于避免在发展过程中只想到市而忽略镇的思想误区,也能够促使国家政策更加注重将镇和市的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
从历史起源看,镇是城市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与条件,也是连接城市与乡村的重要纽带。历史上,一些地方性的农作物被当地人进行人工种植,然后出现定居型的农业村庄,继而部分农业村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转型为城镇。在这种由村庄逐步转型为城镇的历史过程中,不少世界历史名城逐渐建立起来,雅典、罗马、威尼斯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
从目前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在推进乡、城转化的过程中,我国既不缺农村也不少城市,正好缺乏能够将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空间形式,缺乏一座座连接城乡协调发展的空间桥梁。小城镇的发展,对于解决这个问题,无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方案。没有小城镇的充分发展,就不会出现城、镇、乡协调发展的区域,也不会产生大、中、小有机配合的合理的城市体系。这是因为,在一个发达的区域内,具有不同功能、不同规模等级序列的居落形态,应该是共同存在、同步发展的;区域内的大都市、中等城市、小城市、镇、简单的集市直至村庄,也是一个具有相互依存关系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城镇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节点。1998年,中共中央把小城镇问题作为一个大的发展战略问题提出来。我国的“十一五”规划,也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发展的基本方略之一。小城镇发展问题,被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地位。
人多地少,劳动效率极低,大量农村劳动力闲置,“三农”问题十分严峻,是黔西南州的基本州情。如何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无疑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只有城镇化水平提高了,才能把数以万计的大量农村闲置劳动力转移出来,才能逐步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效率,缓解全州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然而,城镇化又是一柄“双刃剑”。若不顾客观实际一味追求城镇化水平,不仅会导致有限土地资源和巨额资金的严重浪费,而且会造成大量失地无业农民,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促使城镇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是我们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正视和认真思考、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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