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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行为经济激励制度

时间:2023-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开展水权制度建设,建立与用水权指标控制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工作重点是借鉴国内其他城市水权交易经验,结合南昌市水资源现状,逐步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探索研究制定《南昌市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凡列入本市公布淘汰的耗水高的设备、产品目录,没有节水认证的产品,不得在南昌市范围内生产与销售;在新建小区全面推行节水型器具。
节水行为经济激励制度_南昌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项目效果评估

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必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积极运用经济手段实现管理目标。与之配套制度建设有:水价格管理制度、水权市场管理制度、节水产品认证与市场准入制度、节水科技创新与节水奖励制度、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制度等

1.完善水价格管理制度

工作重点是研究制定《南昌市水价格管理办法》,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使水价能够全面反映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成本,补偿供水、污水处理的合理成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针对不同用水对象实行分类水价,对于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水价,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单位(或用水户),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的经济惩罚措施,收取的超定额、超计划用水水费,专项用于奖励节水单位(或用水户)。

目前,南昌市尚无农业灌溉水费核定、计收管理的相关规定,农业水费计收基本沿袭按亩收费的办法,不利于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为加强和规范农业水费计收管理,应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2003年7月发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4号部长令),制定《南昌市农业灌溉水费核定、计收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按补偿供水直接工资、管理费用和50%的折旧费、修理费的原则制定;计量水价按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水资源费、材料费等其他成本、费用以及计入规定利润和税金的原则核定。基本水费等于多年平均年用水量乘以基本水价,它反映的是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水户收取的用来维持水利工程单位最基本的正常运转的最低费用。计量水费等于实际供水量乘以计量水价,实行多用多交、少用少交的基本原则。“两部制水价” 是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改革的主要方向,基本水价单位为元/亩,基本水费按照农户灌溉面积收取;计量水价单位为元/立方米,计量水费按照实际灌溉水量收取。

2.探索水权市场管理制度

水权管理是指对于水权的分配、许可、收益、转让、交易、调整等活动进行管理与规范,对水权行使过程中相应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水权管理制度包括水权的定量、水权的获得、对水权人进行管理、水权的分割与层层落实、水权的转让与交易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开展水权制度建设,建立与用水权指标控制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但水权管理制度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状况、法律制度、文化习惯、历史沿承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南昌市目前实际来看,在较长的时期内尚不具备实施水权管理制度的基础。工作重点是借鉴国内其他城市水权交易经验,结合南昌市水资源现状,逐步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探索研究制定《南昌市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鼓励水权转让,使节水户从水权转让中获益。在探索试点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水权市场相关理论,深入总结水权交易管理方面的经验,逐步修定和完善水权交易程序和办法,建立水权市场运行规则和管理制度,确定水权市场建设、运行和管理机构,并积极培育和发展水权市场,为促进灌区、乡镇、行业之间广泛开展水权交易搭建了良好平台。

3.建立节水产品认证及市场准入制度

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2002年中标认证中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依据第一批《实施节水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国办发[2004]3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的指示向社会公布的我国第二批《实施节水认证的产品目录》,出台《南昌市节水产品认证准入管理细则》。明确对工农业节水设备和生活节水产品推行节水标鉴,产品实行认证,销售实行市场准入,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和本省限期淘汰的耗水高的设备、产品目录。凡列入本市公布淘汰的耗水高的设备、产品目录,没有节水认证的产品,不得在南昌市范围内生产与销售;在新建小区全面推行节水型器具。对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都不得继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凡达不到节水标准的,经政府批准可不予供水。争取早日出台节水生活器具补助政策,鼓励和引导单位和居民尽快更换现有建筑中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节水设施、节水器具、计量设施、计量设备生产质量的监管。

4.建立节水科技创新与节水奖励制度

工作重点是适时出台《南昌市节水技术推广和应用指导意见》,把激发节水人才队伍内部活力,促进人才健康发展,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做为工作的重点。通过技术要素整合、项目联合开发等措施,为人才提供用武之地,形成支持自主创新,鼓励人才干好事业的工作环境。完善人才和科技奖励制度,奖励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技术发明、产业承包、科普教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各类优秀人才。整合南昌市现有科研与规划力量队伍,聘请国内高层专家,争取有关科研机构和管理部门的支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节水科技研究队伍,围绕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研发和引进适合、实用、经济的工业、农业、生活节水技术,各类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技术,区域水资源调度和管理技术,各业用水计量设施和技术以及基础水情监测和分析设施等,促进各类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新理论、方法与技术能够及时应用于实践,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支撑。

严格执行水利部与有关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中“工业企业节水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的40%抵减当年新增所得税,对于以废水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减免所得税5年”以及其他文件规定的节水优惠政策,建立节水奖励制度,适时出台《南昌市节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节水行为的考核组织、考核办法、奖惩办法等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节水奖惩制度,对较大和有影响的节水技术改造投入适当予以补助,对在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上通过验收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节水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考核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给予批评和惩处。

5.探索实施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制度

城市再生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是加强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效途径。但南昌市水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从非常规水源地开发难易程度、开发成本等综合考虑,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再生水和中水的开发利用不是节水重点环节,但从长远利益考虑,对再生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工作重点是根据南昌市实际,可以逐步着手编制《南昌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以及《南昌市中水利用规划》,对全市再生水、中水按水质要求不同,有

条件开发和利用,试点替代优质水资源工作。明确新建宾馆、饭店、浴室、文化体育设施、办公楼及居住小区等,符合修建中水设施条件的,要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探索制定《南昌市中水及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城市污水回用规范、政策和制度,逐步推动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和中水回用,促进节水减排、节水减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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