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农业经营体系的问题和局限性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体系而言的。我国传统农业经营体系的运行,以“小而全”、“小而散”的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在农业发展上存在着“重生产、轻服务”、“重政策优惠、轻制度建设”等倾向。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传统农业经营体系的问题和局限性日趋突出,制约农业结构的调整,阻碍着建设现代农业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进程。
第一,制约农业竞争能力的提升,迟滞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在传统农业经营体系中,“小而全”、“小而散”的农户家庭经营之间存在着较强的同质性,加剧了我国农产品成本高、农业经营效益低和农业竞争力弱的问题,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距较远。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小而全”、“小而散”的农户家庭经营,还容易加剧农户兼业化、农业经营副业化和农业劳动力老弱化的问题,导致以农为辅的兼业经营成为农业经营的主体形态。由此会推动农业经营粗放化、农业技术选择简约化,加剧农地撂荒和农机等设施设备的闲置,制约农业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弱化农户推进农业集约化和专业化的动力。
第二,制约农业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在传统农业经营体系下,对大量家庭经营的农户而言,许多影响深远的资源利用、科技应用、市场拓展和抵御风险活动,单个农户缺乏参与的动力甚至能力,农户之间“搭便车”行为的存在,也会导致参与这项活动时面临较高的“动员”成本和“协调”困难。比如,在农作物制种、动植物疫病防治时,少数农户的不参与甚至会导致多数农户的参与“无功而返”。
第三,制约农业产业链的协调整合,农户在农业产业链利益分配中存在边缘化危险。相对于传统农业,现代农业竞争已由产品之间的竞争,转化为产业链之间的竞争。农户家庭经营的主要优势领域在于农产品生产环节,但在农业的产前、产后环节,如农资采购与供应、农产品物流与营销、农产品加工和储藏保鲜、农产品安全和品牌建设、农业金融保险或农产品期货市场等领域,农户家庭经营的劣势明显,制约着农业产业链、价值链转型升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小而全”、“小而散”的农户家庭经营难以实现有效组织,难以联合起来与组织化程度较高、在农业产业链中居于垄断地位的工商资本(包括服务业企业)抗衡。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传统农业经营体系的运行,会推动农业产业链运行中工商企业垄断格局的形成和“企业控制产业”现象的发生,容易将农户家庭经营推向农业产业链利益分配的边缘。近年来,面对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许多地方农民“承担风险多、获得利润少”,与此不无关系。
第四,制约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建设现代农业,也是推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过程。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农业产业结构(供给结构)、需求结构、要素投入结构和产业组织结构战略性调整有机结合的产物。首先,传统农业经营体系由于“小而全”、“小而散”,往往导致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难以有效传导给农业生产者,加大农产品供求协调和价格实现的困难与风险,不利于发挥需求结构优化升级对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引擎作用。其次,传统农业经营体系的运行,制约着农业竞争力的提升,容易加剧农业比较优势的下降,降低农业发展对优质资源、优质要素的吸引力,从而制约农业要素结构的优化升级。最后,传统农业经营体系中农业组织创新的滞后,会制约农业产业链一体化,增加农业产业链、价值链转型升级的成本与风险,阻碍农业产业链整体素质和增值能力的提升。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大型农业经营单位为主体,带动个体农户增产增收的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务农人员老龄化、土地经营方式粗放、农民组织程度低、农村人才流失严重、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现代化成为国家现代化的“短板”,而“人”也成了农业现代化的一大“短板”。尽管农村人口数量多,但职业农民较少,农民还是依靠传统经验种地,种植规模小,闲置的劳动力较多。目前一线种地者平均年龄为57岁,未来谁来种地也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阻力。一方面,要吸引和支持高素质人才务农创业。要研究制定吸引年轻人务农的政策措施,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新型农民队伍。现在全国每年有700多万高校毕业生,要制定专门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另一方面,要通过职业农民培训,让职业农民成为高级技术人才,农业才能升级换代。在浙江、陕西等地已经开始对农民的技术水平进行评审,评定了初级、中级及高级农艺师,让农民有职业荣誉感,这对人的素质提升意义重大。要加快研究制定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从所从事的农业行业领域、农业劳动时间、生产经营规模、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探索认定,并作为培育和扶持的依据。
二是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鼓励各地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探索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对认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予以奖励。通过建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建立示范社评定机制,分级发布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库和培训基地,着力打造合作社领军人才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四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深入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及合作社共舞共进共赢。
五是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使农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鼓励和支持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产品营销等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服务队+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及时总结推广。
六是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要加快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重点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进一步健全交易制度。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千亿斤粮食新建仓容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工明确的粮食收储机制,提高粮食收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清理整顿农产品运销乱收费问题。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开发农产品期货交易新品种。积极发展涉农电子商务,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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