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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时间:2023-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工会依法维权的重要手段,是工会工作的“牛鼻子”。法有授权必须为,否则就是失职和不作为。李立三同志指出,现在的政府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政府,但是工会与政府还是有区别的。比如对于劳资纠纷
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_工运事业改革创新与民生工会建设

一、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是工会依法维权的基本手段

《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工会依法维权的重要手段,是工会工作的“牛鼻子”。法有授权必须为,否则就是失职和不作为。李立三同志指出,现在的政府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政府,但是工会与政府还是有区别的。比如对于劳资纠纷,劳动局和工会就不同了,劳动局是政府机关,要代表劳资双方的利益,可以站在双方之间来调解、仲裁,工会只能代表工人与资方进行“谈判”“协商”,而不能“居中”调解。

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它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前提和基础,是指工会与企业方围绕有关职工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事项和集体合同的订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的商谈活动。平等协商是订立集体合同的必经法定程序,并贯穿于集体合同订立的全过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订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相互衔接、不可割裂,前者是必经程序,后者是协商的结果。

平等协商顾名思义,就是充分体现劳资双方平等合作、相互尊重的原则。一方提出协商要约,另一方积极响应,如果有一方确有法定事由不能进行协商,应当说明情况。任何一方都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签订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集体合同是工会依据法律法规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代表职工与企业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项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适用于不同所有制的企业。

二、集体合同于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制度起源于18世纪中叶的欧洲,是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通行做法。我国集体合同制度是与新中国法制化建设同时起步的。

1949年9月全国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私营企业为实现劳资两利的原则,应由工会代表工人职员与资方订立集体合同。”1956年我国完成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进入计划经济时代后,集体合同淡出了劳动关系领域。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的凸显,1994年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写进法律加以确定。

同年,国家劳动部颁布了《集体合同规定》,使这项制度纳入了法制轨道。2007年《劳动合同法》又对集体合同作出了特别规定,为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更加与时俱进的法律依据。也许有人会问,劳动者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再签订集体合同,两者是什么关系呢?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制度,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联系,但也有区别。

从相同点看,两个合同所调整的内容都是有关劳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两个合同一经生效,对于劳动关系双方都有约束力;两个合同的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就无效;违反合同约定,都得承担法律责任。

从不同点看,有以下四个不同:

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工会与企业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

2.程序不同。集体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而劳动合同则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

3.条件不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即行生效,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可以覆盖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专项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比如,集体合同规定劳动者劳动报酬每月3000元,劳动合同规定的数额标准就不得低于3000元。此外,法律还规定,工会有“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责。

三、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推进、依法规范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内容、条件进行操作,切实提高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提升质量、增强实效

把提升平等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贯穿于深化平等协商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果相统一。

(三)坚持重心下移、上下联动

切实把平等协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注重通过健全完善机制制度调动基层工会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基层工会主动作为、上级工会指导服务到位的良性互动局面。

(四)坚持依靠职工、惠及职工

李立三同志认为,订立集体合同切忌少数人或干部包办,订立集体合同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民主运动。在其中,工会是对工人群众发挥领导和指导作用,一切事情让工人自己去做,不要担心工人做不好而害怕他们去做。因此,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要把动员广大职工全过程参与作为深化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动力,落实职工参与权利,扩大职工参与范围,使平等协商内容真正反映职工意愿和需求,促进职工充分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坚持凝聚共识、营造氛围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宣传引导推动形成以集体协商方式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普遍共识。

四、提高平等协商质量

(一)选好配强职工方协商代表

要健全完善企业职工民主选举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工作机制,确保选出来的职工方协商代表敢于为职工说话;优化职工方协商代表结构,增强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广泛性、专业性、互补性,充分发挥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团队优势。上级工会要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提供支持帮助等方式解除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后顾之忧。

(二)增强平等协商内容的针对性

企业平等协商要立足于解决职工最关心的突出问题,确保协商内容量化细化,具有可操作性。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职工的不同诉求,分别确定协商内容和协议条款,特别要明确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各项权益标准。

(三)保障职工充分参与平等协商

企业工会要把动员广大职工全程参与贯穿于平等协商始终。开展平等协商前,要充分了解职工诉求,力争协商议题准确聚焦职工集中反映的问题;在协商过程中,要及时向职工通报协商进程,征求职工意见建议;签订集体合同草案后,要由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审议通过,并及时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借助专业力量开展平等协商

企业工会要把委托专业人员参与平等协商的制度规定用足用好,邀请相关专家及平等协商指导员参与其中,在协商资料收集分析、职工协商代表培训、职工群众内部意见协调、协商难题解决、合同文本草拟等方面进行具体的指导帮助。

(五)开展行业性平等协商

开展行业性平等协商,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对破解“企业不愿谈、工会不敢谈、职工不会谈”的死结,具有突破性意义。李立三同志指出,集体合同应分行业地签订,这是“最好的办法”,“这是很重要的一条……不相信这一条就不会搞好集体合同”。武汉市餐饮行业、浙江温岭羊毛衫行业等开展的行业性平等协商和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成功实践,就是明证。

五、签订集体合同遵循的原则

在签订集体合同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的原则;第二,双方互相尊重、平等交流的原则;第三,诚实守信、公平合理的原则;第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的原则。

六、签订集体合同的实操流程

(一)集体合同的格式

集体合同以书面形式为主,只要劳资双方对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意见表示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签订,那么集体合同无论采用什么格式,法律都是允许的。一般说来,集体合同常常采用文本格式,表现形式包括四个部分:

1.集体合同名称。集体合同应在卷首标明该合同的名称和签字或通过的年月日。

2.序言。序言是集体合同正文前的一段叙述文字,相当于总则,应写明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意义和某些原则等,也有的集体合同省略序言,直接进入正文。

3.正文。正文是集体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议定的集体合同内容,也是集体合同的基本条款,可按问题的大小、轻重缓急的顺序排列。

4.结尾。结尾部分的内容一般包括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集体合同正本、副本的份数,注明集体合同报送、备案单位,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集体合同的签订年月日及签订地点。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

集体合同的内容是集体合同的实质,也是集体合同成立、发生效力的核心问题。集体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以及合同期限,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条件,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签订集体合同的步骤

签订集体合同要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操作步骤是:

第一步,由工会向职工广泛征求对平等协商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认真梳理。

第二步,工会向行政方发出协商要约书,提出工会的主张和具体协商意见,行政方在收到要约书的20天内,应给予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双方平等协商。

第三步,起草集体合同文本,可以由双方共同起草,也可以由其中一方起草。

第四步,召开平等协商会议,由工会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再由行政方作出回应,双方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时,由双方首席代表在集体合同文本(草案)上签字。

第五步,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六步,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表决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后,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备案,15日内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即时生效。从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工会以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将集体合同文本报上级工会。

七、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企业因被兼并、解散、破产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劳资双方协调,可以变更、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在程序上,应该由一方提出建议,说明变更或解除的理由,召开协商会议,由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才能生效。当集体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工会应当在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主动向企业提出续签或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八、工资平等协商以及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平等协商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依法就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专项协议的行为。这种以劳动报酬为主要内容而签订的协议,是一种专项集体合同,与综合性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目前,由于劳动关系多元化、复杂化、市场化等原因,使企业和职工更看重工资分配制度及形式。工资是劳动关系中的核心内容,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积极推进工资平等协商并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一方面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另一方面,由于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l至3年,而职工劳动报酬则应随着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物价指数、工资指导价位等因素的变化每年有所调整。因此,推进工资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符合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符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于增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九、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及争议处理集体合同的作用在于履约,否则就是一纸空文

所谓“协商是前提,合同是结果,履约是关键,监督是保证”就是这个道理。企业在履行集体合同中,要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织,在职工(代表)会议中设立专门委员会,企业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每年至少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会要与企业行政配合,对企业履行集体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实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确保集体合同的履行。

集合同争议是指集体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产生的争议。正确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既是保证集体合同顺利进行签订和有效实施的需要,也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需要。工会对此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

当集体合同争议发生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

这是指企业和工会在自愿的基础上,相互体谅,按照法律法规解决双方纠纷。

(二)协调解决

这是指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调解,解决集体合同纠纷。

(三)集体合同争议仲裁

这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对集体合同争议进行裁决。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措施。

(四)集体合同争议诉讼

这是指人民法院对集体合同争议案件的处理活动。当事人双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会要充分认识做好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妥善处理好集体合同争议事件。

十、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基层工会要通过无记名测评、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等形式,将平等协商的程序、协商内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职工协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重点,组织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作为会员评家的重要评议内容。上级工会要及时收集掌握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满意度测评情况,加以研究分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参与测评,进一步增强职工满意度测评的客观性。

各级工会应把开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作为企业评选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和授予企业经营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积极争取把企业开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作为推荐企业经营者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的重要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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