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面临一系列新形势。首先,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进程来看,正处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关键阶段。这个阶段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中等收入陷阱”如何迈过去的问题。2014年11月10日,习近平在北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同工商咨询理事会代表对话会时指出:“对中国而言,‘中等收入陷阱’过是肯定要过去的,关键是什么时候迈过去、迈过去以后如何更好向前发展。”其次,中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阶段,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阶段性发展特征。党中央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大局,作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长期趋好,但正处在从高速到中高速的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的重要判断。为了应对种种复杂局面,中央确立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目标。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更加系统全面地阐述了这一宏伟目标的科学内涵。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特别是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各个民族共同的事业,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全面小康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全面小康,是“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全面小康。这样的战略目标激动人心,让人奋起。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所谓决定性阶段就是成败在此一举的阶段。要想在这一阶段取得成功,就要解决这一阶段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关键的就在于深化改革,改革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同样也是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招。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我们进行的改革不是单一领域、孤立环节的改革,而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越深入,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就越加突出、作用就愈加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更是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是否顺利实现的重大战略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还取决于能否真正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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